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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红帐暖_分节阅读_第9节
小说作者:风之灵韵   内容大小:1.21 MB   书页:春红帐暖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5-16 09:06:25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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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手中茶杯上,甚至连瞧都不会多瞧她一眼。
  三春暗自佩服,忍不住在陪他出来时多嘴问了句,“你见美人不会动心吗?”
  青横她一眼,“怎么可能?你没见我一直没敢瞧她。”言外之意,要是瞧了,未必能抵得住诱惑。
  诚实坦白的男人永远是最可爱的,她欣赏之余,不禁又有些心伤,他对裳大家尚且能动心,怎么对她却一点不见喜欢?
  因这一句话,她回去后就找临车的鹊兰姑娘借了一个铜镜,对着左照右照瞧了半天,终还是找不到自信。
  她问鹊兰,“我长得不美吗?”
  “美矣,美哉,我甚是喜欢。”鹊兰对着她嫣然一笑,露出两个小虎牙,魅惑的小眼神一勾勾地在她身上瞧着。
  鹊兰是裳大家最倚重的当红歌舞伎,据说舞艺超群,颇受各国贵族的喜爱。三春觉得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也很友善,只可惜哈她哈的太厉害,经常挤到她和青的车上来,想尽办法勾引她,让人很是苦恼。
  其实对这个美丽的女孩,她也不想让她失望的,奈何她确实没长某个东西,想对她怎么怎么样也不行的。
  而她这种不温不热的态度,让鹊兰愈发锲而不舍,某一日青不在,她突然一把抱住她,抓起她的手放进她怀里,低声喃喃:“我想与你欢好,可否?”
  这么直白的话,吓得三春几乎夺车而逃。她手底下软绵绵的触感更是让人发狂,一把推开她,高呼一声:“救命……”
  好容易甩开她跳下车来,再一看周围人已不知何时聚了许多人,都用鄙夷的眼神瞧着她,那一脸讪笑,也很叫人无所适从。他们大约是在怀疑,她某些方面的能力不行吧。
  她不禁也有些讪讪,幸好她不是男人,这种男人的自尊受损的心情她体会不到。
  这鄙视的目光,她只当这是众人对她的膜拜了。试问普天之下能拒绝的了鹊兰这等美人的,也没几个吧?
  别人如何看她这个男人,她并不怎么在意,令她郁闷的是鹊兰也就十四五岁,胸部却长得比她大许多,这让身为熟透女人的她,情何以堪?
  呜呜……(>_<)……
  ※
  裳大家的耐心一向很有限,第一次被他们推脱过去,第二次却无论如何也推脱不了了。因为这位媒婆出身的佳人,很明白的告诉他们,要让他们加入歌舞队。
  两人自是不愿,青断然拒绝,那个什么效“力”之说又再提。这回也很明白的讲清楚,是力量的“力”,不是别的什么。
  裳大家见两人绝无加入歌舞队的心思,虽没把他们赶出去,却也不再对他们另眼相看。
  随后反差的待遇说来就来,他们先是被从马车上赶下来,接着编入护卫队,做了两名剑士。
  一日两餐照先前比相差太多,那两个女奴再见他们时也都鼻孔朝天,再不肯多瞧他们一眼了。
  在歌舞队里剑士的地位不算低,比杂工和奴隶都要好,但到底不如裳大家贴心的摇钱树更惹人疼爱。
  青和三春也算是吃过苦的,对这种转变并没觉多难过。不过别人却不这么想,那些原本看他们不顺眼,瞧在裳大家面上还有三分惧意的剑士们,这会儿再无顾忌。
  这不,管事刚把他们介绍给护卫队,立时便有一个横肉大汉站出来。
  他双眼一瞪,咧着满口黄牙厉喝道:“小子,你算哪块地里长出来的葱?”
  三春见他看得不是自己,立刻躲到一边。她不是葱,葱哪儿有她白啊?
  青闻言一晒,“你这是要挑衅吗?”
  “然。”
  “如此便请吧。”
  他微微一礼便不再多言,只是手腕一抖,剑走银花,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再定神时不由倒抽了一口气!他的长剑直直地指着横肉大汉的咽喉处,而横肉大汉的黄铜剑斜斜地插在剑鞘里,连拔都没来得及拔出来。
  只消有眼睛的都能看出两者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众人根本就没有看清他们的动作,战斗便已结束。
  地上留下一具尸体,面目狰狞可怖,一滩鲜血隐隐从身下冒出来。
  
  第十四章 春花红血膏

  面对这种情状,所有剑士似是都习以为常,该谈笑的谈笑,该做事的做事,没有半个人理会那具横陈的尸体,也没有人站出来说半句话。就连管事也没多瞧一眼,满脸严肃的继续给众人分配工作。
  青还剑入鞘,似觉得“怪不落忍”的,抬腿在大汉屁股上踢了一下,让他在黄泉路上跑快点。跑得快,淘生的也快。
  三春眼看着有杂工过来把尸体拖走,心里万般不是滋味儿。这是一个强者的社会,不是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而是剑与剑之间的道理。人们之间只能用剑来说话,你要觉得高兴,可以对任何人拔剑,而死在别人剑下也是一种荣耀,所以不会有人觉得诧异、惊奇,他们已经习以为常,这样被人杀死的不知凡几,死多了也便不觉什么了。
  这个时代的会剑术的分几个等级,最低等的是剑士,上一级的是剑师,最厉害的莫过于宗师。剑士也分许多等级,像这种为歌舞队护卫的是低级中的低级,再好一点伺候贵族,做贵族家被称为武剑士,而为国家效力的,则是武士。
  像青这样杀人于无形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剑师级别了。
  青自此一剑而成名,护卫队里每天找他比剑的人不断,就连路过的镇县里都有人闻名而来。
  其中最要命的是一个叫剑十三的家伙,因为他每次挑衅都是找三春,而不是青。
  这点让三春很是不解,她大胆地问:“我和你有仇吗?”
  “然。”剑十三答的很痛快。
  他说着忽的双眼暴突,指着她鼻尖怒吼,“你个小儿,恬不知耻,鹊兰是天上仙女,你也敢拒绝,真是胆大包天。”
  三春一阵错愕,闹了半天他这么针对她,原来是因为对鹊兰有意。
  她说怎么看他眼熟,原来就在十天前,她还见过他。
  那日他捧着几株野花走到鹊兰面前,求恳她,“爱慕阿兰日久,但求欢一夕,明日奈何?”
  鹊兰掩袖一笑,“兰无暇,勿怪。”说着话故意挽起三春的胳膊,整个人几乎倒在她身上。
  那时三春只想着怎么摆脱鹊兰这贴膏药,竟没多瞧他几眼,只约摸记得他长相平平。
  后来她问鹊兰,“俊郎相邀,你为何不去?”
  鹊兰幽幽一笑,“若真是俊郎,必然要往的。”
  她这才明白,原来这是嫌人家长得丑了。在这个迷恋美色的时代,男人喜欢美人,美人喜欢俊男,在对美色的执着上,女人甚至有时比男子更甚。
  现在一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仔细瞧去,这个剑十三确实长得黑了点,而且他的身份太卑贱,想得到女子欢爱确实很难。在七国之中,连名字都没有只以数字命名的人的出身,都不会太高。
  剑尖指上鼻尖,三春表现出来的仍然是一派从容,她咧嘴笑了笑,“你若喜欢鹊兰,大可追求,何必纠缠于我?”
  十三被人窥见心思,脸红了红,随后高声怒叫:“你个小儿,我要和你比剑。”
  三春看了看一边青,他右手握着剑柄,左手有意无意地轻弹,双眼更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好像对她这种窘况视而不见,又好像是纯粹等着看好戏的。
  她知道他这是摆明了不会帮忙了,不由暗叹一声。这都怪她,昨天非得说什么自己剑术很高,比他一点不逊色,惹得青大为兴趣。而现在恐怕他就是要等自己动手,也好见识一下她的不逊**。
  可惜啊,大话容易说,现实很残酷。她不使剑已经两年,要想重新拾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眼珠一转,手指轻轻在那指着自己的剑尖上一捏,脸上笑容灿如朝阳,“比剑可以日后再比,此时百花盛开,不如咱们研究一些养颜之法,定能让你肤白如雪,惹人喜爱。”
  十三听得大动,他从小就长得黑,常被人耻笑为“黑炭锅”,还从没听说有什么法子可以美白?
  他心中激动,说话也不连贯了,“当……当真如此?”
  三春笑得更灿,频频点头,“肯定如此。”
  趁他闪神,把剑尖往旁边移了移,她也瞬间挪到一个安全的方位,接着大力宣扬美白方法,说的天花乱坠,连一边的青都不禁有些相信世上真有这样神奇的法子。
  两人勾肩搭背,宛如兄弟一般走了,临离开前,三春对青投去一抹得意的眼神,看在青眼里则成了无奈,还带着一丝好奇。他倒没想到她有这么一手,她还懂女人养颜之术?
  说到养颜之术,三春真的不懂,不过前几日和鹊兰聊过裳大家。她三十岁的年纪,一身好肤比少女更白嫩细滑,真是羡煞人也。
  裳大家为了让所带的歌舞伎能保持美貌,曾把一些养肤之法传授。那会儿鹊兰正迷恋她,自是有问必答,而这个机会刚好让她可以拿出来卖弄卖弄。
  其中有一方曰:取五月初五采益母草全草,不能带士。晒干后捣成细粉过筛,然后加面粉和水,调好后,捏成如鸡蛋大药团,再晒干。用文火再烧1昼夜,取出凉透,细研,过筛,放入干燥的瓷皿中。用时加十分之一的滑石粉,百分之一的胭脂,调匀,研细,沐浴或洗面、洗手时,用药末擦洗。
  十三听后觉得太过复杂,他这样的身份,哪有许多滑石粉胭脂可用。
  三春也知如此,便给他说了第二方:取农历三月初三采桃花阴干,研为细末,七月初七收鸡血调和,用以涂面擦身。
  现在正是桃花盛开时节,虽不是三月初三,差几天也不是不行。两人一起行动,在路边摘了桃花,又杀鸡取血,折腾了几日,竟真的做成了一盒膏体。
  桃花令人好颜色,鸡血能治各种皮肤病,并可营养皮肤,三春给这个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春花红血膏。
  十三拿去抹了十余日,虽不知效果如何,但后来这招可能被做血豆腐的学会了,加了葱姜蒜,经过改良,大约就制成了日后的鸡血豆腐吧。
  听说销量还不错……
  三春见还有剩,在自己脸上试了试,果然颜色奇佳,她本就长得极美,这一装扮,霎时迷倒一群男女,就连同护卫里许多剑士都对她频加颜色,十三看她的眼神也与之前大不相同。
  在她的带领下,车队中一时春意浓浓,每个人的脸上都盛满着放松,愉悦和期待。似乎连原本的剑拔弩张也变得和谐了。
  她说这是她的热心融化了这片热土,青吐她槽,说这是美色感化了大地,孬苗终长成好树。
  三春表面客气说“不敢当”,心里却乐得开了花,这还是第一次他当着她的面赞她长得美的,虽然言辞犀利了点吧。
 
  第十六章 蔷薇从中有春光

  此刻两人简直像野兽相交。但这让人羞意萌生的卑猥姿势,正是人类出现在这世上之前,作为动物的时候就传承下来的,虽然原始,却是最自然,也最能诱发快感的姿势。不过也幸亏长在他们身下是青草,非是野蔷薇或是野蒺藜什么的,否则就这般激烈动作,很难不被扎死。
  三春看在眼里,心中不免疑惑,究竟什么时候,他们两人凑合到一块的?难道真是她的美容奇方有效,把十三脱胎换骨了?
  她满脸认真地看着,想要瞧瞧此时十三的脸究竟变成何样。可两人动来动去实在看不清楚,只瞧见一白一黑两个屁股在她的视线之内晃来晃去。那种回归本来的野性,在此刻再也没有迷惘、羞耻和胆怯,完全像雌、雄动物般拼命动作,最后伴随着细长悠悠、犹如断气前的咆哮达到高潮。不久后新一轮的激情表演又开始,也不知他们哪儿来那么多力气,竟是亘古不休的演练。
  三春一直瞧着,或者先前还有些羞涩,到了后来眼越睁越大,眼神痴迷而专注,大有学习一下的意思。
  青看不过去了,伸手遮住她的眼,冷冷道:“非礼勿视。”
  三春略显尴尬,不好意思地转过头。心中暗道,说是心慕于她,转眼便和十三在一处情爱,看来女人的甜言蜜语也不可信啊。有心劝青好好学一下经验,省得和珠在一起住了三四年都一点事故没发生,不过看他那铁青的脸,到嘴的话通通咽下去。只低着头把水囊打满,跟在他后面回去。
  今天也不知是什么日子,两人一路往回走,竟遇到了不止一对的野鸳鸯,草丛里,花丛里,山石后,那一幕幕春景看得三春双眼暴突,愈发想多观摩一会儿。
  可青的性子一向冷清,别人做什么,他从来是不管不问的,就算有一对男女当着他的面大秀恩爱,他也能眼都不眨的从两人身上迈过。只不过结局肯定是那对男女被吓得失魂落魄,男的没落下一生不举的毛病都算便宜了。
  回到车队,等了好一会儿才见鹊兰摇摆着腰肢款款走来,她一手摸着发髻,一张脸红扑扑地,顾盼神采中全是春色,好似一株刚被雨水灌溉的海棠花,娇艳无比。
  三春在人群里找了半天剑十三都没找到,便猜想这小子多半是好事达成,找地方偷着乐去了。
  这一回歇息足足歇了两个时辰都没人提要启程,裳大家也不知去哪儿,四处都遍寻不到。有人猜测她可能也去寻人谱了一首鸳鸯曲,否则以她的性格怎见得下属如此休闲?
  而经此一次,三春深切体会到歌舞队的开放与激情燃烧的岁月,更感觉到春天确实到了……然后受花景人景的刺激,让她已经好久没做的春梦又开始做了起来。
  小河边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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