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确认了这一点了。
更何况,约翰的表现也极为优秀不是?
“先生们,要吃些东西吗?”
走到了酒店大门口的时候,汉斯上前两步,小心翼翼的开口说道:“因为展示会的缘故,酒店这些天将会提供晚餐到十点钟,现在还有时间。”
老亨特拉尔看向外孙,而约翰几乎是立刻就挥了挥手道:“我就不用了,有些累,想早些上去休息了。”
“我也不吃了,一起上去吧。”
老亨特拉尔微微眯起双眼,淡淡的吩咐了一句。
“是,先生。”
管家先生无奈的叹了口气,尽管他的肚子很饿,但是也只好先陪着两位主人上楼去了。
“约翰!”
就在约翰用钥匙打开房门,准备进屋休息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外祖父那低沉的声音。
“先生,还有其他事情吗?”
约翰的心情此时相当的不好,不过他还是扭过头,勉强的微笑了一下,冲着外祖父恭敬的问道。
老亨特拉尔的房间就在他的对门,此时此刻,老爷子一脸郑重的看着自己的外孙,沉声问道:“约翰,刚才和爱迪生先生说的话……你是认真的吗?”
“呃……”
约翰微微一怔,心中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就点了点头正色道:“是的先生,我是认真的!”
“很好!”
严肃的脸上绽放出了一丝笑意,老亨特拉尔用手杖重重的敲在了地板上,大声道:“如果你是认真的,那么我会给你一笔钱,你可以买任何你需要的东西,去发现你所谓的新材料!”
“您说什么?!”
约翰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瞪大了眼睛问道。
哈哈一笑,老亨特拉尔仿佛瞬间年轻了二十岁一样,用左拳锤了锤自己的胸膛道:“亨特拉尔家的男子汉,只要想做就尽管放手去做吧!我倒要看看,到时候这个爱迪生会不会真的拿出两万美元来……”
第十三章 电池
“咯吱!”
马车稳稳的停在了房子的大门口,亨利迅速的跳下车,打开车门的同时恭声道:“亨特拉尔先生,我们到家了。”
“哦?”
睁开了双眼,亨特拉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疲惫的精神稍稍振作了一些,这才小心的走下马车,摆手道:“亨利,明天是周六,不过我打算休息一天,你就不用早起准备了。”soudu@org
“好的,先生!”
亨利那年轻的脸上瞬间泛起了一股喜色,立刻大声的应了下来。
这个时代的纽约,基本上都是六天工作制,少部分的中产阶级才有五天半一说,只不过老亨特拉尔先生是个非常勤奋的人,几乎很少会在周六休息,所以本周亨利能够多休息一天对他来说是相当难得的福利了。
“先生,您回来了。”
老亨特拉尔刚一进门,管家汉斯便迎了上来。
“嗯。”
随手把手杖和帽子交给汉斯,老亨特拉尔往客厅的方向看了看,皱着眉头问道:“约翰呢?还在楼上捣鼓那些东西吗?”
“是的,先生。”
小心的接过手杖和帽子,汉斯并没有多说什么。
从新泽西回到曼哈顿,时间已经过去整整一周了,就如老亨特拉尔所说的那样,他给了约翰足够的经费额度,还让汉斯收拾出了一间屋子作为实验室,任由约翰折腾起了“发明灯丝新材料”的试验。因为这个事情,今年的新年他都是在屋子里面度过的。
不过说句实话,老亨特拉尔对自己的外孙并没有什么信心!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外孙很可能是个天才,否则不会仅仅只有十一岁就可以掌握四门语言,还懂不少数学、物理、化学等的知识,但是老亨特拉尔依然没有太大的信心。毕竟爱迪生是名闻全国的发明家,而约翰最多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孩子而已。
只不过一时的意气,加上为了鼓励外孙的进取心,所以老亨特拉尔才愿意花上一大笔钱让他去折腾罢了。
不过……
“到目前为止,花了多少钱了?”
想想前天汉斯报给自己的数字,老亨特拉尔心微微一纠,扭头低声问道。
“已经四百美元了,先生!”
汉斯苦笑着说道:“而且小亨特拉尔先生今天早上给了我一张清单,差不多还要一百多美元,这样下去的话到月底说不定要花一千美元!先生……”
说到这里,汉斯犹豫了一下后才接着说道:“您看是否需要提醒一下小亨特拉尔先生?因为清单上很多东西的用处我实在有些想不明白,比如说如果他是想要做灯泡的话应该只需要第一张清单上的东西吧?今天又让我买那么多硫酸干什么呢?”
“硫酸?”
听到这个单词后老亨特拉尔顿时一惊!
就算对科学一窍不通,但是老亨特拉尔也听说过硫酸这种东西,知道它相当的危险!不由自主的,他心中升起了一丝担心,皱了皱眉头道:“好吧,我上去瞧瞧,你让库克小姐准备晚餐吧,十分钟之后我们就下来了。”
“是,先生。”
在汉斯有些担心的目光注视下,老亨特拉尔脱下身上的大衣,上楼来到了约翰的“实验室”门口。
“得!得!”
轻轻的敲门声,把约翰从沉思中惊醒了过来,他连忙打开房门,看到了拎着一个小盒子站在门口的外祖父。
“约翰,这是您要的东西。”
老亨特拉尔把盒子递给约翰,淡淡的说道。
“哦,来了?”
约翰立刻惊喜的接过盒子直接打开,一边清点着盒子里面的东西一边随口说道:“谢谢,有这些东西制作灯泡的材料就全齐了!”
“全齐了?”
老亨特拉尔闻言一皱眉头,沉声道:“约翰,既然你要的材料已经全齐了,那为什么今天又让汉斯去买什么硫酸?你知不知道那是非常危险的东西,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害到自己?”
“啊?”
听到了外祖父颇为不悦的质问,约翰先是一怔,随即笑了。
从新泽西回来之后,祖孙两个之间的关系顿时便缓和了许多,老亨特拉尔已经好几天没有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过话了。不过今天听到这些,约翰非但没有不舒服,反而有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赶在外祖父发火之前,约翰连忙解释道:“先生,我买硫酸并不是为了制造灯泡,而是为了制造电池!”
“电池?那是什么东西?”
闻言一愣,老亨特拉尔赶忙问道。
“呃……”
约翰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头发,沉吟了好一会儿之后才开口说道:“这么和您说吧,您知道煤油灯要想亮起来是需要煤油的,对吧?”
“废话!”
老亨特拉尔眼睛一瞪,没好气的说道。
耸了耸肩,约翰笑道:“这就是了,那么电灯如果要亮起来的话是需要电的,我们家里并没有发电机之类的设备,而且它们也太贵了,所以我就想用硫酸和铅等东西自己制造一个电池,给将来制造出来的灯泡供电……唔,就和为煤油灯提供煤油是一个道理!”
约翰这么一解释,老亨特拉尔顿时便明白了。
不过……
老亨特拉尔的脸色并没有放松下来,他皱着眉头问道:“约翰,你竟然还会制造这什么……”
“电池!”
约翰连忙再次说道。
“对,电池!”
老亨特拉尔的目光紧紧的锁定在外孙的脸上,沉声问道:“这种东西你又是从哪里学会的?如果说你懂一些物理和机械的知识,看了灯泡之后就能大致猜出它的结构我相信,但是这个电池呢?”
在外祖父那灼灼的目光注视下,约翰却没有一点儿紧张的意思,他一脸平静的笑道:“这是我从一本书上看的,大致明白了它的原理,觉得挺简单的,所以想着自己尝试着制造一下。”
“书上看的?哪本书?”
老亨特拉尔紧追不舍的问道。
眉毛微微的抖动了几下,约翰笑道:“我忘记名字了,不过是您书房中的一本书,如果您有兴趣的话回头我可以找出来给您瞧瞧。”
“我书房里的书?!”
老亨特拉尔登时张大了嘴巴,一脸的难以置信。家里确实有一个很大的书房,而且里面也有数百本书,但是除了一些艺术、哲学的书之外,大多都是商业上的报纸和书籍,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儿?
不过这一次不等老亨特拉尔开口,约翰就接着解释道:“应该是一本有关商业情报的书,英国人写的,上面有关于这种硫酸电池的说明。嗯,我记得对它的评价是寿命太短,又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影响了价值什么的……原理很简单,欧洲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发现了,在东方的时候有人教过我,所以我一看就想起来了。”
“呼……”
听到这里,老亨特拉尔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总算是从刚才的状态中放松下来了。不过转瞬之间,他看向外孙的目光就再次变得炽热了起来!
只是一份商业简报而已,竟然就能让他从中看出电池的制造原理,从而想要试着做出来?
这小子真的是个天才?!
看着外孙沉吟了好一会儿,约翰都觉得有些不自在的时候,老亨特拉尔这才目光一松,点了点头道:“好吧,不过这个硫酸必须等你的灯泡制造好了之后才会给你买,而且一次只能买短时间够用的分量!”
说完不等约翰回答,老亨特拉尔就转身打开了房门,走出去之前还撂下了一句话:“五分钟之后晚餐开始,别迟到了!”
“卡塔!”
房门被关上了。
屋内的约翰无声的笑了。
看了看刚刚到手的材料,又看了看桌上一把充满了东方韵味的竹制扇子,约翰摸索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眼中充满了笑意:“托马斯·爱迪生先生,既然决定抢了您影响力最大的发现之一,那么让您花费时间和心思最多的发明又该怎么办呢?这可真是一个让人烦恼的问题啊……”
第十四章 中央公园
时间一晃,又是半个多月过去了。
亨特拉尔家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瓶颈,老亨特拉尔每天忙着管理自己的公司,而小亨特拉尔先生自从开始了自己“伟大”的实验之后,就把自己关在了“实验室”里面,每天忙碌着自己寻找灯丝替代品的工作。
当然,这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而已。
家里的其他人,包括老亨特拉尔都不能随便进入这个实验室,所以别人也不知道他到底忙活的怎么样了。所以也就没人知道,就在材料买齐的第二周,约翰就已经把灯泡做出来了!
对于一个21世纪的人来说,只要参加过类似的兴趣小组,都不算很困难。
唯一困难的是这个时代可没有21世纪那么多现成的材料,很多东西都需要约翰自己动手制作,因此直到十天之后他才用第一份硫酸电池进行了检验,而成功的代价是手上划出了几道口子,腿上被不慎迸出的硫酸烧出一个黑点。
只不过“研究”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拿出去容易引起麻烦,所以约翰并没有马上告诉外祖父。在他看来,用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实验个二三十种材料才算是勉强可以拿出手了。为此他只能让成本高一些,很可能会达到汉斯所说的一千美元……
点亮了电灯之后,约翰的心中大定,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了书上面。
这个年代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外面又是零度以下的冬天,约翰也没有兴趣让人带着自己到处跑,所以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看书这么一条路了。因此每天吃过了早饭之后,他都会跑回自己的实验室,锁上门看报纸或者老亨特拉尔的藏书,然后时不时的搞点儿动静出来,让别人以为他是在继续鼓捣那些东西。
这一天早上,吃过了早餐之后约翰顺手拿起老亨特拉尔看完的报纸,就想回屋,结果被外祖父给叫住了:“约翰,今天是周日,就不要再做什么试验了。斯通先生约了我今天一起去中央公园消遣……我刚才出门看了一下,是个去公园的好天气!”
“中央公园?”
约翰闻言心中一动,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对于这个所谓的中央公园,约翰可以说是久仰大名了,最先知道这个地方是从前世看过的一部美剧中的咖啡馆名字,只是可惜来纽约的第一天没能有机会进去。
只不过……
“您是说斯通先生?那位斯通夫人的丈夫斯通先生?”
约翰想起了那个外貌可爱,但是却曾经惹得他勃然大怒的女孩儿艾玛,着了眨眼睛问道。他对那个女孩儿的印象可谓极深,自然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是的,就是那个斯通先生。”
老亨特拉尔老神在在的说道:“虽然冬天的中央公园远不如夏天那么美丽,不过人也相对要少上许多,还是值得去消遣一下时间的。”
作为一名商人,和自己的合作伙伴除了利益上的共享之外,日常保持亲密的私人关系也算得上是一种投资,因此当斯通先生写信给老亨特拉尔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约翰却撇了撇嘴道:“我记得那位斯通夫人不是喜欢舞会吗?怎么突然想起来去公园了?”
虽然对中央公园很感兴趣,但是现在约翰心中可有些不太情愿。虽然天气是很好,阳光也充足,但是他知道纽约的气温依然是会在零度以下,在这个没有羽绒服的时代,稍微有点儿风就能吹死人的!而且他很清楚老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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