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想出这个词。
“请问小姐芳龄?”莫言终于看不下去了。
“我今年12岁。”
我和莫言执手相看泪眼,江山更待能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已经老了。
我深呼吸一下,翘起小指,微微掩口,笑得分外妩媚,“承蒙小姐错爱,只可惜在下不能娶亲。”
“为什么?难道你已有妻室?”
“那倒没有。”我弯下腰,小声对她说,“我是个阉人,不能娶亲的。”
小妹妹作茫然状,“什么叫阉人?”
“阉人就是不完整的男人,也可以说不是男人。不是男人就不能……”
PIA,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又是光芒万丈地拍在我脸上。
“你流氓!”小妹妹哭着跑了,我捂着脸笑了,这一巴掌挨得值!
我这美丽的生物啊,果然是有罪的。以后再出门,我要在左脸写“净身”,右脸写“去势”,脑门写“不能人道”。
咦,刚刚那边好像有位看官说话,您说什么?请大点声!问我,要是遇到有西汉遗风的男子该如何是好?这个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长相和财产为划分依据,到时候再说吧。
第二十一章 纯洁的阴谋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纯洁的阴谋 上回书咱们说到了,有位梦怡小姐以黑街小太妹的方式向我求爱,把温润如玉的我吓得花容失色。作为一个坚定的异性恋者,我宁折不弯,本着求真务实的科学发展观给小妹妹小小的上了一小堂婚前性教育。苍天可鉴啊,我分明是一番好心,却被人当怪叔叔PIA了一掌,实乃千古奇冤。
莫言幸灾乐祸地笑着,眼泪都快出来了,“你刚刚跟人家说什么了?”
“我没说什么啊,就是按照自然博物馆里的科普规格讲了一下阴阳交合,而且用的全是书面语。”
对这个不尊重科学的社会的绝望了!
我抚摸着自己的发热的脸,杵到莫言跟前,“你看着我!”
“走着也能看。”
“不行,我要你现在看!”
虽然我们中国人开放,自古以来对男男之事都很看得开,然而有勇气当街上演煽情大戏的毕竟还是少数。纯良的群众们纷纷投来或期待或欣喜或嫉妒或羡慕或欣赏的目光,形成无数追光灯打在我娇小的身躯上。
莫言发现我们已经成了焦点,只想快点离开,“好,我看着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我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抬起头,用最楚楚可怜,以大家自拍时最喜欢的角度看着他,“想个词来形容现在的我。”
“梨花带雨。”
“此话当真?”
“要不要我指天发誓?”
“那太好了,希望谭大侠也能和你一样想。”我怕莫言智慧低下又补充了一句,“他在你背后200米处,正向这里移动,而且是独自一人哟,muhahahaha~~”
“敢不敢和我赌?”莫言一脸罪孽的坏笑,与平日温文尔雅的假象相去甚远,“他不会吃你那套的。”
“赌就赌,”事关魅力无小事,这个赌我打定了,“赌注呢?”
“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
“成交!。”我仿佛看见胜利在冲我招手,而莫言那张该死的脸正被我穿着高跟鞋的脚踩在地上,“你赶紧走,别在这碍事。”
“好啊,我等你消息。”
两个没有是非观道德观以及同情心的家伙,凑在一起一嘀咕就决定了别人的命运,太TM不要脸了!哇塞,我也知道自己很不要脸,但人活一世哪能事事要脸呢?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也不能例外,否则太完美了会让别人自惭形秽。
“谭兄,真没想到会在这遇见你,”我一见他走近,赶忙迎上去,一会抬头看他的脸,一会低头看自己的脚,生动活泼地演绎着羞涩少女或少男的角色,“昨天的事真对不起。”
我突然觉得自己没当演员简直是世界人民的损失,想脸红就脸红,眼里想含秋水就立刻能含上,除了“天才”我找不到其它词来形容自己。
谭瑾,依旧以冷面王子的姿态的面对我,不为所动。气得我在心里暗骂,你个冷面牛什么呀,那牛肉面岂不牛大发了。
当然,我心里骂归骂,脸上还得继续做柔弱深情温柔妩媚状,“你是不是还在生我气?”
谭瑾闷哼一声没有理我,绕开走了……
穿越女主是用来被忽视的吗?不,她是用来被全宇宙生命体爱戴的!那为什么谭瑾不鸟她?因为,因为她是女主,不是男主……
开个玩笑,不要当真,我们的谭哥哥应该大概也许说不定还是直的吧。
我不会认输的,先不说什么面子里子的问题,就冲莫言那诡异的笑容我也得赢,谁知道那家伙在打什么主意呢。
街上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每件东西在我看来都颇具古典美,都是值得长远投资的古董。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全包下来穿回21世纪卖掉,卖完再穿回来进货,当个穿越倒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所以我只能向平时逛商场一样,买些负担的起的东西。不过此负担非彼负担,以前的负担是指经济上的,现在的负担是指体力上的。
看见女人用的珠钗首饰胭脂水粉,我买;看见男人用的扳指带勾,我也买。衣服啊,那是我生命的主题,不管男女,只要好看都买。买了衣服就要买鞋子来配,买男款鞋子时还好办,买女款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早该发现,却一直被忽略的问题——裹脚。大部分的女孩都裹脚,为什么我,确切的说应该是左明珠,她为什么没有裹?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是最应该裹的吧?
不管为什么,我都要感谢左老头的英明决策,否则我现在别说满大街乱窜,估计连路都不会走了。与此同时,也要客观的表扬一下莫言同志,要不是他慧眼识脚,给我找了这付好皮囊,我这会说不定还扶着床学走路呢,那可真就成“始扶床”了。
大脚也有大脚的难处,谭大侠是否也和这时代大部分男人一样有着变态的审美心理呢?想到他惊见大脚女的惨状,我都于心不忍,唉,看来只好扮东方不败跟他玩暧昧了。
购物能令我暂时忘记烦恼,所以,请让我自由的……
一间装饰古朴的武器店吸引了我的目光。(旁白:喂,对你这猪头来说哪不古朴啊,真是废话!女主:你才猪头呢,我的意思是它和别的比起来都更古朴,^*&^^%%$!)
大家请无视那嫉妒我才貌的该死旁白,刚刚说到哪了,哦,对了,武器店。武器店大家都很熟悉,在玩游戏的时候,不管我们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总能找到它的身影,与它相伴出现的还有药铺和杂货铺。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武器店大门外,左边是药铺,右边是杂货铺,这个设计很好,如果应用到游戏里肯定能为我这样的路痴玩家节约不少时间。
我一踏进店里就被挂在最醒目处的宝剑吸引了,剑锋犀利,剑身有青光流溢如有霜凝结,冰冷中带着几分雅致。香草赠美人,名剑配英雄,不过我要真送谭瑾把剑,他肯定也不会要。不如就学仙剑4里小纱纱给小紫英送剑穂,也送谭瑾个剑穂好了。
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看到我对着宝剑流哈拉子,连忙过来解释,“小兄弟,这把剑是我们祖上传下的镇店之宝,不能卖,还是看看别的吧。”
大家看到没有,我也是个识货之人啊!
“老板,我朋友用的是一柄古朴的乌鞘剑,请问该配什么样的剑穂?”
老板想了想,从架子上拿下一个盒子,“这个如何?”
红色的剑穂上坠着几颗色泽通透的紫晶,看起来就让人神清气爽,老板果然有眼光。我乐呵呵的捧着它,怀里抱满了一路下来的战利品,快回飘香院时,还没忘买双颇具古风的高齿木屐回来装风雅。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莫言正和谭瑾在大厅聊天,一见我便得意的笑道,“谭公子可是早早就回来了。”
哼,我们还年轻,有的是青春,有的是精力,游戏才刚刚开始。莫言这家伙太藐视我了,一定要给点教训,让他知道我是多么抢手。谭瑾,完全无视我的魅力,简直是亵渎美啊,是可忍孰不可忍,而且,他给我那一嘴巴我可还记得呢!小五,这小狐狸兴许是看出我吃软不吃硬了,每次一问到他的身世背景,立马给我装可怜,他不说就只好叫别人说了。小样的,你们一个个谁也跑不了!
第二十二章 抢和偷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抢和偷 光天化日不适合作案,所以我慎重的决定等晚上,趁着夜黑风高,月朦胧鸟朦胧之际,偷偷爬到他的枕边,献上我冰清玉洁的——剑穗!之后,他会忠犬一只把身变,拉起我肥不见肉瘦不露骨的纤纤玉手,深情的对我说,“女王陛下,人家终于等到你了,人家好寂寞,好冷~~~”(无良旁白:“话说半夜摸到人家屋里,被一剑捅死的可能性更大,到时谭瑾会深情的对你说‘大胆刺客,死有余辜!’”女主:“我牡丹花下死,我做鬼也风流!”旁白:“牡丹花真多,你有几条命够死?”女主,默……)
我抱着堆成山的东西,好不容易进了屋,一脚把门踹上,便以天女散花之势把它们全扔到了床上。我坐在它们中间,把自己用得着的放一边,一时糊涂错手买下的放一边,进行分类处理。
先说那个扳指,套大脚趾都行,真想不明白我是怎么挑的。再看那个带钩,东西是好东西,够大够气派,问题是我这纤细的小身板无福消受。送人,把不合适的通通送人!
我敲着小五的房门,“快出来恭迎御驾。”
“等一下。”
小五出现时,除了“惊艳”二字,我实在想不出其它的词汇来形容眼前所见。他一开门,屋里那股温暖中带着暧昧的水气便扑面而来,撞击着我的嗅觉。当我把注意力从他的房间转移到他身上时,一股热流瞬间由脚底涌到头顶,如果他再大十岁,我会义无反顾的认为他是在诱惑我……那白里通红的皮肤,那流光溢彩的双眸,那凌乱的衣衫,怎么看都像是在说,“想要吗?求我啊。”
我舔舔嘴唇,“刚刚有人来过?”
小五不明就里地眨着眼睛,“没有,我在洗澡。”
我冷冷一笑,这小子居然趁我不在的这点功夫就划拉到一个,果然人不可貌相。我闷头进屋,径直走到床底和柜子这种能藏人的地方查看。
靠,居然真没人,没人并不说明清白,也可能是已经走了,否则大白天洗什么澡呢,肯定有JQ!(旁白:什么人啊,白天洗澡就说有JQ,白天温度高,好晾行不行?)
小五对我谨慎的行为莫名惊诧,“悦儿姐,你找什么?”
“没什么,随便看看,你这很整齐嘛。”我当然不能说是找JQ,只好左顾右盼,寻觅着话题。
我的目光落在他床上一块光洁细腻、晶莹白润的玉牌上,“那是什么?”
我正要伸手去拿,就被他慌慌张张的抢了去,一边往衣服里塞一边说,“没什么,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已。”
鬼才信他那句没什么呢,死孩子,撒谎都不会。如果是我,肯定会满脸忧半面愁的主动送过来,“没什么,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已。想当年……”,然后边说边哭,哭到让别人只有安慰的份,没精力去在意那块玉牌。(作者的友情提示:大家在编故事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表情和眼神的配合哦。今天的课后作业,请大家每人写一篇题目为《想当年》的作文,字数要求不少于50W。)
他越是不给我看我就越想看,内心叛逆的骚动终于升华为恶作剧的冲动。我装作无所谓的表情,越过他的肩头抬手一指,“那是什么?”
他放松警惕回头的瞬间,我稍稍COS了一下韦小宝搏鳌拜的场景,将他推倒在地,抢了玉牌就要跑。然而,他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把抱住我的腿,给我摔了个满嘴泥,随后趁机压过来抢被我拿在手里的玉牌。我奋力挣扎,又推又踹,在危机时刻仍坚守着胜利果实,死死抓着玉牌不撒手。气急败坏的小五俨然忘却了“男女有别”和“授受不亲”这两条铁打的原则,愣是坐到我身上来抢。
战况是无比惨烈的,我虽然被他压着活动不利,但仗着有尖牙利爪助阵,并未落下风。倒是他,一边要抓我的手,一边还要防我的满口贝齿,忙的不亦乐乎,可即便如此还是被留了N个红牙印。
我有无数优点,其中的优中之优就是执着,抢别人东西的时候我永远都很执着。死了都要抢,到绝路都要抢,不同归于尽不痛快,不怕恶欲变火海,抢到沸腾才痛快。那边有位看官问了,那玉牌有什么用啊,值得你豁出命的抢?管它有什么用呢,我就是想要嘛,人家就是喜欢抢的成就感。喜欢就是喜欢,喜欢需要理由吗?当然不需要。所以我一定要把这它抢到手。
我怀着为祖国、为人民、为荣誉而战的伟大信念,不畏艰难地翻过身,把玉牌塞到我温暖的肚子与冰冷的地板之间,嚯嚯,名副其实的冰火两重天哟。我趴在地上大笑不止,终以一招死猪仆街获得了压倒性胜利。
正当我尖叫着,“有本事你来!”的时候,门在我眼前低调的开了。
不用回头看我也猜得出现在的境况有多么撩人,这个姿势太有爱,跳进西凉河也肯定洗不清了,诱受VS年下攻,偷情中……莫言以见惯惊涛骇浪的淡定,看着眼前香艳到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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