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也是无可奈何的一件事,但是对于柳辉而言,这场雨,或许来的真不是时候。
为了庆祝连城宇,季千裳,柳画和花下月顺利考进大学府,party宴设在柳辉的家中,虽然宅院不比季家霸气,屋里设备不及花家那样丰富,却人气十足,因为在他们考试的时候,柳辉悄悄和班上的同学漏了风,要在宴会上做一件事。
一个其乐融融的班级,最愿意看的莫过于班上出现一对一对情侣,不仅可以炒热班上的氛围,制造一些八卦,还可以带动其他人踊跃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更别说是班上的老大,从来没有人敢打季千裳的主意,只赞柳辉是个霸气真男人,想要在宴会上向季千裳表白的他得到了全班同学的支持。
柳家的大厅堂占地面积是连城宇所住小宿舍的十倍,三百平的大厅虽然没有室内泳池,但是用各式酒水美食来填补内景,对于现代大众吃货居多的常态,同学们显得更加满意。
刚入夜不久,连城宇就带着天雨和沈琳来到柳辉家,满脸欢喜。
“哎,天雨,小琳你们走快点,我快饿死了。”
“谁让你不吃晚饭?”
“这参加party怎么能吃晚饭?吃了一会儿好吃的都吃不下了。”
“你咋这么厚脸皮呀?”
他才不顾妹妹的嫌弃,拉着她们的手,加快脚步进入大厅,其实还有同学更早到,都是过去布置现场,摆设美食的。
刚一进去,主人翁柳辉,柳画兄妹就候着迎接他们,柳辉和连城宇之间没有什么好客气的,直接打了个招呼,就过场了,而旁边的柳画穿得及其美丽,白纱连衣裙,配上一双闪亮的高跟鞋,脸上画了淡妆,性感而不妖艳,披肩长发乌黑柔顺,是刻意打扮的造型。
连城宇的目光在柳画身上停留了几秒钟,无论是出于礼貌还是好感,他都向柳画露出笑脸。
“画儿,你今天好美。”
“真..真的吗?”
柳画右手捏着左手的食指和中指,眼神左右飘忽,脚下不自然地抖动几下,也可以在她淡妆白皙的脸上看到一些红晕。
“是真的。”
连城宇说的是实话,他打心里觉得她很美,但也只是欣赏她的美,没有更多的情感要表达,这时的他们都没再出声,连天雨看出气氛变得尴尬,立刻过去牵柳画的手。
“柳画,你的眉线画的好美,能教教我怎么画吗?”
“嗯,好啊。”
“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好。”
天雨拉着柳画离开后,连城宇还站在桌子前,好像食欲减少了很多。
柳辉已经去招待其他客人,沈琳走到连城宇的身旁,她很清楚柳画喜欢连城宇。
“如果,你早一些遇见柳画,你会喜欢她吗?”
“不会。”
连城宇果断说了这句,就像那个夏天的夜晚,他顶着盖世英雄的光环,果断拒绝她一样,这一次被拒绝的人是柳画,可勾起的却是沈琳自己的记忆,像一把冰冷的匕首扎在心里一样。
刚刚解除了一场尴尬,又陷入另一场尴尬,不是她的情商不够,非要在这个时候问敏感的问题,而是她想知道,仅此而已。
缓解这一场尴尬的,是季千裳的到来。
凌霄的奔驰800停在门口,刚去5s店做了保养,上了水晶,在夜晚闪闪发亮,华丽丽地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走下来,同时,龙蜥也从副驾驶座下来,绕到后座的位置,像一个侍从,鞠躬为后座开门。
当季千裳迈出脚步的一刹那,柳辉的心跳上了嗓子眼。
季千裳平时几乎都是穿男生制服上学,偶尔会穿一两次女生制服,却从没有人见过她穿华丽的裙子,闪亮的高跟鞋,清秀的短发撇在耳朵后面露出晶莹的一对耳环,在两个极品帅哥的护卫下,走进柳家大厅堂。
从发现她的那一刻起,柳辉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她,直到她走到身边,冲他会心一笑,再轻轻推了下他的脑袋,才回过神。
“看什么呐看?”
“你,好美。”
“谢,谢谢。”
或许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赞美自己,季千裳突然紧张回应。
柳辉说道:“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季千裳左右瞧看一下,点头同意。
在舞池中央,伴着音乐,他们两个因为季千裳的缘故,成为全场的亮点,本该大家各自跳舞,变成了所有人为他们两个伴舞。
富家子弟从小都会学习社交礼仪,随便找一个搭档便能够很好的配合跳一支舞。
比起他们,另一对却在不远处默默无闻地练习着跳交际舞,就是连城宇和沈琳。
作为一个山炮,连城宇对舞蹈一窍不通,沈琳悉心指导也没有帮助,依然无数次踩到沈琳的脚。
“对不起,又踩到你了。”
“没,事。”
沈琳咬着牙也不介意疼痛,怕她表现出有事的样子,连城宇就松开她的手不跳了,硬是要继续。
但是灯光突然暗了,舞池后的彩灯闪烁几下,拼成了几个字。
写着:千裳,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这时季千裳的站位刚好看到那一行字,她想立刻抽出手,柳辉感觉到她在抗拒的时候,牢牢抓着不放。
他表白:千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只是以前我懦弱,不敢说。
我知道我笨,不懂浪漫,就这样的表白还是大胖支的招儿,我死过一次了,在化境异世里,我临死前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亲口告诉你,我爱你,现在我还活着,不应该再那么懦弱,即使我打架还不如你,但是我会用自己的命去保护你。
这一刻,灯光尤其暗淡,暗到看不清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季千裳更是底下头,抑制着情绪,用很大的力气挣脱柳辉的手。
“小辉,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
说完,季千裳仍低着头,转身出大厅堂,留下柳辉站在原地,心痛地说不出话。
连城宇只是单纯地过来吃东西,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戏码,沈琳却知道有这一出,且知道千裳会拒绝,她拍拍连城宇,示意他过去安慰柳辉,自己默默地走出大厅,跟着季千裳去了。
第109章 拒绝的理由
时间已是夜晚,因为细雨,乌云遮住了月光,只能靠道路两旁的路灯辨别方向。
在柳家门外的长街道上,季千裳快速穿行了几百米,独自游走,任凭雨落在身上,精心妆扮的头发,长裙都被淋湿,她毫不在意,她在难过,两行泪滴在脸上,慢慢滑落,走得有些累了,恰好路边看到长椅,即使顶上没有什么遮挡,也过去坐下,继续淋雨。
“这样会着凉的。”
在漆黑寂静的夜晚,突然有这样一个声音出现,吓得千裳微微颤抖一下身子,顺着声音看去,竟是沈琳。
此时她心中有一个小疑惑,自己从柳家出来,脚程比一般人快很多,一下子就到了这个地方,班上的同学除了连城宇以外,应该没有人能追地上她,可沈琳不会武功,是怎么找到她的?
沈琳单手撑着伞,过去替千裳遮雨,也看出了她疑虑的脸。
说道:“很奇怪,我可以找到你吗?”
千裳没有回答,因为沈琳隐瞒了会武功的事,对此她对沈琳的信任有了隔阂。
沈琳又说:“我不是刻意隐瞒,我功夫确实很差,强项也应该只有轻功了。”
季千裳抬头看她一眼,沈琳的眼中没有露出任何敌意和虚伪,说的应该是真话。
于是她开口问:“你特意来找我的吗?”
“嗯。”沈琳同样不顾凳子湿透,坐在千裳旁边,低声问“其实,你也喜欢柳辉的,对吗?”
“我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
“为什么?就因为你生病了吗?”
沈琳这一问,季千裳的眼神颤抖一下,看她一眼,不作回答。
沈琳继续说:“脑血胶质瘤,应该是你童年时候的病,没有完全治愈,现在复发了。”
千裳终于变得惊讶,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大学府考场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沈琳别过脸,沉在地上,轻声说“我是四魂氏族,灵水,不过我也是最近这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身份的。”
“四魂?到底,是什么?”
“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总之,我天生具有洞察病情的能力,你的病情,我大概能用双眼看出来。”
“那,你能替我隐瞒吗?”
“你不问我,有没有能力帮你吗?”
“不用了。”千裳摇头“小时候我家里穷,当我爸爸知道我有这个病的时候,倾尽所有人脉,欠下很多钱,才凑到手术费,救了我一命。”
沈琳没有插嘴。
千裳继续道:“当时医生说,有复发的可能,一旦复发了,大罗神仙也救不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千裳的眼睛里充满了不舍,她正青春年华,未尽孝道,未取功名,还没有准备好向朋友们道别,还没准备好喝这个世界说再见,还没准备好,和心爱的人轰轰烈烈爱一场。
被千裳说中了,沈琳很清楚,这个病,大罗神仙也难治,即使自己的古四魂氏族,灵水族人,也没有把握医治。
她坐在千裳的左边,伸手搀扶她的左手。
提醒到:“回家吧,不要着凉了。”
说完,她的右手稍微用了点儿劲,就把千裳拉起,这是病发的缘故,千裳的身体虚乏无力,口唇发白,已经不是第一次,之前极力隐藏,现在看来,已经加重,更难隐藏住了。
她们正要走,却听到柳辉的声音,穿过雨滴,传到她们这边。
千裳喘息着大气祈求沈琳:“帮我,躲起来,我不要被小辉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
沈琳点头答应,带着千裳躲到附近的绿化带中,因为漆黑,很难发现,过了不到两分钟,柳辉便跑了过来,四周看了看,发现那张长椅后,缓缓过去坐下,直喘粗气。
不过一分钟,连城宇追了上来,气喘吁吁说道:“呼,平时没见你这么能跑,终于累了是吧?”
柳辉斜眼看看连城宇,说道:“这么晚了,还下着雨,你说,她能去哪?”
“估计是回家了吧。”
“不,她从小就不喜欢认路,没有司机的话,她回不了家的。”
“我去,那你们的心真够大的,这么迁就她?”
“别说风凉话了,快帮我找她,我担心她出事。”
“别着急,她武功高强,不会有事,顶多就迷路嘛。”
“你说地那么轻巧,她从来不会照顾自己,伞也没带,东西也没吃,身上肯定没钱,迷路一晚上的话,得受多大苦?”
“好好好,我找,我找。”
对话完,两人也休息够了,又往前面的方向过去寻找,他们刚刚的对话,躲在绿化带里的两个人全都听到了。
沈琳一手半环抱千裳,用内力替她取暖,一时候又觉得羡慕她,有柳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对她了如指掌的男生喜欢着她。
“千裳,我送你回去吧,你现在需要休息。”
“嗯嗯。”
千裳答应后,沈琳慢慢将她扶起,往柳辉去的反方向离开。
步伐走得不快,入夜更深,路上也没有车可以拦叫,千裳又不愿意让身边的人知道自己的状况,所以只好一直走路回家。
途经DE街区时,沈琳看季千裳累出了汗,就自作主张带她到路边一家小店休息,那是一间面馆,牌坊的灯缺了几个灯泡,滋滋滋滋小声作响,店里还有一桌客人,是六个男生,正在大声交谈,惹得千裳的耳朵不舒服,她便叫沈琳走,可是他们也发现,夜深人静还是下雨天里,这儿竟然来了两个美女,还淋湿了,立刻起了歹心。
他们几个,是DE街麋鹿高校的学生,这个高校在黑峡市全高校界里没有名气,但是在DE街,却广为人知,或者说是恶名昭彰。
学校以男生居多,欺负弱小,霸陵女生,偷抢街坊,这些骂名大多数都来自于一个六人小集体,正是坐在这家面馆的这六个人。
为首的名叫蔡襄,痞子世家,祖上三代都是古惑仔,背后有一个家族黑社会势力,自身功夫也在圣武等级,所以他带着小弟们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时候,有人怕他,也有人给他擦屁股,肆无忌惮,今儿看到两个无依无靠的小美女,色心一起,立马灌了自己两杯酒,从座位上站起来,揣上酒瓶子就过去坐在她们那桌子。
第110章 忍无可忍
那时已经深夜,雨也停了,乌云慢慢散去,月光露出一小片儿,面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就算有,也没人敢管闲事,就连老板,也任由这几个痞子无赖堵住两个小姑娘的去路,欺负她们。
蔡襄招呼道:“美女,这么晚了,还在外边游荡,很危险的。”
季千裳何时受过这样的欺负?
从嘴里挤出一个字:“滚。”
蔡襄听后哟呵大乐:“还挺横?我喜欢。”
几个小弟也跟着他一起哈哈大笑,完全不觉得这个看起来重感冒的小姑娘有什么厉害之处。
笑过之后,蔡襄呼吁左右道:“猴子,啊呆,你们两个先把这个小妞带走,我喜欢刚烈的这个。”
那猴子和阿呆一听,往蔡襄指着的沈琳一看,这个看起来柔弱一点的可比那个漂亮地多,身材还极好,这跟着一个有权有势,口味还独特的老大真是再爽不过了。
于是猴子和阿呆一瘦一胖伸手去抓沈琳。
她虽然武功不高,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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