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得大奇。李柱跟着高夜时日已久,还从未见过高夜惆怅成这个模样,自己这一次被派去寻找诸葛亮,就已经是一件很奇怪的任务了,没想到刘备屯驻于新野这个意外的消息,居然会让高夜如此消沉。因此李柱不由得问道:“主公,那刘备不过一丧家之犬,如今寄人篱下,有什么好担心的?”
高夜却是摇了摇头道:“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刘备此人不可小觑啊!好在他还风云未济,只能困居于新野。刘表亦不过守家之犬,用刘备亦会防刘备,他现在还翻不起什么大浪来。李柱啊,你去给我盯着,去徐州的人一回来,立刻带来见我!若是他们也未能找到的话……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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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分则两利
高夜不愿意明言,李柱自然也不会多问。能坐到他这个位置的人绝不是傻子,该知道的知道,不该知道的就千万不要好奇,这才是保命之道。在继续汇报了他的荆州见闻之后,尤其是他在新野的见闻之后,便即离去。虽然高夜没有明说,但是李柱心里明白,如果去往徐州的人手也没有找到诸葛亮的话,那么寻找诸葛亮就将是他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不过对于现在的高夜来说,新野城的刘备才是重中之重。从李柱的情报来看,新野的刘备如今坐拥兵马两万,更是日夜操练,毫不停歇,其意已经很明显了。新野做为荆州北部的门户要地,和张绣守卫的宛城是遥遥相望。从前只要张绣不去找麻烦,刘表就算是烧高香了。如今有了刘关张坐镇,进攻退守之下,形势已经大不如前,现在的高夜反倒有点担心起了宛城。
而且从历史上来看,刘表想要用刘备又防着刘备,荆州的小世家迎奉刘备而大世家打压刘备,这一点高夜不认为在这一世会有任何的改变。在这样的处境之下刘备还能在新野而如此大张旗鼓的招兵买马,操练新军,没有刘表的支持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是因为刘备刚刚到了荆州,和刘表还在蜜月期,但荆州蔡家、黄家、蒯家等大家族是决不可能坐视不理的。毕竟刘备存在的意义除了向北防备曹操之外,就是和这些大世家分庭抗礼,以便刘表能够更好的统治荆州。做为荆州本土的大世家,又岂能就此罢休?哪怕刘表娶了蔡瑁的妹妹,做了蔡家的女婿,可一旦涉及到了家族利益,蔡家是绝对不会妥协让步的。
可如今来看,这三家对刘备好似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动作,也不知是这三家还想要利用一下刘备,还是刘表给他们三家许诺了什么其他的利益,这才让他们暂时的偃旗息鼓。可无论怎么看,刘备在新野,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威胁。河北袁绍虽败,可筋骨犹存。若是袁曹之间战事再起,曹操一方很有可能腹背受敌。该如何解决刘备,已经成为了一个不能不去重视的大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再大,也不急在这一时,两日后便在司空府进行年终总结,这两日高夜便要仔细想想,此情此景该如何应对,到时候也好供大家仔细参详。
刘备的事情可以先放到一边,不过糜竺的宴请高夜就不能不重视了。这位历史上刘备的大舅哥如今在曹操的手下混的是风生水起,四州之地一应商事都归他糜竺掌管,权势不可谓不大。就是原本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的模样,如今早已不见了踪影,身宽体胖还有一个大肚腩,高夜觉得这家伙如今至少得有两百斤,没看他如今连马都骑不上去了么!
糜竺的身后跟着的便是糜芳,和他哥哥不同,糜芳的身材看起来反倒又雄壮了不少。也是,糜芳毕竟是行走天下的人,和他这个整日坐在办公室里的哥哥相比,不但经常风餐露宿,还要随时准备应对山贼、湖匪的袭击,要在各势力之间游走,其中苦难可想而知。他要是和他哥哥一样的体形,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送了命。连逃跑都做不到的人,这种危险的事情还是不要去逞能的好。
糜家这些年在这兄弟俩的操持之下,可谓是蒸蒸日上,糜芳更是已经有了天下第一富商的名头。兄弟俩一个为朝廷赚钱,一个为曹家赚钱,在这青、徐、兖、豫四州,行商行的是毫无阻碍,更隐隐有了四州商贾之首的征兆。
只不过现在甄家的到来,着实让糜家有了一种紧迫感。毕竟曹操治下原本是他糜家一家所垄断的市场,如今忽然出现了一个甄家要来分一杯羹,这让糜家如何能开心的起来?高夜为了甄家的小女儿,连龙潭虎穴一般的邺城都打了,甄家有高夜这个靠山在,谁敢用自己的权势去打压甄家?更何况这些年在曹操手下干活,兄弟俩心里明白,高夜对于商业的理解本就远超自己,好多商业手段自己见了都是啧啧称奇。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惹恼了高夜,只怕后果堪虞。真到了那个时候,人家能看在赵云的面子上给自己家一条活路就算是万幸了。
抱着这样的心态,糜竺也就只能来找高夜求合作了。毕竟事已至此,甄家的上位已经不可避免,那么早一点来寻求合作,早一点来交这个朋友才是上上之策。垄断既然已经无法保证,那么寻求合作才能让自己家的利益不至损失太多。别看甄尧如今有一个侯爵在身,可说到底亦不过一落魄世家罢了,登门拜访这种事糜竺还不屑为之。毕竟没有高夜在背后,甄家在颖都根本什么都不是!
但事情总归是要去做的,甄家不便去登门,但是来求高夜就不是什么问题了。只要高夜一句话,甄家又怎么敢不听?更何况糜芳和高夜本就相交多年,再加上有赵云的这层关系在,合作之事可谓是水到渠成,这一点糜竺几乎是从未担心过。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糜竺这才开口说明了意图。本以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哪知道坐在上首的高夜闻言,却是淡淡一笑道:“子仲所言,大为不妥啊。”眼看着糜竺、糜芳兄弟俩一脸懵逼,高夜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同殿为臣,都是为主公做事,又何来联合之说?更何况天下之大,商事之繁,又岂能尽归于一家之手。主公都做不到啊,子仲,你说呢?”说着高夜对糜竺笑了笑,拱拱手道:“年关将近,事务繁忙,我就先告辞了,子仲勿怪啊。”
高夜说罢,便即起身,糜竺、糜芳闻言自然也不敢多留,亦是拱手相送。高夜走到雅间门口,却忽得回头,似笑非笑的看着糜竺道:“我听说糜威那小子在青楼,一夜缠头三万贯,子仲,公务归公务,孩子该管还得管啊。”说罢也不等糜竺回话,随即离去,只留下屋内面面相觑的兄弟俩。
直到高夜走了好一会,糜芳才一脸不解的问道:“大哥,你说明曦这是什么意思?这明明是合则两利的好事情,他怎么就不同意呢?这甄家如今有明曦的支持,往后只怕这买卖更加的难做喽。”
糜竺闻听糜芳之言,却是摇了摇头,轻咂了一口酒,这才缓缓言道:“唉,还是司徒看得远啊,今日之举,是你我欠考虑了。”说罢却又失笑道:“无怪乎人家少年成名,如今位居三公,而你我只能在人家的羽翼之下啊。”
糜竺不说还好,一开口反倒让糜芳更加的摸不着头脑了,急忙问道:“嘿呀,大哥!你就不要跟我打哑谜了好不好。”
糜竺看着自己的这个弟弟,又是长叹了一口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之意。可他毕竟是自己的弟弟,自己就算是不满,该教育还得教育不是。因此糜竺看着糜芳,缓缓言道:“司徒方才所言,有一句最是紧要,没听到司徒言‘商事岂可操于一家之手’吗?甄家,就是那个在商业上要和我糜家分庭抗礼之所在啊。”
“我还是不懂。”糜芳烦躁的挠了挠头道。
“你啊,平日里叫你多读书,你都读到哪里去了!你就不想想,我糜家如今已经富甲天下,若是独霸商业,司空岂能不担心?甄家的入场,其背后不单有司徒的助力,更有司空在后面推动啊!毕竟两家争斗,才是司空所乐见之事。若是咱家和甄家联合起来,要不了多久,必有狂风暴雨!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
糜芳闻言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道:“不会吧,司空可也在咱家的买卖里掺了一股,咱们挣得多,司空该高兴才是,怎么会……”
“你是在商言商,可司空不是商人!说不定将来这个天下……咳咳,所以你觉得司空会在意你帮他多挣多少吗?江山社稷才是重中之重!司徒就是明白这一点,行事才越发的收敛,你往日里可曾听过他如此隐晦的提醒?你听司徒出门的时候说了什么,说威儿一夜缠头三万贯。威儿才十三岁,哪去过什么青楼!三万贯啊!放在二十年前都能买一个县令了!这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诉我,钱多了也是祸啊……司徒叫我多顾顾家,是该管管这个不肖子了。”2855
糜芳眼看着糜竺不住的拍着自己的大肚子,又听得糜竺的言语,终是长叹了一声,把杯中酒一饮而尽道:“唉,想要安安心心的赚个钱,怎么这么难啊!”
糜芳的话音未落,糜竺随即怒目而视,直把糜芳吓了一跳,一脸茫然。只听糜竺声音略有些严厉道:“谨言慎行!”糜芳顿时一激灵,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只听糜竺又叹了一口气道:“好了,这里除了你我兄弟再无他人,可你要知道,隔墙有耳啊。以司徒之能,如今都如履薄冰,你糜子方还不知收敛么!”
眼看糜芳忙不迭的点头,糜竺这才点点头道:“你以后行事,更要稳重。合则两利,呵呵,如今看来是合则两害啊!甄家入了场,绝不能掉以轻心。司徒啊,哈哈,当真不愧是司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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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阳光下总会有阴影
酒楼中的糜家兄弟正在无限的感慨,酒楼外的高夜也是不胜唏嘘。对于做生意来说,当然是和气生财最好。甄家和糜家都和自己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两家联合起来,再有自己的提示,就算是去到欧洲揽财高夜都觉得不是不可能的。可惜如今的局势之下,这不过是一种奢求罢了。
高夜当初对于吉曾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如今对于曹操来说,高夜不就是酣睡在他卧榻之侧之人么?若非如此,高夜又何必活的战战兢兢,打入了邺城还要靠一个弱女子来让曹操安心。如今甄家因为甄宓的原因,已经是彻底和自己绑在了一起。若是糜家再不有所动作,若是糜家还向自己靠拢,那对自己绝对是一场灾难。曹操可以允许大家做点买卖充实家用,但绝不会允许有人把控住整个商业。这几年曹操已经发现,高夜当年说商贾亦是军国利器,是多么的正确。
当初的高夜选择了曹操,这就使得他现在和曹操的势力彻底的融为了一体。无论是利益往来上的盘根错节,还是高温和曹节的婚约,乃至于高夜如今所做的种种,都不过是为将来准备而已。战乱当前,曹操就是想要杀自己,那也得考虑考虑。可一旦天下一统,自己可不想走淮阴侯的老路。如何自保,当真是一门大学问,高夜甚至觉得自己应该去向贾诩这个老狐狸请教一番才是。
高夜就这样一面想着,一面走着,糜竺中午宴请的酒楼便在西市最繁华之所在,高夜想要回家,要穿过整个集市才行。年关将至,整个西市都是热闹非凡,顾客之多,高夜觉得自己也就在后世才见过这等摩肩擦踵的景象。路边小贩的叫卖声虽然没有后世的吆喝声那么动听,可依旧让高夜感受到了浓浓的人间味。一时兴起的高夜甚至开始了他前世最为深恶痛绝的狂街之旅。
各种奇奇怪怪的点心说实话没有一种吸引到高夜的,毕竟一个来自后世的人,什么样的点心没尝过,这种除了甜就没有任何其他特点的食物,虽然百姓们很是喜爱,但高夜果断是拒绝的。一块枣糕甚至还不如一旁红红绿绿的泥娃娃吸引人。买回去给高良和高萱正是不错的玩具。
心想到玩具,高夜又不禁想起来他前世小时候很爱玩的lego,一种极富有创造力的积木游戏。高夜之所以对他认识深刻,主要是前世的高夜实在是太迷乐高了,即便是到了二十几岁,依旧对此是乐此不疲。大学的时候甚至和几个小伙伴一起,用乐高自己设计组建了一个避障机器人。因此高夜对这个游戏可谓是印象深刻,曾经他还没有这么忙的时候,甚至还让木匠给他做了不少乐高块来玩耍。手拿着泥娃娃的高夜,脑海里想的却已然是回去就让木工开干。
刚想到此,只听不远处忽的是一阵喧闹,随即收拢了心神的高夜直直的看向了远方,只见十几米外呼啦啦一群人围在了那里,高夜就知道这定是有热闹可以看了。高夜随即回头道:“元绍,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说罢看向了一旁的老板道:“老板,你这些泥人捏的是真不错,我都要了,送到我府上去,多少钱直接找管家要。”眼看着那捏泥人的一脸的惊喜,随即笑着看向身后另一人道:“你去给他带个路,去吧。”
那侍卫躬身领了命,便和那满脸喜色的小贩一道离开,高夜却是站起了身子,远远的望着那围观的人群。忽的问道:“元福,你说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周仓闻言却是嘿嘿一笑道:“或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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