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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就嫁羽林郎_分节阅读_第68节
小说作者:衣青箬   内容大小:1.20 MB   书页:嫁人就嫁羽林郎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8-08 09:01:54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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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唐高宗永徽元年,春夏间数月不雨,然后……蝗灾肆虐。当年有足足九个州受灾,覆盖近四分之一的国土。另外四分之三也没好多少,大半陷于水患之中。
  在所有自然灾害之中,蝗灾其实并不起眼,而且往往作为旱灾的附属出现。但它的危害却是最大的。水灾也好旱灾也好,就算会影响收成,也不至于颗粒无收,但蝗灾过处,却是能做到寸草不生的,一根青苗都不留下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旱灾都可能带来蝗灾,但加上去年冬天的反常,就足够令人警惕了。
  想到这里,以清薇的城府都有些坐不住。这件事如果是真的,不早作防范,恐怕会带来比去年水患更可怕和恶劣的结果。现在的大魏已经承担不起这样的灾害,到时候势必又会生出新的矛盾和波澜。这并非清薇所愿,所以一定要设法防范。
  虽然到现在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有些迟了,但蝗虫还没有完全长成,灾害尚未爆发,若是官府能组织人手捕捉蝗虫,将之烧死掩埋,自然能够最大限度的遏制住蝗灾。就算不能挽回全部的损失,至少能够给百姓留下糊口的粮食。
  这件事清薇自己去提自然不合适,但现在她跟赵家的关系越发密切,只要上楼将这一段告诉赵训,他自然会设法。
  见她脸色凝重,孙胜心下不由有些忐忑,“赵姑娘,可是我说错了什么?”
  “只是想起一点事,不与你相干的。”清薇道,“不过我还有事要忙,怕是不能继续相陪了。且劳你在这里再等一会儿,我让人催一下后厨,想来很快就能得了。”
  “赵姑娘有事尽管去忙,我在这里自在得很,不必在意。”孙胜连忙摆手道,“你若这么客气下去,反倒让我不自在。”
  清薇这才起身告辞,然后提着裙子匆匆上楼。
  见她来得匆忙,赵训脸上难掩惊讶,“出了什么事,连你也坐不住了?”
  “要命的大事。”清薇道,“老爷子熟读史书,应该记得新唐书上记载,高宗永徽元年,春夏间不雨,雍、绛、同等九州旱蝗。当时的气候,与如今何其相似?”
  “你是说要起蝗灾?”赵训也惊得直接站了起来。今年雨水少,是整个大魏都面临着的情况。如果当真像清薇猜测的那样发展,那么很有可能这场蝗灾会比永徽元年时更加可怕!
  这时的蝗灾本来就是飞蝗,吃完了一地的作物,就能飞到另一地,若是大魏境内大部分地区遭灾,这些蝗虫吃完了之后再往外飞,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到时候很有可能整个大魏都会沦陷,甚至影响到周围的属国。
  他站在原地走了两步,一拍手,“此事不能再等,我立刻进宫!”
  清薇连忙把人拉住,“您先别急,就是受灾,也不在乎这一日半日。这件事老爷子出面,并不合适。还是等赵相公回来之后,从长计议。或者索性老爷子只说身体不适,让人送信请赵相公回来看一看,将此事告诉他也可。”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虽说赵训在朝中仍旧有影响力,他的话肯定会有人听,但越是如此,就越是应该谨言慎行。他一时急切,是忧国忧民,但别人未必会这么看。
  赵训只是最初太过震动,一时忘了自己已经不比从前,被清薇这样一提醒,也冷静了下来,“你说得有理,就是当真如此,也不能就这么到御前去说。总要先设想出应对之策方可。”
  他说着反而又走回来坐了下去,“你既然想到了这一点,想来心里多少也有数了吧?”
  “除了发动百姓捕捉灭杀,也没有别的法子。”清薇道,“尤其已经到这个季节,蝗虫恐怕都已经破壳而出,再过一阵子,就该开始肆虐了。它们大规模的聚居和迁飞,为祸甚深。”
  赵训捋了捋胡须,叹气,“自然是如此。只是百姓愚昧,往往不敢动手捕捉,反而认为这是蝗神降罪,只管一心求神拜佛,祈求神明宽宥,生怕捕杀蝗虫会引来更大的灾害。此种情境下,要调动他们,只怕不易。”
  “其实百姓们心中未必不怕,正因为害怕,所以才缩手缩脚。若知道只要捕杀蝗虫,就能灭除灾害,自然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了。”清薇道,“我倒是有一法,只是朝堂诸公怕是绝不会同意。”
  “什么办法?”
  “以蝗代税。”
  赵训手一抖,揪掉了一根胡子,“你说什么?”
  “我说,”清薇加重了语气,“以蝗代税。用捕捉到的蝗虫,来代替今年应该上缴的赋税。这样一来,无论地里剩下多少收成,都是百姓们自己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庄稼,同时也明白朝廷官仓中装的只有蝗虫没有米粮,无法赈灾,他们自然便会积极行动。必要时,朝廷用米粮跟他们换蝗虫亦未尝不可。只要能下此决心,百姓自然不会再推脱搪塞。”
  赵训沉默了片刻,才道,“你说得都对,但朝廷绝无可能同意颁发这样的政令。”
  赋税是朝廷统治万民的基础,也是国家财政来源的支柱。一旦颁发了这样的命令,等于今年国库大半收入都不会再有。但每年要支出的数目都是一定的,如此一来,国库捉襟见肘,朝臣们怎么可能会同意?
  再者,现在只是说有蝗灾的可能,实际上灾情还没有出现,也无法预料范围有多大,会有多严重,大部分人可能根本不会将之放在眼里,只会认为提出这个办法是大惊小怪,将蝗灾看得太重。
  大魏立国六十年,还没有遇到过一次蝗灾。甚至在此之前的十数年内也没有听说过,即便是年纪最大的一批人如赵训等,也没有亲眼见过那据说飞蝗过处寸草无生的景象,只会认为是当时的人们夸大之语。
  见赵训这样说,清薇摊手,“我能想到的办法便是如此。至于能否办到,那就是朝廷的问题了。”
  “也罢。”赵训想了想,又是一叹,“且先尽人事。”
  说着站起身,“我先回家去了。就算要捕杀蝗虫,该怎么做,也得有个具体的章程。下头的年轻官员们怕是连蝗虫都没见过,就是要他们去捕捉,也不知该怎么做。”
  清薇送走了赵训,自己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说是不管,但多少有几分赌气的意味,又怎么可能真的不管?毕竟真的闹了蝗灾,对她只有坏处。毕竟清薇自己是做吃食生意的,若是粮食歉收,百姓们没有收入,朝廷也发不出俸禄钱粮,她这里自然不会有什么生意。何况,眼睁睁看着灾难发生,又不知多少百姓会被卷入其中,清薇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不管能否想到办法,总要试过了才知道。
  正沉思间,便听得有人轻叩房门。
  清薇被惊醒过来,心里有些惊讶,毕竟她在这里的时候,不是有很重要的事,下面的人不会上来打扰。所以她只微微沉吟,便问,“是谁?”
  “是我。”门外传来的声音熟悉,却令清薇十分意外。
  她起身过去开了门,见果然是赵瑾之站在门外,不由惊讶,“赵大哥怎么来了?”
  “我听孙胜说你遇到了难处,自然要过来问问。”赵瑾之说着,打量了一番清薇的脸色,而后道,“看你的神色,何止是难处,简直是过不去的坎。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为我自己的事。”清薇道,“我的事,请许主簿坐下来吃一顿饭,想来就能解决了,哪里至于要用到冠军侯来帮忙?”
  “既不是你自己的事,清薇却如此在意,那便不是小事了。”赵瑾之想了想,问,与朝政有关?”
  清薇这时候没什么心情跟他猜来猜去,索性将事情直接说了,“你早些来,还能碰见老爷子。不过他已经回家去设法了。想来夜里你回去,也免不了会被拉去集思广益。只是我们能做的,毕竟有限。”
  “何须以蝗代税那么麻烦?”赵瑾之闻言笑道,“只消让百姓们把抓到的蝗虫统统吃了,既能果腹,又能消灭蝗灾,岂不一举两得?”
  “吃蝗虫?”清薇脸上露出几分难以置信的神色。
  其实她出身民间,记忆里倒是有这么一回事。但那都是连饭都吃不起的人想出来的贴补法子,正经人家少有会吃这种东西的,清薇自己也没有吃过,所以此前还真没想过可以这么办。
  赵瑾之点头道,“是啊。别看这东西外表不怎么样,其实滋味不错。油炸了用来下酒,再好不过。”
  “……”清薇可疑的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赵瑾之,“你知道京城附近哪里有蝗虫吗?”
  “怎么?”赵瑾之有些反应不过来。
  清薇道,“我们去抓。”
  “嗯?”赵瑾之愣了一下,总算想明白了,“你要抓回来做菜?”
  “能不能吃,好不好吃,总不能听你一面之词。不如去抓一些回来试试。若真能做成一道菜,也许你说的法子能用得上。”清薇道。不过其中还有许多问题,但等尝过了再去考虑不迟。
  赵瑾之道,“你要多少,我去捕来就是了。”
  “我也去。”清薇道,“总要亲眼看看,才能大致推测蝗灾会是什么样的。”
  赵瑾之最后没能劝服她,于是最后出城的便是两个人。还是跟上次一样双人同骑,不过这一次有正事要办,所以两人都收敛起了心思,只管赶路。
  也没有走多远,见路上有一大片田地,赵瑾之便停了下来,拴好马之后,才护着清薇小心的走上了田埂。清薇今日穿的是软底的鞋子,在城里走的时候不觉得,这泥土地上,没一会儿鞋子就都弄脏了。而且走起路来也很不舒服,总会被石子硌着。但她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这上面,而是盯着两边田里的禾苗,寻找蝗虫的踪迹。
  赵瑾之跟在她身后走得战战兢兢,生怕她什么时候就摔了,最后只能强硬的将清薇安顿在一个地方,自己去抓。
  清薇想到自己一直跟着他,他反而要分心来照顾自己,便也答应了。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正好看见一只还未长成的蝗虫飞过来,便小心屏住呼吸,伸手去扑。哪知这东西警醒得很,眼看要得手,它却又在被扑中的前一刻飞了出去。飞也不远,就停在另一根禾苗上。清薇追着它扑了好几次,始终未能成功,倒是把裙子也弄得都是泥土。
  她这才明白为何赵训说就算要捕捉蝗虫,也要想个具体章程。这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捉的。
  但这种困难在赵瑾之那里似乎根本不存在,不久之后他就回来了,手里提着几根草串。原来到了地方他才发现出来得急,根本没有带容器。索性就扯了草茎,将抓到的蝗虫一个个串在上面提着。
  “这些就差不多了吧?”他将手里的东西给清薇看。
  清薇接过一根草茎,仔细的研究了片刻上面串着的虫子。赵瑾之原以为她爱干净又爱美,应该会受不了这种东西,但清薇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研究完了,也没有将还给赵瑾之,就自己提在手里,点头道,“够了,先回去吧。”
  赵瑾之跟在她身后往拴马的地方走,一面道,“若真起了蝗灾,总不可能一直吃这个。到时候还可以用来养鸡鸭,它们喜欢吃。”
  清薇点头,但没有说话,似乎还在琢磨什么。
  于是赵瑾之也不说话了。
  回到十二楼之后,清薇接过赵瑾之手里的东西,径直去厨房了,甚至没来得及安顿他几句。赵瑾之见状,便知道她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只待实践了。
  论到捷才和急智,清薇是赵瑾之见过最出色的人。
  于是这一晚,冠军侯大人回家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食盒。
  果然,进门之后,没等他回自己的住处,就有人来请,说是老爷子和赵定方都在等着他。于是赵瑾之提着食盒,转了个方向,去了赵训的院子。
  他的祖父和二叔脸上的表情都很严肃,显然讨论的结果并不乐观。的确,如果出现蝗灾,无论怎么补救,都免不了会产生损失。从大局而言,对接下来大魏的形势并没有好处,甚至还会带来恶劣的影响。赵定方身为尚书右仆射,一国宰辅,又怎么可能高兴起来?
  倒是赵训还能分心注意赵瑾之,问他,“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赵瑾之将食盒放在桌上,将里面的东西端出来摆好。
  素白的盘子底用胡萝卜和葱丝雕成凤凰的形状,因为浸了料酒而微微泛红的的油炸蝗虫摆在上面,周围点缀着蝴蝶形状的胡萝卜和青红椒,看上去颜色亮丽,带着一股油炸出的焦香,引人食欲。
  赵瑾之道,“我这道菜,名叫飞黄(蝗)腾达。”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突然的加更_(:зゝ∠)_


第59章 百鸟朝凰
  讨论了一下午蝗虫如何防治的赵定方对黄这个字已经十分敏感, 闻言立刻抬头去看桌上的菜。
  赵训眼神微闪, 捋了捋胡子, 问, “是清薇做的?”
  赵瑾之点头,取出筷子分给二人,“这飞蝗还是我下午亲自去抓的, 您二位尝尝味道,给个建议?”
  赵定方还在犹豫,赵训已经接过筷子,夹起一只送入口中, 点头道, “香、脆、鲜, 味道不错。加上还有这么好的名字和意头,想来不少人都会对这道菜感兴趣。”
  时人不吃蝗虫,不过是没有先例。要说蝗虫长得吓人,螃蟹也未见得好到哪里去, 却也是人人交口称赞的美味。所以, 只要运作的方式得当, 要让这道菜成为所谓“名吃”,让普通人生出兴趣, 主动去吃, 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
  尤其还取了个这么好的名字。飞黄腾达,便冲着这么好的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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