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书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滚轮控制速度)
炫书网 > 位面便利店 > 分节阅读_第53节
位面便利店_分节阅读_第53节
小说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内容大小:697.19 KB   书页:位面便利店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8-01-14 09:11:04   加入书签
最新网址:www.xbiquta.info
人看上,娶做妻子,你的孩子也能是高贵的人,孩子,想开点吧!”
  母亲的反应让阿伊莎知道,被送做当庙妓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她瘫倒在地上,蹲下抱腿不断哭泣,而母亲在一开始的安慰过后,就丢下不管。
  大概,她认为女儿总会想通的。
  庙妓,庙妓……
  阿伊莎哭得喉咙嘶哑,眼睛发痛,但她还是止不住自己的眼泪。
  她想不明白,父母怎么能如此狠心。
  庙里的做‘圣女’的女人为数不少,因为穷的揭不开锅的人都会选择把‘赔钱货’送给神明,好减轻家里的负担。
  更何况把女儿送去庙里还能换一笔钱,是件一本万利的生意,所以有些嫌弃女儿的父母一有了女儿就会把她扔到庙里,但阿伊莎完全想不到,有一天,她的父母也会把她扔掉。
  “呜呜……爸爸妈妈,我不想做庙妓,我不想……”
  她哭着喊叫父母,然而父母正在屋里打着呼噜,注定不会理睬一个女孩的反应。
  阿伊莎哭得几近晕厥,最后终于把眼泪哭干了,嚎也嚎不出来,她才渐渐止住,任凭冷风风干她的泪珠。
  此时,阿伊莎彻底心凉了。
  她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到桶边,痛饮了一顿水,给哭得嘶哑的喉咙降温。
  喝完水后,她呆呆地在硬邦邦地泥土地上坐着,也不去睡觉,就这样干坐着,仿佛这样就能缓解她的伤痛。
  “汪汪!”
  远处传来一阵狗吠声。
  阿伊莎正处于心如死灰之际,自然没有闲情去关注一只狗。
  但是她不想惹狗,狗却盯上了她。
  看见从远方跑来,眼中闪着凶光的恶犬,阿伊莎先是害怕,但随后,却是一副无所谓的状态。
  啊…我要被野犬吃掉了吗?
  做圣女也迟早会死,被野犬吃掉,还能落个干净……
  也好,就这样吧……
  在野犬狂吠着扑向她时,她终于支撑不住,眼一黑失去了意识。


第八十五章 
  之后的事, 阿伊莎就不必讲了,因为她来到了便利店,在便利店晕了过去。
  阿伊莎说明她的遭遇之后,路鹿无比同情, 虽然他不知道庙妓是什么玩意,但是和‘妓’扯上关系, 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尤其是他后面上网搜索了一番, 知道庙妓就是印度公开售卖给嫖客玩弄的妓女后,他就由同情变为了愤怒。
  若是隔着网络, 这样惨绝人寰的事看过也就看过了。
  毕竟,那个国家今天还在干这种事。
  每年仍然有无数的幼年女孩被送到寺庙里摧残,有的甚至两岁就被送到庙里, 等到12岁左右,就正式开始她们的庙妓生涯。
  但那是一个国家普遍的现象, 离他太远,所以他没有什么实感,也无法左右一个国家的意志。
  然而现在,一个仍处懵懂的女孩也要被送往那个地方, 他却不能不管。
  无他,事情都到眼前了他还不付出举手之劳,那样就太不是人了。
  阿伊莎说完后就伫立在那里, 低头不语。
  尽管路鹿跟她说过这里男女平等,他不会伤害她,但是从小到大被灌输的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事。
  对男人的畏惧深深印刻在阿伊莎的心上, 即使是一个三岁的小男孩站在她面前,她也不敢有丝毫违抗。
  阿伊莎的态度让路鹿很无奈,但他知道能让女孩不害怕他已经很难得了,其余的不能强求。
  于是,他让女孩先回到棉被里去。
  便利店这里已经是冬天,天气很冷,即使有暖气,阿伊莎身上薄薄的一层衣服也抵不住严寒。
  但是,他说了两遍,阿伊莎也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肯动。
  “你怎么了?为什么不愿意到床上去?”路鹿耐心地问道:“这里天冷,你先到被子里取暖,一会儿我去拿吃的给你,这样不好吗?”
  “大人,我的身上很脏,会把你的床铺弄脏的。”
  阿伊莎偷瞄了下染上泥印的被子,很是懊恼。
  她低头看自己沾满了泥巴的脚,和满是尘土的全身,第一次有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她得承认,躺在软绵绵的被子上感觉十分舒服,比她家里的板床好上百倍,但这干净整洁的床铺不是首陀罗能消受的东西。
  人一出生就分三六九等,她们这样的首陀罗生来就是为了赎罪的。
  眼前这位婆罗门老爷能好心的救下她,已经是神明庇佑,所以,接下来她应该恪守本分,不应有其他的非分之想了。
  阿伊莎的回答让路鹿一阵无奈。
  他很想说妹子,床铺已经脏了,你上不上去都得洗。
  然而这话太打击人,他就没说,而是拿了双棉拖先让光着脚的阿伊莎穿上,再给她套了件棉大衣,从头武装到脚,然后才对她道:“我去弄点吃的,一会儿你洗个澡,洗完澡在床上睡一觉,这样行不行?”
  “都听大人的。”阿伊莎弱弱地点头道。
  考虑到女孩脆弱的肠胃,路鹿没敢直接上大鱼大肉。
  他拿出之前挑好的钙奶饼干,把它们泡到碗里,然后又拿了一个勺子放在里面。
  准备好了这三样东西后,他把碗端到女孩面前,道:“先吃点东西吧,里面是热水,小心烫。”
  “唔。”
  阿伊莎低低应了一声,就没在说话,因为她的全部注意都被眼前这碗飘着香味的不明食物吸引。
  滚烫的水里漂浮着一团团黄色的糊糊,很像她平时吃的粮食糊糊。
  但是她在家里吃的糊糊闻起来可没有这个香,也没有这个好看,所以她就不禁升起了几分期待。
  这是婆罗门端来的东西,肯定比首陀罗吃的东西好吧?
  抱着浓浓地期待,当水温降到可以忍受的程度时,阿伊莎就迫不及待地用勺子挖起糊状物,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看到阿伊莎吃的香甜的样子,路鹿感到很欣慰,并默默给自己的选择点了个赞,不愧是老幼皆宜的钙奶饼干。
  这种产自于青岛的钙奶饼干听说很受老年人和儿童的喜爱,是啤酒和蛇草水之后热销的产品之一。
  阿伊莎虽自认为大人,但在路鹿眼里,11岁的女孩,就是个儿童。
  儿童喜欢吃饼干,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由于碗的大小有限,所以路鹿只在碗里泡了几块饼干。
  所以很快,阿伊莎就把碗里的糊糊一扫而净,并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见状,路鹿又泡了几块饼干,再次把碗端了过去。
  “咦?还有吗?”
  阿伊莎不敢置信,得到路鹿吃完还有的承诺后,她开始有些忐忑起来。
  头一次得到这种承诺还是今天早上,然后没等她消受完,就知道老妈要把她送到庙里当庙妓。
  不过她想,她一个首陀罗女孩,没有什么是值得婆罗门老爷贪图的。
  而且刚才那种好吃的食物,估计比把她卖给庙妓的价还贵,想到这儿,阿伊莎就有些释然,然后在本能的驱动下继续端起碗来吃。
  阿伊莎是经常做农活的孩子,更别提刚哭了一晚上,正是最饥饿的时候。
  于是,她吃了好几碗,直到撑得不行,才将将放下碗,不敢再多吃。
  阿伊莎吃完后,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路鹿把剩余的饼干收起来。
  但很快,她就把注意转移到了自己的肚皮上,还情不自禁地打了几个饱嗝。
  有生以来,她第一次体验到饱是什么感觉。
  也难怪村里的所有人都想到地主老爷家里当仆人,为这事打破了头。
  地主老爷家里的东西好吃,从指缝里露出来一点都够他们饱餐一顿,如果现在她回去,让她到老爷家里当女仆,她也铁定是愿意的。
  只是,她一个又脏又瘦的首陀罗女孩,是不会有这种幸运的机会的。
  吃饱后,阿伊莎开始胡思乱想。
  直到看着路鹿端起空碗要走,她才惊慌地站起来道:“大人,让我来吧,怎么能让您做这种事?”
  让一个男人干家务,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像她所在的首陀罗家庭,家里的男人宁可让盘碟招蛆,也不会干这种事。
  而好心救了她的大人是婆罗门,怎么能做这种只有女人和仆人才做的事呢?
  阿伊莎深感自己做了错事,冒犯了婆罗门大人,于是她紧忙上前想接过碗。
  女孩的态度坚决,怕伤到她的自尊心,路鹿就没坚持,教给她怎么用水龙头洗碗,比他自己洗还麻烦。
  在阿伊莎洗碗的过程中,路鹿为了纠正她的观念,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道理。
  为了让阿伊莎深刻地了解到两个世界的不同,路鹿就不断用‘现在不会做饭的男人会被女孩子嫌弃’,‘他之所以现在还单身就是因为不会做饭’等观点给女孩洗脑。
  但可能是他举得例子太过极端,阿伊莎根本没有相信他的鬼扯,反而把这当成了他的玩笑。
  其实,他说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的啊……
  刷完碗后,路鹿等阿伊莎消了消食,就把她带到了浴室,教她怎样用淋浴。
  好说歹说,他才教会了她怎样调水温。
  把洗浴用品都给女孩准备好后,他关上了浴室的门,在外面闲等。
  其中他数次担心阿伊莎会不会洗着洗着晕倒,或者会烫到自己,好在,阿伊莎是个不笨的女孩,她顺顺当当的洗完澡,就被路鹿赶到床上休息了。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
  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
  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
  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
  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
  “我,我明白。”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
  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大爆炸》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
  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
  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
  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
  “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路鹿道。
  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
  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
  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贱民是不可接触之人,是和粪便一样招人讨厌的存在。
  即使首陀罗这种‘卑贱’的人碰见贱民, 也要用井水洗刷自己,免得被他们玷污。
  而猪这种与粪便为伍的肮脏东西,据说只有贱民会吃。
  阿伊莎是首陀罗,为了洁净, 她可能也讨厌猪肉,所以保险起见,路鹿干脆只买了最安全的鸡肉, 免得女孩心里不舒服。
  经路鹿指导,用肥皂洗干净手后,阿伊莎拿起小笼包, 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夹了肉的包子,这对女孩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
  可能婆罗门老爷们不屑于吃这种妨碍修行之物,但肉这种东西,向来都是穷人朝思暮想的对象。
  至少阿伊莎,她从小到大只见过几回肉,而且这些肉全部都进了父亲和弟弟的肚子里,从来没有她和母亲的份。
  因此,一见到带肉的包子,她就丢掉了矜持,抓起包子就开始下嘴。
  阿伊莎人小食量却不小,只两口,她就能吃完一个包子。
  在解决完一笼包子之后,她喝了
本文每页显示5000字 共72页 当前第53页
目录   上一页   ←   53/72   →   下一页   加入书签<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 ← 或 → 快捷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以下载位面便利店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