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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低调的杀手_分节阅读_第47节
小说作者:寂寞vs无罪   内容大小:2.64 MB   书页:我是一个低调的杀手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4-16 11:09:25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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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常理,客人走出店门,只需要交代一声店伙计,伙计便会把他们的车马牵出马厩,送到他们的面前,完全不用他们亲自来又脏又臭的马厩的。
  当然,也有个别客人比较小心眼,担心马夫没给他的坐骑补充足够的饲料,要亲自盯上一下。所以说,不是绝对没有,也有个别的例外。
  也许,眼下这五个锦袍中年人,就是那传说之中的例外吧。
  康有梦提着水桶,拿着刷子,给一些马刷去身上的踩踏泥泞所溅射的污泥。
  别人做这些粗活的时候,是难免会被刷子刷动时候扬起的污秽之物溅及自己身上衣服的,可是,他就不会——不是因为他刷洗的动作有多么的温柔,而是,刷动时候,所有飞溅的污秽水液或泥浆珠子,都距离他身体一寸便仿佛遇上一堵无形的盾,被挡了出去。
  仅仅一寸距离,在很多人的眼里,几乎是难以分辨的,所以,在普通人眼中,康有梦只是一个很干净的人。说到底去,小康只是一个在马厩工作的底层小人物,对小人物,谁有那么个兴趣去加以关注呢?
  但是,显然,貌似喝大了的五个锦袍中年人不是一般的人,他们看见了,他们关注了。
  能够把内气作盾缩在距离身体一寸,那绝对不是表示他的内气微弱,只能够守护在体外一寸,而是代表,他已经,能够把内气控制到收放自如的可怕境界!
  气功大师!
  这个其貌不扬的少年人,其实,竟然是一名不出世的气功大师!
  五个锦袍中年人盯着洪青衣的的马车看,然后又看了一眼康有梦,他们趋向马车的脚步放缓了,嗯,应该有些凝重了,踏着湿润的泥地产生的脚印也逐渐的深了。都有两人的手掌握住了刀把。
  一人忍不住低声道:“伙计,我们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是,我们跟车里面的人有一段很深的江湖仇怨,你还是好生做你本分的工作罢。”
  康有梦头也没有抬,淡淡道:“大哥,您说,我的本分工作应该是什么?”
  先前说话的人道:“你的本分工作,自然是喂好这里的马,看好这里的客人留下的财物。”
  康有梦幽幽道:“那么,你们可以保证,你们解决你们的江湖仇怨的时候,不会毁坏这里的任何财物吗?”
  那人微微一愣,道:“那人就在这车厢里面,让他出来,自然不会毁坏这里的东西。”
  康有梦道:“如果他不愿意出来,又或,他出来之后有所反抗呢?”
  那人想了想,果然,人家呆在车里面,硬是不出来,那该咋办呢?难道要模仿狼外婆把他哄么:孩子,我们是三好学生我们是五好青年我们是新时代的先进好人,我们让你出来,只不过是看着你憋的委屈,让你出来透透清新空气,让你的肺更加的健康——呕,别人不吐他们自己都要呕吐了。
  至于,人家出来了,你们要人家的命,生命只有一次的好不好,你要人家的命,人家会答应,会安安静静的心如止水的心平气和的,乖乖的站在那儿,让你们愉快的杀死吗?
  不会,哄骗不行,让人不反抗,也自然行之不通的,换句话说,对这里的破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好吧,既然无法协调,就要撕B了。
  一个长脸中年人说的好:“他小崽子就一个人,他们五个人,五把刀,他打我们一下我们砍他五刀,划算!”
  箱子里面的梦同学哀然感慨,这五个人的数学一定很优秀,以致,他们对待生活的方式,都被代入式毒害了。你家大爷的,如果数量可以对抗质量,那么,为什么在后世的清末王朝,数十万的手握刀剑的义和团勇士却还是死在八国联军仅仅一万多人的枪杆子下面呢?
  使用乡下的俗语是,水蛇一畚箕,也不敌一条眼镜蛇。水蛇咬了,只是痛,眼镜蛇咬了,那是要命的!
  显然,有时候,某些学术技能太过优秀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依赖性的毒害。
  是数学毒害了五个锦袍中年人。
  他们拔刀,想在最快的速度之内解决掉这个少年马夫。
  他们的身子不再摇晃了,都很稳,拿刀的手也很稳,完全没有一点喝大了的样子。
  “死去!”
  一声厉喝,五道刀光,宛如长虹贯月,气势恢宏。
  康有梦轻轻一叹,霍然,他伸进水桶里面的刷子猛地挥扬而起,顿时,方圆三丈以内的空间,似乎轻轻颤动了一下,无数道水珠儿从刷子上面飞掠而出,宛如利箭,穿过空气竟然发出尖锐的呼啸——但是,奇怪的是,如此激昂的声音,却只是被限制在方圆三丈空间之内,显然是被他使用了一种秘技给封锁了空间。
  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铮——
  五个锦袍中年人仓促之中,只得慌慌张张的收刀抵挡,而挡不去的水珠,却穿进了他们的身体——
  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
  霎时,五个刚刚活蹦乱跳的生命,随着仿佛被万箭穿身鲜血淋漓的身体展现,生命慢慢的消逝了,在临死的刹那,他们想的更多的居然是:妈呀,你的洗刷水如此厉害,那些马儿受的了么?
  康有梦摇摇头,随之走到五具死尸旁边,抬起腿,非常随意的将之一一踢到一个阴暗的角落,然后,还有大半桶水冲洗过后,地上基本没有什么人体的血迹了。
  他扭了扭腰,拍了拍肩膀,好像非常轻松而愉快的,轻轻低喃:“我的梦想,就是让很多的人断绝梦想。”
  一个冰冷的声音淡淡的道:“我的梦想是让你现在马上给我走开,你也是不愿意了吗?”
  一个白衣如雪,俊俏胜似美女的青年慢慢走了进来。
  于谦宝。
  康有梦顿时头大,貌似,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见这主儿的。讪讪道:“老大,你没吃饭吧,我给你安排去。”
  于谦宝点点头:“嗯。”
  康有梦离去之后,于谦宝走到阴暗的角落,微微看了一眼那几条死尸,雪白的腕子微微一抖,洒出一些不知名的粉末,倾刻之间,一阵黄烟升起,尸体迅速的腐化乃至消失了。
  他喃喃自语:“小康还不适宜走江湖的道路,哎,他到底还年轻,梦想,可不是凭年轻,就可以随意放任的......”
  
五十五章 痛苦的沉默
  康有梦真是一个好少年,如果在政府容许的情况之下,应该能够获得一枚勤勉勋章的。
  没多久,便利索而周到的抱着酒坛和食盒,还头顶着一张小巧的桌子跟两个小板凳。
  貌似,他们都经过很多次训练的样子,小康脖子歪了歪,头上的桌子和凳子掉落的时候,一旁的于谦宝衣袖微微拂动,便把桌子翻转了过来平平稳稳的安然降落,凳子也整整齐齐的落在桌子两边。
  小康把酒坛递给于谦宝,他打开食盒的盖子,居然烧鸡烤鸭卤牛肉都有,很丰盛的模样。
  那头,于谦宝已经拍开酒坛的封泥,不知从哪个魔术师处偷学来的技术,手腕转处,居然凭空出现了两个陶瓷海碗——如果梦中游同学亲眼目睹的话,势必又要忍不住对于谦宝好生研究一番,那么窈窕的身材,两个大海碗究竟是藏在他身体之中哪个部位呢?好纠结。
  其实,说破了,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两个海碗是被小康使用深厚的气功吸住在桌子底下的,于谦宝只不过出手的动作太快,而且,更重要的是,跟小康配合的妙到毫巅,在小康收回内气,海碗刚刚脱离吸力之际,他及时的抓住了。所谓魔术,跟武功一个道理的——快!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魔术也一样,你明明知道,魔术是假的,却又难以否认自己真心看不出其中的破绽——这就是速度的魔力!
  肉很香,酒也很香。
  梦同学在漆黑的箱子里面暗暗咬牙切齿,恨不得跳将出去,把他们俩掐个半死,嗯,留着他们半条命看着他享受美酒佳肴的痛苦,让他们泪流满面,让他们讨饶,让他们知道在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前炫耀美食,其实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
  他恨不得大气凛然义愤填膺的告诉他们,世上,每一个人,犯下了错误,就必须得到惩罚的。
  然而,梦同学不能够那么做,除非他把深入洪青衣家里的计划就此掐断。
  所以,他惩罚不了外面喝酒吃肉的两个人。
  那谁谁说的,既然改变不了世界,就改变自己。换句话说,既然惩罚不了别人,就惩罚自己。
  多么痛的领悟!
  于是,梦同学果断的惩罚了自己,凝聚了一丝内气,大义灭亲的,把自己的昏穴封了,昏了。
  梦同学昏了之后,于谦宝一双白玉般精致的耳朵微微颤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奇异的表情。
  小康微微笑道:“老大,不用担心,他只是昏了而已。”
  于谦宝反而更加奇怪:“昏了?”
  小康点点头,道:“他自个弄昏了自己。”
  于谦宝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还自个弄昏的?!真是一个狠人!”
  小康轻轻叹息道:“如此一个狠人,我都忍不住想见识见识了。”
  于谦宝摆摆手,道:“你还是别见识才好。”
  小康道:“为什么?”
  于谦宝叹息,道:“他身上的戾气,你感染了,更会对江湖产生一种黑暗的情绪,也就会打击了你对江湖的向往。”
  小康呵呵笑道:“这不是更好么,更容易说服我打消梦想么。不过啊,老大,我好像感觉了,对他,你从来没有那么着重过一个人哦。”
  于谦宝眉头微皱,道:“小屁孩你知道啥呢?”
  小康反对:“我不是小屁孩,我已经十九岁了,在很多地方,已经做了好几回爸爸了。”
  于谦宝道:“那你怎么不去那些地方?”
  小康讪讪道:“我还不是没玩够么。”
  于谦宝嗤之以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封记’老板的千金,要不,老大我给你说去?”
  小康急忙摆手,道:“老大别啊,你那样一弄,人家还误会我存心不良,在这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要拿人家的女儿,好像很不够厚道的样子。万一闹个翻脸,我都没脸见人了。”
  于谦宝冷笑一声,道:“你存心本来就不良,还怕谁说啊。”
  小康举手投降状,苦着脸道:“老大,我投降了。”
  两人一连喝了几大碗酒,看样子,小康的酒量还有待开发,舌头都似乎打结了,而于谦宝分明是那种趁火打劫的人,就好像那夜树林雪地那个蒙面黑衣人说的那样,跟梦同学呆过一会,便被感染上了流氓痞子习气了,露着一副很好奇的神色,温柔的问道:“我说,小康啊,‘封记’老板的千金封依依可是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哪,你是怎么遇上,相中的啊?”
  提起封依依,小康阳光的脸上却露出一抹浓浓的忧伤。
  ***************
  封依依,原本是一个很快活的女孩子,在很多的人眼里,她就仿佛风一般的轻柔,那曼妙的身姿,美艳如画的容颜,倘若伫立楼台,脱俗出尘的气质,让人很是容易相信,只需一阵清风吹送,她便要御风而行,赴瑶台而去。
  封家,在这个小城镇里边,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在封建王朝的时代,女人,或许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尤其是对于妇女的各种管制与干涉自由的程度,实在到了让人发指让人痛心的地步。
  所谓男耕女织,说好听的,是男主外女主内,其实,已经把妇女定位在一个道德的牢笼里面去了。
  甚至,大家闺秀,珍足于户内,剪寂寞与窗前,美其言是珍重身份,其实却是将道德的枷锁,强加在女孩的身上,作以珍贵的鸟类饲养,待价而沽。
  一言概之,女人,在封建时代,只是一种换取家庭收益价值的筹码。
  在如此时代,作为一名大家闺秀,封依依也躲不开命运的枷锁。
  或许,在这个时代,女人被潜移默化了,也默认了命运的摆布。所以,她们在别人划好的圈子里面生活,也没有感觉什么的不妥当,自然,也不会跑到国际妇联去追讨属于自己的自由和尊严。
  如果一切轨迹没有变化,封依依也不会例外,依然在庭院之中描画、刺绣,依然在庭院间落下清脆的笑声。
  然而,人生,有时候,总是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意外,又是推动轨迹偏离的重要之因素。
  那是一个深秋季节。
  秋高气爽,晴空万里。
  是一个放风筝的季节。
  那一个倦鸟渐返的黄昏。
  封依依跟几个贴心的丫环在院子里放风筝。
  夕阳编织着金黄的霞衣,几许脆铃般的少女欢乐笑声,惊艳了黄昏的最后一片时光。
  但是,她们忽然收住了笑声,原来,却是风筝断线了,卡在一棵很高的树丫上面。
  而,正当她们焦急的时候,居然有一个很阳光的男孩不知打哪儿瞎逛,出现在女孩子们的眼前,他主动爬上大树丫子,给她们拿下了风筝。
  那一刻,他那张充满阳光的笑脸,就永远定格在她的心窝深处了,他的名字,叫做康有梦。
  一个有梦想的少年。
  爱,什么是爱?
  对一个人刻骨铭心,时刻牵挂在心头吗?
  爱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为什么,仅仅是缘仅一面,就让他轻易的走进心里呢?
  后来,她才知道了,那个阳光少年在她老爸的“封记菜馆”做了一名马夫。
  马夫,可以说是社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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