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王安远先把目光投向了那块天外陨铁,也就是所谓的太乙精金。
陨铁呈黑灰色,外表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看着丑陋之极。而在它裸露出来的部分,却又是一片雪亮,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金色,非常的漂亮。
就在王安远细细打量着这块陨铁之时,李清风突然在他脑中开口说道:“王安远,你去看看那瓶水。”
水?王安远不知道李清风为何要突然说这个,但还是伸手朝最后的那小瓶液体抓去。
“这东西有什么古怪的...我去,这么沉?”王安远拿起小瓶子,刚嘀咕两句就被手里的东西吓了一跳。
这小小的一个瓶子重得吓人,差点让他没抓稳,估计至少也有几十斤的样子。
回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陨铁沉,没想到是你这个小东西。王安远把瓶子放在眼前,只见里面装着小半瓶淡蓝色的液体,其中还有点点晶莹的光芒闪烁,就好像流转的星河一样,美得让人炫目。
“这是太一重水啊。”李清风突然惊喜地叫起来,“王安远你小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这都能被你弄到。”
李清风嘴里絮絮叨叨的,然后冷不丁地说道:“王安远,我看你那息壤也别用来种萝卜了,留着炼法宝吧。”
“炼什么法宝?”王安远一下子被他吸引过去。
李清风的话语里洋溢着压抑不住的兴奋,开口道:“上古息壤、太乙精金、再加上太一重水,这三样东西可是炼制仙剑的最佳材料啊。多少玉仙都求不来呢。”
第二十章 本命“仙球”?
法宝,飞剑。从小就受到各种小说电视熏陶的王安远在成为修仙者的第一天就幻想过自己乘剑御风时的拉风模样。奈何《云阑天书》的品阶实在是太高。
在仙界,人仙之前那可都是打基础的阶段,每个人都是老老实实地练气吐纳,哪有什么闲工夫炼制法宝啊。所以王安远每次也只能是看着天书之上的各种剑技、法术流口水而已,眼下突然有这么一个炼制飞剑,哦不不是仙剑的机会放在他眼前,他怎么可能不兴奋激动。
王安远第一时间就把大棚人参养殖计划给抛到了九霄云外,把萝卜变成人参的快感哪里比得上御剑飞行啊。
“说吧,我现在该怎么做?”王安远连忙一本正经地坐好,“我们要不要找个深山老林再开始?我看小说里都说仙宝降世都会有什么天雷劫之类的东西,得避避风头。”
李清风却不慌不忙地摇摇头:“要炼制仙剑还不急,你还有点准备工作要做。”
“什么准备工作?”王安远跃跃欲试,一想到仙剑,他心里就是压抑不住的兴奋。
“你先随随便便修炼个几百年达到化虚境界,差不多就勉强准备好了。”李清风随口回道。
“靠。”王安远一脸黑线,“你这不是耍我的嘛?”
“我是说能这几样材料能炼制仙剑,但没说你现在能炼出来啊?”
“那我还是种我的萝卜去吧。”王安远心灰意冷地就要起身。
“别急,我话还没说完呢。”李清风末了来了一句,“你现在虽然炼制不了仙剑,但是可以先炼一个雏形出来,作为你的本命法宝。这样你修为一层层上去,法宝也跟着一点点变强,与你神念相交,端是妙用无穷啊。”
王安远耷拉的脸上一下子又流露出振奋的表情来:“本命法宝?还有这种好事。”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王安远在李清风的指点下开始一步步炼制着属于自己的本命法宝。
因为三种仙材品阶太高,而他只有筑基期的修为,所以现在他要做的只需要把三种材料先勉强粘合在一起就好。
息壤和太一重水还好,用灵气将两者一混合,息壤咕噜噜就把一小瓶太一重水给“喝”了下去,变成了一滩黑褐色的半流动固体,就像融化的巧克力一样。
至于那像西瓜一样大的陨铁就不好解决了。因为陨铁里还含有很多杂质,所以王安远需要先将陨铁内的太乙精金提炼出来。可怜他连三昧真火都点不齐,只能用一昧真火慢慢烧。那过程就像用打火机煮开水一样——又累又慢。
王安远浑身的灵气跟流水一般哗啦啦地淌出去,支撑着手掌心的那一昧火光慢慢舔舐着西瓜大小的陨铁。眼瞅着它由西瓜大,再到皮球大,最后到香瓜大终于再也烧不动了。
“再好了吧。”王安远面色苍白、有气无力地躺在地上,感觉身体都被掏空了。
“嗯,提炼的还不错。”李清风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说了一句差点没把正在吞养气丹恢复灵气的王安远噎死的话,“接下来把它吞到肚子就好了。”
我去,你这是正想噎死我啊。这么大的一个铁球,咋吞啊。
“你用精血将其祭炼一番,什么时候能吞得下去了,就差不多了。”
没办法,王安远只能依着李清风说的,逼出一口心头精血“哇”一下吐在在铁球之上。紧接着他顾不上调理,飞快地打出几道法诀。然后就见那息壤和重水所化的液体慢慢流到球状的太乙精金之上,将其全部覆盖,摇身变成了一个大大的“巧克力球”。
王安远可以感应到面前的“巧克力球”与自己之间多了一道似有若无的联系,自己似乎能感觉到它在慢慢地呼吸一般,那是其在吞吐天地灵气。
下一刻,王安远福至心灵地张开嘴巴,“巧克力球”化作一道乌光瞬间钻进他的口中,一路向下,最后在丹田的螺旋星河处安静地停住。
王安远感觉有点怪怪的。息壤,太乙精金,我这到底是算吃土还是吞金呢?
等到这时,他才忽然感觉一阵异常的虚弱和疲惫,整个人就像被某个小妖精连续不断压榨了十天十夜一样。
一定是灵气和本命精血损失太多的缘故,真是要人老命啊。
就在这时,李清风开心地叫起来:“王安远,你的本命仙球..哦不,是本命仙剑已经初具雏形了。以后只要坚持每天用精血和灵气浇灌就能很快显露锋芒了。”
每天?!王安远眼皮一翻,很干脆地被吓晕了过去。
...
王安远还是每天都不得不用精血灵气浇灌丹田处的那个有史以来第一柄球状“仙剑”,不然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丝缕感应恐怕就要功亏一篑了。不过他也不可能像第一次那样吐出好大一口精血,那样不等仙剑出世,他就得先被吸干喽。
王安远每天分出一丢丢的精血去和“巧克力球”培养感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先得把狗养熟了,关键时刻才能叫它上去咬人。
饶是这样,王安远也支持的十分辛苦,各种补药什么的当饭吃,还搞得跟肾亏一样——双目无神,脸色苍白,还嗜睡。
“王大哥这两天是怎么了?怎么天天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电视都老是睡着。”安远堂中,李小婷看着坐在沙发上,耷拉着脑袋,口水都快垂到手里兰花上的王安远,疑惑地嘀咕了一句。
眼看着天色渐渐黑下来了,李小婷有点想下班了。因为前两天薛冰来说过失踪案的事情,她现在每天都早早回家晚上都不敢出门。
李小婷考虑好久,终于忍不住想上前拍醒王安远。可她刚要碰到王安远的肩膀,一只冰凉的小手已经抓住了她的手。
李小婷吓了一跳,偏头一看,只见自己旁边不知何时站了一个气质温婉的古典美女。
“婴宁姐姐。”李小婷喊了一声,现在日子久了,她早就不怕婴宁了。
婴宁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把她叫到一边轻轻说道:“让他睡吧,你先回去好了,店里由我看着呢。”
“婴宁姐姐。你可以吗?”李小婷惊了一下,有些迟疑地问道。
婴宁笑笑,也不说话,而是摇身一变,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如李小婷一般的职业套装,大大方方地站在李小婷面前。
原来,婴宁受灵气熏染日久,身上鬼气几乎消失殆尽,现在显化出来几乎跟活人没什么区别,换来一身现代服饰之后更是美得就像电视里的大明星一样。
李小婷惊喜地低呼了一声,然后嘱咐婴宁几句,匆匆离开了。
婴宁看着李小婷远去的背影,转过身来走到王安远身边坐下,轻轻地将他的头靠在自己柔软的身子上,眼睛怔怔地盯着他熟睡的脸庞,一时之间有些痴了。
“子服...”
第二十一章 有妖食人
薛冰走在马路上,没有穿警服,一身便装,显得十分清爽,如果这不是在晚上,定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她被调到这里已经快两个星期了,但关于人口失踪案还是没有一点线索。在这段时间里,作案者好像深深地潜伏了起来一样,再也没有一个人失踪,但也有可能,是警方没有察觉到。
薛冰在这两个星期里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和晚上都会绕着她负责的区域慢慢走上一圈,一方面是想能不能找到一点线索什么的,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某个人的药店开在这附近。
薛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家药店对面,但是她没有走近,只是遥遥地看了一眼。
今天还没有关门吗?看着小店里亮着的灯光,她心里默默地念了一句,静静地站了几分钟,然后转身离开。
这样的行为她已经坚持了好几天,几乎养成了习惯。
此时街面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薛冰独自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看着身前被路灯拉长的影子,感觉心里有些萧瑟的味道,脑海中也不自觉地浮现出一张坏坏的笑脸来。
呸呸,怎么又想到那个家伙了。薛冰有点羞恼地摇了摇头,努力想把脑海里的人影甩出去,但眼睛却遏制不住地往身后小店的方向望去。
“抢包了啊。”
就在薛冰刚刚转头的时候,就听到一声尖叫,然后她眼前呼的蹿过一个身影,还带过一阵刺鼻的恶臭。
薛冰来回看了一下,发现原来是一个女人的包被人抢了,抢包的人头发很长,浑身脏兮兮的,好像是个流浪汉。
薛冰第一时间就追了上去。
“前面的人站住,我是警察。”薛冰一边追赶,一边大声喊着。
抢包的流浪汉回头看了一眼,露出半张惊慌失措的脸庞,然后跑得更加快了。
薛冰心里一阵气愤,索性不再喊话,闷头加快了脚步。
薛冰在警校的成绩很好,各项都是优秀,体力自然也不差,虽然身为一个女孩,但是那流浪汉却根本跑不过她。
眼看着百米之内那流浪汉就要被自己追上,她的脸上露出些微喜色,可就在这时,流浪汉一扭身拐进了一个小胡同里。
薛冰自然追了进去,可她一进胡同就傻眼了,流浪汉不见了。
东区是南兴的老区,遗留着很多老建筑,所以四通八达的胡同很多,不熟悉的人都要迷路。
薛冰就陷入了这样的尴尬之中。她眼瞅着流浪汉跑进来,但是却不知道他接着又跑到哪条巷子里去了。
越拖越难追到人,薛冰想了想,随便选了一个方向走了进去。
巷子一般通着民宿或是饭店的后门,过道里摆着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和垃圾,前进都有些困难。
薛冰爱干净,只顾着躲避着垃圾和污水,不知不觉就彻底迷失在这一片“迷宫”之中了。
算了,还是先找到回去的路再说吧。她有些泄气,只能暗道一声那流浪汉好运。
薛冰凭着感觉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四处观望着,期待能找个人问问。忽然,她听到一声刺耳的惨叫,好像是男人的声音。
薛冰一个激灵,快速反应过来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找去。
惨叫声又响了两次,在安静的胡同里显得十分清晰,然后很快彻底沉寂下去,但这已经能给她提供一个准确的方向了。
薛冰转过两个弯,不经意间突然看到一个女士挎包静静地躺在巷口。
那流浪汉就在附近,她反应过来,然后踮手踮脚地走了上去。
这时,薛冰却听到一阵声音从巷子背后传来。那声音很奇怪,有点像咀嚼的声音,又有点像磨刀的声音,细细碎碎,让人心里有点瘆得慌。
薛冰的眉头慢慢皱了起来,她的脚步愈发轻缓,终于来到挎包边上,她悄悄探出一个头往外看去。
薛冰的瞳孔猛地放大,她一下子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她看到了什么?
只见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背对着她,头颅微微下沉一耸一耸地正在啃咬着什么。男人的手臂很长很瘦,就像竹竿一样,但是骨节却极为狰狞突出,宛若兽爪。
薛冰终于看清楚男人手里抓着嘴中啃咬的是什么了,就是刚刚那个流浪汉。偌大的一个身子如同布娃娃一样被男子拎在手里,臭肉一般,鲜血如小溪不断随着男人的动作滴落下来。
男人一边专心撕咬着,一边嘟哝着:“该死的警察,该死的除妖师,天天追在老子身后跟狗一样。害老子连吃个人都不爽利,只能偷偷摸摸找些流浪汉来解解馋..啊呸,又老又臭,好怀念女人的味道啊..那肉,真是滑嫩啊..”
薛冰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无穷无尽的恐惧如潮水般涌上来,伴随着来自胃部的阵阵抽搐,让她感觉一阵恶心,差点呕吐出来。
吃人!!
薛冰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脚上却无意间踩到了跌落在地上的挎包的包带。她脚底一滑,差点摔倒,更为糟糕的是发出了一阵小小的响动。
那瘦高男人蓦地转过头来,薛冰终于看清了他的全貌。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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