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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武战尊_分节阅读_第22节
小说作者:五两米饭   内容大小:1.00 MB   书页:狂武战尊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10-25 09:11:58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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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自嘲,到头来还是躲不过这结局么?
  本以为肉身要完蛋的江寻尘心中也充满了震惊和意外。
  此刻,一只巴掌大小的狐狸,通体血红,正立于他肩膀上,眨着一双小眼睛,人性化疑惑地盯着他看。
  一种极为亲近的感觉油然而生,看着这只小狐狸,江寻尘有种看见江晓灵的感觉,就仿佛是认识很久的亲人一般。
  血魄仙狸!
  这四个字出现在了江寻尘脑海中,如果眼前的小狐狸真的是血魄仙狸的话,那么一切就都好解释了。
  他吞噬了从方青松体内抽取出来的血魄仙狸的精血,通过血魔变的作用,他身上也携带有血魄仙狸的气息,那么和这头血魄仙狸产生亲切感就说得通了。
  事实也正如江寻尘猜测的那样。
  这头血魄仙狸正是伤了方青松的那头,原本一直躲在黑沼森林中疗伤,但被江寻尘身上散发出来的同类气息所吸引,便忍不住寻了出来。
  可当它看到江寻尘的时候,却发现他不是自己的同类,可他身上却又有和它一样的血脉气息,这让血魄仙狸疑惑了。
  于是便躲在一边,直到江寻尘遇到了致命的危机,它才出于本能救了他。
  一旁的方青松见血魄仙狸的注意全都在江寻尘身上,便悄然后撤,想要溜走。
  他本就不是血魄仙狸的对手,之前的交手他看得出来,血魄仙狸的伤势已经恢复了一些,那就更加不是对手了。
  而就在这时,血魄仙狸伸出爪子,随意一挥,一抹血光飞出,在方青松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就没入了他体内。
  方青松愣在了原地,面色铁青。
  他中的毒又回来了,或者说,血魄仙狸再次利用血脉侵蚀了方青松。
  而这次的血脉侵蚀要比上次猛烈数倍不止,只见方青松的身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了下去,一身精血皆被榨干出来,最终飞到血魄仙狸身旁被它一口吞下。
  “救……救救我。”
  失去了精血的方青松并未在第一时间死去,他倒在地上祈求地看向江寻尘,他知道现在唯一能救他的只有江寻尘。
  可惜别说江寻尘现在动不了,即便能动,也不可能出手救他。
  最终,方青松,一代无垢境强者,在无尽的不甘和悔恨中死去,曝尸荒野。
  江寻尘见到这一幕后,瞳孔猛然收缩。
  虽说他融合了血魄仙狸的血脉,拥有和它相近的气息,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因此暴怒。
  灭掉了一名无垢境界的强者只需轻轻挥动一下小爪子,那么要想毁掉他的肉身也用不了第二招。
  就在江寻尘胡思乱想的时候,血魄仙狸歪着小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这时,它突然伸出爪子,江寻尘暗道一声完了。
  然而血魄仙狸并未出手,它爪子上出现了一团血水,浓郁的能量和气血波动从上面散发了出来。
  江寻尘感受得出来,这团血水正是血魄仙狸之前吞下的方青松的血肉精气。
  它要干什么?
  就在江寻尘疑惑的时候,血魄仙狸将那团血肉精气拍进了他体内。
  那可是无垢境强者的血肉精气啊!
  几乎是第一时间,血魔变和造化炼神诀同时开启。
  强大的气血冲击着他的肉身,失去的力量回来了!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嘭嘭嘭!”
  承受不了如此庞大的气血,江寻尘的肉身一一炸开,但并未出现血腥的场面。
  血魔变的存在让那些被炸开的血肉在第一时间被修复,而造化炼神诀则在江寻尘的身体一次次崩坏和修复中强化着他的肉身强度。
  体内的紫色晶粒很快突破了九十九这个数字,一枚枚新出现的晶粒仍然分布在他的四肢和心口位置。
  江寻尘大喜,他是痛与快乐兼并着。
  在经历过与方青松一战后,他明白这些紫色晶粒意味着什么,那可是实打实的高爆发战斗力啊!

第四十一章 紫晶神格
  紫色晶粒到底是什么?
  “造化炼神诀”给出了答案,此乃紫晶神格,是构筑神躯的基础。
  而所谓的造化炼神诀便是一门可让凡身蜕变成神躯的超级功法,不过要求极为苛刻,要求修炼者最大限度地打磨肉身,行走在崩溃与平衡之间。
  简单来说,就是用近乎自残的方式来不断挑战肉身的极限,一次次突破极限,不断激活紫晶神格,当全身的血肉都转化成紫晶神格的时候,神躯基本算是略有小成了。
  可以说这门功法非常危险,一个不小心没掌握好度,很可能就把身体给搞垮。
  一旦落下暗伤,可就不是简简单单能解决的了。
  很多时候,武者遇到瓶颈无法突破,就是因为修炼时胡来,体内存有暗伤。
  这些暗伤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旦要突破境界了,就会一下子爆发出来,突破失败是小事,就怕引发真元暴动,走火入魔。
  在了解完造化炼神诀的特性之后,江寻尘不得不感叹,世间就是有那么巧合的事。
  别人怕受伤,他可不怕,“血魔变”简直就是天生为了“造化炼神诀”而存在的。
  什么搞垮身体,什么暗伤,在他面前都只是笑话。
  不过与此同时,江寻尘也产生了一丝疑惑。
  既然“造化炼神诀”是从母亲留下的水晶中获得的,那么难道说,他母亲从一开始就已经料到他能获得“鬼神变”这样的奇遇么?否则,以“造化炼神诀”的霸道,谁敢持续一直修炼下去?
  如此一想,江寻尘觉得母亲的身份越来越神秘了。
  当消化完方青松的血肉精气后,他体内的紫晶神格数量达到了一百九十九枚,是原来的两倍还多一个。
  不过相比于整个身躯,这些紫晶神格只占极小的一部分。
  据江寻尘估计,要想把全身血肉都转变成紫晶神格,数量会超过十亿!
  那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
  之前仅仅九十九枚紫晶神格,爆发出来的力量就能伤到无垢境界的方青松,那么一旦神躯小成,超过十亿的紫晶神格,那会是多么恐怖的力量啊!
  想到这里,江寻尘不由心头火热,若是能把神躯构筑成功,这天底下还有谁能与他一战?
  江寻尘不知道的是,在不久的将来,当武道之路走到一定高度的时候,他才知道此刻的想法有多么幼稚,需要他仰望的无垢境武者是多么可笑。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方青松的血肉精气带来的好处可远远不止这些,江寻尘的修为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从炼气一重天提升到了炼气四重天,连跨三个小等级。
  之所以能够连升三级,倒不是说江寻尘的天赋有多好,而是他已经是第三次经历炼气阶段了,根基的牢靠程度让人惊叹。
  再加上方青松的精气洗礼,想不突破都难。
  事实上,对现在的江寻尘来说,他的实力很大程度上并不依赖于修为的高低,而是在于“鬼神变”和“造化炼神诀”赋予他的力量。
  这也是他能越阶杀敌的根本所在,他的真实战斗力完全不能根据修为来衡量。
  当他突破完毕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百无聊赖,打着哈欠的血魄仙狸。
  至此,他知道,血魄仙狸对他没有敌意。
  “小家伙,你受伤不轻啊,让我给你看看。”
  江寻尘感知到血魄仙狸的身体情况很糟糕,体内气血翻腾,气息十分紊乱。
  而对于它把方青松的血肉精气让给自己,江寻尘十分不解,不过要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
  江寻尘把血魄仙狸托在掌心,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它的毛发。
  对此,血魄仙狸没有反抗,只是很人性化地白了江寻尘一眼。
  江寻尘讪笑着把精气灌入血魄仙狸体内,为它梳理伤势。
  血魄仙狸享受般地眯起了眼睛,摇头晃脑,俯身盘踞在了江寻尘手心,竟是沉沉睡了过去。
  看到血魄仙狸就这么毫无戒备地睡去,江寻尘苦笑,他发现无往不利的血肉精气这次竟然失效了,或者说效果非常有限。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血魄仙狸的肉身品质远远高于江寻尘目前能提供的气血品质。
  换句话说,血魄仙狸的修为远超江寻尘。
  不过从血魄仙狸的反应来看,江寻尘提供的气血对它还是有帮助的。
  江寻尘把血魄仙狸塞进怀中,背起了黄滢,又从方青松的尸体上顺走了储物戒指,这可是个好东西。
  方青松死了,他施加在上面的精神烙印自动消散。
  而江寻尘已经拥有了识海,可以动用精神力,对储物戒指进行认主。
  这枚储物戒指内部空间不大,只有三立方米左右,里面东西也不多,除了一枚风雷令,只剩下一堆透明的石头,几瓶丹药和一本名为《奔雷掌》的功法秘籍。
  风雷令是前往风雷阁的凭证,也是江寻尘最看重的东西。
  无论是为了黄滢还是为了他自己,他都必须前往风雷阁。
  有了“鬼神变”,丹药和《奔雷掌》江寻尘都没什么兴趣,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一堆透明石头上。
  这些石头名为灵石,是一种富含天地元气的矿石,可以用来加快武者的修炼速度,十分珍贵。
  灵石分为下品、中品、上品和极品四个等级,而方青松的戒指里,这一堆全都是下品灵石,估摸着能有三千多块。
  “不错,有了这些灵石,去往风雷阁的路上,倒也算是有了立足之本。”
  灵石不仅可以用来修炼,更是这个武道世界的通用货币。
  金银细软是凡人世界的钱财,对武者来说,一文不值,唯有灵石才有价值。
  “滢滢,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醒过来的,这是我对你的承诺。”江寻尘看了一眼背上的黄滢,埋头向着风雷阁方向赶路去了。
  ……
  与此同时,飞龙郡城的城主祠堂看守官却已经吓傻了。、
  那颗代表着城主大人的命魂水晶,裂开了,这意味着方青松陨落了。
  看守官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不敢相信,但命魂水晶上清晰的裂痕是那样的刺眼。
  良久,看守官取出一块传音石,道:“少爷,老爷……故去了。”

第四十二章 苍山郡
  “是谁?!敢杀我父亲,无论你是什么人,我都要将你碎尸万段!”
  在距离飞龙郡城很远的一处建筑群中,一声怒喝响彻云霄,很多处于修炼中的人都被惊醒,但一想到出声之人的身份,便都只能压下怒气。
  “世杰,发生什么事了?”
  一名老者出现,目露关怀问道。
  方世杰深吸了一口气,调整情绪,向老者行了一礼,躬身回答道:“回禀师尊,弟子的父亲被奸人所害,弟子想请假一段时间,回去查明真相,为父亲报仇。”
  老者微微皱眉,道:“当初你可是被赶出方家的,而且,你的修炼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方世杰坚持道:“不管怎么样,他仍然是我父亲,我仍然姓方,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师尊请放心,距离突破还有三个月,三个月内,不管弟子是否大仇得到,必会赶回宗门。”
  老者不再劝说,点了点头,道:“你做事,我放心,好自为之。”
  话音落下,老者消失不见,方世杰脸色阴沉,双目中充满了悲痛和杀意。
  “虽然是你将我逐出了方家,但我这条命是你给的,在血脉和名义上,你都是我父亲,看在你给过我一个美好童年的份上,你的仇我给你报。”
  ……
  飞鸿帝国背靠黑沼森林,疆域广阔,纵横亿万里土地,分为九州三十六郡城,国力强大。
  在整个帝国的统治范围内,除了三大宗门,帝国拥有绝对的主导和生杀大权。
  三大宗门分别是血剑门、风雷阁和天玄宗,每隔一段时间,三大宗门就会轮流开放山门,对外招收弟子。
  这次轮到的是风雷阁。
  距离风雷阁最近的是贺兰州,苍山郡。
  因为风雷阁招收弟子,苍山郡一下子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可谓是鱼龙混杂,强者如云。
  这一日,苍山郡城城门口来了一位奇怪的青年,说他奇怪是因为他背上背着一名绝色女子,肩上还立着一只巴掌大小的血狸宠物。
  江寻尘长舒一口气,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赶路,他终于来到了苍山郡。
  距离风雷阁开山门还有不到五天的时间,这段时间刚好可以让他调整一下状态。
  风雷令只能让一人成为内门弟子,顺带的两个名额都只能算是仆从,仆从要想成为内门弟子,需要经受特殊的考验。
  内门子弟的名额,江寻尘自然是要让给黄滢的,只要让她成为风雷阁的内门弟子,相信风雷阁不会坐视不管她的状态,到时候有风雷阁的强者出手,她醒来便指日可待。
  “小红,我们去找个地方住下,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江寻尘看向肩头的血魄仙狸笑道,经过一个多月的共处,他已经摸清楚了血魄仙狸的脾性,就是一只贪吃的小妖兽,灵智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小孩,喜欢玩也喜欢淘气,实力强大,唯独对美食没有抵抗力。
  当初在丛林当中,原本高冷无比的血魄仙狸,在尝过江寻尘的野外烧烤手艺后,便彻底沦陷,不仅接受了“小红”这样俗气的名字,还一路扮演着“宠物”这样的角色。
  现在听到江寻尘要请它吃好吃的,血色眸子立时眯了起来,一副欢呼雀跃的样子。
  “吱吱,唧唧。”血魄仙狸拍了拍自己的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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