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买镜子,那么你准备用什么付账呢?”
“付账?”
“嗯,大概就是钱一类的,考虑到这里是异世界,你给点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就行。”
“钱……原来买东西要钱啊。”
爱丽丝遗憾地点头,她从没出过门,自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钱。
但是,她觉得店主没有骗她,因为她记得书上的人买东西好像也要付钱。
只是,她一直居住在阁楼里,生活起居都被老妇人照顾着,根本不需要钱这种东西,所以,她的母亲自然不会给她钱。
“没有钱,你用别的东西付账也可以。”
店主这样提醒,于是很喜欢小镜子的爱丽丝灵光一闪,就把头上绑着的蝴蝶结拽下来,郑重地对路鹿道:“店主,用这个蝴蝶结行吗?”
“我很喜欢它的颜色……你觉得它好看吗?”
路鹿闷闷地应了一声,看着少女散落的银发,他想要不然把蝴蝶结还给她算了。
这样散着头发,如果是在某些场合,应该会很不便吧。
他这样问出声,爱丽丝却摆手表示没关系。
在把蝴蝶结递给路鹿的时候,一股倦意席卷而来,爱丽丝感到有些困,不由掩着嘴打了个哈欠。
随着她睁开眼睛,一丝晶莹的泪顺着蔚蓝色的眼睛流出。
很快,泪丝脱离了眼眶,它划过银白色的睫毛,凝结成炫目的宝石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第九十五章
“叮咚~”
在安静的便利店里, 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见,更何况是一块宝石。
清脆的响声引起了路鹿的注意,但他看爱丽丝羞红了脸,就只好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 一边用精神力扫视,看地上到底掉了什么东西。
从爱丽丝眼角滑落的, 是一块澄清的蓝宝石。
蓝宝石的颗粒很小, 只有米粒大小。
由于赵雪时不时就送来一些各色钻石,路鹿把各种珠宝都欣赏了个遍, 连巴掌大的宝石都收藏了几块。
一块普通的蓝宝石,实在没什么稀奇的。
但是,如果宝石是泪珠变得, 这就显得无比稀奇。
初次看到爱丽丝的时候,路鹿还以为她是一个普通的富家少女, 只是不常出门,所以才对一切都很好奇。
然而现在,他再也不认为爱丽丝是一位普通少女了。
普通的少女,怎么可能一流泪就流出宝石来呢?
路鹿装的若无其事, 而爱丽丝偷偷了打量了路鹿一眼,觉得他没发现之后,在松了口气的同时, 也暗暗地开始羞恼起来。
她恼自己竟然忘记了流泪的事,羞愧的是自己竟然在别人家里干出这等事来。
她明明知道自己一流泪就会制造出垃圾,怎么能肆无忌惮的流泪呢?
虽然店主‘没发现’这件事, 但爱丽丝怕自己制造的垃圾会搁着脚,就悄悄蹲下,迅速地用手帕把那粒蓝宝石包起来。
做完了这一切以后,她又轻巧而敏捷地站起来,把包着蓝宝石的手帕塞到裙子里,假装一切都没发生。
还好,店主先生一直在看手里的书,没有注意到她,要不然,真是羞死人了。
爱丽丝轻轻呼了口气,很快又为刚才的冒险雀跃不已。
把小手镜珍重地揣在怀里装好,爱丽丝的倦意更加浓重。
她现在有点想睡觉了,所以有些想回去。
但是回去……以后她还会有机会来这个地方,跟店主先生聊天吗?
因为跟路鹿熟悉了,所以有了疑惑,爱丽丝就痛快地说出口。
而路鹿答惯了这些问题,就把便利店的常见疑问都给爱丽丝说了个遍,让她对便利店的存在大致有数。
“我明白了,谢谢你……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玩的。”
知道以后还能来这里玩,爱丽丝更加高兴了。
尤其是知道这里是异世界,这个世界没有父亲母亲,只有她一个人能来的时候。
因为,她刚刚想起一件事,父母告诉过她,她不能跟陌生人讲话。
爱丽丝知道,她的病很不好,和别人接触久了就会传染给他人,但这里是异世界,异世界的人,应该不会被她的病感染吧?
恩,店主跟她说了这么多话,眼睛里也没有流出奇怪的东西,肯定是没有事情,那么她的病,果然不会传染给异世界的人。
异世界果然是个好地方。
知道自己在异世界也能和正常人一样聊天,爱丽丝的不舍之情又多了几分。
在临走的时候,她忍不住回头道:“店主,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以后还能来这里跟你玩吗?”
“如果我经常来,你会嫌我烦,讨厌我吗?”
“不会,有空常来啊。”
路鹿随口答应,而得到路鹿的保证,爱丽丝才放心的回过头,揣着镜子踏出店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阁楼。
“呀,走的时候没注意,蜡烛都燃尽了……”
父母没有在房间里留下钟表,所以爱丽丝无从得知时间。
她只记得走的时候房间里还燃着蜡烛,但现在蜡烛已经熄灭,从这点来看,她应该走了挺久。
蜡烛燃尽,这点让爱丽丝有些苦恼,她刚得到一面镜子,还想玩上一会儿。
但是蜡烛灭了,黑漆漆的她什么都看不清,即使镜子很闪亮,没有光,她也无法尽兴的玩。
要不然,等明天天亮了再玩吧?
不知不觉,银白的发丝垂落到她的肩头,弄得爱丽丝有些痒痒的。
于是,爱丽丝把镜子放在松软的床上,先从床头柜上随意摸了根绿色的发带,把清凉如雪的头发松松的绑起来,才双手托腮,郑重地思考起‘该不该晚上玩镜子的事’。
果然,还是玩吧。
被镜子折磨的连睡意都没了,所以爱丽丝决定不为难自己。
好在今晚的月色不错,所以透过渗入房间的月光,她顺利的找到了火柴。
在火柴的帮助下,她点燃了新的蜡烛。
这只蜜蜡燃起了小小但温暖的光,不大,但是有一丝光亮,也足够爱丽丝玩个痛快。
她早已熟悉了黑暗。
对着阴暗的光,镜子中的爱丽丝苍白无比,这显得有些诡异。
然而,由于光线而显得阴惨惨的面容并没有吓到爱丽丝,她对着镜子笑,镜子里的人也对她笑,这就让她无比满足,感觉这个镜子没有白买,不枉她用自己最喜欢的蝴蝶结换了它。
镜子这个新奇的玩具令爱丽丝玩了很久,但是只照一个人,果真还是有些寂寞。
爱丽丝莫名感到孤单,她就扯过两只兔子玩偶和她一起照镜子。
别说,怀里有了兔子玩偶,爱丽丝心里就感到充实多了。
即使镜子里兔子玩偶也阴测测的,但爱丽丝知道它们白天的样子,所以并没有嫌弃,反而把它们抱得更紧了。
“兔子先生,今天晚上就跟我一起睡吧~”
她低头对怀里兔子布偶自言自语,愉快的做了决定。
天上的月亮挪了一点,蜜蜡也很快就燃完了。
虽然还有别的蜡烛,但是其他蜡烛的烟气很多,爱丽丝并不想让它们熏坏了镜子,和自己珍爱的布偶。
所以,尽管还没玩够,她也只能把镜子收起来,等天亮了再玩。
临睡前,爱丽丝先把兔子放到床上,一边一个摆好。
怕兔子们睡觉着凉,她就把它们半个身子都塞进被子里去,只露出眼睛和两只兔耳朵。
给兔子唱了首自己编的小调,哄它们睡着。
然后爱丽丝悄悄地站在一旁,确定兔子们没有偷偷抖动耳朵之后,她才掏出浸满了洋葱汁的手帕,接着捧了一个木盒,把木盒放在腿上。
做好了这一切后,她开始用洋葱手帕擦拭眼睛,想当然,在辛辣的刺激下,她的眼睛马上就流泪了。
“呜~好难受……”
被洋葱汁刺激的眼睛疼,但爱丽丝还是忍住抱怨,免得不小心把蓝宝石吞进嘴里。
湿润的泪珠从眼眶滚滚而下,一旦和躯体脱离联系,泪珠就化作最纯净的蓝宝石,零零碎碎地洒落到盒子里,发出沉郁的响声。
在盒子底部,璀璨美丽的蓝宝石已经堆积了满满的一层。
爱丽丝边流泪边想,等这个盒子堆满了,父母应该也忙完了外面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再来看一次她。
别说,这么久没见,她又有点想他们了。
她想美味的小点心,也想母亲带来的漂亮衣服和可爱玩偶。
但是她最期待的,还是这天父母会陪她吃一次饭。
而那天,她可以到二楼的餐厅和父母一起用午餐,这是她唯一可以离开阁楼的时光。
二楼的房间,只有一张餐桌,装饰的还没有阁楼华丽。
但是,因为父亲和母亲会在那里,所以简陋的屋子也变得相当可爱。
更别说,每次等父母来的时候,她都会期待,这次他们会带弟弟来吗?
母亲曾经说过,只要她的病能好一些,就会带弟弟来看她,真是期待啊。
一边猜着弟弟的样子,爱丽丝一边毫不客气的用洋葱手帕擦眼。
母亲告诉她,她的病来源于眼泪,只要把眼泪都流干了,以后她就能做个正常人,和外面的女孩子一样,能和同龄的女孩子玩,而且也能见弟弟。
就因为这个,所以爱丽丝每天擦眼的时候都绝不会逃避。
尽管有时候那硬硬的东西会戳到她的脸蛋,弄得她很不舒服,但是想到这样就能早点治好病,爱丽丝就还是坚持用手帕擦眼,直到数着‘叮咚’的次数,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了继续抹眼睛。
嗯,她的病要慢慢治,每天哭多了对治病也不好。
自从她有一次太心急,结果被母亲训斥,她就再也不敢一次性哭太久。
流泪这么多眼泪,爱丽丝也有些累了。
如果她这时候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红着眼睛,竟和兔子一般无二。
用正常的手帕沾水清洗眼睛,等眼上的辛辣感褪去,爱丽丝才疲倦的换上睡意,抱着白兔沉入梦乡。
今天的爱丽丝,过的也很充实。
……
便利店
因为过年的原因,外面的鞭炮声一直响个不停。
于是路鹿干脆就把店开晚了点,一直到十一点,他都仍然没有睡,自然的,环境不适合睡觉,店门也没有关。
路鹿原以为这么晚了不会再有客人来,但谁知道在临近十二点的时候,店里又踏进来一个人,还是一个很久没见的熟人。
宋程,他提着一盒东西,意气风发的走进了店里。
看他虽然疲惫,但是难掩高兴的神色,路鹿心里有了猜测,于是,他放心地道:“宋程,你科举考完了吗?”
“考完了,已经放榜了。”宋程意气风发地道:“店主,我中了!”
第九十六章
“恭喜。”
之前的那段时间, 宋程的苦读路鹿都看在眼里。
在他看来,宋程的努力完全配的上秀才的功名,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古代的秀才,类似于现代的大学生, 但是在待遇和地位上却是大学生不能比的。
最初宋程跟他说过,他最大的志向就是考个秀才, 但这并不是他志向低, 而是一名秀才在乡间已经很了不得了。
宋程的家境不好,这点便利店的熟客都知道。
他的家里有十几亩地, 但是要供应他读书,交了税后就没剩多少,所以他们一家子过的十分艰辛。
而宋程考上了秀才, 首先他家里的那十几亩地就不用交税。
其次,即使宋程不愿种地, 有了秀才的名头,最不济以后还可以当个教学先生。
每年收几名学生,他就能养活自己,到时候再娶一个妻子, 轻轻松松就能完爆地里刨食的大多数人。
当然,这只是宋程一开始的理想。
考上了秀才后,他的野心就更大了。
既然他有读书的本事, 为什么不继续往上考,考个举人,做一番利国利民的事情呢?
宋程表现的意气风发, 路鹿也就敢问:“宋程,以前你一直说要考秀才,接下来还要继续考吗?”
“考,怎么不考。”宋程笑道:“那时候心里还没有着落,所以不敢图的太多,现在考上了,就情不自禁地想在往上窜一窜,毕竟,哪个读书人不想当举人呢?”
宋程的这番话让路鹿了然,这是想当官了。
确实,古代‘士农工商’,做什么都没有当官好。
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财富,当官都比其他职业要占便宜。
而且宋程如果真想一展抱负,那么当官就必然是他的首选之路。
宋程有大志向,路鹿也由衷的为他高兴。
和路鹿聊了几句,抒发了自己的少年意气之后,宋程又谈起了自己未来的打算:“这次我考试的排名高,所以录上了廪生。我大夏朝对读书人很是看重,所以廪生每个月都有六斗米的供应,足够我吃用了。而且每年,官府还会发四两银子的补贴,有了它们,我家的情况能更宽裕些,就是过几年的乡试,我也敢搏一搏。”
这还是宋程头一次谈起他的家庭,平时他都在读书,所以路鹿也不好问他。
如今宋程谈兴正浓,所以路鹿就知道他是家中独子,有两个姐姐几年前嫁了出去。
谈到姐姐,宋程就有些遗憾,要是他能早考中秀才,姐姐就能嫁的好一些,不像如今,只能嫁个中不溜秋的人家。
宋程的眉宇间沾满了疲惫,路鹿一问,才知道他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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