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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之第五真祖_分节阅读_第65节
小说作者:司空秋   内容大小:1.05 MB   书页:暗夜之第五真祖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5-02 09:23:10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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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不去想托德斯——那可怜的孩子时刻在抽痛着他的心。无论是作为父亲还是一个统帅,他的尊严不允许自己再重蹈覆辙。
  但这份戒心,不知何时起发生了某种不可逆转的变化……
  从来到兵营开始,将官们都发现,血族之王变了,变得更加小心谨慎,而且明显地,对于菲利克斯总是不时地偏袒分配。这件显而易见的事,使得兵营中的气氛悄然变化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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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之战

  在战争中,每一天都如同漫长无尽,每一天又仿佛转瞬即逝;在战争中,人会渐渐变得麻木,对生死之间产生一种习惯的感觉,眼中的世界,会渐渐失去色彩;而只有在战争中,在无尽的搏命战斗中,人,才能够觉得活着,真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
  德古拉斯本身厌恶战争,而这场战争,也只是为了达到他“创建没有战争的世界”这一伟大梦想的必经之路,时至今日,他眼中看到的,也只有需要保护的人们,以及自己最亲、最爱的亲人以及朋友而已。而在战争中,菲利克斯仿佛长大得异常迅速。
  这,不知可不可算是异常呢?毕竟是出生就茹毛饮血的残忍生物,或许,跟一般人真的差异巨大吧,小小年纪的他,竟不畏惧死亡。
  初到此处的时候,幼小的菲利克斯看着战场上无尽的杀戮,还曾拉着父亲的衣角,怯怯地问一句:“为什么,要打架呢?”当时德古拉斯是这样说的,“没办法啊,我们不杀他们的话,他们就要来杀我们啦!”
  或许,是过早地接触了这种血腥残酷的画面吧,又或许,只是德古拉斯的教育方法一手导致,才造就了这样的菲利克斯。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比起初次来到时的怯懦,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可以在战场上提着人头微笑的可怕雏儿。只要是战后,德古拉斯也不管。
  “既然他喜欢,就让他去玩儿吧。”他这么说。
  雷奥哈德依然在德古拉斯身侧随侍,有时,他也会疑惑,在独处时问德古拉斯:“大人,您为何从不施展魔法战斗呢?那样会节省很多力气吧。”
  对此,德古拉斯还算有耐心地为他解惑:“雷奥,你——是真不懂?”
  “你知道的吧,我曾说过要跟人族和平相处。其实,我并不喜欢人类。”德古拉斯继续说道。
  “他们总是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而且凡是异族,他们秉持着一个理念,那就是要么消灭,要么臣服。”
  “那就是说,他们也曾想要我们臣服了?”雷奥哈德好奇地说。
  “不,不是曾经,我的孩子。”德古拉斯微笑着回答:“而是从未停止,他们从来都是!就算现在的战争,也是因为他们想要我们臣服在他们的脚下,为他们劳动,还不能吃他们的饭。你明白吗?我的孩子。”
  雷奥哈德忽然坚定地说道:“怎么可以?他们太过分了!我也支持您——义父。这场战争,必将取得胜利!”
  德古拉斯一边笑一边摸着他的头,大笑着说:“好!哈哈,我的好儿子!你一定会成为英雄的!”
  然后,菲利克斯走了进来,德古拉斯走上去搭着他的肩,笑着介绍:“来!菲利克斯,你也认识一下,这是我的首席将官——雷奥哈德。还有他是我的养子,你就叫声哥哥吧。你——愿意吗?”菲利克斯使劲点了点头,“是的,我愿意!父亲。您说的,都是正确的!”
  父子三人就这样,勾肩搭背,欢笑起来。
  第一日,德古拉斯要求雷奥哈德教导菲利克斯战略基本,第二日菲利克斯练习武术,第三日打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架,第四日……
  短短三个月,小小的菲利克斯骑着一匹小马驹,站在制高点上,亲眼见证了第一场激烈的战役,史称为——“雏鹰之战”。
  

平军心

  经过这一战,不得不说菲利克斯已经基本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士兵”。回到军营时,还得到了血族之王的亲自迎接。
  在风中,德古拉斯拍拍他的肩,嗓音洪亮地问:“怎么样?学到了什么?如果你说什么都没学到的话,就不得不打军棍了,知道吗?!”
  ——因为风声的关系,他已经尽量提高了嗓音,可费利克斯也只是隐隐听到而已,但尽管如此,并不能影响他宣示决心。
  他右手握拳,小小手掌顿在左胸,斗志宣扬地吼道:“誓死为您效忠!真祖。”好吧,德古拉斯变革之后,所谓“真祖”世间仅此一人,再无第二。因此一部分人对他的称呼就从“公爵”、“吾王”变成了“真祖”。他本人更加觉得这算是一种尊崇,因此就德古拉斯来说,是不抗拒别人称自己为“真祖”的。
  至于菲利克斯嘛……完全是看父亲喜欢,就马上改了称呼,因此,也片面性地,博得了父亲的一点儿小欢心。至少,他不再一整天只跟雷奥哈德一起了,有时,也会照顾到菲利克斯。而虽说举止已经有了样子,可他还是个不足三尺高的小孩子。
  军营当中,仅有一匹的红色小马驹,是他的标志性专属座骑。
  一开始,有一部分军官对此不满,他们纷纷向德古拉斯进言,试图透露自己的心思,而德古拉斯只说:
  “这个菲利克斯,是我未来的继承人,各位就包涵一下,而且我保证,只是短期内,不会很久。”才暂时平息了军营中的流言蜚语,德古拉斯也难得地松了口气。
  此后,就是菲利克斯的崭露头角。自此之后,军营中终于不再抱有不平之心了,德古拉斯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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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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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的旅行

  虽然短期内,菲利克斯的名字并没有广为人知,也没有如一部分人所预料的那样成为将军,但有一件事,却所谓无人不知。
  ——血族之王,拥立最小的儿子为继承者!自然而然地,福尔德私生子的身份又被抬了出来,再次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聊话题。这个时候,仿佛理所当然,又仿佛十分异常地,影牙城堡中出了几场不大不小的乱子。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血族之王如今的长子——福尔德殿下一反平时隐忍的行事风格,非吵闹着要去外面走走,尽管宅邸里的仆从们十分想要劝诫,可想想吧,在德古拉斯征战在外的如今,还有谁能大过这位长子?
  想当然,福尔德直接牵匹马就出了门。
  驾马漫步在花香满溢的郊外小路,福尔德一阵鄙夷。
  “父亲他种这些东西干嘛?花朵既占地方,又不能吃。”
  不久,他进入了人族的城镇,果然,如同模仿谁一般,他径直向哪一家酒馆奔去。
  接着,他做的事几乎和德古拉斯如出一辙,栓马的位置、进门的步伐,坐的位置,乃至点的酒水都是一模一样。若是有熟人在旁,一定会笑着调侃:“哈哈!他在学他的父亲——凯撒大公爵!可惜还差了点儿啊!哈哈哈……”
  没错,即使他再怎么努力与父亲作相同的事,从本质上来讲,他缺少的,正是德古拉斯与生俱来的,那一股傲气,那一种仿佛天生便有的王者之风,将世间一切都踩在脚下的凛然。与之相比,他的气质则更偏向于小心和谨慎,乃至无限的不自信。这一点,纵然跨越天壤,也无法改变。
  角色扮演游戏仅仅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福尔德也并非是发现自己的愚蠢,而是如大多数孩子一样——犯了。而且就算他学得再像,又能怎么样?至少现在,他还明白这个道理。
  况且这酒馆里的大多数人——并非一般人而是佣兵、盗贼一类,表面见不得光的存在。他们即使伤残不一,即使满身是伤,都努力地做着自己。
  没错,不是其他任何人,而是世间仅此一个的——他们自己!来这里的每个人,有的失去了眼睛,有的没有了耳朵,甚至有一部分,少了半条手臂、半条腿!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自怨自艾,没有一个人,来此是抱怨命运的不公!当然了,这里本来也不是那样的地方,门前竖立的公告牌,上面明确写着:“甘愿平凡者勿入!”
  说白了,这个地方看起来像酒馆,其实算是一个冒险者之家。在这里,身上的伤痕便是胸前的会长,在这里,克里斯露出背上足有半尺长的伤疤,大笑着炫耀:“这是老子在荆棘山上跟蓝色魔熊搏斗留下的!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说着,他还仿佛故作神秘般压低了声音:“上去的时候,我还看见了吸血鬼的城堡!”
  突然一阵嘘声响起,人么都嬉笑着:“切!谁信啊!你这一套,留着回家骗你儿子吧。”
  “我也不信。”在门外,福尔德听到了这一出闹剧,也不屑地自言自语。而当他正扒着窗檐向里面看的时候,一只大手悄然摸上了他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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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福尔德突然跳起来,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他警惕地问:“谁?!”
  他警惕地瞪着对方——这一瞪,才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爱德华叔叔啊,您怎么会在这里?”
  老爱德华满脸温和的笑意,轻抚着福尔德的脑袋叹道:“唉,还不是因为听说你跑出来了?孩子啊,这么危险的时候,你怎么可以乱跑呢?万一被发现了,十条命也不够丢的!”他拉起福尔德的手,表情十分严厉,“走,立即跟我回去!”
  福尔德十分用力,试图缩回被抓住的左手,可年少的他哪里是老爱德华的对手?被抓住的左手,无论他怎么使力,都在老爱德华的手中紧握着,纹丝不动。福尔德开始大叫:“放开我!放开我!我的老叔叔,我要……要学点什么!”老爱德华不管不问,执著地将他向回家的方向拖去。
  渐渐地,命令语气变成了哀求,福尔德哀求着:“求您了,求您了!叔叔,您就让我去吧!父亲他,他也说过,人要勇敢!为了得到所求之物,甘入虎穴!”
  爱德华听到这一句,才停下脚步,眼神怪异地望着这个孩子——没错,现年不足五百岁的福尔德,在他的眼里,还是个孩子。
  “你……不怕死?”爱德华轻声问,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
  “怕,怎么能不怕?死了,不就完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到那里去?明明可能会死了。”爱德华俨然一副拐骗小孩子的怪叔叔模样,可福尔德并没有上当。
  “父亲说,不能重蹈爱德华一世的覆辙!”
  好吧,这下,爱德华是真的很想打人了。偏偏他面对的是王子,还不能动手。一时间,爱德华那张老脸上扭曲得表情不像是生物可以拥有的。
  “爱德华一世何其伟大!怎么能说覆辙?他犯什么错了吗?”他强忍着怒气,做出一个扭曲的笑容,问道。
  然而,还是得不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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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所在

  “爱德华叔叔,您还是请回吧。天这么冷,小心闪了腰啊!”没想到,福尔德却突然跳过这个话题,嬉皮笑脸地半弯下腰给爱德华让出了一条路。他的手指,指向南方的极寒土地——那片不死族以及爱德华家族的领地,冰封之地。
  在福尔德心中,那片土地是十分无趣的,同时,又是十分有趣的。因为那里的领主自称伯爵,住并不很大的宅子,并且还可以戴很有趣的帽子。居民们头顶上还会顶着一只丰乳肥臀的鸭子——据说是为了保暖。
  好吧,鸭子什么的,有点夸张了,大多数居民,头顶都戴着一顶毛皮制成的大帽子。拜其所赐,他们的眼睛几乎都被挡得严严实实。当你走在路上被什么碰到时,就会听到一声“哎哟!”,然而不会有道歉。因为太冷了,人们不愿摘掉帽子,或张开口多说哪怕一句话。
  听起来,似乎十分有趣的国度。但德古拉斯在内的几乎所有中部地区人,都不愿去那个地方。
  那里太穷了,百分之八十的经济来源来自于毛皮生意,而且那里的动物,可以说是少得可怜。有不少南方居民专程跑到中部来,狩猎那些长有毛皮的各种动物,可是兔子的皮毛太薄了。对于那种寒冷到极点的地方,一年四季冰冻不化,只有熊、狼皮能够包裹住仅存的一点儿温度。可看看吧,这个世界的熊、狼都是一些什么生物?
  ——魔兽!不仅是野兽还是魔兽!风之苍狼成群结队,而独居的蓝色魔熊不仅是在荆棘山之上,而且万分危险!
  这,让那些心生贪念的商人们望而却步。这也就造成了——即使能够来到中部,他们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学习人族的习俗,也就是参加名为“赶集”的集体活动——即使人族血液的味道令他们口水直流。
  所幸在人族的集市中,毛皮贸易还是相当普及的,这些毛皮商贩,通过那些往往是饭也吃不饱的佣兵之手,能够采集到源源不断的毛皮货源。至于佣兵?他们往往在任务途中都不得不宰杀掉几头几十头不等的魔兽,毛皮就是在那个时候剥下的。既然有人愿意买,又何乐而不为?对他们来说,身上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些臭烘烘,又不能拿来吃的毛皮了。
  不论是血族,还是不死族,在极寒之地都是必须穿戴毛皮的。纵使抗寒能力较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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