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怎么会是呢?如果是的话,我还会再到你这店子里做事?”管晓兰撇撇嘴说,一副很不以为然的样儿。
赖争听见她这样说,便笑起来道:“既然不是,那你还怕我去?完全不用怕嘛。”
“我只是担心叫你误会我。”管晓兰轻轻地说,“你不知道呢,我们以前那些男同学是挺开放的,什么话儿都敢乱讲,我怕他当着你的面也乱讲,叫你不高兴,我就难受了。”
“不会不会,怎么会呢?我可不是一个那么小气的人,你就对我放一百个心吧。”赖争对她笑笑说。
见他这个样儿,管晓兰没法再拒绝他了,只得突然一下决心似的对他说:“好吧,既然你想去,那你就去吧。”
这样他们两个人便一起去了管晓兰家,过半小时不到以后再回到店子里,成思菲就听见赖争在进店门时对管晓兰说:“阿兰,我觉得你那个男同学长得还是挺不错的啊,最起码长得不比我差,怎么你以前也不接受他追你呢?”
“你愿意让他追我啊?那我明日就去告诉他呵。”管晓兰笑着道。
赖争赶忙说:“现在我当然就不希望他再来追你啦。我是讲以前,他追你的时候,你怎么会不接受他呢?”
“因为他长的那种相貌,丑倒是不丑,甚至在有些女孩子的眼中,可能也会觉得有一点儿男人的魅力的。但我就不喜欢那种长相。而且吧,也许是我从小跟他一起做同学,太熟悉他,太了解他了,就不容易对他来电,所以他向我表达他喜欢我的意思时,我就一口拒绝他了。”管晓兰说。
“那你现在会不会再喜欢他呢?”赖争又问。
“不会了。我这人就像人家讲的,好马不吃回头草。既然以前拒绝过他,现在我的心又在你身上了,那当然就不会再喜欢他了。”管晓兰回答说。
“好,我希望这样。”赖争点点头,明显看着舒了一口气,然后走到茶几前坐了下去,往一个杯子里倒进一点儿水去净一净杯子,同时瞧向管晓兰问,“阿兰,你现在要不要也喝一杯茶?”
管晓兰回答:“不喝了,刚才在家里喝了一杯,我已经够了,现在不口渴。”
赖争又望向成思菲问:“阿菲,你呢?要不要也喝一杯茶?”
“不用不用。”成思菲忙说,“我口渴会自己倒的。”然后她望向管晓兰问,“阿兰,你那同学是做什么的?在什么单位?”
“当老师,小学老师,是个书呆子。”管晓兰回答。
“当老师不错啊,挺好的,单位稳定工资又挺高,以前你如果跟……嘿嘿,应该……”成思菲想跟她说,“那你们可能就过得比较幸福、快乐了”,但当着赖争的面她怕他反感、不高兴,她又不好这样去明白说出来,因此犹豫了一下后,还是把话儿给打住了。
这时赖争就接上她的话儿说:“如果讲单位呢,当老师的人确实是不错,工作稳定又工资比较高。但要想赚大笔,发大财的话,做老师就又不是那么理想了,因为他们是拿的死工资,每月都固定拿那么多,想拿多一点儿都不行。就算以后会有工资加,那也加得比较慢,一次加不了多少,不像做生意的,只要做开了,会越做越大,越做赚钱越多。就比如我这玻璃店吧,以前没人手的时候,每月收入也就最多比当老师的多两三倍而已,但有人手以后呢,很多要出外边去做的工程、工夫,我都可以接下来,那收入就可以很快比当老师的多五六倍,七八倍,容易赚大笔,发大财了。”
“这倒是真的。”成思菲瞧向管晓兰说,“做生意的人好就好在这一点上,赚钱不是只赚个死工资,而是可以越做越大,越做越有钱赚,很快可以发大财。”
“赚不赚得到大钱我倒无所谓,并不是很在意。”管晓兰脸现一副轻描淡写的神情说道,“我最在意的是那个男的是不是能叫我见了就来电、就喜欢,觉得很合自己的心意,以后能不能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如果他只是很有钱,却没法叫我来电,喜欢得上,就算他能赚到再多的钱,可以买房啊,买车啊,我也是不会喜欢的。就像我那个男同学吧,他也不是没有什么叫人不能喜欢的地方,而是他太死书呆子了,一天到晚除了学习之外不愿做什么事情,连出去打打球、跑跑步都不愿意,又没一点儿幽默感,跟他在一起除了觉得郁闷之外,就没有什么能叫你觉得快乐的地方。”
第三五一章
“以前我一想到自己以后如果跟他谈上对象结上婚的话,可能一辈子都得面对一个活死人,想讲句什么轻松点儿的话儿都不行,我就觉得自己不寒而栗,所以当他向我求爱的时候,我除了夸赞他很有勇气之外,就是明白无误地拒绝了他,叫他再不要对我起单相思了。”管晓兰又说。
“这样啊?”成思菲笑着问。
“是啊。”管晓兰回答。
“那这样你找对象,就要自己多考虑了,看哪个男的更叫你喜欢,你就跟他谈对象结婚。”成思菲再道。
“对啊,我现在就是这样想的。”管晓兰点点头说。
随后成思菲就在玻璃店里上班,有事做就做,没事做就和赖争、管晓兰聊天、喝茶,一直到下午快五点半钟以后,怕自己会迟到去多又好饭店面见管晓斌了,就对赖争说:“老板,我现在有点儿事要到一个朋友那儿去,就先下班了,不好意思。”
“好,没事,你去吧,明日见。”赖争笑着回答她说,因为管晓兰对他有情有意,他自己也喜欢管晓兰,这个时候他明显对成思菲是不是比较快下班,一点儿都没有不快或者起挽留之心的那种样儿。
如果是在还不知道管晓斌会找到赖争玻璃店去,然后对成思菲有情有意,成思菲也对他有情有意,那样的情况下,成思菲看见赖争这样对自己,肯定会心中生出妒嫉之心,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的心思可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既然已经觉得管晓斌长得比赖争有魅力,更打动她的心,叫她喜欢,她的心就迅地由以前对赖争动了一点儿心,变成已经对他不感兴趣了。而且她现在也想到,既然管晓斌是管晓兰的阿哥,如果她和管晓兰一样都是喜欢赖争,想得到赖争的喜欢和爱的话,那么她们就太撞在一起,互相伤和气了,同时管晓兰只能追求赖争,却不能追求管晓斌——他们是亲兄妹嘛——就会搞得两个人都少了一半的机会。现在改为管晓兰继续追赖争,而成思菲自己改为追管晓斌呢,那情况就完全不同,她们两个人就从此可以相得益彰了,不用再去伤和气,而是到时都成功以后,可以把关系搞得比同事都好——因为从此成为一家人,互称姑嫂了嘛。这样管晓斌不会找不到对象结不成婚,给女孩子们冷落,而她们两个人自己又分别和管晓斌、赖争谈成了对象结成婚,皆大欢喜。
所以现在成思菲听见赖争那样的语气跟自己说话,心态就很放松,没有在心里边跟他“计较”,更没有对他起妒嫉之心,因此她再跟他说一声:“谢谢老板。”然后她便离开了这儿。
多又好饭店离着赖争玻璃店确实只有百来米远,很快就到了。在看得见它的店门口时,成思菲在心里想:“管晓斌会不会站在那门口等我呢?”
结果她先第一眼往那店门外望,没有望见他。然后她过了一下以后又再往那店门外望,先后望了三次,都没望见他,她就由不得想:“也许这饭店离他家近,他怕给认识他的人看见,就没有在门外等待我吧?”
她也不去管这些,心里边只想着:“管晓斌千万不要食言啊,讲了叫我来这儿吃饭,可当我信了他的话儿以后跑到来,他又不见人。如果他叫了我来这儿吃饭他既不见人,以后又编话儿讲他因为什么什么事情要到别处去临时来不了,那我以后就再不相信他的话儿了,因为我们才认识没一个小时,他就邀请我来这儿吃饭,是假意哄一下我的嘛,并不是表明他真的像我对他一见钟情那样,也对我一见钟情。”
成思菲心中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便继续向着多又好饭店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来到了它的店门前。
很自然的,成思菲在朝店内走时,马上便把自己的眼睛朝向店内看,希望能够看见管晓斌的身影。但叫她略略有些失望的是,她还是没能把他的身影给找到。
这时她的内心就不仅是突然失落,还禁不住有一些受骗上当的感觉呢!——像管晓斌那样在市里出生和长大,家里在市里有房子,自己又长得相当英俊帅气的男人,找对象哪儿不容易,怎么会一看见她,就能像她一样对她一见钟情啊?这也太把自己当根葱,不知天高地厚了吧?她作为一个农村出生的女孩子,对他一见钟情这还可以让人理解、信服,可要想让他也对她一见钟情,这可就太有些异想天开了。
不过想虽然是这样想,成思菲进去看见收银台后站着有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时,还是向她询问道:“请问小姐,这儿刚才有一个住在这附近,姓管的年轻人进来要吃饭吗?”
“哦,有啊,他已经先进了包房去了,讲过一会儿之后会有一个年轻姑娘也要来跟他一起吃饭,姓成,成功的成,叫我一看见她,就告诉她他是在哪间包房。这么讲,你就是他讲的那个年轻姑娘罗?”女服务员问她。
“对,对,就是我,就是我,我就是姓成,是成功的那个成。”成思菲赶忙回答道,心中很高兴:管晓斌说话还是很讲信用的啊,并不是随口乱邀请的,而是真的喜欢她,才叫她晚上来这儿跟他一起吃一次便饭,并不是她一个农村女孩子看见他以后就对他一见钟情,他一个城市里的英俊男青年看见她就不会对她一见钟情,才没有那样的事呢!这样她一边答应着,一边便反问对方,“那个姓管的帅哥现在是要了哪间包房呢?”
“在二楼的左边第二间,你从楼梯上去以后就可以看见了。”这女服务员热情的回答她。
这时成思菲才顾得仔细看这多又好饭店,见它楼下的厅堂就挺大,有好几个包房和楼下用餐大堂。而它还有二楼,那就说明上去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房间和空间了。
第三五二章
唐鲁立家的早餐为了省钱,常常弄得很单调,要么是油盐煮粉面,要么就是粉面里放进一点儿白菜或者葱花,很寡淡,叫人吃得没滋
曾小丽刚嫁给唐鲁立的最初一段时间,还勉强吃了几餐粉面,后来她就干脆不吃早餐或者自己上街去买东西吃了。
这日早上唐母照旧是一大早就下了小半锅自家粉店做的米粉,什么送粉的菜也没有。煮好后叫唐鲁立、曾小丽去吃,唐鲁立一听便兴冲冲地跑去了厨房。曾小丽却慢条斯理地走过去,见了那净米粉不开胃,就对唐鲁立说:“你吃吧,我带姗姗出去走走。”
“你不吃早餐?”唐鲁立关切地问。
“我不想吃,一点儿也不饿。”她这样回答,回房抱了女儿就往外走。
经过一户可能也姓曾的老头家,曾小丽意外地闻到了他家厨房里飘出一股很浓的异香味,这异香味叫人闻着就生食欲。不知是煲的狗肉还是煲的鸡肉,这么早就开始煲,真够舍得的!
她忍不住凑近那厨房门前去想探个究竟。
老曾头从内院处走出了厨房,向她招呼:“呵,进来吧,我正在蒸肉包子,一起吃两个。”
“你蒸的是什么肉包子呢,这么香?”曾小丽虽然无意贪他的包子吃,却走进了门去,好奇地问他。
“是兔子肉。我昨夜杀了一只兔子,切碎包了一点儿包子。”老曾头回答。
怪不得这么香。曾小丽心里想,口水不禁冒了一点儿出来。她从来没有吃过兔子肉,现在如果能够得到两个包子吃,那倒是件美事。
蒸笼放在门外直看完全看不见的地方,此时热气腾腾。老曾头打开盖子一边要抓包子,一边便手指斜对面的一间房子说:“这蒸笼是前些年死了的昌伯编的,以前他常蒸包子吃。”
曾小丽想不到现在蒸包子的工具是已死的人用过的,立刻产生了一种心悸和起鸡皮疙瘩的感觉,哪儿还有心吃?便忙对他摆手说:“你不用拿,我吃过了!我吃过了!”
说完她便快快离开了这厨房,继续向街外走去。
到了街上,曾小丽去找到小笼包子店,花一块五买了一笼饺子吃了,然后便怀抱女儿慢慢地在街边闲逛。
经过文化站大门前时,她竟然看见旁边摆了一块征文牌子,上写:“为了活跃我镇群众文化生活,造就一批有才华有能力的业余文学创作者,镇文管中心和镇文化站决定联合举办一次千字诗文征文活动,要求应征者自选任何一款玩具作原型,创作出一篇以玩具为‘主角’的记叙文或者抒情诗。每人限写五篇,连同玩具一起寄送镇文化站。评奖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五百元。二等奖二名,每名奖金二百元。三等奖三名,每名奖金一百元。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二十元……”
这种征文活动对曾小丽来说是正中下怀的,因为她以前在中学读书时,同届学校共举行过五次作文竞赛,她得了四次第一,一次第二,虽然很多年来没有再抓过笔了,但写短小的记叙文还是游刃有余的。
既然给引动了心,她就跃跃欲试,没有心在外边多游荡了,即刻往家走。路上她想,她不写就不写,一写就要露峥嵘,力争膺选上一等奖。对于二等、三等奖二百元、一百元她就觉得没意思了。她要珍惜这次机会,表现出自己的最强实力来。
回到家,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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