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您留着看吧。”
眼看下班时间到了,今天一直有些心神不定的亨得利随口撂下了一句话之后,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唔,这小子今天真奇怪。”
看着亨得利匆匆离开,莫夫斯有些不解的嘟囔了一句。
看了看时间,又看了看手边的,早已经被情节勾的心痒难搔的莫夫斯很快就决定暂时先不回家,把这篇小说的最后几页看完再说。按照故事前面的情节提示,奇怪的案件似乎牵扯到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这让莫夫斯的好奇心达到了顶点。
一个小时后……
“上帝!”
看完了最后一个单词的莫夫斯张大了嘴巴,脸上一片震惊之色的喃喃自语道:“通过血型竟然可以辨别出孩子是否是父亲的亲生,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看过之前福尔摩斯小说的莫夫斯,当然知道什么是血型。只不过让他惊诧的是,血型竟然是可以从父母传给子女的,不同血型的父母只能生出特定血型的子女,而在这一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中,大侦探和华生正是通过这一点破获了案件,这怎能不让莫夫斯为之惊叹?而且小说中通过华生的口说的很清楚,这个理论是一位名叫约翰?亨特拉尔的医师发现的,一如他之前发现了血型的存在一样,有名有姓,一切让莫夫斯感觉是如此的真实!
“咦?难道……”
惊讶过后,莫夫斯心中突然闪过了今天亨得利那奇怪的表现,再联想到那小子平时的不检点,终于隐隐的明白了一点儿什么了……
第八章 到了
1887年6月,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侦探和一个名叫华生的医师兼职侦探,两个完全由柯南道尔虚拟出来的人物,在伦敦掀起了一场不小的波澜
在最新的系列小说里面,华生抛出了一个让人惊异的论点。
人类的血型有着不同的类型,这一点读者们早已经从之前的小说内容中得知了,不过除了极少数对此有兴趣的医师们之外,大多数人也只是把这种理论当成猎奇的知识来看待。毕竟约翰对血型应用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外科输血上面,而需要输血的手术对于现在的外科来说还是有些高端,而普通人如果不是到了危急关头,更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手术。
但是这一次,血型就和外科手术无关了。
在这部里面,作者借助华生的口阐述了一位医师的理论,那就是父母的血型决定着子女的血型!比如说如果父母都是a型血,那么子女只可能是a型血或者o型血,而不可能是
型血或者a
型血。而正是借助着这个理论,福尔摩斯断定了小说中军官和他的儿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因为他和他的妻子都是
型血,但是儿子却是a型血……
虽然只是小说,但是这个结论还是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在1887年的时候,英国的文盲率还在两成以上,而能够买得起杂志的人更是少数,但是这些人都是属于社会精英,至少也是中产阶级,因此看到这篇小说之后产生多大的社会反响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一时间,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名声大噪!
新一期的成为了伦敦市最为热门的刊物,不少人在看完了小说后虽然将信将疑。不过还是把它当成社交时的谈资向周围的人大肆宣扬。当然大多数人听过之后付之一笑,也就是当个新奇听听,但是也有那么一些人因为家庭的各种原因,把这个新奇暗暗留在心上了……
……
就在柯南道尔开始面临许多人的咨询,同时也面临许多人的质问时,血型遗传理论的提出者约翰?亨特拉尔先生却已经坐上了开往北美纽约的邮轮。离开了停留数年之久的欧罗巴。
小说什么的,早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事实上约翰从来没有想过那么快的推出血型遗传的理论,毕竟在这个时代实在是有点儿太超前了。事实上在约翰和柯南道尔随口提出这个理论之前,孟德尔就已经通过豌豆实验提出了类似的理论,但是可惜的是他的理论完全被淹没了起来。没有人能够认识到基因理论的价值,自然也不会有人去关注,直到十几年后……
但是没有人关心豌豆,并不意味着没有人关心血型的遗传!
不管是在哪个年代,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永远都会有人怀疑自己的血统是否真的延续了下去,而千百年来,除了长相、局部特征等传统的辨别方式之外,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明确的方法来鉴别直系血亲的关系……
约翰从来不会去高估人的道德水准,哪怕是在一百多年前。
只要联想到一百多年后出现的亲子鉴定浪潮就可以知道,一旦约翰提出了血型遗传的理论,恐怕那些心中有所怀疑的绅士们会不停的找上门来,试图验证自己的血统是否遗传了下去。这对于约翰来说。可是相当麻烦的一件事情,如果遇到有权有势的家伙因此而有所不满的话……
只不过他没有预料到的是。在酒店中和柯南道尔的三天交流,偶然间说漏嘴的一番话,却被大作家如此快的发表了出来!
除了尽速离开,约翰还能做些什么?
只不过亨特拉尔先生同样没有预料到的是,即使离开了欧洲大陆,回到了北美。他依然没有能逃脱最终被纠缠的命运。而正是从血型遗传理论开始,他只能被迫的抛出一个又一个的遗传相关原理,并最终成为了后世公认的基因学奠基人……
……
“呜……呜呜……”
浑厚而高亢的汽笛声,在空旷的海面上四下传播着。
和之前的日子一样,“梦莎夫人号”邮轮继续向前航行。偶尔会鸣响汽笛向附近的轮船打声招呼,但是大多数时间都保持着安静的状态。
当然,轮船的甲板上就是另外一番情景了。
作为“与时俱进”的标志之一,前年才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梦莎夫人号无疑是这个时代最为豪华的邮轮之一,否则也不会专门负责跑英国——纽约的航线。除了更加快捷的速度,只需要十二天便可以横跨大西洋之外,梦莎夫人号的头等舱数量也更多,当然也更加的豪华。尤其是在最顶层的甲板上还有专门供头等舱客人休闲使用的区域,自然大受绅士们的欢迎。
在离开欧洲的第十二天上午,甲板上一片安静。
因为今天风浪稍稍有些大的缘故,不少人都选择了留在船仓中,但是也有那么三四个人坐在遮阳伞下面,或休息或观赏海上的风景。因为人数少的缘故,大家的距离都比较远,互相不打扰,出海后少见的安静。
约翰静静的躺着,脑海中一片空白。
说来也怪,他对马车深恶痛绝,每次乘坐都会有一种头晕脑胀的感觉,但是坐汽车就不会,甚至颠簸更加猛烈的邮轮也不会。而且正好相反的是,约翰很喜欢这种大邮轮上晃晃悠悠的感觉,尤其是像现在这种时候,舒舒服服的躺在椅子上,把整个脑袋全部清空掉,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惬意!
“先生,请问您还需要酒吗?”
就在约翰享受海风的时候,身边传来了一声恭敬的询问声。约翰睁眼一瞧,发现是甲板上的工作人员,正一边欠身询问一边看着他旁边桌上的空杯子。
“嗯……那就再来一杯吧。”
想了一下,约翰笑着点了点头道。
邮轮上的时光有些枯燥无聊,约翰又没有看书的兴趣,因此除了偶尔和同船的人闲聊几句之外,最近的酒量倒是见涨,每天都要喝上两三杯红酒。
不过就在船员要给约翰倒酒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阵非常热烈的欢呼声。听声音来源的话,应该是普通船舱客人们聚集的甲板上。
“怎么回事儿?”
约翰被这阵欢呼声吓了一跳,扭头望去的同时连忙大声的问道。
船员踮着脚尖张望了一下,很快就低下头,满脸欣喜的大声道:“先生,我们的邮轮即将抵达目的地,也就是说,纽约就要到了……”
第九章 大楼
“大苹果城,我回来了”
看着马车外那急速后退的街景,约翰的脸上虽然一片平静,但是心中却早已经如同烧开了锅一样翻滚开了。
离开这个城市,已经整整五年了。
五年的时间,让约翰从一个稚嫩的少年成长为稳重的青年,并且取得了让人瞠目结舌的成就,而同样的五年时间,则让大苹果城这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城市起了巨大的变化——比如说街道上越来越多的自行车和更高的大楼,再比如说路边那楼与楼之间密密麻麻如蜘蛛网一般的黑线……
“那是电话线!”
和约翰同坐一辆马车的管家汉斯看出了约翰的疑惑,笑眯眯的解释道:“我刚刚回来的时候也很奇怪,后来才知道在咱们离开的这几年时间里面,贝尔电话公司成为了纽约城最引人瞩目的公司之一,据说现在的估价已经高达数百万美元,和飞鸽自行车公司都差不多了!”
回到了纽约城的汉斯,精神状态看起来好极了。
要说跟着约翰到欧洲待了这么五年,对于汉斯来说确实是够辛苦的,甚至连约翰也觉得有些不太人道。毕竟汉斯不是单身汉,他有着自己的家庭,五年的时间甚至足以让孩子们对父亲感到陌生了。不过由于老亨特拉尔的坚持和汉斯的自愿,他也没有办法说什么,只能在平时从金钱上进行补贴。所以在欧洲这五年,除了老亨特拉尔的高薪之外,约翰又给补了不少,让管家拿到了在纽约时四五倍的收入!
所以总体来说,双方都是非常满意的。
因此经过了和亲人的五年分离之后,汉斯非但没有因此而埋怨亨特拉尔家。反而是越发的忠心了——因为即使回到了纽约之后,老亨特拉尔依然给他五年前两倍的薪水。因此在收到约翰已经上船的消息之后,管家先生从第十天开始就一直在码头等候着了……
“这怎么可能?纽约电话的普及率如此之高吗?”
听了汉斯的解释之后,约翰一直眯着的双眼瞬间瞪大了不少。
在欧洲的时候,电话可一直都是贵族和富人们家里的专利,怎么回到了纽约之后。约翰看路边密密麻麻都是电话线?难道说这五年的时间让纽约发展到了脱离约翰印象,到了超越伦敦和巴黎的程度?
“我也不清楚,可能因为这里是电话发源地的缘故吧?”
耸了耸肩,汉斯也有些不太确定的笑道:“不过我们刚刚更换了新式的电话机,用起来似乎更方便也更清晰了,而且费用也降低了将近一半!”
“嗯……”
轻轻的应了一句,约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先生,快看!”
就在约翰眉头忽皱忽松,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时候。管家汉斯的眼睛突然一亮,指着马车的一侧叫了起来:“那就是您的医院!”
“我的医院?!”
约翰心中一惊,连忙抬眼望了过去。因为心情激动的缘故,他甚至离开了自己的座位,用手扶着车座的扶手半站了起来。
一眼望去,数百米外一栋楼鹤立鸡群!
这是一栋主体结构已经完工了的大楼,足足有六层,目测高度应该是超过了三十米。相对于周围最多十几米高的楼来说,这种外侧面为暗红色的大楼是如此的醒目。以至于约翰第一眼就被它给牢牢吸引住了!
“这……就是我的医院?”
瞪大眼睛盯着远处的大楼,忍不住低声的喃喃道。
虽然当初拜托史蒂夫给自己购置一片土地并建造大楼,而且对方也写信告诉了约翰医院的详细位置和面积,但是他从始至终都没有什么概念。因此这次回来的路上,约翰可没想到过会经过这栋大楼,并且如此近距离的看到了全貌!
“先生。这就是您的医院!”
知道约翰的方向感不是很强,所以汉斯也不意外,笑着解释道:“总占地三点六英亩,除了这栋大楼之外,您的医院还拥有其他大大小小六栋楼和三个小花园。不过全都被它挡住了,我们要绕过去一些才能全部看到。”
“咕咚!”
约翰用力的咽了一口吐沫,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这就是我的医院!”
看着那栋越来越近的建筑物,约翰紧紧的握住了自己的双拳,浑然没有发觉因为横跨大西洋而长时间没有修剪的指甲,此时已经深深的陷入了自己的手掌之中!
这栋暗红色的大楼,在阳光下是如此的迷人!
在19世纪的时候,不管欧洲还是美国都很少有六层以上的楼房,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建筑学的发展还没有到位,而另外一方面的话,则是因为欧美的电力革命才刚刚开始,电梯没有普及使用的缘故。毕竟六层楼就至少有上百个台阶,没有人会愿意每天爬上爬下的,尤其是在19世纪人们的衣着远没有后世那么方便的情况下。
因此在当初约翰提交了这栋大楼的大致方案,并且要求史蒂夫设计建造的时候,遭到了老亨特拉尔和史蒂夫的强烈反对——如果按照约翰的设想去做的话,不仅仅是将来会存在楼层太高难以上下的问题,而且也会将大楼的造价推高到一个让人难以承受的地步!
但是最终,还是约翰胜利了。
在他的提醒之下,史蒂夫预留了电梯的位置,等待着成熟技术的出现,而卖出了飞鸽自行车公司的股份之后,约翰也足以负担起将近十五万美元,也就是差不多三万英镑的建造费用。要知道,即使二三十年后,在伦敦建造一座可以容纳数万人的足球场也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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