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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有盟主_分节阅读_第70节
小说作者:十月情花   内容大小:1.43 MB   书页:大明有盟主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12-21 08:58:03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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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当道士是出家人,所以见了朱瞻基并没有下跪磕头,使用的是晚辈对长辈的礼仪,对此朱瞻基并没有见怪,若是武当这些出家人也和是俗人一样对着自己跪拜,那他想要打感情牌还真有点麻烦。

    朱瞻基连忙走过去拱手道,“谷虚真人不必多礼,倒是瞻基未曾通报,贸然来访,还望真人恕罪。”

    谷虚子受宠若惊道,“小王爷大驾光临,蓬荜生辉,贫道又怎敢见怪,小王也请!”

    众人上山,来到了武当大殿当中,朱瞻基首先宣读了圣旨,对武当大大褒奖一番,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再接再砺之类的话语。

    由于朱瞻基来访,玉衡子自然是要出来见客了,听到自己的弟子在大同立下了如此的功绩,心中兴奋不已。

    江湖其实是一个很矛盾的地方,强盗,贼寇,他们都会称自己是绿林好汉,一些大人物,都会认为自己是英雄,口口声声的为国为民,可真正付诸行动的却少之又少,他们也从心里鄙视那些在朝廷当官的江湖中人,把他们称为朝廷的鹰犬,对于这些,玉衡子自然不放在心上,毕竟卫英是他的弟子,而且还是守卫边关的英雄,这种身份,顿时让他昂首挺胸,觉得威风十足。

    至于武当的其他六子,则是各有不同,他们的弟子虽然也是出类拔萃,在江湖上颇有名望,可在卫英这种为国为民的大英雄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寒暄了片刻,朱瞻基让人抬过来的八个长长的盒子,站起来拱手道,“诸位!在下对武当诸位英雄久仰已久,备了一些薄礼,还望笑纳!”

    八个随从,随后掀开了盒子,里面居然是八把宝剑。

    朱瞻基拿起第一把,递给了谷虚子,“谷虚真人!这把宝剑名为谷虚,区区薄礼,还望笑纳!”

    “多谢小王爷!”谷虚子双手结果宝剑,发现这宝剑做工精良,古朴大气,剑格是阴阳太极图,把剑出鞘,只感觉寒光一闪,锋芒必露,显然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最重要的是剑身上面可这两个铭文大字——谷虚,这样谷虚子受宠若惊,当即笑道,“多谢小王爷!”

    朱瞻基笑道,“真人客气了!”随后又将剩余的七把宝剑赏赐给了武当七子,一瞬间,众人笑容满买呢,兴奋异常。

    武当弟子一心修道,对于功名利禄本来就不太注重,可是,是人都有欲望。

    习武之人,最喜欢的不外乎宝剑秘籍,如今这朱瞻基赠送的宝剑,用上了他们的名号,这等殊荣,简直是从所未有,自然高兴不已。

    朱瞻基见众人如此,知道时机成熟,便道,“皇上听闻武当派功夫高深莫测,行侠仗义,为国为民,希望武当弟子能够出世从军,守我边疆,为国家与百姓出力。”

    众人闻言,顿时心道,“果不其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可是,他们也不能拒绝,习武之人,均有一颗侠义之心,保家卫国这种事情,他们自然并不会拒绝,何况还是朱棣的意思,要知道,现在朱棣下令大修武当山,使武当派的发展达到了顶峰,若是惹恼了朱棣,那这武当派恐怕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要知道,当年少林弟子不愿出世,差点就被王世充给灭门了,现在,这朱棣可不是王世充那个怂包可以比的,所以武当众人立马就有了计较。

    谷虚子拱手道,“承蒙陛下看得起,保家卫国,我武当自然义不容辞,只是碍于太祖的户籍制度,一时之间报国无门,今日既然有小王爷出面,我等自然愿意,稍后我便下令,若是武当弟子愿意从军,建功立业,随时可以出发。”

    朱瞻基当即站起来,深深一躬,“真人高义!瞻基替天下百姓多谢道长!”

    在武当山上待了几天,朱瞻基也和武当的几个少年英雄培养了一下关系,顺利的拉了几个下水。

    在武当山忙完以后,朱瞻基便迅速的赶往京城,与此同时,兵部的文书也迅速的传达下去。

    大明的军籍基本都是固定的,依靠承袭的方式确保兵源的充足,可现在连年征战,北方残存的北元势力虎视眈眈,再加上北方动不动的天灾,民众流动太大,户籍制度的实施难以保证,靠着之前的已经有些捉襟见肘,因此,朱瞻基在离开进城的时候,和朱棣提起了招兵的建议,尤其是给予那些愿意参军的武林人士特别优待。

    关于这件事情,在朝堂上商议了三四天,各有各的理,最后在朱棣的强力决一下,兵部直接下达的招兵的文书。

第141章 119 惊人之举

    大同城墙上,北风呼啸,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此时虽然已经是日上三竿,可依旧寒冷刺骨,几个士兵站在城墙上无精打采的谈天说地。

    “轰隆隆……”一阵巨响打破了这冬日的沉寂,天地之间,浮现出一条黑线。

    “敌袭!敌袭!快吹号角!”城门守将大声呼喊道。

    “嘟呜……”一声声沉闷的号角冲天响起,再次打破了这寂静的冬日。

    上一次,北蛮子前来劫掠,结果被打的落荒而逃,这一次,显然是要报仇了,而且连续的冬日,大同也没有和北蛮子继续合作,他们的布匹青盐想必也已经快要消耗光了,大同的老百姓似乎意识到这次的灾难比上次更加严重,纷纷冲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地道,将一些无关紧要到东西放在房间内,好让北蛮子抢劫以后尽快离开,街道上慌乱不堪,大大小小的客栈纷纷关门大吉。

    大同军营,迅速的披挂整齐,老将李子云从火炕上飞跃下来,在护卫的帮助下穿上了甲胄,拿起自己的宝剑冲了出去。

    李子云看着聚集在眼前的士兵,大声喝道,“将士们!上一次,北蛮子前来冬掠,最后落荒而逃,可这大同的百姓,纷纷说这是石亨与卫英二人的功劳,你等服不服?”

    “不服!”

    “不服!”

    “不服!”

    李子云闻言,长剑出鞘,“好!不错!是我李子云的兵!今天,我们就拿起手中的武器,让着大同的百姓看看,没有石亨与卫英,我们照样能砍掉北蛮子的狗头,给我出发!”

    随着李子云的一声大喝,步兵纷纷冲向了城墙,骑兵迅速上马,赶往城墙下集结。

    打仗,有见识的将领,基本上都是依靠野外作战,消灭敌军的主力部队,城池只不过是一个暂时休息的堡垒,等到了城池攻防战的时候,表示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了,自己已经落了下风,面对千军万马,除非有襄阳那样坚固的城池,像大同的这种城池,还是算了吧。

    长城从东到西那么长,大明的兵力有限,可鞑子就不同了,人人善骑善射,上马就是战士,胯下坐骑,轻盈灵动,来去无踪,所以,只能依险而守,可如果想要消灭对方主力部队,还是要放在城外,依靠骑兵对抗。

    步兵守城,骑兵出城冲杀,这是九边重镇最普遍的战法。

    李子云冲上城墙,看着远处越来越近的骑兵,心中一片迷茫,“这怎么回事?怎么连帅旗都没有,还有,这足足一千多匹的骏马,怎么马上都没有人啊?”正思考间,对方已经冲到了一箭之地。

    四名马上骑士走马上前,丢掉了脑袋上的皮帽,大声呼喝道,“指挥使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呼?”

    李子云一见来人,顿时大吃一惊,“你……你……怎么是你们?”

    说话这人,真是前大同千户石亨,此时正站在最右边,站在他左边的正是卫英,之后便是大同有名的败家子加二世祖——曹思仁,然后便是孙泰。

    卫英大声笑道,“指挥使大人!别来无恙!多日不见,我对你真是想念的很啊!哎!对了!我这次弄到了一千五百匹骏马,看你这么幸苦的守城,我就送你三百吧!你那里的马匹是老的老,病的病,也要换几匹新的啊!”

    李子云冷笑道,“你既然有一千五的骏马,为何只给我三百。”

    “哈哈哈哈!”卫英笑道,“指挥使大人当真是可爱至极,我受命练兵,没有和你要一匹马,已经是仁至义尽,在下训练骑兵,原本打算是每人三匹马,可看在你守城这么幸苦,我也就吃点亏,给你三百好了,至于剩下的两百,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好了。你还是先开城门吧!这几天都快累死了,没睡一个好觉。”

    李子云脸色铁青,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冻得,冷冷道,“开门!”

    卫英等人打马进城,只听曹思仁口中呼哨连连,那些骏马竟然在无人驱赶的情况下,井然有序的跟在了身后。

    李子云大概的点了一下,一共只有十五人,马匹确实是一千多匹,而且各个都是难得一见的良马,这里面最差劲的马,也比他手底下最好的马不知强了多少倍。

    李子云记得,卫英当初离开的时候只有十五人,十五匹骏马,可现在,回来的人一个不少,这马却多了一千五,李子云就算再怎么白痴,也能猜出这些马的来路,显然是抢来的,十五人,无一伤亡,横扫草原,带回来了一千五的骏马,这要是给他五百人,那他还不直接将北蛮子抢光了,想到这里,李子云突然间觉得卫英这个人深不可测。

    当然,他也怀疑过卫英是用金钱购买的,可这一千五的军马,每一匹就算只有一百两,这一千五的马,那可是要一万五千两的白银,卫英要想把这运出去,他显然是不可能不知道。

    当初卫英等人出城的时候,他清楚的记得,没有一辆马车,只带了一些基本的马****和牛肉。

    现在这情况让李子云又爱又恨,爱的是大同的军马多了,守卫力量强了,可恨的是,这些功劳为什么不是自己的,而且这些马,并不属于自己,至于卫英所说的三百匹,他好意思拿吗?

    随后咬咬牙,还是决定先拿过来再说。

    卫英等人将马匹拉到了曹思仁圈出的土地上,让那十名军士照料,随后,为了保证这些骏马的身体健康,李子云特地带领了一百人前来帮忙。

    废话,这里面可是有三百头属于自己的啊!不用心行吗?

    忙完这些,卫英等人先是大吃了一顿,随后便昏昏入睡……

    ……

    原来,卫英等人在离开大同的时候,就已经在准备了,曹思仁在大同认识的人很多,石彪又是三教九流的都认识一些,经过了多方的汇总,他们对于草原的这些部落,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

    与北蛮子打仗,最重要的不是能不能打过他们,而是能不能找到他们。

第142章 120 军马场

    漠北草原,广袤无垠,不是沙漠戈壁,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看起来平坦如镜,可如果纵马奔驰,还是需要浪费不小的功夫,这些北蛮子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也不是没有道理,只要他们存心想躲,这漠北草原,纵横数千里,谁能找得到,在朱棣的数次远征当中,有好几次都是因为找不到敌军主力而撤退。

    大明,缺少战马,多以步兵为主。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对于明军来说,再合适不过了。战线太长,粮草难以为继,很容易被敌人切断粮道,卫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采取以战养战,携带的口粮全是马奶酒和煮熟的酱牛肉。区区十五人,如果没了口粮,只要随便射死两头狼便可以轻松解决问题。

    卫英等人,根据他们统计的路线,在草原上找了七八个点,没有一丝的收获。

    在草原上晃荡了七天之后,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白雪茫茫,晃得人眼花缭乱,此时的众人,已经将带来的口粮在两天前消耗干净,好在草原上的野狼比较多,众人的包裹里全是狼肉,之前装马奶酒的皮囊里,也全都是狼血,虽然狼血喝起来不才舒服,甚至是反胃,可也总比饿死强。

    “咳咳!”曹思仁骑在马背上轻轻的咳嗽了两声,“我说卫大哥!咱们要是再找不到北蛮子的部落,恐怕我没有被杀死,就要被饿死了。”

    卫英也是疲劳的双眼迷离,他也没有想到,深入草原,居然会如此困难,在大明,哪怕是再怎么贫瘠的地方,也不会数百里了无人烟。可是,在这个地方,这些事情再平常不过了,要不是有石亨与石彪的帮忙,恐怕他们早就迷失方向了。

    直到现在,卫英才明白,当一个将领不是武艺超群就可以的,还要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卫英苦笑道,“你就别发牢骚了,你那里不是还有一皮囊的狼血吗?”

    曹思仁拿起皮囊,捏着鼻子,喝了一口粘稠的狼血,咬着牙咽了下去,哭着脸道,“我还准备和你到这里享福抢女人呢?没想到居然成了这个样子,我都快变成野人了。”

    石亨看了看地图,“好了,都别说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个地方了,估计应该差不多了,打仗嘛!就是这样!这北蛮子经常来无影去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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