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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神藏_分节阅读_第82节
小说作者:婆娑忍土   内容大小:1.57 MB   书页:兽神藏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3-28 09:07:07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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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梁家,凌枫眸中闪过一道厉芒。
  强者为尊!
  这个世界的不二法则。任何时候都是如此。如果拥有强大无敌的实力,他根本不用担心梁家报复,离开故土,远赴他乡。
  实力!一切取决于自身实力!
  灾变前如此,灾变后……同样如此。
  巴蜀之行,虽为避祸,如能善加利用,提升强大自己,未必不是一个契机。
  想到这里,凌枫眸中透出坚定,还有无穷信心。
  清晨出发,沿着高速公路一路朝西。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已经行了一百多公里,快要离开汉阳境内。
  前方路况开始恶劣。灾变后,许多不知名植物疯狂生长,有的直接顶翻柏油路面,从地底冒出。
  汉阳境内,经常有幸存者小队活动,路面障碍清理,还算畅通。
  一旦远离汉阳,人迹罕至,随处可见稀奇古怪的植物。就算是高速路面,也被覆盖笼罩。
  越野车开始颠簸。速度不知不觉减慢。
  凌枫透过车窗察看四周,眉头不自觉皱起。
  “哥,前面的路……车恐怕过不去啊!”
  金富贵驾驶越野车,载着凌枫、张半仙,秦珂三人。前面有袁东驾驶另一辆皮卡车开道。除了他,还有苏玉书沈姗姗,以及沈姗姗的宠物大哈。
  七个人,一只大狗。这就是他们的队伍。
  皮卡车在前面开道,不断遭遇杂草灌木阻滞,速度越来越慢。车身颠簸的也越来越厉害。
  卧在车厢睡觉的大哈被颠醒了,似乎有些不爽,直接跳了下来,撒腿奔行。
  一边跑,这货一边‘汪汪’叫个不停。似乎在说,车开得还没它跑得快。
  “前面就要进入山区,路面植物会更多,咱们的车……开不远!”
  上车后,一直没说话的秦珂,此刻给出意见。
  凌枫点点头。这也是他离开洪山城,没带交通工具的原因。
  “千万别甩大腿步行……坐车多舒服啊!”张半仙嘟囔道。这厮上车就睡,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担心车开不动,影响自己旅途舒适性。
  然而,事实让他很失望。
  前面开道的皮卡车,没多久就停了下来。传动轴被杂草死死缠住,没办法继续开下去。
  “老大,这样不行啊!”
  袁东立刻下车,检查了一下,冲着凌枫这边大喊。
  “都下车吧!”
  凌枫想了想,决定弃车步行。张半仙虽不情愿,但在瞅见前路被密密麻麻杂草灌木覆盖,也是无话可说。
  “大家带上随身行李……多余的东西,全部让大哈驮着!”
  凌枫下车后,立刻发话。同伴都是跟着他,当然立刻照办。
  十分钟后。
  每个人背后多了一个特大号军包,里面装有随身物品。至于大哈,身上挂满杂七杂八的东西,怕不有上千斤重。
  夏恒送给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多。凌枫的储物戒根本塞不下,全装在后备箱。
  这些物资大多都是罐装食物和饮用水,必不可缺,当然不能随便丢弃。因此,只有辛苦大哈。
  大哈通人性,瞅见自己身上挂满的物资,很是不乐意。如果它能开口说话,肯定早就抱怨起来,尼玛,哥是出来游山玩水,不是当你们的苦力哈!
  大哈很郁闷。偏生还有人不识相,过来骚扰。
  “大哈,后面的路程……你辛苦点,驮着我啊!”
  张半仙屁颠屁颠过来。手中还拿着一个沙发垫。
  尼玛,真当哥是苦力哈!
  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大哈怒了,冲着张半仙龇牙咧嘴,一阵狂吠。
  “年轻人,不,年轻的小狗狗,火气不要太大嘛!”
  张半仙一脸风轻云淡。直接从背包摸出一块肉骨肉,扔了过去。
  结果!
  大哈一口吞了。狗头抬起,怒容不见,满脸讨好冲着张半仙直摇尾巴。
  “驮着我,每天两块肉骨头……”
  张半仙脸上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容。绑好沙发垫,直接上了狗背。
  至于大哈,摇头摆尾表示欢迎。对它而言,只要有肉骨头吃,多驮一个人算不了什么。
  “姗姗,你家大哈怎么这样啊?”秦珂忍不住想笑。
  因为亲人离世,一直不开心的沈姗姗,此刻也被大哈前倨后恭的怪模样给逗乐了。
  “它啊,一直就是个贪吃鬼!”
  听见主人数落自己。大哈驮着张半仙来到,汪汪叫唤,似在为自己没骨气的行为辩解。
  结果,惹来一阵大笑。
  “准备上路吧!”
  凌枫也被这货给逗乐了。忍住笑意,他望向苏玉书,直接说:“我俩负责开道,其他人跟在后面!”
  “好!”
  苏玉书点头。随即,取出得自岩族遗迹的大刀。
  凌枫拿出微型电脑,定位方向。过后,双手一伸,锋利狼爪立刻弹出。
  “走!”
  在他招呼下,众人直接窜下路面,沿着藤蔓灌木密布的荒野,疾行而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 情伤
  弃车步行,无需绕路。借用卫星定位,直线前往巴蜀。
  遇山过山,遇河淌水。
  这样的话,行程距离会大大缩短。
  虽是如此,微型电脑屏幕显示,前往巴蜀路程也有将近一千五百公里。
  在凌枫估计,如果昼夜赶路,至少需要五六天。
  巴蜀虽为目标地,却无具体行程计划。或者说,前往巴蜀只是历练,用不着急着赶过去。
  因此,在夜幕渐渐降临的时候,他决定露宿野营,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一座无名大山。
  山顶。风声呼啸,吹得树木哗哗作响。一座座简易帐篷搭起,在通红的篝火映射下,泛出温暖的光泽。
  一头剥皮的獐子架在火堆上。凌枫神情专注,烧烤美食,不时取出各种香料,均匀洒下。
  不停炙烤下,獐肉开始泛出金黄色。近乎透明的油脂随着翻转滴落,发出‘滋滋’轻响,伴随还有浓郁肉香,飘散而出。
  “大叔的手艺……没得说!”
  小丫头沈姗姗舔了舔嘴唇。不止是她,围在火堆四周的同伴,全被烤肉香味吸引,一个个急不可耐,想要品尝凌枫亲手炙烤的美味。
  旁边,秦珂也在忙碌着。一边配菜,一边点燃汽油炉,用高压锅焖煮野鸡汤。
  第一次露营野餐,伙食很丰富。
  中午弃车步行。
  穿过荒野,进入山林。队伍速度很快,傍晚时分已经走出汉阳境内。
  翻过两座大山,行程足有七八十公里。见到同伴有些累了,在来到这座山头时候,凌枫决定就地扎营休息。
  虽然携带大量食物,扎营过后,凌枫仍旧吩咐袁东,打了些野味回来。
  不论是他和同伴自备,还是夏恒所送食物,基本都是易储备的罐装食品。
  在食物不紧张的情况下,这些罐装食品留下来,以后会用得上。
  还有,新鲜的野味,肯定要比罐装食品好吃些。
  出身猎户世家的袁东,想要在山中打几只野味,轻而易举。没多久,他弄回来一头獐子,还有两只肥野鸡。
  獐肉烧烤,野鸡炖汤,再配上几样脱水蔬菜,绝对是一顿美味。
  “火候差不多了!”
  凌枫切下一片獐肉,放入口中尝了尝。外酥里嫩,咸淡适中。对于自己的烧烤手艺,他还是很满意。
  “可以吃了!”
  声音未落。金富贵和张半仙已经开始动手。小丫头沈姗姗速度也不慢,拿着匕首过来割肉。
  “汪汪汪……”
  早就哈喇子直淌的大哈,在旁边挤不上空挡,急得直叫唤。它在提醒各位,享用美食的时候,别忘记‘苦力哈’的功劳。
  “都别抢!”
  凌枫速度最快。挥手狼爪弹出,直接将烤好的獐子切成几大块。用一次性餐布裹住。
  “旭东,你小子别吃独食啊!”张半仙没抢到,急得直搓手。
  凌枫没搭理他,直接将獐子头扔给大哈。大哈一口咬住,兴奋地直摇尾巴。
  “要吃,人齐了大家一起吃!”
  奖励了大哈。凌枫这才望向张半仙,微笑说出此话。
  张半仙瞅向旁边忙碌烧汤炒菜的秦珂,耸耸肩,表示没意见。
  也就二十分钟。
  秦珂那边已经弄好。餐布摊开,一道道美食摆在上面。还别说,她的手艺不错,小炒色香味俱全,焖煮的野鸡汤,更是香气扑鼻。
  “旭东,现在能吃了吧!”张半仙舔了舔嘴唇。
  “瞧你……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金富贵投去鄙视的眼神。虽然,他也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
  “第一次野餐,咱是不是先让大叔发个言,说句开场白?”沈姗姗说。还是小丫头懂情调,不像那两个家伙。
  凌枫笑了笑:“大家都累了,吃完饭,早点休息吧!”
  话音未落。以金富贵张半仙为首,几头饿狼立刻动手,全部锁定獐肉,大吃特吃起来。
  秦珂精心烹饪的几道拿手菜,无人问津,表情略显尴尬。
  凌枫看在眼里,动筷尝了尝,自言自语说:“很好……味道很不错。”
  下一刻,他开始后悔自己说的话。
  秦珂直接将整盘菜端了过来,笑盈盈说:“好吃就多吃点!”
  凌枫虽然身材瘦,但也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对于素菜……兴趣不大。
  吃,吃不下。不吃,似乎有点不给面子。
  他面无表情,心里苦笑,想了想,决定还是给秦珂面子,就算不想吃,也得吃。
  幸好,有人及时圆场。
  “好酒配好菜,来,咱们喝一杯!”
  苏玉书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一箱白酒。酒盖打开,每人一瓶。
  “这……”
  凌枫有些为难。他的酒量虽然不错,但还没达到抱瓶吹的境界。
  其他人,特别是秦珂沈姗姗,更加不胜酒力。
  “女的就算了……是爷们的,不干光这瓶酒,今晚不许睡觉!”
  苏玉书一改常态,蛮横要求。自己率先抱着酒瓶大口喝了起来。
  看他喝酒不要命的架势,包括凌枫在内,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
  啪!
  一瓶喝光。苏玉书又开了一瓶,菜也不吃,继续吹了起来。
  烈酒伤喉,呛得他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是,嘴对着酒瓶,大口大口痛饮,没有消停的势头。
  此刻,所有人都看出,他的举止有些反常。
  “苏哥哥,你少喝点!”沈姗姗忍不住相劝。
  “玉书,别光顾着喝酒,吃点菜啊!”张半仙罕见表示关心。
  苏玉书根本听不进去,一口气将第二瓶白酒喝光。扔掉酒瓶,满脸醺红,歪歪倒倒站起身。
  “今晚开心,哥几个,我来表演个节目……给大家助兴!”
  他笑嘻嘻望向众人,右手握成酒杯状,腰身后倾,摆出一个经典的‘醉拳’招式。
  “告诉你们……哥们最厉害的不是百步崩拳,而是醉八仙!”
  说罢,他竟然真的歪歪倒倒,现场表演起醉拳。
  “琪姐,看见了么……我又打醉拳了……就像小时候一样……”
  苏玉书一边表演,一边扯开喉咙大喊。看似在耍酒疯,泪水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而下。
  “苏哥哥跟我家是邻居……”
  沈姗姗神色黯然,说起了往事。
  原来,她爷爷家跟苏玉书家是街坊邻居,并且关系很不错。苏玉书父母忙于做生意,因此经常将儿子托给沈姗姗爷爷奶奶照看。
  沈姗姗的父亲,还有姑姑沈琪,一直将苏玉书当成弟弟看待,相处融洽,十分要好。
  随着年龄增长,苏玉书对沈家的感情,甚至比自己家还要深厚。特别对一直照顾他的大姐姐沈琪,渐渐萌生爱慕之情。
  在苏玉书十六岁,沈琪二十二岁的时候。苏玉书鼓足勇气,开始向自己的大姐姐表白。
  那时候,沈琪已经有男朋友,就是沈姗姗后来的姑父,因此断然拒绝。
  小男生表白心目中的女神,失败了,打击很大。
  后来,苏玉书将这份感情深深藏在心里,专心跟父母学做生意,再也没有对任何女孩子动过心。
  时隔多年,苏家生意越做越大。同时,苏玉书得知沈琪丈夫因病去世。自己辛苦经营獒犬养殖场。旧情难忘,他总是明里暗里给予帮助。
  沈琪是个聪明女人,当然明白苏玉书的心思。无奈年纪大,还是个寡妇,自感配不上,因此一直违心,仍将苏玉书当邻家弟弟看待。
  直到灾厄降临,世道变了,秩序崩溃。人的生命朝不保夕,谁还在意以前那些条条框框束缚。
  沈琪苏玉书幸存下来,相互帮助,收拢幸存者,建立聚居地。期间,沈琪感受到苏玉书对自己的真挚感情,经历多年,始终不变。她决定抛开一切,跟打小爱慕自己的邻家小弟在一起。
  然而,没想到的是,苏玉书是个极度敏感的人。经历过失败,心存自卑,任凭沈琪再主动,始终不敢轻易接受这份感情。
  就这样,两人拖拖拉拉,关系一直不清不楚。
  直到……沈琪罹难。
  “大姑走了,最伤心的不是我……而是苏哥哥!”
  这是沈姗姗最后一句话。道出苏玉书现在的状态。
  实际上,不用他说,所有同伴都看在眼里。
  “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谈笑用兵,叱咤风云……到头来却逃不过一个情字!”张半仙摇头叹气。
  凌枫听在耳中,颇有感触。曾几何时,他也跟苏玉书一样,为了一个女人,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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