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他路云的半边脑瓜,他路云的钢枪也同样能够贯穿陈强的咽喉。
如果是在以性命相较的战场之上,两人都会死。
所以,这是两败俱伤,不存在胜负。
不过幸好,这虽然是战场,但却不是以性命相拼的血腥战场。
路风知道今日的十场比拼,自己不可能胜利,他只是希望不会输得太惨,所以第一场他让路云上,若是还有一个人知道路云的身手高低,那么那个人绝对是路风。
路风非常理解自己这个兄弟的本事,只要欧阳狼不出马,他相信第一场路云一定会胜的,他有十足的信心。
可是,这一点信心也被血刃的一个普通士卒击败了。陈强虽是组长,可是服侍配置都和血刃普通士卒是一模一样的。
路风不得不再次深刻认知了血刃的战斗力。
第二场是比拳,路风和欧阳狼帐下都是随便出人,结果十拳内,血刃士卒胜!
第三场是比力,类似于摔跤,路风和欧阳狼帐下的两人用尽浑身解数,结果还是血刃士卒胜!
第四场是比刀,双方都是用的刀具,这次没有过三招,血刃士卒的唐刀便驾到了路风部卒的脖颈上。
还是血刃士卒胜!
第五场是比枪,双方都是普通的铁枪,五十招左右,血刃士卒胜!
第六场,路风帐下的人自我介绍说叫曹青,血刃出的士卒叫刘胜。
曹青用一柄大刀,刘胜用的是铁枪。
此二人交战二百余招,尚不能分出胜负,实力耐力相匹敌,不分高下。
路风的面上重新焕发光彩,虽然明知道自己的这些精兵比不上欧阳狼的血刃,但是曹青的表现还是令他高兴。
不是因为曹青有必胜的把握,是因为自己帐下可以和血刃不分高下的不仅仅只是路云一个,最起码还有一个,那就是曹青。
路风看的出来,这二人旗鼓相当,不出意外的情况下,想分出胜负并不容易。
欧阳狼也有同感。
就像几日前,自己和路风那场仗好似一样的。
三百招过后,二人的力量声势都有所衰弱,但是二人还是战的不分高下。
路风已经感到很满意了,他知道曹青不会败给刘胜。
“停!”路风大吼一声,如同怒虎出山,使人有点不寒而栗。
曹青长刀一挥,退出丈余,收刀罢手。
刘胜也收枪静静的站在那里。
“我输了!”路风诚然道。
是的,已经没有必要比下去了,路风知道如要再比下去,还是会输,会输的更惨而已。
六场,平两场,输四场。
的确还是有扳回来的机会的,只要连胜四场就行。
可是路风知道,自己帐下兵没有连胜四场的可能。能够胜一场的几率都不会有。
欧阳狼也佩服路风输的坦然。
“我随你处置!”路风将手中钢枪直插入地,翻身下马。
路风的枪是二十年前所铸造,出自当时的名家。枪杆之上刻有“风神”二字。
风神枪是路风的标志,路风持此枪从无败绩。
就算是碰到欧阳狼,他也没有败。
第三十一章:君无戏言
欧阳狼是没有权利处置路风的,他能做的也就是把路风带去见李煜。
究竟要如何处置路风,还要听凭李煜决定。
心里,欧阳狼是不想路风受到伤害的。
不过就算李煜真是要杀了路风的话,他欧阳狼也不会拦阻,欧阳狼也会亲自出手,李煜的决定不会错。
不过欧阳狼也认为,如今李煜想成大事,而路风又是一个当世大才,他不会要路风死的。
欧阳狼没打算带路家寨的所有人前去金陵,路风手下毕竟有上万人,如果途中有变故,这并不是很好解决的。
欧阳狼是想先带走路风,让路风面见李煜。
路风本不用交代什么,因为他相信军师的能力,他也知道军师也得人心。
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军师一人一骑也从寨门出来了,不急不缓的走到路风面前。
“我与你一同前去金陵。”
路风没有回答,看向欧阳狼。
欧阳狼并不知道此人是谁,但是他没有问,他没有犹豫的就点头同意了。
路风也没有问,不是因为他知道军师所想,只是他知道军师既然想去,就有自己的理由。
不管这个理由是什么,路风都不会干涉。
在路家寨里面,路风对这个军师一向如此。
这个军师的所有,路风并不了解,但是她也值得信任。
路风走后,路家寨的事情理所当然的交给了路云。
路云虽小路风十余岁,但是他的某些才能却不输于路风,比如潜水。
路风是一个怕水的人,所以他也不会水,甚至看到水就犯晕。原因就是他七岁那年,而且是深冬腊月,他在寨子里的一个不算太大的塘子边上,不小心就那么掉了进去,若不是当时一个路过的大娘将他打捞起,他现在就已经长眠数十年了。
然而路云呢,他却是从小嬉戏在水中。
而长在水中的人,自然很是熟悉水的,路云更加熟悉,他对水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在内。
他的妻子就是当年他在水中之时看见的一个洗衣姑娘。
如果说路云在平地之上的战斗力是八百,那么他在水中的战斗力会是两千!
大多数人到了水中,战斗力会是直线下降的,但是路云不是,路云在水中的驾驭里不逊于一个擅骑之人对战马的驾驭。
所以他在水中的战力直线上升。
这一点,路家寨的人都知道。
不光如此,路云较之路风,兵法更为娴熟,他也没有路风的英雄气节,对路云来说,胜利才是最大的荣誉。
只要能够胜利,无法不用。
从某种角度来说,路云更适合做一个将军。
话说路风和军师随同欧阳狼及其血刃一起回金陵。
血刃的脚程很快,一天的时间,他们就到了。
欧阳狼暂且安置了路风和军师,带同陈强一起去见李煜,并由陈强把这次出兵路家寨的前后详细的做了介绍。
李煜听完之后,也是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这件事情会变得如此简单,如此顺利。
血刃竟没有一人伤亡!
李煜在惊叹血刃的战力之时,也对路家寨的兵力重新审视了。
血刃能有多大的战斗力,他虽然还没有亲眼看见过,但是他可以想象的到。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一个小小的路家寨竟也有和血刃相匹敌的强兵!
这还在其次,李煜更想见见备受欧阳狼推崇的人——路风。
一个能和欧阳狼站到筋疲力尽,双双晕倒却无丝毫落败的人。
一个相当有豪情有君子之风的人。
一个在历史上完全没有听过却有如此大能耐的人。
李煜对他充满好奇充满渴求。
但是,这还不是李煜最大的兴趣所在。
虽然陈强的叙述和欧阳狼的眼神中并没有流露出对那个军师太多的信息,但是李煜却是对那个所谓的军师尤其充满好奇,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独特的感觉,那种感觉竟让李煜全身有点不舒服,可是该怎么说,李煜又不知道。
所以,李煜有点迫不及待,他想看看这两个人。
欧阳狼也没有让李煜等太久,他带着这两人很快就到了李煜的书房。
在书房中接见和南唐作对多年的贼首,且是刚被打败的贼首,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
这是李煜的随便呢,还是这两位贼首的荣幸?
其实,第一是从陈强的叙述和欧阳狼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两个人的不俗之处,李煜怀有招贤之心,有揽才之意。第二则是他也不怕这两人会有什么意图,李煜的身手再加之欧阳狼在侧,这两人的能耐有多大,也不可能会伤到李煜的,这一点李煜自己有自信。
“倒真是英武不凡!”当路风走近书房之时,李煜在心中对其风采,不禁暗赞一声。
“咦?这个难道就是陈强口中的军师?”
“女的?这不明明就是女扮男装的么!妈的,老子看了那么多古装电视剧,那次出现女扮男装的不是一眼就能看穿…?”李煜看到路风身后的军师之时,心下也是微微一惊。
毕竟,南唐之时,一个女的能做军师且还是如此不简单的可不多见!
“败军之将路风参见!”路风倒没有行什么大礼,只是抱拳微微躬身道。
李煜自始至终保持着微笑,并没有责怪之意,而是直接站起,缓缓走到后者身边,油然赞道:“壮士英姿不凡,欧阳狼对你可是推崇之至啊!”
“败军之将不足言勇。”路风道。
“非也非也,你擅马而在对战之中却能舍马与欧阳狼一战,足见君子之风,而且你二人旗鼓相当,战个不分上下,没有输赢。”
“至于,你的兵将略输一筹,不是你的错,因为我对血刃的投入较你多!”
“不过,若是阁下能够助我南唐以夺天下,我愿拜阁下为将,你手中部卒依然归你,而你的那支一百人的强兵,也可以同我手下的血刃一般获得最优厚的训练资源和条件,当然,这一百人的调度权我也可以给你!”
李煜也没太多拐弯抹角,直接表明自己的拉拢之意。
“当真?”路风不禁疑惑,自己一个与南唐作对多年的山寨头子,还能获得这种待遇?
拜将?手下部卒依然归自己?
“当然!君无戏言!”李煜道。
第三十二章:脚下是血,手中有肉
“没想到这李煜倒是如此谦和,且待我等降寇都能如此李礼遇有加,倒是难得啊。”经过昨日面见李煜,路风心口的那堵巨石倒是放下不少。
或许,能有这样一个君主,也是幸事吧。
其侧的军师面无表情,却也淡淡点头道:“李煜倒是颇有风度,且对天下大势似了若指掌,有胸怀有志向,倒有几分明主之相。”
“亲眼见过这李煜之后,方才发觉之前所听传闻,倒是不可尽信啊。”路风感慨道。
“如今我们路家寨已被李煜所败,既已答应归顺,那便早日让路云带着兄弟们过来吧,欧阳将军说军中居所都已安排妥当。”军师道。
“这是自然。”
两日后,路家寨之中只留下数百兵丁看守,其余人等皆是到了金陵城中。
由欧阳狼和路风一起安排了众人的家眷,所属物资李煜也没有缴走,继续留给路家寨众人自由分配,这倒是使得一些原本心中忐忑的老幼家眷心中甚是感激。
而路风被赐将军后,按照李煜所说,其原部兵丁也是直接归他所属。
这一来,倒是直接让这些占山为王的兵寇摇身一变,成了国家的正规军,而且他们还归路风所管,倒是也使这些兵士如同吃了一颗定心丸。
路风本来就驭下有方,路家寨虽属占山为王的贼寇,但也从不行伤天害理之事,倒是常有劫富济贫之说,是以倒也并没有引起城中居民的排斥。
路风本部现有一千一百人,而其中最为精猛的当属那一百之众,是以,按照李煜所说,路风也是带这一百人加入到了血刃的训练当中。
而当真正的开始训练,路风心中方才恍然,原来这血刃战力如此彪悍,竟是刻苦训练如斯啊!
饶是他路风,在前两天的训练当中,都是感觉到了一种乏力之感。
血刃的训练强度大,伙食也是军中最好,以前,路风还曾自傲,自己打造这一百人的小队之时,也是下了狠功夫和投入了大量财力,而当真正见识到李煜的手笔,之后方才叹服。
毕竟,他一个山大王如何能与这南唐陛下相比?
光是这血刃将士每日的伙食,不仅要有猪牛羊肉,还要有一条条从河中打捞出来的新鲜鱼虾,更是搭配着数种青菜,荤素搭配合宜。
这样的伙食怎能不使那些士卒双目放光?不比别人训练刻苦又有何脸面来享用这丰盛餐食?
而且,李煜犒劳血刃,从来不分彼此,将士兵丁甚至是伙夫、车夫全都是一律平等。
像这种日日大鱼大肉的军卒,恐怕也就这血刃了吧。
转眼间,路风带着一百人的小队进入血刃训练,也有半个月之久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算是真正的适应了也融入进去了。
这日,李煜来到点将台,血刃部署全部列队整齐在下。
“你们要做战斗之王么!”李煜满意的看着眼下整齐的血刃士卒,陡然喝道。
“要!”回答的干脆利落。
“每日在碎石场上的训练还习惯么!爽么!”
“爽!”千人同时吼出,那等声势真是骇人。
“我给你们最棒的伙食供应,提供给你们最密集、强度最大的训练,就是希望你们都成为最强者!”
“脚下流血,手中有肉!血只要没流干,那就让肉食补充回来!你们都会成为战斗之王!”
“接下来数天,我会在你们之中,选出综合素质最强的一百人,被选中者每人赏金十两!”
“所以,都将自己的体能调整到最强状态,为接下来的淘汰赛时刻准备好!”
李煜说完之后,便是进入了营帐之中,欧阳狼、路风紧随其后。
“路将军,血刃军营之中的生活还习惯么?”李煜望着路风温和笑道。
路风抱拳恭敬行礼,这段时日一来,他对李煜的改观不少,之前所听说的那些,实在太狭隘了,他所看到的李煜才是真真实实的。
“禀主公,末将很是喜欢这样的军中生活。”
李煜摆手示意其坐下,道
本文每页显示
5000字 共
143页 当前第
15页
目录 上一页 ← 15/143 →
下一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