在眼里心中定然很不畅快,久而久之他们之间的母子关系便会蒙上一层阴影,结也越结越死了。
第三,“天下的父母皆是偏心的”,此乃古今常理。况且大多数的母亲都会特别疼爱溺宠幼子,这是她们天生的情结。胤祚(康熙的第六子,德妃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在的时候她疼胤祚,胤祚死了她自然就去疼十四子(胤祯,雍正时更名为胤禵)喽,想来雍正心中对此也一直耿耿于怀,母子间的隔阂愈见增大。
第四,当然就得专门说说四阿哥本身的问题了,这个头发卷曲语速极快的孩子,自幼就被康熙说成是"喜怒不定",可见年幼时心绪不佳,心中承受不住方方面面带给他的重压,往往会突然而然的发作,有时甚或近乎歇斯底里了。做母亲的大多喜欢听话乖巧的孩子,对于像他这样有些忧郁的孩子(美国史学大师史景迁如是认为,语见《中国皇帝康熙自画像》页172,上海远东出版社。),自然很难博得母亲的欢心。
第五,胤禛即位即封隆科多(佟佳氏的弟弟)为舅舅,却反而把自己的嫡亲舅舅撂在一边,不以为意,这不等于向全世界宣布“我只承认佟佳氏这位养母是我唯一的母亲”了嘛,他的做法和《红楼梦》中的探春也实实如出一辙,显然在他的心底还是很不喜欢自己的亲娘,并且或多或少的将此公开化,(他的脾气性情本就是如此,很多时候都会他并不是如人们想象一般,将自己的感情遮遮掩掩,而是公开或半公开的一吐而快。)易位而处,若你是德妃眼见自己的亲生儿子如此藐视自己恐怕也会气不打一处来吧。再想想看天底下会有哪一个儿子选择每天五更(凌晨三至五点)这个时候去给母亲请安的(《大义觉迷录》卷一,《清史资料第四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页11。雍正自暴隐情),他们名为母子,实则形同陌路,二人之间本就没什么话说,甚至大多数时候都是话不投机针锋相对的,但是为了避免背负不孝的罪名,雍正只能赶在母亲尚未起身的这个点儿前去“请安”,(实际上就是走个过场)互不碰面才能免生尴尬。说句实话,这招真是够绝的了,不过从中也隐约的透露出雍正内心的无奈与辛酸。
第六,德妃以“皇帝诞膺大委,理应受贺。与我行礼,有何紧要”(萧奭:《永宪录》,卷一。)为由,拒不接受皇帝给自己行礼,害得登基大典差点都开不了场,使得雍正朝的第一次嘉礼这么大煞风景的开场,也似谶语似的注定了雍正朝凄凄惨惨的悲剧收场。
此外,这位母亲还曾放话说,雍正即位,"实非梦之所期",这是什么意思?!这不明摆着告诉众人说,他——自己的嫡亲儿子(!)继承大统,就连我这个亲生母亲做梦都想不到,实际上就是不承认雍正即位的合法性,对他践祚的挑战。在政治环境如此险恶的情况下,在那么多政敌对她自己亲生儿子挥眈眈的情况下,她这么说显然将会受人以柄,显然会把雍正往绝路上推,而她连想都没想,连怕都没怕,就这么说,这么做了!!!这么绝情,偏心得这么明显,若是我也不可能和她搞好关系,更何况好强好名如雍正者乎?!
德妃生前,断然不肯接受“仁寿”皇太后的尊号,也不肯从自己原先居住的永和宫移居到太后应住的宁寿宫去,故她甫一咽气,雍正便将她的梓宫(即棺材)移到宁寿宫,停灵三天才放到帝后死后应停灵的地方——寿皇殿,曲折的透露出雍正心中的忿恨与不平,其中的三昧着实耐人寻味。
还有,胤禛因早年中过暑,故而特别怕热,德妃死后,虽天气酷热非常,但为免落他人(?!)以口实,他坚持守灵,以致数度昏厥,身体不支,在他给心腹年羹尧的密折中就有这样的话——“朕安,你实在为朕放心,实力不能撑,也顾不得丢丑了。况受过暑,一点热也受不得,只得以身荷之重,着实惜养,不必为朕过虑。”一种负气、愤懑的情绪,一看便明,母子之间关系若此,实在是雍正一生莫大的悲哀。
兴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仪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胤禛即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仪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以捧年的臭脚。年羹臆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雍正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蜂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雍正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因传遗诏而使雍正得登大宝,功不可没。但隆日渐辜恩,使雍正日益不满。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终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蜂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暴君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蜂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礅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岳钟琪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编辑本段]死因传说
雍正的死因众说纷纭,大概有以下几种说法:
据《清世宗实录》和《张廷玉年谱》记载:“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日,胤禛偶感违和,仍照常听政,并召见臣工。二十一日,病情加重,照常理政。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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