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地,算得什么?
六十万月氏人……茉莉,若你乌孙得此六十万人,西北万里疆土,谁敢与之抗衡?
嘿嘿,就算是那东胡人,日后见了乌孙大王,怕也要唯唯诺诺,不敢有半点不尊敬之色吧。”
原以为,说出这番话后,茉莉会高兴起来。
可谁知道,这茉莉非但没有高兴,反而露出一抹悲伤之色。
她轻叹了一口气,坐直了身子。
“六十万人,与我又有何干?”
原平不由得愕然,惊讶的看着茉莉,有些不明白,她为何如此不快。
茉莉的眼睛,红了……
“我这些时日就在想,我在月氏,好歹还是个王后。
若月氏没了,这大片土地被你的老罴王和乌孙大王瓜分,我和四月,却要变成无家可归之人。乌孙大王有了六十万人,实力大涨又能如何?我什么都没有了,弄不好又要嫁给别人。”
原平,心里一动。
“茉莉,你是担心……”
“乌孙大王已立了猎娇靡为王子。
猎娇靡是乌孙王后所出,与我并非亲姐弟。那家伙,从小就骄横跋扈,乌孙若是强大起来,他又做了乌孙大王,那容得下我母子?平,我这可都是听你的,你要为我,寻一个出路啊。”
原平这一次算是听明白了!
茉莉,分明是不想猎娇靡成为乌孙大王。
或者说,她想要成为乌孙女王,取那猎娇靡而代之。
原平知道,茉莉一向有野心,不是个安分的女人。在她一副楚楚可怜,美艳动人的外表下,隐藏着不安定的心。不过,这样倒也不错。驯服这样一个女人的快感,嘿嘿,应该不差。
原平也曾想过,乌孙若是得了月氏,实力大增,绝非一件好事。
一个强大统一的乌孙,和一个分裂内斗的乌孙……
原平毫无疑问的会选择后者。
之前,他还在苦苦寻找机会,可未想到,这机会居然送到了面前。
“茉莉,既然如此,你随我回北疆吧。”
原平故意不说,反而情深意重的看着茉莉,轻声道:“我在王上麾下,地位也不算太低。而且家中也颇有基业,你随我回去,不说其他的,但保你和四月荣华富贵,衣食无忧,却非难事。”
茉莉的脸一黑,小手狠狠的捏了一下原平的要害。
“你这死人,我才不要随你回去。”
“那你……”
“我要你帮我!”
茉莉索性把话都说开,轻声道:“我要你帮我,帮我当上乌孙女王。”
“这个嘛……”
“好不好嘛……”
茉莉说着话,那柔若无骨的身子贴着原平而上,白藕般的玉臂,环在了原平的脖颈。红唇贴着原平的耳朵,呵出如兰似麝的气息,滑腻的香舌,游走在原平的耳廓,然后轻轻向下游走,如同蛇儿一下的滑了下去,柔荑顺势扯开了原平的衣服,亲着,吻着,继续向下滑行。
这可真是个要命的妖精!
原平的呼吸也有点急促了,身下的要害,被一团香腻温湿包裹,忍不住轻呼了一声……
“茉莉……这件事情……恩!”
他猛然一顿,大口的喘息,“我自会为你想办法……只是我家大王……你这该死的小骚货……好吧,我想到办法了……”
茉莉猛然抬起头,媚眼如丝,“平,你想到什么办法了?”
“这个,你莫要再管……总之,我保你坐上女王之位!”
话音刚落,身下的火热被一口碎玉银牙轻轻的啃噬,从未有过的刺激感,让原平再也无法忍受住,身子猛地一颤,双手埋进乌黑如云的秀发中,用力的按着茉莉,急促的喘息着……
第三百四十一章 会师关中(一)
立秋,酷暑渐消。
虽然有秋老虎之说,但在北疆,立秋之后的天气,已经开始转凉。
公叔缭在立秋到来之前,终于抵抗不住这萧瑟秋时中的肃杀之气,在朐衍城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刘阚赶回朐衍,出席公叔缭的葬礼。
不仅仅刘阚,还有涉间、蒙疾李成等人,都纷纷赶来参加。
而叔孙通,在六月末时抵达广武城。随他一同抵达的,还有十几个儒生隐士。其中最有名的,是早年间隐居在商山之中的四位贤人。
东园公唐秉、甪里先生周术、绮里季吴实、夏黄公崔广……
这四个人,都已过了古稀之年,然则精神矍铄,谈吐有度,学问堪称高深。
关中百姓称此四人为‘商山四皓’!
刘阚乍听叔孙通介绍的时候,也不禁大吃一惊。商山四皓之名,他听说过。历史上刘邦曾想要更换太子,于是吕雉就让他的儿子刘盈请商山四皓出山,一下子就打消了刘邦的念头。
刘邦说:“太子连他们都请了出来,足以见羽翼丰满,废立之说莫要再提。”
由此可见,商山四皓在当时的名气。
但刘阚听叔孙通介绍说:“这四人曾经是秦朝的博士。后因焚书之事,愤而离开咸阳,遁入商山之中隐居。我费了好大的口舌,他四人本不想出山。可后来听说要投的是唐王,就立刻答应下来。并且有联络了许多老秦官员,一同前来投奔……王上,您如今可是大大有名。”
刘阚很清楚,叔孙通说的‘名’,是指他发明程公纸,创隶书文字的名声。
秦末时期的文士,秉承了战国儒生的高傲之气,不会向强权低头。
之所以二话不说前来投奔,想必就是看中了刘阚这程公纸和隶书留下来的名声。毕竟这纸张和隶书的出现,有助于文化的推广。商山四皓这四位老者会来投奔,也证明了刘阚在士人当中,已经享有名声。更重要的,是他四人带来的十几名吏员儒生,也缓解了刘阚人手不足的窘境。
叔孙通随着刘阚,一同来到了朐衍城,出席公叔缭的葬礼。
公叔缭一辈子无儿无女,所以刘阚让刘秦以弟子的身份,充当公叔缭的子嗣。
出殡的时候,刘阚刘巨兄弟亲自抬棺,刘秦大幡,司马喜开路,涉间蒙疾李成等人,披麻戴孝。
从朐衍城一路,登上了杭金山。
这也是公叔缭的遗愿:他希望自己能葬在这杭金山上,鸟瞰广袤无垠的九原大地。
总之,公叔缭的这场葬礼,极其隆重。
在公叔缭下葬之后,刘阚下诏,命人在杭金山上修筑唐王陵。这也是这个时代的一个习俗,从登上王位那一天开始,就要准备修建王陵。只是此前刘阚觉得不太吉利,一直借口说没有合适的地方推托。本来,葬于关中是最好的选择。可刘阚却觉得,这杭金山也不算差。
按照堪舆学来说,杭金山是回龙穴,有双龙环绕。
北面是滚滚大河,难免有昭王长城。两龙环绕,属于风水宝地……刘阚并不是很明白风水,但觉得日后真能葬于杭金山上,与贤人为伴,守护北疆,应该也算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吧……
于是,随着杭金山唐王陵开始营建,王太后王陵,也随之确定了下来。
阚夫人说:“既然我王愿葬于杭金山上,哀家也要葬于杭金山,日日夜夜与王儿相伴,方为美事。”
这可不是诅咒,而是一种礼法。
王太后陵和唐武王陵,也就是刘阚的父亲,早已战死在单父的刘夫王陵,合二为一。
刘夫的尸首早已经化为枯骨,不见了踪迹。所以整治衣冠冢,先行下葬,待来日与王太后合葬。
唐王陵的确定,也代表着刘氏唐国,彻底站稳北疆之地。
刘阚在杭金山只停留了七日,便急匆匆的离去了……
已被册立为西唐王子的刘秦则留下来,继续为公叔缭守陵。按照古法,刘秦需要在这里守陵满一年,才能离开。为了不耽搁刘秦的课业,叔孙通建议,请商山四皓为刘秦的老师,在杭金山授业。
刘秦此前所学,多以公叔缭为主,是法儒并修。
就能力上,刘秦已继承了公叔缭的衣钵,学得是术;而商山四皓能力上比不得公叔缭,可是在学问方面,却比公叔缭高明,玄儒并修,教授给刘秦的课业,也将由术,转化为一个‘道’。
术是谋略,运用……
道,则是说的大原则,大方向。
先秦时称‘道术’,可不是后世所说的神仙手段,而是原则和运用的法则。
若论学问,刘阚如今还比不得刘秦。
但他很高兴,刘秦能够学习这些原则和谋略之法,对于他的未来而言,这无疑是一次重要补充。
商山四皓也非常高兴,能够教导刘秦。
毕竟,刘秦是西唐王子,日后会成为西唐王,甚至可能会成为天下帝王。
能够有这样一个学生,对于他们日后的学术推广,无疑有极大的好处。从另一方面而言,这也是刘阚对他们的看重。
※※※
刘阚必须要回广武城,因为还有许多事情,等待着他去做。
公叔缭的离去,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出自于失去了一个好参谋,好辅佐者的失落和悲伤。而这种悲伤,远不似刘秦那种发自内心的伤心。毕竟,公叔缭是刘秦三年来的老师。
陆贾在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之后,终于回来了!
他带来了两个消息……
“王上,咸阳已经承认了西唐的复立。”
对于这样一个消息,刘阚倒不会太过于吃惊。
在他看来,赵高把诺大的大秦帝国,鼓捣成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是焦头烂额了。此前,他妄图借由公子婴的事件,夺取章邯的兵权,然后将二十万秦军带回关中,固守四方门户。可不成想,章邯做的更干脆,直接投降了……这样一来,关中之地,还能剩下几多的兵马呢?
刘阚仔细计算过。
蓝田大营,驻守十万都尉军。
这恐怕是赵高手中最后一部分人马了……至于咸阳城中的一万中尉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咸阳的中尉军,已经不是当年和刘阚一起,随行护驾的中尉军。
当年的那些中尉军,随着章邯在渭水河畔击溃张楚大军之后,几乎已全部出关,在山东征战。这两年下来,一万中尉军基本上也剩不下多少人……三四千?也许连三四千人都没有。
中尉军出关中,也就代表着咸阳必须重组中尉军。
而新建的中尉军,不论是从战斗力还是军师素养而言,远远无法和早先的中尉军相比。
好吧,再算上关中零零碎碎的散兵游勇,恐怕也超不过二十万人。以这二十万人,想要守住关中?只怕是困难重重……如果换个人,比如李斯,也许可以守住,但赵高,怕是不行。
这就是能力上的差距!
刘阚在这个时候,复立唐国,请求依附,由不得赵高反对。
他微微一笑,“想必那阉货,一定提出了什么要求吧。”
陆贾也不禁笑了,“王上猜测不错,那阉货的确是提出了要求。他要王上自雁门出兵,复夺太原等地。”
“那你怎么回答?”
“臣当然不会同意……”
陆贾说:“王上如今,当以尽快消化接收新得兵马和燕赵三郡为主。若这个时候王上出兵,定然会引发山东诸侯的警惕。一来王上复立唐国,声威正盛;二来嘛,王上乃是天命之人。
所以,当务之急不是出兵,而应该固守雁门,整治燕赵三郡,同时分化诸侯。”
刘阚点头,示意陆贾继续说下去。
“那陈余无才无德,只不过占着一个复立赵王的名头,不足为虑;司马卬有才无德,虽臣服楚项之下,却游走于赵楚之间。可知其人,颇有野心,当利用之,令司马卬与楚项交恶。
齐王田荣,坐拥三齐之地,又是齐王田儋之地,属王室宗亲,与项氏素有不合。
且那齐王麾下大将彭越,与王上颇有交情,加之王子与其子结拜,何不请求与三齐结盟呢?”
又是远交近攻之策,又是合纵连横之术……
但这些老套的计谋,往往有着非凡的效果。
刘阚思忖片刻,“与三齐结盟倒是一条妙计,不过如今时机尚不成熟,可抓紧头两件事情。
你不同意出兵雁门,那赵高又如何说?”
陆贾说:“阉货见这驱虎吞狼之策不得逞,于是又提出,让大王率部入关,协助关中防御诸侯。”
“入关?”
刘阚一怔,眉头紧蹙。
“老陆,你以为,我是否该入关呢?”
陆贾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大王当然要入关……这关中之重要,大王应该很清楚,贾自然无需赘述。得关中则得天下,公叔先生想必也和您提起过。不过大王要入关,却不是现在。如果大王要辅佐老秦,现在入关自然无碍;可若是大王想取而代之,此时入关,却没有足够的名头,所以不当去。”
“名头?”
刘阚诧异地看着陆贾,“什么名头?”
“一个足以让四百万关中百姓,心悦诚服的跟随大王的名头。”
刘阚,似有所悟。
“那你如何回复赵高?”
陆贾笑道:“无他,贾只用了一个字,那就是‘拖’!
我告诉赵高,大王愿意入关协助防御,只是如今新近复国,兵马粮草辎重都需准备妥当,才可以入关作战。所以,我向赵高讨要了三个月的时间,大王在这三个月中,可伺机而动。”
三个月?
刘阚微笑着点了点头。
他先让陆贾下去休息一下,然后在房间里呆坐了片刻,起身走出书房,漫步于花园之中。
历史上,率先攻入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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