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这么大的价钱去买?一船三百名孤儿就是近六千两纹银,岂不是便宜了那个姓黄的商人。”
朱骏笑了笑道:“你懂什么,这些朕心里都清楚的很,到时自有用处。”
朱骏打的小算盘也简单,前几日他让一些大臣写了几十份文告到缅甸各处张贴,到处招募汉人。或许是他这个皇帝名声太臭的缘故,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前来,要想获得这些人的认同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于是朱骏干脆去购买一些孤儿来,这些人年岁尚小,正是学习知识的时候,朱骏自己可以教授他们一些近代的知识,培养他们对海洋和科技的兴趣,再让一些闲的无事的官员教他们识文断字,也可以让他们参加半日军营的操练,如此几年下来,等他们长大成人,就真正的成为可造之才了。
自己收养了他们,忠诚度是绝对没有问题,许多事都可以放心的交由他们去办。等他们渐渐成人,总有一天会随着自己来影响这个世界。
亲信的培养,还得从娃娃抓起。
第十三章:神机营
当夜,朱骏宰了几头肥猪,在山谷内摆上了几十坛美酒,聚集部众,说了一堆勉励的话后把酒言欢,一直闹到深夜,这才醉醺醺的被小太监扶回了住所。
第二天醒来,朱骏觉得头昏昏沉沉的,他勉强爬起来叫小桂子打了一盆水抹了把脸才算清醒了一些。
“工房的陈三喜、李铁打二人大清早就要求见皇上,被奴婢挡了回去,现在还在门外候着呢。”小桂子笑嘻嘻的为朱骏拧干脸巾说。
“哦。”朱骏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接过小桂子拧干的脸巾在脸上擦了擦,将沾染在脸上的水气抹干,整了整衣冠道:“快让他们进来。”
很快,陈三喜、李铁打二人拿着一把成型的仿制钢弩进来,还未见礼,朱骏便伸出手指了指那钢弩道:“不须见礼了,拿这钢弩来朕瞧瞧。”
接过钢弩之后,朱骏仔细的在细微处仔细的查验,仿制的钢弩比起原先那把相对粗糙了一些,但是整体上来说倒是像模像样,只是这种粗劣的钢材不够平滑,难免会影响到射击的精确,总体来说朱骏还是满意的。
“小人该死,这把钢弩比起皇上那把神弩相差了许多,射程只有八十丈,精度似乎也有些偏差,还请皇上恕罪。”李铁打苦拉着脸,显然对这把仿制的钢弩并不十分满意。
八十丈约等于两百米,虽然比起朱骏的那把从现代带来钢弩差了二十丈的射程,但是朱骏已经非常满意了,至少比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火绳枪的射程高了整整一倍,而且手弩用的是脚蹬的方法来拉动弓弦,而火绳枪是在枪管处装填弹药,两相比较,手弩的射速至少比火绳枪快了一倍,虽然在一百年后,火器的发展渐渐占了上风,弓弩也渐渐的被淘汰,可惜这是十七世纪,朱骏在大学时选择的是农林专业,哪里懂得改进枪炮之类复杂的玩意,能够单手射击的钢弩才是他最佳的选择。
“你也不须妄自菲薄,能做到这种程度朕已经很满意了,以后便按这个制式打造,越多越好。”朱骏鼓励李铁打道:“但做事不能僵硬,闲暇时你大可去研究研究如何改进,朕全力支持你。”
“还有陈三喜,火器将来是我大明的立国之本,虽然现在的火器比起钢弩来相差太远,但你精通火器,也可以做些研究,再带几个徒弟出来。”
“小人绝不辜负皇上。”二人庄重的对着朱骏跪下行礼。
这时小桂子已将朱骏地早膳端了上来。一碗小米粥。还有几盘小菜。虽然不奢华。但也小巧精致。
“你们还未吃早饭吧。来。来。坐下陪朕吃一点。小桂子。再去端两碗粥来。”朱骏一屁股坐在凳上。捏起了筷子。
“皇上。”二人声音有些哽咽。眸光中闪出晶莹地泪花。这绝对不是作伪。更不是虚情假意。在这个时候。匠户与贱籍几乎只相差一步之遥。社会地位十分低下。朱骏虽说是落难地天子。在他们眼中也是高不可攀地。似皇帝赐宴这种玩意也只有一些亲近地阁臣才有这样地荣耀。陈三喜、李铁打若是不感激涕零那才有问题。
“怎么了?快来坐下。不要客气。”朱骏和颜悦色向二人招了招手。其实他这句话也不过是无心之言。在前世。家里来人只要到了吃饭时间哪有不请客人一起吃饭地道理。朱骏刚才纯属自然反应。并没有觉得哪里有问题。这时见陈三喜和李铁打二人地神态。这才想起自己是堂堂大明朝地天子。难怪他们要感激涕零。不过这个拉拢人心地法子倒也不错。朱骏更加热情了。
二人小心翼翼地坐下。扭捏地陪着朱骏吃了早膳。这才走了。
小桂子提着袍子便过来收拾碗筷。朱骏瞥了一眼那把仿制地钢弩。对着小桂子道:“先不忙收拾。你去请指挥使张有德。百户沐剑铭来见朕。”
过不多时,气喘吁吁的张有德、沐剑铭便进来了,他们刚晨跑回来,气还没有缓顺,听到皇上召见,又马不停蹄的赶来。
“你们随便坐下,朕有话要说。”在亲信的将领面前,朱骏和蔼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苛刻的面容。
对工匠他可以纵容,但是对这些当兵的丘八却不能,你若是和他们称兄道弟,他们反而会失去畏惧之心,要让这些人心服口服,唯一的方法就是比他们更蛮横,更狠。谁要是敢冒犯朱骏设下的规矩,不管是谁,都是一个杀字,这样他们才会敬畏你,才会俯首帖耳的执行你每一个英明或者荒唐的命令。
“请皇上示下。”二人一齐抱拳行军礼。
朱骏指了指桌上的仿制钢弩,对沐剑铭道:“沐百户,你看看这把钢弩,比之你们沐家在云南的火器如何?”
沐剑铭恭着身子一把拿过钢弩,来回看了看:“钢是好钢,弩也非常别致,只是末将不知这钢弩的射程如何?”
“八十丈。”
“啊?”沐剑铭失声惊讶的发出怪音,云南的火器他自小都玩过的,最远的射程也不过四十丈不到,一把单手的钢弩居然达到了恐怖的八十丈,这是什么样的概念?打个比方,假如明朝的神机营与一对骑兵对阵,拥有八十丈射程的钢弩能在八十丈之外开始射击,而普通的火器却要等到对方靠近到了四十丈才能发起攻击,单这一倍的距离就能给敌人够增加一倍以上的伤亡率,更何况单手弩的射速至少是火器的两倍以上,杀伤力又至少翻了一倍,在这种多重的打击之下,恐怕冲击的骑兵早就崩溃了。
“朕命你建立神机营,下辖三百士兵,日夜操练三段合击之法,绝不可有任何懈怠,你可明白吗?”朱骏道。
“末将遵旨。”沐剑铭兴奋的应道,有了这些强弩,再配上三百名弓弩手,绝对能够造就出一支强大的神机营出来,这一点沐剑铭很有信心,他迟疑了一会道:“皇上,要打造神机营,末将还需要几名帮手,否则纵是末将如何用心,恐怕也是分身乏力了。”
朱骏道:“需要什么样的帮手?”
“沐家在云南时有刘白方苏四大家将,深悉三段击训练之法,皇上入缅之时,家父也带着这四家将一同入缅,现在他们在村中无所事事,不如让他们辅佐末将,也可为皇上打造出一支精兵。”
(刘白方苏四家将属实,也曾在金庸的鹿鼎记里出现,我查了很久,终于知道史料里也记载了。)
朱骏迟疑的瞥了沐剑铭一眼,如果他同意沐剑铭的提议,那么就等于整个神机营都牢牢的控制在沐家手里,而沐天波在文臣当中威望甚高,若是他们叛乱,自己根本没有招架之力,朱骏不得不考量到这一点,不管沐家对自己多么忠诚,也不能不完全没有防备,他沉吟了一会道:“这四大家将久未入军伍,不如这样,朕敕封他们为神机营教习,只管训练,不可领兵,如何?”
“谢皇上。”沐剑铭是个懵头懵脑的年轻人,哪里懂得这其中的厉害。倒是一旁的张有德心中一凛,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是好事,沐家在南明小朝廷中威势实在太大,朱骏要想压制沐家,在军队方面定然会稳住张有德的权利,这样才能相互制衡,他原先还害怕沐剑铭加入卫所之后会威胁他的地位,现在总算是放了心。
“张将军,从此以后龙江右卫分为两营,分别为神勇营和神机营,神勇营主近战,手拿枪盾,神机营主远战,用弓弩击敌,朕敕你为神勇营指挥使,沐剑铭为神机营指挥使如何?”朱骏款款说道。
“臣领旨!”张有德觉得这样分配倒还算公平,沐剑铭毕竟是国公世子,分他三百人也没什么干系,只要不抢了他的指挥使名头其他的都可以商量。
“现下士卒们的训练如何了?”朱骏搞定了军制问题,缓和了口气随口问。
“前几日弟兄们对新式的训练方法还不习惯,现下倒也适应了。”张有德答道。
朱骏笑了笑,道:“既然习惯了,那么从明天开始,每日晨跑三十里,下午训练完毕之后每人做一百个起跳,否则不许吃饭。”
朱骏的原则是这样的,既然你们吃了我的饭,喝了我犒赏的酒肉,拿了我每月的饷银,如果不最大限度的从你们身上压榨点剩余价值出来还真对不起自己。逐渐的加大训练的强度能够更大的挖掘士兵的潜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可不是空泛的口号。
张有德打了个寒颤,连忙点头称是,心里却是暗自叹息那些可怜的士兵不知又要受多少苦了。
第十四章:苦肉计
过了三日,朱骏派人到阿瓦城那将黄信约定的石灰石拉了回来,为此,他还特意盖了一间简易的仓库储存这批石头,至于制造水泥朱骏打算还是缓缓再说,现在所有的工匠用在了制造弓弩上,普通百姓们都在村西开辟空地种植桑种,根本就抽不开身。
朱骏开始把注意力转入了那名潜伏在村内的独眼海盗头子身上,那独眼倒是低调的很,每日扮作杂货商人从阿瓦城挑了一担货物来村里卖,当夜便回阿瓦城住宿,为人也和气的很,时不时会给一些半大的孩子带几颗麦芽糖来,过不多久,便和村落里的许多人熟了,一得空,便与人蹲在角落里闲聊。他见识多,说话又风趣,所谈的大多是南洋的见闻,许多人都愿意闲暇时和他凑在一起增长些见识。
这一日,独眼带着几个小喽喽挑着货担进了村,便听得村中一阵怒喝声远远传来,他立即警觉起来,对着身后的小喽喽使了个眼色,那小喽喽会意,加快了步子便往声源处赶。
来到村中,早有数十个寻常百姓驻足观望,原来怒喝声是村中最大的建筑新始帝的屋子里传来的。(以后永历改为新始,不好意思,书名是叫永历大帝,是后面构思情节时才修改上去的,不过新始就是永历,永历就是新始,大家闭着眼,看过去吧。)
“混帐,朕如何使钱也是你能管的,你算是什么东西。”屋子里的咆哮声越来越大。
“皇上,臣是户部主事,职责所在,这些珠宝不比金银,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用的。”有人在屋内朗声辩驳。
“朕要是偏要用呢?”不寒而栗的冷笑声传了出来。
“臣已说过,职责在身,珠宝是绝不可动用的。”
啪的一声清脆的掌声传了出来,接着见一名官员狼狈的从茅屋中逃出,左颊处有着一道深红的掌印。
“滚!朕不想再看到你,什么户部主事,呸,不过是我朱家的一条狗罢了。”
那狼狈逃出来的官员捂着脸颊,浑浊的眼中噙着泪花,听到这话之后浑身打了机灵,垛了垛脚,便往村口去了。
小喽喽看完。悄悄地退到村东独眼摆地货摊处。悄悄地对着独眼打了几个手势。独眼点了点头。那小喽喽得了大当家地首肯。便加快了步子。往村口方向追那官员去了。
太阳渐渐西下。天色渐渐暗了。残阳如血。朦胧慢慢地笼罩整个村落。天边地云层翻滚着。散射出金黄色地光线。
独眼和几个喽喽收拾了摊子。挑起货担便出了村子。往阿瓦城里赶。到了城门。便有几个汉子朝着独眼走了过来。一个精瘦地三角眼附在独眼耳边轻声道:“大当家地。那人已被水耗子安置在酒肆了。正喝着闷酒呢。大当家地去不去看看?”
独眼一改在村子里地和善。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大黄牙中挤出一句话道:“当然要去。这是个大点子。其余地弟兄先回住处。老子先和点子玩玩。”
独眼将肩上地货担交在小喽喽手里。两拨人在街口分道扬镳。独眼背着手进了酒肆。早看见了水耗子正陪着那名被赶出来地官员喝着酒。那官员醉眼朦胧地骂了几句。又端起水耗子倒地酒一口干了。接着指着村子方向嘀咕了几句。这才歪歪斜斜地躺在酒桌上。
独眼见那官员真地醉了。也没了顾及。对那水耗子道:“将点子扶到楼上雅间去。”
水耗子点头,将醉醺醺的官员拦腰扶起,搭起他的手扶着上了楼。
独眼从怀中掏出一把碎银给了掌柜,吩咐他不许让人打扰,这才追了上去。
“我杨嗣德自…自幼饱读…读诗书,崇祯十…十年的进士,十三年入翰林为庶吉士,隆武(隆武也是南明皇帝,后被清军逮捕。)二年为户部主事,平步青云,何等荣耀?想不到今日倒成了朱家的一条狗而已,那…那狗皇帝又算得了什么?见着清军还不是犹如丧家之狗一般?哼!也罢,也罢,既然我不过是朱家的狗,那么明日便启程北上,倒不如去做满人的狗更实在。”杨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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