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正业。你想攒钱嫁人,他想攒钱娶亲。”
林妙横了她一眼:“谁说我想攒钱嫁人了?我攒钱为了早点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好摆脱我妈的逼婚。”
“得了吧,不是独身主义者就别唱高调。我告诉你,大学是未婚高龄男性的集中营,你趁早给我下点工夫捞一个,不然等你走出社会了,看你到哪里哭去。”鲁西西郑重警告。
林妙马上反驳:“你这么清楚,怎么你硕士两年不捞一个,现在马上就要进入社会了,你又到哪里哭去?”
“我这不是有目标了吗?”鲁西西亲腻地用肘子碰了她一下,朝她抛着媚眼说:“我还等着你帮我钓呢,快点啦,面试完了早点回学校去,只有两个月就要毕业了,你给我抓紧点。”
林妙哭笑不得:“小姐,你的追夫计划固然精妙无比,但好歹也得我有时间吧,你看我现在自己都忙不过来了,论文没写完,又要到处找工作。”
鲁西西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钱奴,都考上博士了,还找工作。”
林妙叹了一口气,真是的,都跟她解释多少回了:“我是看这家写明不用坐班才来的。只有这样的工作才适合我,该上课上课,课余跑业务,拉广告,顺便看看风景,结交一些朋友,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
鲁西西抬头看了一眼,随即停下脚步说:“好了,我们到了,快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别让人说你不独立,连面试都要拉上朋友助阵。”
第十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二)
这天晚上,夏以南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和林妙在一间办公室里吵架,而且战况相当激烈,吵得面红耳赤,口沫横飞。
仔细一看:那不就是他的办公室吗?墙上挂的“抱着水罐的少女”,办公桌上的水晶球,笔筒里的鹅毛笔,甚至那两个女人的辞职信还在桌上呢。
他傻了,然后一个激灵,发现自己已经醒了,而刚才的那个梦还历历在目,清晰得就像真的发生过。林妙跟他吵架时的表情:冒着怒火的大眼睛,可爱的翘鼻头,还有通红的小脸,都一一在他眼前浮现。
不对不对,他猛摇着自己的头,他怎么会觉得她可爱了?而且,天那,正好今天在电梯那里遇见她了,她不会是去他的办公室应聘吧?
本能地,他伸手拉开床头灯,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找到自己的心腹盛聪的号码,正要按下拨话键,他突然警醒了——也许直到这会儿他才真正醒过来。
他消掉电话,再一看保护屏,上面的时间是3点25分。幸好刚才即时清醒了,要是这会儿打电话过去,那可就囧了……打扰了别人的睡眠是一回事,万一盛聪又产生一些多余的想法,以为他半夜想她想得睡不着,那可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做老板的,当然需要员工忠心,可一个异性员工的忠心里如果包含了太多对老板本人的觊觎和期待,又是一件让人莫可奈何的事情。
可惜他的公司才刚起步,得力助手少,心腹更是只有她一个,他现在还真的离不了她,日常事务中总免得了和她商议,孤男寡女的,不发生暧昧才怪。幸亏他定力够,抱定了不是心爱的女人决不染指的原则,不然,要换了其他随便的男人,早和助手滚到床上去了。
他现在只希望公司能快点发展壮大起来,到时候多租几间办公室,多招点员工,少点和盛聪单独接触的机会,慢慢地,让她明白,他们俩只有工作关系,合作得再好也是同事,与那种亲密是有本质区别的。
可是林妙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她真到他的公司去应聘,收不收?
第一个念头是:不收,坚决不能收!就凭她在肯德基说的那番话,这女孩嘴巴太损,别拉不到新客户,反把老客户气跑了。
可转念又想,没那么严重,她也只是好玩议论一下,男人背后议论起不感冒的女人来,可比这损多了。平心而论,那几个同专业的男同学,外表形象确实欠佳,全部都在水准线以下。其中有那么一两个,长得那叫一个怪,要真打分,只怕要低到马里亚纳海沟去了,说他“歪瓜裂枣”也不为过。
再说了,林妙那丫头自己长得还真不错,最难得的是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不仅没变四眼妹,那天跟他在肯德基吵架,拿着奶昔作势要泼他时,那双冒火的大眼睛,明亮得让人目眩。
呃,你在想什么呢?夏以南急忙阻止自己胡思乱想,迅速关机,关灯,睡觉!
大概是因为有半夜鸡叫的经历——请勿想歪,俺的意思是,他半夜醒来过——第二天夏以南一觉睡到8点半才醒。这对于习惯6点起床,崇尚“一日之计在于晨”的工作狂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
他的第一个动作是拿起手机拨响了那个昨晚就差点按下的号码:“盛副经理吗?”
“是,Boss找我?”
也懒得跟她打马虎眼了,直接开门见山:“昨天来应聘的人中,有没有一个叫林妙的。”
“有,她说她是应届硕士,还差两个月没毕业。Boss你说现在的就业形势多严峻啊,连重点大学的硕士都沦落到我们这小广告公司应聘了。我跟她说,我们庙小,香火不旺,供不起大和尚,把她打发走了。”
夏以南在电话里笑了起来:“她何止是应届硕士,她还是新一届的博士呢。她在你那里留了电话吧?”应征人员第一步是填表,然后才是面试,表上有这一栏的。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盛聪在那头支吾半天:“怎么,boss,这个人你打算收下吗?我们是广告公司,又不是学术机构,根本不需要那么高学历的。还有工资也不好开,开低了她看不上,开高了我们划不来。再说,她既然是新一届博士,那就是学生身份了,我们招的可是全职,不是兼职。”
“我知道,她留了电话号码吧?”
“Boss,我们不收兼职啊。”
本来就起晚了,她还在那里鸡对鸭讲,答非所问,夏以南有点不耐烦了,加重语气说:“我在问你,她有没有留电话,有,或,没有?”
电话那头是难耐的沉默,过了好一会才极不情愿地承认:“有。”
“那好,你给她打电话,叫她明天上午来公司复试。”
讲完,立刻挂掉。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可那个平日又懂事又机灵的副手今天不知是怎么回事,一个很简单的小问题,硬是磨机半天。
放下电话,他冲进洗手间梳洗,又冲到餐桌上,上面空空如也,啥吃的喝的都没有。
“妈?”他在屋里搜寻,无果。眼睛有点不置信地再看回餐桌,余光总算扫到了吧台上的茶杯下压着的纸条。拿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小南,妈爬山去了,冰箱里有牛奶、面包,车妈妈开走了。妈字,即日。”
夏以南这才想起,妈妈不久前加入了一个自驾游驴友群,时不时有些活动。
这样也好,他打心底里支持妈妈多交些朋友,多运动运动,多享受享受。妈快50岁了,按现在的新政策,女人过了50就可以正式退休了,她半生辛苦劳累,真退下来可能还不习惯呢,有点寄托比较好打发时间。
等妈妈退休之后,他也三十了,的确该结婚了。到时候生个孩子给妈妈带,她会更有寄托的,呵呵。
想到这里,那双冒着怒火的大眼睛又慢镜头一样地闪现了,打住!他猛灌了一口牛奶,千万打住!不准再想那个刁钻的小女人了。
第十一章 要或不要,正面反面(一)
星期一上班就迟到,这对历年的三好学生夏以南同学来说,确实是绝无仅有的,谁叫他半夜想MM呢?半夜鸡叫的结果是,早上鸡就不叫了。
匆匆赶到办公楼,坐进办公椅,打开电脑,门外传来了高跟鞋笃笃的声音。他不看也知道,是他的副经理兼秘书盛聪小姐给他端咖啡来了。
白皮鞋,白衬衣,浅灰色的西服裙,修长的身材,端庄的神态,嗯,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很符合白领丽人的形象。可是,等等,两颗大大的熊猫眼?
“你怎么啦?没出什么事吧?”他不由得关切地问。
他不是无情无义之人,这女孩对他的心意他都明白,虽然不能给予她所期待的激情,但朋友间的关怀,他是不会吝啬付出的。
“没什么啊,能有什么呢?”盛聪对他一笑,但眉眼间的忧郁还是挥之不去。
他迟疑地看了她一会儿,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喝咖啡,嘴里吩咐了一句:“你把昨天的面试情况说一说。”
“好的,Boss,你等等。”
盛聪很快拿来了几份资料,一一摊放在他的办公桌上说:“这五个您可以看一下。”
夏以南粗略一看,其中并没有林妙的,于是不动声色地问:“林妙填的表呢?还有,电话打了没有?”
“打了,”回答得倒是很干脆,没像昨天那样拖泥带水、吱吱唔唔。
“通知她来复试了没有?”
“通知了,Boss说下周星期六复试,对吧?”
“对,辛苦你了。这一周你就留在公司里负责这件事就行了,我则主攻刘经理,争取把他们客运公司的全部车载广告拿下来。”
“还是boss比较辛苦,要是这个单子拿得下来,至少我们今年的房租不愁了。”
“你本来很愁么?”夏以南笑看着自己的副手。
“不愁,不愁”,盛聪急忙声明,头摇得像拨浪鼓,末了还不忘狗腿几句:“跟着亲爱的Boss,我啥都不愁,牙好,胃口好,每天一睡到天亮,吃嘛嘛香。”
夏以南笑了起来,但目光停留在盛聪脸上时,又不由得皱起眉头,指着她的国宝眼睛问:“那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个”,盛聪突然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我可以不说吗?”
拜托,你那像是不要说的样子吗?夏以南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心想:算了,还是不要引火烧身的好。男人对女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怜惜,尤其对那些仰慕自己的女人,可是,这从来都不是爱情,至少在他这里,是区分得很清楚的。
“当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你不想说就不说,我们还是来谈正事吧。你把他们几个的情况给我简略介绍一下。”他指了指桌上的那几分简历。
“好的,Boss”,盛聪也是在职场上打滚了几年的人,自然知道进退,老板表示“要谈正事”了,她决不会再在私事上喋喋不休。
先泛泛介绍了一下面试印象后,盛聪从那五份简历中抽出一份说:“这个人是新闻系毕业的,他自己说曾在电视台实习过一年多时间,会前期拍摄,也会后期制作,也就是说,能独立完成从拍摄到制作的全过程,他说只需要一个人给他打下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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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以南拿起他的简历看了看,不解地问:“那他可以去电视台啊,有大单位不去,干嘛跑到小广告公司打工呢?”
盛聪说:“这一点我特意问过他的,他年纪还小,还没学会撒谎,就照实告诉我,他其实是来学经验的,他还自比唐僧,说来这里是专程取经的。”
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他也可以去大公司啊。”
盛聪笑道:“这人很有意思,虽然我嫌他啰嗦了点,话匣子打开了好像就关不住,倒也坦率得可爱。他说,他家的那点家底,最开始只开得起我们这样的公司,所以,他想知道小公司怎么运作。他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是能把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搞大搞红火,他以后自己开公司就轻车熟路了。”
夏以南的眉头挑了起来:“他的意思,就是把我们公司当他的实验田了。试验田成功了,再开辟新的根据地,在那里推广经验,好取得大丰收。”
盛聪点头:“就是这个意思。你没看到他当时的表情,当他听说我们公司已经开了一年多的时候,居然大惑不解地问,怎么一年多了还只有这么大呢?要是让他经营地话,肯定已经发展起来了。”
夏以南越听越好笑了:“他以为开公司是吹气球啊,那他有没有说,要我把这经理让给他,我直接回家当挂名董事长去?”
盛聪看他脸色不悦,小心翼翼地问:“那要不要把他的简历抽出来直接扔垃圾桶去?”
“不用”,夏以南摆了摆手:“不仅不扔,我还要留下来好好研究研究,未来的手下啊,而且还是如此野心勃勃的手下。我要深入了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免得那天被篡了权,夺了位,还蒙在鼓里呢。”
盛聪错愕地问:“Boss打算收下他?”刚刚不是明明脸色不好,摆明了不喜欢这样狂妄的人吗?
夏以南低头看着他的资料说:“是有这个意向,但还要等我跟他本人聊过再说。”
他倒不怕手下有野心,从某种意义上说,野心就是进取心。相比起来,没有野心,打算一辈子得过且过的人更没有价值。所谓“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有野心不见得是坏事,有野心,他就会努力去打拼。他要把公司当试验田就随他好了,反正,一切的决策,到头来不是还得由自己把关吗?
在盛聪回自己的办公室之前,夏以南再次提醒她:“把林妙的简历给我拿过来。”
“哦,好。”盛聪如梦初醒的应了一声,她的表情和声音,都让夏以南有理由相信,要不是他提醒她,她肯定会假装忘了,不会给他拿来。
这个副手,越来越感情用事了。不过话又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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