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因为豆制品中含大量卵磷脂,可以乳化血浆,使胆固醇与脂肪颗粒变小,悬浮于血浆中而不向血管壁沉积,能防止硬化斑块形成。
常人皆可食用。成年人每天80克~100克,儿童每天50克。
孕妇可以吃猪肉,只要不是有病的猪都可以吃。”
“好,那么厉害,我吃了。”
侯赛雷下定决心,也开吃起来。
“额,先生,你懂行了。免费,我绝对要免费给你吃,还送给你打包带走。”
听到王明的话,摊主老板要送肉,肉牛满面,太感动了,什么话都被王明说了,食客自己说的话,大家估计更相信吧。
“来,来来,我要半斤。……我要一斤。……我要两斤,我要,……我要,我还要。”
美食节上都是老餮,眼见如此,蜂拥上去,要开吃了。
王明手中捧着个肉盘子,偷偷的走了,不留功与名,只要美食在身边。
第十一章 鲜路漫漫
忽悠完就走,引动老餮风起云涌,这是作为食神,应有的影响力。
王明掏出手机,法力增长在持续,吃完生猪肉,原本他的法力自由几百,现在已经破万,而且还在持续的增长中。
“怎么法力,还在增加呢?”
生猪肉吃完,大概增加了三千的法力值,原本吃七彩山鸡的时候,他的法力者也才增加了几千点。
“嗯,不错,挺好吃的。”
侯赛雷大快朵颐,吃的不亦乐乎。
“侯老,你先停一停。”
王明走过去,制止侯赛雷,让他先停一停。
果不其然,侯赛雷一停止,王明的法力增长就停了下来。
“难道,食神传承,度人找食,也能够增加自身法力不成?”
王明高兴起来,环顾四周,发现围堵生肉摊的那些食客,也开始吃了,他望着手机的双眼眯起来,暗含笑容。
果然是这样,食神传承度人找食,寻找美食,带给天下老餮美食快乐,也能够增加自己的法力,增进自己的修为。
“怎么了?王老弟,你介绍的东西,真心不错,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侯赛雷停下吃东西的口,吞咽了生猪肉,一副满是享受的模样,对着王明称赞一声。
“那是,也不看看我王明是谁?”
王明乐开了花,度人找食,推广一种新食材,新吃法,或者自己吃,都能够提升食神感悟,增加融合食神,提升自己的法力修为。
不过,事情应该是有好就有坏,如果美食不能够给人以美好的体验,那恐怕就会扣功德吧。
好在,新东西总是能够给予大家新的,美好的体验,王明再看的时候,就这么一会儿,他的法力增加到两万点,足足翻了翻,增长了一倍多。
有了这个发现,王明敞开了心思,看着吃出来的法力,内心有丝丝的憧憬和成就感。
满天神佛都等着,此时他上天入地都不成,待到他吃出个法力通天,看他们还怎么之处。
远了不提,暂时而言,王明的寻鲜之路还要继续,鲜路漫漫,前路艰难,还需且行且珍惜。
“接下来要干什么?”
侯赛雷吃完鲜猪肉,对王明打从心中信服,吃货上路要找食,就要跟着王明,跟着王明就有好好东西吃,那就一定错不了。
“知道是好东西了?”王明一想到侯赛雷的诸多质疑,现在见他心满意足的样子,又有一种年轻人的骚动,对接下来的形成,充满期待的模样。
眼前这个老头,看来是吃到了好东西,心情畅快,恐怕现在让他给个几百万,那都是小意思,对方可是百亿大集团的董事长。
对于能够调侃一下百亿大集团的董事长,大老板,王明的心情,比侯赛雷更加的舒畅。
“嗯,好,好得很啊。我道歉,我诚意满满的道歉,王老弟,你接下来要带老哥吃什么好吃的?”
侯赛雷挠了挠头,脸色通红,双眼有些欣喜,也不清楚他是因为吃了东西兴奋,还是不好意思的缘故,久经商场的老家伙,在退休后,既然为了吃食,而做这小女儿状,真心不要脸。
“看到了吗?”
王明一指前方,美食节里最不缺的是小吃,而且,吃的小吃很多虽然都是为了促进销售,并不是什么稀罕物。
可是,南广可是南方大城市,经济发达,能够举办美食节,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全国各地都有人来这边展览,招商引资。
“烧烤?蝈蝈串,蚂蟥串,蜈蚣串,籽蚕串,羊肉串,麻小小龙虾,……烤腰子,鱿鱼须?”
侯赛雷环顾四周,发现了诸多美食,有些奇葩,有些正常,烤串品种繁多,很多东西,哪怕他是老餮,也没有尝试过。
“你感觉,我会让你吃这些?”
王明的话笑了笑,刚刚吃了鲜猪肉,刚好八成饱,是时候消化消化,法力还在继续增长,他想了想,恐怕要等刚刚那群围观的人,完全吃玩了鲜猪肉,他的法力才会停止吧。
不过,靠别人终究不是事情,口感口味这东西,都说不好,一样米养百样人,酸甜苦辣咸都有人喜欢,兴许别人感觉不好吃,他就要扣功德,得不偿失,还是自己吃起来,才是根本。
“应该,可能,不会吧。”
侯赛雷见到王明有些看不上这些串子,再一想,他心中又感觉和王明更加的投契,吃货都有要求,不是普通的能找到东西,就塞嘴里的那种普通等级的吃货。
他们两个可是高要求,高素质的吃货,要找到好东西,才能够吃下去,对于这一点,侯赛雷深有体会,而且还深深的认可,对接下来的找食之路,将要吃什么食物,充满期待。
“那不就得了,你都看不上,难道我会吃?”
王明笑起来,向着展览会外面走去,美食节虽然有推广美食的作用,但每个美食节要找到好东西并不容易,大多数都是大路货色,看着新奇,材料质量只是一般。
这对于王明和侯赛雷两个一心找食的老餮而言,美食节不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
“什么叫我都看不上?”
侯赛雷嘀咕一句,好像说的他很没品位一样,不过,他又没办法反驳,事实证明,找食吃好东西。
王明要高他一等,要想要找吃的,还得跟着王明,得服王明。
这一点发现想明白,侯赛雷哪怕是上百亿的大集团老板,也是在心中哭笑不得。
不过,他并不在意,已经退休的人,功利心也没那么重了,有吃的就好,管那么多,难道还和一个年轻人较真不成。
想通了这里,侯赛雷追上去,一脸的期待,“我们接下来要吃什么?”
“接下来的东西,可刺激了,我怕你身体受不了哟。”
王明笑了笑,望向侯赛雷已经五六十岁的年龄,素质并不咋地的身体说道。
“什么重口味我没试过?带我,带我,带上我啊。我能行的,吃起来。”
侯赛雷一听,那可就急了,他尝到了滋味,对吃好吃的东西,吃新奇的东西,更加坚信要跟着王明才能够找食。
“此物只因夜间有,你确定自己能够受得了通宵找食?”
“可以的,要相信我,我的身体硬朗得很啊。”
“走吧,夜晚打野,出外找食,这次,还是去靠山村,哪里环境好。”
王明一声招呼,又跑了回去,食神传承找食之路不绝,晚上有好东西,可不能够放过啊。
“靠山村?夜晚找食?我怎么不知道,我退休也有两三年了,怎么没有发现,你要吃什么东西?”
侯赛雷心中好奇,脚步也不慢,跟上去。
第十二章 打野收地笼
一辆汽车下了高速,拐进一条黄泥路,夜色已深,周围漆黑一片。
眼前的整个树林看起来,气氛有些阴森,再配合着周围在车灯照射下,看起来似在张牙舞爪的树枝,还真是有几分恐怖电影的气氛。
“吧啦!啊呜啊呜!叽叽咋咋!”
老林子里面时不时传出山禽鸟兽的鸣叫,王明小心翼翼的往森林深处开着,汽车压在沿路的枯枝落叶上,为这寂静之中增加了一点声响。
不久,眼前廓然开朗。
一路急赶慢赶的,终于踩着夜色,回到靠山村。
赶着夜色,王明是兴奋的,“地笼有吗?泥鳅钳有吗?探照灯有吗?网兜篓子,有吗?”
“放心,这些都有。”
侯赛雷听了一一回答道,一想到将要找的东西,他也有点小兴奋,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以前没有吃的东西,在乡下地方,很多东西都要靠自己去挖掘,上山下海,各种吃的,任你夺取,只要肯努力。
现在大家的心理也变了,不可能再去做这些事情,菜市场的食物,都是养殖的,野生的基本很少。
这两年的政策好,村里人也有一些钱,在田里的化肥没那么多,以前难得一见的野味,现在也又慢慢的有了。
正因为如此,侯赛雷才会退休回来村子,养七彩山鸡,悠闲度日,颐养天年。
“知了猴,现在山上还有?”
猴赛了准备好一切,穿着大水鞋,两人马不停蹄,准备出发。
“当然有,而且正值农活过后,田地刚被收割完,也空着呢。”
知!知!知!
话音刚落,夏日绵长,就有鸣叫声响起。
他们这次索要捕抓的美食,就是知了,学名叫蝉,蝉科昆虫的代表种类。
而现在叫的,就是雄性知了,雄的腹部有发音器,能连续不断发出尖锐的声音。
雌的不发声,但在腹部有听器。
蝉的幼虫生活在土里,吸食植物的根,成虫吃植物的汁,等到夜晚,他们会转出来,只要经过太阳一晒,整个壳都会变硬,那样就老了,吃起来没有那么美味。
蝉属不完全变态类,由卵、幼虫,经过数次蜕皮,不经过蛹的时期而变为成虫。
但是,临着夜晚,抹黑去抓那些爬出来的蝉俑,刚好是最肥美,最娇嫩的时候,翅膀也没有延伸出来经过风水变硬。
白白嫩嫩的知了猴,用油一炸,咯嘣脆,那滋味,美得很啊。
蝉在中国古代象征复活和永生,这个象征意义来自于它的生命周期,它最初是幼虫,后来成为地上的蝉蛹,最后变成飞虫。
蝉的幼虫形象始见于公元前2000年的商代青铜器上,从周朝后期到汉代的葬礼中,人们总把一个玉蝉放入死者口中以求庇护和永生。由于人们认为蝉以露水为生,因此它又是纯洁的象征。
自古以来,人们对蝉最感兴趣的的莫过于是它的鸣声。
它为诗人墨客们所歌颂,并以咏蝉声来抒发高洁的情怀,更有甚者是有的人还用小巧玲珑的笼装养着蝉来置于房中听其声,以得欢心。
从百花齐放的春天,到绿叶凋零的秋天,蝉一直不知疲倦地用轻快而舒畅的调子,不用任何中、西乐器伴奏,为人们高唱一曲又一曲轻快的蝉歌,为大自然增添了浓厚的情意,难怪乎人们称它为“昆虫音乐家”、“大自然的歌手”。
此时正值夏天,刚好是知了猴出没的时候。
不过,要想要抓最肥嫩的知了猴,要等到晚上凌晨十二点之后,抓起来最是多。
面对这种情况,王明才会准备好泥鳅夹,地笼这些农家物品。
经济环境好了,大家对于在土地上刨食的需求没有那么强烈,面对这种情况,所以不必为了收成,而大量施肥。
很多田里的泥鳅,黄鳝,田鸡,这些动物,又开始多了起来。
王明带上探照灯,泥鳅夹,地笼,高筒水鞋,都是为了下田去照泥鳅。
“没想到你那么年轻,还真知道很多吃的。”
侯赛雷笑起来,要说起来,照泥鳅黄鳝这种事情,他们那代人最是熟悉,以前没到夏天夜晚,就用火爆点燃,走在田间陇头,找寻着这种田间美味。
他此前也是灯下黑,一是近几年泥鳅黄鳝都消失许多,大多数都是个人自己养殖,又肥又大,黄鳝也是又长有大。
口味真的不咋地,没有了原有的香味,最近这十几年,侯赛雷也没有去吃这玩意了。
但是,经过王明的提醒,他意识到了,现在田里不就有这种精灵,野生的泥鳅和黄鳝都不大,也不肥,泥鳅短小,黄鳝泛黄呈现黄灰颜色,相对于市场上的而言,卖相肯定没有那么好。
田里的野味,生长速度缓慢,再加上吃泥土里面的养分,生长起来的泥鳅和黄鳝,要比市场上那些人工养殖的要小,要短,味道却是要好上千倍百倍,好吃很多。
黄鳝粥,泥鳅粉丝,这些都是以前下乡地方常备的菜肴。
一想到这里,侯赛雷口水横流,感觉今天一定会有收获,而且,吃起来那滋味,以王明吃货的本事,明天必定会大丰收,吃尽美食。
两人每人拿着一个探照灯,开始了打野之路,他们不是直播打野,他们就是自己为了吃而找食。
靠山村这低地头,侯赛雷自然很熟悉,面对熟悉的环境,他好想回到了小时候,人也年轻许多,带着王明,开始行走在田埂上,开了探照灯,拿着泥鳅夹,开始夹泥鳅。
照泥鳅,和捡泥鳅并无太大的区别,夜晚的时候,只要小心点,不惊动泥鳅,很多泥鳅黄鳝都会爬出泥土,露出在田土外面,在水下一动不动。
只要见到,夹起来,放进地笼,就是丰收。
眼见着,出了侯赛雷的别墅,前方一大片一大片光秃秃的稻田,正延伸到深山的山窝窝里,山下有一条小溪,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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