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啊,人家来我们家玩,你不是陪人家喝茶,聊天,而是开口就向人家要钱,这像什么话呵!”
“有什么关系呢?”曾学兵不以为然地对她也笑嘻嘻道,“他是你老公,你是我阿妹,这就是讲,他也就是我的妹夫。我们是一家人,不分彼此的。既然我现在想买包烟没钱买,向他讨一块钱,就没什么过分了,你讲是不是呢?”
为了得到烟钱,他连最亲近的话儿都给说出来了,而这是正中唐鲁立的下怀的。
第二十四章
曾小丽呢,听到她二哥那样讲,脸上立刻就表露出了鄙夷似的样儿来,撇撇嘴。不过她也没再多说什么话儿了。
曾学兵这个时候欢迎唐鲁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向他讨到烟钱。既然现在他烟钱也讨到了,可以让他去买到一包烟了,他便也不再继续呆在这儿,而是向唐鲁立一挥手,对他说道:“阿立,你在这儿坐,我就不多陪着你了,先出去一下。”
然后他就快快离开了这儿。
唐鲁立呢,也不想在曾家多呆下去,想趁着曾父曾母都没回家来的机会快快跟曾小丽说自己想跟她说的事情,所以他也没叫她让自己去她的闺房,向外一望,没望见她家其他人从外边回来,就把自己将要到市区去开会的事情告诉给她。
曾小丽听了后,并没有显得像他自己之前那么高兴的样儿,但也点点头道:“好啊,去市里开会,挺不错的。”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呢?”他问。
“我跟你去做什么?给别人笑话啊?”她立刻表现出不上心的样儿道。
“去市里逛逛啊。那儿街道那么多,商店那么多,东西比这儿多那么多买,去了总是好的。”唐鲁立又道。
“你有钱给我买?没钱给我买,我去了有什么意思。”她阴起脸儿说。
她的话儿是有道理的,从乡镇去市里的人,得有钱带在身上,到时可以进商店去买东西才能愉快、惬意,没钱带在身上,去了什么东西也不能买,确实是没有什么意思的。
唐鲁立听见她这样说,就不再多吭声了。
……………………
唐鲁立在市里通知规定报到的那一日上午七点钟,就从安都镇汽车站外边的公路上拦了一辆大班车,坐去市里了。
安都镇是一个交通挺方便的小镇,往北去只需要三十公里不到就可到一个县级市的市区。而往南去呢,则更是只需跑二十公里左右,就到达了本市市区。大班车又跑得快,所以唐鲁立只坐了半个小时多一点儿,就到达了市区。
“我要不要先吃个早餐,然后才去报到呢?”唐鲁立在下了班车以后,边在街上往前走着,边在心中这样想。
人有时候老是这样,越不想看见某个人,就偏偏越容易碰见某个人。就像唐鲁立吧,现在最不想看见的人是赖争,但他也偏偏最容易碰见赖争。他才往街上走了不到两百米远,便听见他的声音从后边响了起来:“喂,阿立,你真是好得闲啊!今日这么有空到市里来啊!”
唐鲁立听见他这声音喊,虽然并没有马上转过头去,心中却抽紧了一下,已经生出了一些不舒服的感觉来,暗叫一声:“见鬼!在这儿也碰见他!就像是瘟神一样,总跟着你如影随形!”
只是叫他想不到的是,这次他转过身去以后,看见赖争虽然还是骑着他的摩托车,但却不再是他自己一个人,而是载了一个年轻有姿色的女孩子。
“难怪他现在好像看着对曾小丽不喜欢他是挺想得开了,原来他是已经另外勾到一个有姿色的女孩子,心思不用再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啊!”唐鲁立一看见那个女孩子,就不能不这样想。
这对唐鲁立和曾小丽来说都是好事,因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现在就很希望能单纯,只自己互相之间交往,不再另有其他跟他们过不去的人掺和进去纠缠他们,叫他们烦恼,叫他们难受。赖争能够给另外一个女孩子迷住,转移开心思,那就不会再那么无聊的老打曾小丽的主意,曾小丽和他从此也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唐鲁立想到这一点,就放松地拿自己的眼睛去仔细看了看此时坐在赖争摩托车后座上的那个女孩子:那确实是一个有姿色的女孩子,脸形圆润,眼睛明亮,虽然跟曾小丽相比略有些差距,但也算很不错了。从她的穿着上看不出她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不过唐鲁立猜测她肯定也是一个农村女孩子,因为她的脸色不仅比曾小丽稍微黑,还多少带着一点儿农村姑娘难以洗净或者用化妆品掩盖去的土气。
这样,在赖争把摩托车在唐鲁立身旁停下来以后,唐鲁立就决定让自己不再在赖争面前表现得像以前那么冷漠,那么没有一点儿人情味了,于是脸上就露出一点儿微笑问道:“赖老板,你呢,怎么也那么闲,有空来市里呢?”
“我来给我老婆买衣裳啊。你知道我们安都那小地方,商店没几家,衣裳没几种,哪儿能买得中她喜欢的啊!”赖争大大咧咧地说。
“呵,才勾上一个女孩子,就把她称为自己的‘老婆’了,这也讲得太容易了吧?”唐鲁立在心中不能不这样想。但在外表上他却不能这样去说。因为在现在的人心里,只要一个男人能把一个女孩子拿下来,和她谈上了恋爱,有了超过一般人的关系,那就可以开始称对方为自己的老婆的。更不用说那种虽然还没扯结婚证办喜酒,但已经上过了床的。唐鲁立现在就希望赖争不再纠缠曾小丽,叫自己两个人从此安安静静地谈自己的恋爱,过自己的生活。因此他当然希望赖争已经有一个那么喜欢,关系那么好的女孩子,就故意恭维赖争说,“赖老板,你可真有本事啊,找到的老婆那么漂亮,那么讨人喜欢,人见人爱,你真是太有福气了啊!”
“我们彼此彼此,你找到的那个也不赖。”赖争回他一笑道,然后向他旁边看看,脸上露出纳闷一般地又问他,“怎么,你来市里,就你一个人来么?你老婆怎么不跟你一起来?搞什么名堂啊?”
“哦,我这是来市里开会,她可能觉得不方便吧,我想叫她一起来她也没有来。”唐鲁立回答道。
“你来市里开会?”赖争像有几分惊奇,盯住他问。
“是啊,来市里开会。”唐鲁立语气肯定地回答。
“开什么会?”他又问。
“业余科技工作会。”唐鲁立再回答。
“那可不简单啊!”赖争夸赞似的对他竖起一下拇指道,然后不再多说什么话儿了,向他挥挥手,再说一声:“那你忙,我们去找大超市买衣裳了。”然后他就重新发动他的摩托车,快速地开向前方去了。
第二十五章
从离安都镇有二十多公里远的海门寺后小路上山,穿越清爽怡人的修竹林夹道,闻不绝于耳的山涧流水。到半山腰往右转,过一座小桥之后,一路泉水淙淙。再往前走一段路,就可看见一段白练飞挂山涧,那就是著名的桃花潭瀑布了。桃花潭瀑布从30多米高的悬崖绝壁顶奔泻而下,犹如音乐鼓点,声声入耳。这儿桃花树丛生,每到金秋时节,桃花香溢,弥漫整个山谷。鲜花盛开的季节,佛耳草、枳机草的白花、黄白花等等簇拥在桃花潭的前后左右,拍照的,画相的人们在高低错落、蜿蜒而上的石级路上选好景,那画面就色彩适中,美不胜收了。
那日林森朝正在桃花潭边给一个中年女游客画水墨画。由于假日游客较多,围观的人们也较多,叫他心情不大淡定,这时一个年轻姑娘也跑了来凑热闹,说要画一张速写。
林森朝在这儿摆画摊不久,虽然给人作画定价很低,画一幅十六开的速写是两元;画一幅同样大小的水墨画是五元。还有炭笔画是十元,油画是三十元。全都在一块大牌子上很精致地标明了价格。此外还详细地写上了他自己的简介。可就是这样,也常常一日揽不到一幅画的生意,因此突然一下跑来两单生意,叫林森朝的心情便由不得紧张起来。按道理讲,林森朝已经先给中年女游客画着了画,自然该先给她画完,然后再给其他人画。但他考虑到水墨画花的时间较长,速写花的时间较短,便决定给新来的姑娘先画。
林森朝后来才知道,这姑娘名叫程雅湘,是一个安都镇的农村女孩子——因此就只跟中年女游客说一声:“速写比较快画好,我先给她画一张吧,请您稍等。”然后他便不管她心里怎么想,表情怎么样,都去另拿了纸笔给程雅湘画了起来。
桃花潭边,从来路上说,正面是那最抢眼的飞瀑,左边是一座凉亭,右边是一点点石阶下让人站立的地方——在站立的地方上与凉亭之间,是一段约二十米长的拦水堤加人行道,很窄,最多能勉强同时走两人,堤上靠近凉亭的地方有一个出水口让潭水泻去五六米宽的溪谷。
在潭边选景作画,可对向飞瀑,可坐进凉亭下或站到凉亭顶(有些年轻灵巧的男青年就是这样做的),也可站到拦水堤上。
林森朝是一个要收费才给人作画的人,自然得听凭顾客的喜欢,顾客叫他选哪儿的景,他就去选哪儿的景,而不能自作主张。因此他叫程雅湘自己选。程雅湘看起来早已心有所属,想也没多想便毫不犹豫地站到了对向洁白飞瀑的堤边。
如果是在独自一个人静静地作画的时候,林森朝握笔的手会非常沉稳、轻松,毫不颤动。但此时坐在太多人围观的地方,又意外地一下子来了两单生意,他便不能不因此有些紧张(当然同时也夹杂着一丝兴奋和激动),这样就使握笔的手频频地颤动了,额头也很快冒出汗来。为了不让自己的手因抖动而使画作的质量受损,同时也为了要让围观者看出他是一个有水平的画家,他便只有在心中不停地提醒自己:“镇静!镇静!千万不能紧张!”
人的实力不仅表现在平时,也会显著地表现在紧要关头的。尽管林森朝此时手握笔的手颤动得非常厉害,但他才下了几笔,就知道自己能把这幅速写画得比较好了。
出门现场作画谋生特别讲求功力,要能一蹴而就。因为经常得赶时间,不能像在家里练笔时那样从容不迫地用铅笔去先打草稿,而要用毛笔、钢笔、炭笔(随顾客挑选)直接画在画纸上,几乎不作任何修改。
速写是一种非常能体现出作画者能力的绘画形式,它要求你要在短时间内,用简练的线条扼要地画出对象的形体、动作和神态,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
在林森朝二十年的作画生涯中,他感觉到给美丽的姑娘作画很容易,而给庸常人作画倒困难得多。因为美丽的姑娘不仅身形符合黄金分割的要求,连脸形、鼻形、眼形等等也都线条流畅、规范,少有不必要的凸凹,画起来很顺手。而平常人却不是这样。
因此林森朝尽管至今只给一个称得上美丽的姑娘作过画,但那幅画却是他迄今为止最叫人称道的一幅画。
程雅湘虽然名字起得很美,但她的相貌却不是真的美,而是那种很不起眼、平常到处都能见到的普通女子。林森朝刚对着她作画的时候心里就想,她人太瘦了点儿,眼睛又毫无特色,他如果不是要赚钱吃饭,那他可没什么心思给她作画!
不知是林森朝身在佛教圣地(桃花潭在佛教某宗之一海门宗的祖庭海门寺大院内),笔下受着佛祖的庇佑呢,还是他这时的兴奋心情使他下笔如有神,总之他画的这程雅湘是又洗炼又神似,叫旁人看了都啧啧称叹。
美中不足的是,在程雅湘神情愉快地想走来向林森朝拿画稿的时候,一只鼠妇(潮虫)抢先向她冲去,它那灰褐色的丑陋样子吓得她像遇到了鬼一样,“哇哇”地大叫,逃也逃不及!
接下来林森朝就继续给那中年妇女画水墨画了。
程雅湘没着急离开。虽然林森朝照定价收了她的画款,她却先默默地站在一旁观看着,见他的墨海沾了十多次墨后干了水,她竟主动拿去潭边盛进了一点儿水去。
第二十六章
这时林森朝却神闲气定,该大处落墨的大处落墨,该小处点染的小处点染,潇洒自如。
墨分五色或者加上白色的六彩,焦、浓、重、淡、清、白,林森朝挥撒得轻灵而俊秀,使墨色的丰富变化在画面上很好地得到了体现。
林森朝不是安都本地人,或者说不是安都所在县里的人。他的家在离这个县几十公里外的另一个县的县城。在他出外作画谋生以后,他就极少回去了。在他的心目中,它是给他带来屈辱和伤感的地方,是叫他失望和无奈的地方。因此他极少挂念它,更不爱回去。不是他没乡情,而是那地方对他来说实在太灰暗了,极少给他带来希望和欣慰,他想到就心寒。
林森朝有时想,如果他有一日能在绘画事业上取得大的成功,他一定不甘心把自己的名字跟它联系在一起,更不会为它感到自豪。
那地方以前没在乎过林森朝,现在也一样,他从不期待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的消息。然而有一日,他的一个小学同学熊立强托人辗转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信中说他家的老屋已被政府征用,将补偿新房或者一大笔钱,他可以回去领取房产证或兑现钱。
换了别人,得到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钱财可是人生第一必需嘛,谁会嫌钱扎手呢?但林森朝却无法高兴得起来。因为那老屋给他老父和继母、老弟住着,虽然三十多年前政府给他家换发房产证时,那房产证上写下了父母、林森朝和老弟林清明的大名,但在林森朝十三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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