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你的血可真的很神奇,一般来说,一个人全身的血被抽干也只够我重生到六岁而已,而你现在才被抽了一点血就已经能够让我到达这种程度,你比其他人果然更富有生命力还是说你的血更肮脏?它只对肮脏的血感兴趣,所以他吸收了我的那些同伴的血,特别是周斌的血,被他吸了个干净。”
“你的那些同伴也是被你杀死的了?”清明问道。
“当然是我杀死的,从一开始他们将一直反对的李群杀掉之后我就开始计划杀死他们了,一群人渣而已。”王永生仿佛很瞧不起他的那些同伴,很是嫌弃地说道,“我用他们的血才真正唤醒了这只魔笛,这只可以让我永生的魔笛。”仿佛他瞧不起的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在他看来只有他才是最高贵的那类人,其余的都只不过是一群肮脏的渣滓而已。
“他们是人渣,那你呢?你又算什么?被困在这里,出不去,还要承受永生的痛苦,我要是你早就选择去死了!”清明大声吼道。
“不不不,我不能死,我要永远活着。”清明知道这个王永生早就已经疯了,只见他连连摆着手,“我要永远的活着!活下去!”。
就在清明想着怎么摆脱这只诡异笛子的时候,远方来了一个人,不,是两个人。
是那个平安旅店的老板和徐宓,他想让徐宓跑可是因为失血过多,眼睛开始发昏,最终昏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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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碎魔笛
王永生眯着眼,看着那个胖胖的旅店老板。
“谁让你来的?”王永生一声大喝,虽然他吼得极为大声,可任谁都能看出来那里面的色厉内荏。
显然旅店老板是有些怕这个疯子的,他下意识地顿住了脚步,却又在片刻以后继续迈步,向着王永生走去。
“王臣,十年了,现在的你是最虚弱的时候吧。”旅店老板说道。
“怎么?你想杀我?别忘了当初是谁救了你!”王永生歇斯底里的叫道,“你应该感谢我,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的命是我的”。
“可是我更忘不了是谁杀了我们村子三百多口人!”旅店老板也是吼道,“是你欠我的!”。
“当年是我接待你们进了村,是我不小心透露出那只笛子的故事,你知道这些年我看着那些我亲手葬下的人再次复活,然后在午夜变成杀人狂魔的心情吗?”
“我无数次想着自杀,每一天当夜幕来临,我看着我的亲人,看着他们复活又死去,慢慢的我变成了这个村子里的异类,你当初应该也把我杀死。”
旅店老板慢慢走向变成孩子的王永生,“对于这只笛子我知道的比你更多,我知道当我告诉你它能让人永生后,你一定会想要去实践,特别是第一次使用它而被抽走了五十年寿命以后的你。”
不知道从哪里,旅店老板拿出了一块奇异的石头,这块石头表面像是有无数个蚂蚁洞,黑白相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向那只笛子,眼见就要砸中却被一团血光震开。
徐宓此时倒也极为镇定,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慌乱,在旅店老板被震开,王永生扑向他两人互相缠斗时,徐宓拿起那块石头,再一次砸向了那只正在吸取清明生命的笛子。
这一次她没有被震开,石头准确的撞击在笛子上,然后发出了一声清脆至极的响声。
“不!”王永生怒吼道,他舍弃了与旅店老板的缠斗,转身去拿那只笛子,却见到那个裂痕,裂痕一点点扩大,然后笛子开始破碎。
王永生发出了一道惨烈到极点的叫声,紧接着他的身体也开始破裂,就像那只笛子一般。
笛子慢慢破碎化成了一团赤色的细沙消散在这个世界里。
而王永生也随着笛子的消散慢慢变成细沙,缓缓消散,临死前他嘴里念叨着的是永生二字。
扶起已经昏倒的清明,看着他惨白如纸的脸,一咬牙,徐宓在手上划破了一道伤口,血在流,滴落在清明的嘴里,她的血竟然不是赤红色,而是带着些许金色,散发出一股芬芳,像是时间久远的花酿,沁人心脾。
旅店老板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当夜幕降临,清明终于缓缓醒来,他看着趴在身旁的女孩,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
女孩也醒了,嘴唇有些发白,清明看着她手上绑着的纱布,又品出了嘴里的那股淡淡的血味,瞬间明了。
“傻瓜。”他怜惜的说道。
“一直以来都是你救我,而我就像是一个累赘,我说话少,因为我很少说话,从小到大都很少说话,可是我不想被人当成累赘。”女孩说道。
“你从来不是累赘,徐宓。”清明说道。“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广场?”
“是张老板带我去的,他说你有危险。”徐宓说道。
“张老板?”清明试图回想起什么,但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当时他真的昏了过去,对于后来的事他竟然毫无记忆。
“是我。”这时那个旅店老板走了进来,“王臣,也就是王永生控制着这个村子,而我是安平村里唯一一个幸存者,当时王臣发现了躲在阁楼里的我,只是他没有杀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的忏悔。”
“这么说,阁楼上的日记本是你写的?”清明问道。
“是我写的,我以为最后他一定会杀我,可没想到他始终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却没有动手。”
也许旅店老板是他最后的善念吧,清明心里想道。
玄武石是唯一能够打碎魔笛的东西,这一点王臣始终不知道。
他一直想要得到永生,是因为他曾经亲眼目睹了太多的死亡,所以他就开始害怕死亡。
神说:
害怕到极致以后便会疯狂,
疯狂到极致的人便会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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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不死魂
安平村,当第一盏灯再一次亮起,张老板和清明徐宓已经在广场上等待。
没多久村子里的人全都来了,篝火点燃。
新郎举着酒杯对着村民们说道:“今天,我结婚了!”他的声音很响亮,有些颤抖。
“在这里,我谢谢大家,谢谢。”新郎那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周围先是一阵沉默,随后是热烈到极致的欢呼声。
当新娘子披红纱从远处走来,新郎迎过去,挽住她的手,在耳畔轻声说了一句:“阿萝,我终于娶到你了。”
这句话此刻说来却如此心酸,十年,这场婚礼举行了十年,可他们却仍旧不是夫妻,此际他们挽着手,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再把他们分开。
“我们永远在一起,阿萝永远是你的。”清风徐来,将女子的头纱吹落,露出绝美的容颜。
笑容在两个人的脸上绽放,这一刻他们的眼里都只有对方,“阿萝,跟我去见见我们的父母吧。”
不远处,男方父母端坐在椅子上,等着子女敬茶。
女子温婉一笑,有些羞涩的点了点头,两人缓步向前。
在父母面前跪了下去,有人将茶端了过来。
“父亲,请喝茶。”两人说。
那是一个朴实的老汉,对他来说一辈子最大的事也许就是给儿子娶一个好媳妇,此时他早已是乐得合不拢嘴,甚至因为激动而显得有些慌张,却没有任何人嘲笑他。
“母亲,喝茶。”新郎新娘向着母亲端了一杯茶,那是一个很瘦的女人,不同于其他年纪略大就开始发福的老人,她真的很瘦,瘦的有些可怜。
她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为的也不过是让自己的儿子能生活的好一些,看到儿子终于娶了妻子,不知为何此际却有些难过,然后眼泪便开始往下不停地流。
旁边眼睛也是有些发红的老汉本着脸开始说自己的媳妇,“大喜的日子,哭什么哭!”
“不哭,不哭,好,儿子,儿媳妇,你们要好好的。”老人虽说着不哭,可眼泪却还是止不住地流。
然后一对新人开始向着自己的父母行礼,一拜下去,两人的样貌似乎长了十岁。
清明再看周围的人,似乎也在这一瞬间变老了十岁,可是他们仍旧在笑,带着对新人的祝福,注视着这对新郎新娘。
不知为何,悲从中来,清明抹了抹眼睛,那是泪水,清明已经十年没有哭过了,从母亲去世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哭过,今天却……他看着这对新人,将同样哭成泪人的徐宓拥入怀中。
再拜,新人头发已经开始泛白。
三拜以后,当两人抬头时,已是两鬓斑白,周围许多村人已经不在,空留下偌大的广场。
新郎挽着新娘的手,深情相视,新郎轻轻拨弄着新娘的头发,“阿萝,你还是那么美。”声音苍老而无力。
“我永远都是你的,能嫁给你是我最大的幸运。”新娘在笑,她握着新郎的手如此说道,声音有些颤抖却仍旧悦耳动听。
他们开始走,走得很慢很慢。
他们每走一步,时间仿佛便流逝一年,清明不知道他们要走向哪里,只觉得那场景很美很美。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这就是吧。
看着他们的身影慢慢的消失,看着这座村子里的楼房开始慢慢的坍塌,清明内心有些失落。
旅店老板却还在笑,他从怀中掏出了一本泛黄的书籍,这本书很薄,只有五页,上面画着的是一些奇怪的音符。
“这就是《时光谱》,送给你就当作纪念吧。”旅店老板有些不舍的抚摸着书的封面,又留恋的看着这座村子。
“那你呢,有什么打算?”清明接过那本书以后问道。
“我是安平村人,我生于这里,就应该死在这里,我已经活得够久了,十年前也许我就应该死在这里。”老板在笑,笑的很开心,仿佛他又看到了那个安静祥和的村子。
那里有玩闹的孩子,有吃草的绵羊,有父母,有兄弟,他们在等他,现在他要回去了,那里才是他的家。
有亲人的地方才是家,他已经流浪太久了,现在他要回家了。
“阿妈……”
“阿爸……”
“阿哥……”
“小弟回来了。”
旅店老板死了,当他死去之后,最后一间房屋也随之倒下。
天地霍然,
清明二人走出了那个村子,抬头看,天空之上一轮血月,血月之下一片莹白色墓碑。
众多石碑之中又多出一座新坟,清明为旅店老板立起了一块墓碑。
血月散去,皎白色的月光映照在大地之上。
鱼生于水而死于水,你生于此,便会葬于此,是宿命,是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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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不舍离
清明挽起徐宓的手,看着她,她含着笑没有躲闪。
“我们走吧。”清明说。
“嗯。”徐宓回答。
微凉的夜,远方是绵延的山,他们走得很慢以为能够走的时间久一点,只是当天边微微露出一点白色时,徐宓停住了,然后清明也停住了。
“怎么了?”清明看着徐宓问道。
“我可能要走了。”徐宓伸出手轻轻在清明的脸上抚过,像春风,像细雨。
“为什么?”清明很喜欢女孩如此亲昵的举动。
“因为他来了。”徐宓说道。
他知道徐宓说的他是谁,那个叫丁四的男人。
“也许,我可以试着在他面前再次把你抢走。”清明说道。
“这次不可能了,因为这次他不会一个人来。”徐宓有些恋恋不舍地将手从清明的脸上移开。
清明握住了她的手,“你会是我的吗?”
女孩看着他眼中的不舍,低下了头,清明没有催她却也没有松手。
“我的小名叫阿离,在家里母亲总是这么叫我,从现在开始你也可以这么叫我。”徐宓抬起了头,她看着清明的眼睛说道。
是的,她没有回答清明那个霸道的问题,而是说了这句话,清明却仿佛得到了天大的赏赐,像一只小狗一样欢快的摇着尾巴。
“阿离。”他深情地呼唤着。
“嗯。”徐宓的脸变得红扑扑的。
“阿离,阿离。”清明一遍遍地喊着她的名字。
女孩也一遍遍地应着。
清明觉得自己很幸福。
女孩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清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红色的细绳,然后系在了女孩的手腕上。
“母亲说,如果遇见了心爱的女孩就用红色的绳子绑在她的手腕上,那样就会永远在一起。”清明说着。
女孩看着他,脸上全是笑。
等到他为自己系好,也是从脖子上取下了一块玉,那是一只玉蝴蝶,雕得栩栩如生。
“我是你的,永远都会是你的。”在为他戴上的时候,女孩在清明的耳畔这么说道。
然后两个人抱着不忍分离。
终于,女孩挣扎着将清明推开,“他们来了。”
丁四果然不是一个人,在他的前面是一个一身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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