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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燕歌行_分节阅读_第2节
小说作者:虞龙泽   内容大小:1.04 MB   书页:大漠燕歌行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8-01-18 09:04:49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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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我已经派人去找他,让城儿陪你一起去西域,他武艺高强是名震汉中的游侠,有他在我放心。”
  谷吉默默把信装进信封,抬眼看向妻子,“夫人,大汉条例,出使如果要带他去,必须授予他正式军职,而这孩子从小桀骜不驯,向来不爱受人管辖,我几次向朝廷推举他做羽林郎,他硬是不肯,结果与我大吵一顿,离家出走,宁可做一名游戏风尘的浪子,整日在外游荡,你说我又何苦再逼他呢?”
  “可是……”董氏颦起双眉。
  “好了。”她的话被谷吉打断。
  “夫人请放心,这一去只是送个人而已,又不是去打战,夫君我是高高兴兴过去,平平安安回来,我保证。”
  谷吉露出一脸难得的幽默,又拿起用蜡封好的信封,对妻子说:“桌上这封信等城儿回来后,替我交给他。”
  谷吉一边说,一边取过一面铜镜立在窗前,把妻子扶了过来,“夫人,你眉毛又淡了,我记得上次画眉还是在半年之前吧。”
  谷吉拿起写信的毛笔,用嘴巴舔了舔笔尖,给妻子轻轻描起容来。
  看见丈夫满嘴的墨汁,董氏噗嗤一笑,笑着笑着又甩开谷吉的手,肩膀剧烈耸动,呜呜咽咽哭了起来。
  二十六年的夫妻,丈夫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她还不知道吗?
  她擦干眼泪,缓缓挺直腰,让丈夫好好再给自己画一次眉。虽然她知道,这…这或许是此生最后一次。
  这就是千百年来小人物的悲哀。好像始终是一枚命运的棋子,身不由己。
  但她不知道是,有时小人物也能改变历史,比如谷吉这名小小的卫司马。
  ……
  西出玉门关,北上途经七国,在历经九个月的风沙之后。大汉使节谷吉一行260人终于来到北匈奴的都城外。
  这都城原是坚昆国旧都,城墙上的旌旗在猎猎的北风中发出如兽般的低吼。
  他们的护送队伍安静地伫立在城门500米外,静候北匈奴王庭派人来迎接。
  这里是一处绿洲,远方能看到成群的牛羊在安静地啃食绿幽幽的草叶,河边有身穿胡服的女子在汲水和洗衣。
  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骑在骆驼上的谷吉身边的卫兵们喉头滚动着,真想迫不及待地扑上去,痛饮一番。
  可是大汉使者的尊严,让他们没有任何人迈开一步。
  这时城门口尘土飞扬,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队近千人的骑兵策马而来,一旁进城的商贩和行人惊呼着四处躲避,一位正在驱赶羊群的少年躲闪不及,一下子被领头的那人马蹄踢得头破血流,扑倒在地一动不动。
  领头的中年骑士哈哈大笑。
  身边的一位骑士大喝一声:“单于出城!你们这些贱民还不快跪下!”
  城外的胡人百姓顿时心胆俱裂,齐刷刷跪在路旁,唯有一名老妇反应慢了一拍,那骑士勃然大怒,一刀划过,将老妇脑袋砍了下来!血喷了一地。
  城门外齐跪的百姓吓得连声尖叫,又紧紧捂住自己的嘴,把埋在地下。
  原来那领头的骑士就是郅支单于!
  看见他如此荼毒坚昆国百姓,让谷吉脸上铁青,护卫们也是个个义愤填膺,之前看到绿洲上的青草碧水、嬉戏的牛羊和河边的洗衣妇,让他们产生的美好错觉瞬间如沙消散。
  ……
  一阵刺耳的马嘶声,这1000人的骑兵队伍已将谷吉一行人团团围住。
  一个肥胖的年轻胡人慌忙从骆驼上滚下来,快步来到领头骑士前,单腿下跪,嗫嚅说道:“孩儿驹于利拜见单于父亲!”
  郅支单于顾左右而笑,“啧啧,你们看看,我儿十年不见,现在胖成了一头猪,看来还是汉家的粮食养人哪!
  众亲兵纷纷大笑,驹于利脸涨得通红,却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郅支单于不再理这肥猪儿子,策马来到谷吉面前,用鞭子指着他喝问:
  “你就是谷吉?”
  谷吉坐在马上昂然施礼道:“在下正是大汉使者谷吉,见过郅支单于!”
  他这才看清了郅支单于的脸,虎形嘴鹰钩鼻,深陷的栗色眼睛透着残忍的笑意,果然是一副噬人之相。
  “你们汉人为什么这么偏心?帮稽候珊那混蛋却不帮我!如果不是因为刘奭这小子从中作梗,我早就一统匈奴。”
  郅支单于挥挥手中的马鞭说道。
  谷吉深吸一口气,正待答话,身边一位亲卫,愤然怒斥:“大胆!你竟然敢直呼我大汉陛下的名讳!”
  郅支单于身边的骑士就要嘶吼着挥刀扑上去,却被他微笑地止住:
  “别砍他,拖回去关在狼窖喂狼!”
  谷吉忍无可忍大怒出声:“你敢!”
  这一刻,他用包容换和平的想法彻底破灭,其实从郅支单于在城外迫害百姓的那一刻,就已经破灭了。
  他久在边关,身知战乱之苦,每逢大战,长安城内不知有多少孤儿寡母在哭泣,所以他虽是军人,却从来不希望战争。
  可是为了和平,却又不得不战。
  盯着谷吉凛然的脸色,郅支单于咧开白森森的牙齿,“好,那我给谷司马一个面子,狼窖就免了。”
  谷吉脸色刚缓和下来,就见单于一挥鞭子,一支响箭擦过自己的脸庞,射入亲卫的咽喉!血溅了谷吉一脸!
  队伍中传来女人的尖叫。
  郅支单于哈哈大笑:“你们居然还带了个女的。”给骑士一个眼色,两名骑士立刻从骆驼队伍中扯下一名汉军,一揭开头盔,如云的秀发在风中飞扬,果然是一名女子,容貌颇为秀丽。
  而且肚子隆起,竟然还是一名孕妇。
  这时跪在一旁的驹于利,慌忙挡在这女子面前,大声喊道:“父亲,这是孩儿的妻子秀儿,秀儿快!快拜见公公!”
  秀儿刚想弯腰,却被郅支单于用马鞭顶住下巴,然后一鞭抽在驹于利的头上,“混账东西,没有我命令,你居然敢娶汉人做老婆!来人!把这女人带去狼窖!”
  驹于利噗通跪下,顾不上捂着流血的额头,嘶吼道:“父亲,她怀了我的孩子,她怀的是你的亲孙子!”
  “那我更留她不得!,我匈奴人不需要汉人的种!”
  “父亲!你要杀她先杀我!”驹于利突然站起来,张开双臂,野兽般咆哮。
  谷吉拔出腰下的利剑,趋马上前,厉喝一声:“众将士护住秀儿姑娘!”
  200多名大汉护卫怒吼着将秀儿护在圈心,拔刀指向虎视眈眈的匈奴骑兵,面对1000名虎狼之辈,他们内心紧张却坚决,知道自己已然十死无生,但我们是大汉战士,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汉朝护卫的勇气让郅支单于怒极反笑,语气平淡地吩咐骑兵:“除了谷吉和那女人,其他人都给我剁成肉泥!”
  刹那间一片刀光剑影!
  悬殊的战斗在惨叫和骨头的碎裂声中很快结束,200多名大汉将士的鲜血染红了异国的黄沙……
  满身是血的谷吉用剑支撑着身体,颤颤巍巍站着,环顾脚下血泊中的残肢,看着一路肝胆相照的汉家弟兄们如今骨渣子都碎成一地。
  心如刀割。
  他扶起瑟瑟发抖目光呆滞的秀儿,用剑指向犹带笑意的郅支单于:
  “来吧——”
  郅支单于伸手接过两张弓,一张塞给面如死灰的儿子驹于利,冷笑道,“你是用箭射那女人,还是让她去喂狼?”
  说话间,谷吉已经用身体挡在秀儿面前,散发向天,厉声大笑起来,一字一顿看向郅支单于:
  “呼屠吾斯!我大汉将士的血不会白流!总有一天,你的首级会挂在我长安城头!”
  当两声响箭穿胸而过时,谷吉和背后的秀儿撑起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笑容坚守在他脸庞,仿佛穿透万里云层回到故土,映在妻子窗前那一轮铜镜上……
  ……
  收起滴血的屠刀,谷吉临死前微笑的眼神让郅支单于心底发寒,冷静下来之后,果然如谷吉所预料的那样,为了逃避大汉王朝的起兵征伐,他将北匈奴政权举国迁往距离长安一万两千里以外的康居国境内,建都郅支城。
  一年以后,谷吉的死讯才传到长安,举国悲愤,汉元帝欲起兵征讨,却因路途极远地形复杂,而匈奴人又擅长游牧战术,胜算并不大,所以迟迟下不了决心。
  但是历史告诉我们,英雄们的鲜血绝不会白流,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
  在谷吉遇难近2000年后,有一位叫鲁迅的中国人写下这样一首七言绝句:
  灵台无计逃神矢,
  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
  我以我血荐轩辕。
  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意思是:我要用我的鲜血来表达对中华民族的深爱……

第一章 葡萄酒与肉夹馍
  七年后的长安。
  当第一缕晨光斜照长安城墙,这里大街小巷早已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作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经贸最发达的首都,长安的老百姓把“一日之计在于晨”的中国古训发挥得淋漓尽致,起得比太阳还早的人大有人在。
  不过,现在长安城里最勤快的人并不是土生士长的汉人,而是来这里做生意金发碧眼的各色西域人。
  当时通称为“胡人”。
  作为世界之都,丝绸之路的源头,能来长安看看甚至定居,这在当时的西域居民而言是一件非常高大上的事情。
  而想要拿到这里的“绿卡”,来往两地经商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自从博望候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以来,长安城的各式贸易日渐繁华,不仅西域的商人来了,还有安息人(伊朗人),大食人(阿拉伯人),甚至遥远的大秦(罗马人)等等,都带着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的赞美来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都城。
  他们把汉朝的丝绸、茶叶、瓷器、书简和药材等带到了全世界,又从他们的异域家乡给大汉的老百姓带来了玻璃、珠宝、胡椒、葡萄、石榴、胡瓜(黄瓜)、胡萝卜等各种辣人眼睛的好东西。
  总之是你来我往,皆大欢喜。
  在各国商人当中,他们不少人都舍不得离开长安,选择定居和当地人通婚,由此不仅爱上了长安的姑娘,还爱上长安的美食,其中最喜欢吃的就是肉夹馍。
  这种用白吉馍和腊汁肉完美揉和的面饼,里面有三十多种调料,在用慢火熬制之后,入口既有馍的醇厚又有肉的鲜香,回味悠长,是长安第一美食。
  后来这些西域人别出心裁,在馍夹肉放入他们带来的特产,发明了葡萄夹馍、胡瓜夹馍、胡萝卜夹馍的等等。
  让舌尖上的长安又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外饕餮客可是过足了嘴瘾。
  ……
  作为长安美食街最大的一家胡人肉夹馍面馆,女掌柜夏曼古丽在一位特殊客人来了之后,表情包就立刻亮了。
  她提着百褶裙快步上楼,闪到卧室,在铜镜前搔首弄姿一番之后,将两朵久违的珠花悄悄插在发髻上。
  这鬼鬼祟祟的小动作,立刻惹得在一旁打扫房间的汉族小丫头噗嗤一笑,“老板娘,是不是有相好的来面馆吃馍了?我咋没听见喜鹊叫呢?”
  “滚滚滚,小蹄子,再说扣你工钱!夏曼古丽头也不回,提着裙子蹭蹭下楼,风风火火直奔面馆角落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是个汉人,看上去挺穷,一身浅蓝色粗布衣衫,肩上还打着两个补丁,而且细心看去,他束发的带子好像就是用他一截袖子边剪成的,因为左边袖口似乎比右边短了一圈。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寒酸的衣着下却有一张器宇轩昂的脸,眉如利剑直飞两鬓,眼睛看起来懒懒散散,却透着一股凌厉的劲气。
  在女人眼里,他应该是那种第一眼平庸第二眼惊奇的男人。
  ……
  不过此刻,他有些发懵。
  手里正捧着一个白馍默默发呆。
  老板娘快步走过去,在那人桌前舞起一朵漂亮的裙花之后才甜笑着坐下。
  “燕幕城!你这几年死哪去了?怎么混得连一身好衣服都没有?”
  她故意凶巴巴地问,眼睛里荡漾的水波却透露出她内心的伤感。
  “秘密。”燕幕城笑了笑。
  “滚,什么秘密?还不是干你们臭男人自命的侠义破事,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也该攒钱娶个媳妇,我这正缺一个小跑堂,每天好酒好肉,过年还有新衣服穿。”
  燕幕城眉毛一扬,嘿嘿笑了起来,“我这人脾气古怪,就喜欢浪迹天涯自由自在,老板娘的心意,在下感激涕零。”
  夏曼古丽咬牙切齿,站起来又气鼓鼓坐下。眼瞅着燕幕城把馍咬了一小口后,就捧着手里做梦游状,不禁气汹汹问:
  “怎么,老娘新发明的葡萄夹馍你不喜欢吃?没想到你破衣服里居然裹着一张千金小姐的嘴。”
  “这噗通倒是很甜,可是你在摸里面好像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燕幕城苦笑着说,还故意伸出发红的舌尖。
  “哈哈,什么噗通,是葡萄啊笨蛋,那辣舌头的是西域带来胡椒,你七年没回长安,看来已经落伍了!”
  夏曼古丽笑得花枝乱颤。
  她那一截露出肚挤眼的妙曼腰肢,惹得周围的男性牲口都像青蛙一样鼓圆了眼睛,这里的胡人老板娘可是美食街里远近闻名的一枝花,很多人就是冲她的艳名而来,据说她不仅人美,舞姿更是勾魂。
  可惜这几年来,她突然很少跳了。
  之前,她对任何一个食客向来不假辞色,想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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