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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内功少年_分节阅读_第46节
小说作者:无所谓小样子   内容大小:1.25 MB   书页:超级内功少年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10-20 08:52:55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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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对,反正你一定是合格的。”
  “话说回来,伯父的身体还好吗?害的你没参加海选考试。”
  “已经没事了。”龙蜥作出轻松状说:“反正不用考试,我也能进大学府。”
  “可是这次考试我觉得很有意思,特别是城宇,我很钦佩。”
  “哦呵?第一次听到你口中说出钦佩二字。”
  ......
  海选合格者除了一开始就弃权的几个班级外,仍被删去很多名额,十班合格四人,连城宇,季千裳,花下月,柳画,而柳辉却没有出现在合格名单上,在看完名单后,第一件事就是强装出微笑,等着伙伴们过来安慰的时候,说句没事。

第九十一章 对酒当歌

  世人都说天命注定,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可命运到底安排了哪些事?谁会猜到,正因为所有的事你都意想不到,最后才会归于天意,那也只是弱者的借口罢了。
  柳辉在保护同伴的时候,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无疑是一个强者,但是面对自己,还有感情的时候,却不曾想要去争取,明明很不甘心却硬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在季千裳的面前是这样,在月月和柳画面前,也是这副样子,又或许是男生之间有一种默契,特别是对于自己信任的人,会变得无话不说,所以柳辉在连城宇面前的时候,才会更加诚实一点,道出自己的不甘。
  是一个喧闹的夜晚,黑峡大城市的繁华街,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摊,是连城宇带柳辉去的,又是韩潇潇带连城宇去的。
  他不像班里的同学那么有钱,生活上的经济来源仅仅是给莫云当家教赚取的应得劳动费,所以平时也不会有多大的花销,他觉得很幸福的事就是晚上和喜欢的人一起散步逛街,累了就找一个接地气的小摊,吃一些烤串儿,俩人喝点儿小酒,上了一些醉意之后,回到家里会睡得更加舒服。
  他对柳辉说:“我也没啥钱请你去高档的地儿,你别嫌弃,咱们喝一杯吧。”
  “你特地约我出来,我怎么会嫌弃呢?”
  小摊坐落在一排排高楼大厦之间的窄道里,原本是不合法的,但是挣钱不易,官府也几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对他们进行施压,相反地如果没有这些小摊,偌大的城市就会少很多的乐趣,繁华的城市本应该有这些。
  排挡与排挡之间挨着很近,各自的老板都在拉拢同一个客人,但是他们谁也不会针锋相对,一旦客人落了座,便不再纠缠,也不会因为推销自己店里的食材费了口舌却没拉拢到客人而感到不悦,这或许就是生存,它比生活这个词显得要冷漠一些,却是大城市中很多很多不富裕群体的写实。
  柳辉不拘束,不嫌弃,脸上的表情也很平静,但是喝过几杯酒之后,立刻现出了自己心中的不甘。
  他带着点儿醉意说道:“城宇,我,其实我,真的很想和你们一起,一起去考大学府。”
  连城宇没有说话,听柳辉说:“我,画儿,千裳和月月,从小时候开始,我们一直就没分开过,每次考试她们都会照顾我,帮我作弊,让我合格,但是这次,她们帮不了我,都帮不了我。”
  连城宇依然没有说话,而是替他那已经见底的酒杯,又满上了一杯。
  柳辉很快拿到嘴边又闷了下去,这会儿他是醉了。
  他说:“城宇,你说,千裳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我功夫没她好,考试也不及格,在她有危险的时候也保护不了她,我是不是很没用?”
  连城宇终于开口:“不是,你可以为了同伴不惜自己的生命,你很男人,也很强,我真高兴你平安无事地回来。”
  柳辉说道:“她看过日记,她知道我喜欢她,可是她却装作不知道。”
  说罢,他又自己倒上一杯酒,又喝了下去,因为急促,呛了喉咙,吐出来一点,样子已是醉醺醺了。
  这时连城宇看他已醉了,又猜到他也不曾喜欢过其他人,便说道:“可你也没亲口告诉她,难道要她开口吗?”
  而柳辉已经趴在桌子上,打起了呼噜,前后只饮了一杯的连城宇望着桌子上的酒瓶,摇摇头心里暗说,这城里的公子哥儿不是应该经常花天酒地吗?为什么才喝了两瓶就倒下了?既然不能喝,可刚才为什么又非要上一打?这地儿可不能退的,而且还是我买单啊。
  也罢,到黑峡市以后,连城宇早就尝过了世间百态,残酷现实。
  在遇上潇潇之前,酒是他每顿饭必备之物,甚至说,一顿饭可以没有饭,但不能没有酒。
  自从潇潇被魔君抓走之后,他又回到饮酒度日的状态,要不是莫橙的典型,或许仍在颓废,他终明白,醉了之后,纵然可以让人忘掉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但是要知道,酒醒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都不会改变,这个短暂的遗忘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该解决的事情不是靠买醉来解决,而是靠行动。
  “老板,买单。”
  其实很不情愿,连城宇依然把超预算的单给买了,叫了辆车,把柳辉送回家去。
  第一次到柳辉的家,虽然不像莫云或者季千裳家来的富丽堂皇,也至少是市区一等独立大房,很是气派,这时连城宇便后悔自己买单的时候没有拿柳辉的钱包而是自己掏钱,穷光蛋在富二代面前装什么胖子呀?
  这时柳画从屋里出来,看到醉醺醺的柳辉,似乎是意料之中:“我哥他跟你诉苦了吧?”
  “嗯哼?你怎么知道?”
  “他从小到大什么心事我猜不到?他就是不愿意跟家里人说。”
  “其实他挺不容易的。”
  “我知道。”柳画扶着柳辉,眼中泛出点泪花“我哥他,从小就老跟我们一起,说是要保护我们,自从吕伪走了之后,他根本就没有一个男性朋友,或许觉得我们这些女生始终不懂他,所以什么不开心的事,从来都不会跟我们说。”
  “我该庆幸,他把我当朋友。”
  “城宇,谢谢你。”
  “没事儿,你照顾好他,我先走了。”
  “你在这等我一下。”
  连城宇刚要走,柳画却让他等一下,自己先扶柳辉上楼。
  不到十分钟,柳画急匆匆地下来,手里拿着一串连心草编织的手环。
  “这个送给你。”
  “好漂亮,但,为什么送给我呢?”
  “这是连心草,传说戴上它的人,能感应到编织它的人的心跳。”
  “柳画,我...可能不适合戴上它。”
  说罢,连城宇道声再见,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他的心里已经爱着两个女人,并且装着太多责任,已经没有办法再腾出位置给眼前这个天真可爱的女生了。
  虽然两个人都没有戳破这串连心草,可是它好像当真有了魔力,仅仅是被连城宇拿在手上一会儿,各自的心意大家都明了了,柳画含笑目送他离开,眼里的泪水却抑制不住,慢慢滑落。
  她说: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负担,我也不想和任何人抢,可是我控制不住,就是喜欢你,你不小心进了我的心里,一开始我想要把你赶出去,可是现在我发现,你再也出不去了。

第九十二章 终于重逢

  秋天,它本就是一个伤感的季节,这个时候不冷,不热,而是寒,它锥心。
  “这个时候,要是再来一点儿细雨,该多好。”
  连城宇一人漫无目的地走着,这个状态让他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词汇,叫做非主流。
  所有的人都不喜欢孤独,尽量和别人一起,做开心的事情,而他却一人享受这份孤独,如此另类。
  坐车用了十分钟到柳辉的家,而步行返回小食街,却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正好也到了夜宵的高峰期,小食街上也热闹了起来,鱼龙混杂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在摊桌上吵嘴斗殴的事也屡见不鲜,他们在很多人的眼中,被视作是没有素质,再难听一点,就叫做是地痞流氓,可是他们在自己的眼中,那就是江湖,觉得本该如此,恶字当头。
  在连城宇经过之时,小摊前围着很多人,耐不住好奇,他也挤进人群中。
  是一对看起来高中生年纪的一男一女,像是情侣,他们被若干个地头蛇给围了起来,听路人议论,为首的叫赤脚,是附近一带有名的地头蛇,功夫了得,小弟众多,整条街上没人敢惹。
  这对小情侣方才吃夜宵的时候,赤脚见女生长得水灵漂亮,忍不住调戏了一番,摸了下女生的屁股。
  她的小男友先是忍气吞声,付钱想走,谁知道赤脚不让走,还想要这个小女生陪她喝两杯,小男生这回不乐意了,将女朋友护在自己身后,可是赤脚看上了这姑娘,哪会这么轻易善罢甘休,要不是围观的人太多,怕是早就动了手。
  赤脚说道“小姑娘,我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可以问问,这条街上谁不认识赤脚爷我?”
  姑娘受了惊吓,整个人缩在男友身后,小男友看起来也在哆嗦,挺害怕的,可是一直保护着姑娘,不示弱。
  赤脚又说道:“小姑娘,你若是不从我,今儿爷就废了你男朋友一只手,一条腿。”
  “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让你欺负小薇的。”
  男生硬气出来,吼了一声,差点吓着赤脚,可这个举动在他眼里看来无疑是垂死挣扎。
  赤脚一巴掌抽过去,打的瘦弱男生直接扑在地上,嘴角臃肿,滴出了血。
  “给我打。”
  赤脚吼了一声,小弟们正要揍那男生,却是小薇护在他面前,几个无赖尚还有些怜香惜玉,没敢对小薇动手。
  无赖们刚想把小薇给拉开,却听见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之声,回头寻看的时候,发现老大赤脚的头上流淌着啤酒液掺杂着玻璃屑,还流了血,连城宇手上握着半截啤酒瓶,狠狠地摔在地上,砸个粉碎。
  “小子,打我们老大,你找死?”
  无赖们正要动手,被赤脚伸手截停:“住手,我亲自来。”
  他对连城宇说:“小子,你有种,在这街上,没人敢多看我一眼,更别说对我动....”
  手字尚未说出,连城宇又是一拳对着他的鼻子打过来,防御不及,直接揍出鼻血。
  这时连城宇还没打算放过他,跳起一脚又将那赤脚踢飞出去,再轮番将他的小弟们挨个揍了一顿,全部打趴。
  等到他们都起来,连城宇早已经带着这对小情侣逃离了现场。
  “哥,谢谢,谢谢你救了我们。”
  小薇和男朋友频频鞠躬道谢,连城宇只是罢罢手。
  “你们记住,不是每一次都会有人帮你们撑着头上那片天,要学会保护自己,多留心眼。”
  “记住了哥,谢谢你。”
  “现在也不早了,快回家去吧。”
  看小薇和男朋友携手离开,两人经历了小小的劫难,感情也升华一番,更加腻歪,连城宇可不想做个电灯泡。
  他在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应该是一个妹控,看到小女生都会觉得她们和天雨相似,一旦她们有危险,自己就会奋不顾身,像保护天雨一样去保护一个全然陌生的人。
  “天雨,行侠仗义,我做到了,并且会一直做下去,你不陪我一起吗?”
  他望着天上那轮明月,想起了自己曾经掌握的金箍棒,盖世英雄,其实也有很多做不到的事情。
  “你不会觉得,我是个累赘吗?”
  他听到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萦绕在他耳边十几年,猛然回头,天雨就站在身后,披着连帽衣,戴着帽子,两只眼睛汪汪流泪,忍不住环着脖子抱住连城宇,哭出声音。
  “天雨,谢谢你回到我身边。”
  “哥,你过的好吗?”
  “不好。”
  “会好起来的。”
  “嗯。”
  ......
  连天雨初到黑峡市,和风眠,夏秋,夏玄武,沈琳,军爷一起,驾着储货车,被张家菜市场的伙计拦下,大打一场之后,慌乱撤退之时,连天雨落了单,沈琳放心不下,也跟了上去,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人了。
  跟着到了天雨的住处,竟然离他自己的住处不远,是和他那简陋的小宿舍一样的出租房,和沈琳同住。
  再次见到连城宇,沈琳并没有表现出特别兴奋,因为在黑峡市里,她早就知道连城宇在哪,也去看过他,只是他不知道。
  “小琳,你还好吗?”
  “很好啊。”
  “你来找过我,是吗?”
  “没有啊。”
  “那,好吧,谢谢你,这段时间,替我照顾天雨。”
  “天雨同样是我的妹妹,我们俩是互相依靠。”
  对于沈琳的漠淡,连城宇只觉得自己过错,她们就离自己的住处很近,自己却没有发现。
  他说道:“我已经知道风爷爷他们在哪里了,我会去救他们,很快我们就可以团聚。”
  两边互相交代了这段时间,彼此过的生活,连城宇表示,一定会破坏华夏之刃,救出其他人。
  沈琳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利用华夏之刃,杀了魔君。”
  “可我没有把握能打赢他。”
  “或许得到华夏之刃,就有机会呢?”
  连城宇沉默,若有所思,如果魔君真的惧怕华夏之刃,那么这个神器,说不定真的可以杀死他,但是当务之急应该是想办法先考进大学府,才有机会接触华夏之刃。
  用连城宇混进学校的办法,也替沈琳和连天雨办了假的身份证明,进入香草高校。
  三人久别重逢,虽然彼此之间生疏了些,但却默契不减,誓要一起同心协力,救出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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