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牧在昏昏沉沉之中,被农夫到了水底。那口大鼎足有半人多高,可容纳两个人,冯牧身子完全浸泡在水中,一点也不觉得狭小。随着柴火的剧烈燃烧,水温急速的上升,沉在水中的冯牧觉得难受,他急于想要冒出头来大口地呼吸。然而,一只大手死死地摁在他的头上,令他整个人都动弹不得。冯牧四肢并用,激烈的挣扎着,他已经在水底坚持了两分多钟,再多一刹那他都觉得自己会窒息而死。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他拼尽全力想要浮出水面,无奈农夫巨大的手就是不松开。冯牧再也忍耐不住,内功在体内极速运转,想要对抗农夫的压制。只见石鼎内的水因为真气的流动而急速的旋转起来,只听得一声巨响,水柱冲天而起,冯牧整个人像是展翅翱翔的苍鹰一般,从石鼎中飞掠而出,“嘭”的一声撞到了山洞的顶部,他才晕了过去。农夫被他弹开,露出惊异的表情,口中喃喃道:“不错,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力,我之前倒没有,想不到这少年的修为进步如此神速,简直是武道的福音。”他嘴里说这话,已经来到了冯牧的身前,俯下身检查了冯牧的额头,并未撞破,而是起了一个大包,青肿了一块,农夫这才放下心来。他重新将石鼎灌满水,然后再次抱到柴堆上,可是之前的药粉已经没有了。但他相信第一次浸泡,冯牧该吸收的也已经吸收,无法吸收的再试几次也没有效果。水温渐渐热了起来,农夫再次将冯牧扔进了石鼎之中,冯牧仍旧处于昏迷状态,整个人被压入水中,就如同死去了一般。随着时间的推移,冯牧的脸色越来越难夫在摁住他的头的同时。另一只手搭在他脖颈上,感觉着他血液的流动,知道动脉跳动越来越微弱,农夫才将这昏迷的孩子拉出了水面。“这一次比起之前那一次要长久一点。可是还未真正掌握屏息之法,完全是靠意志力在支撑,而没有发挥潜在的能力。”农夫有些失望,也有些期待的牧,然后再次将他摁进了水中。这一次与上一次不同。因为石鼎下面剧烈燃烧的柴火已经将水烧得滚烫,冯牧身体感受到高温,有了本能的反应。冯牧再次睁开了眼睛,张嘴想要大喊,却一下子灌入一口水,他忍不住咳嗽起来,连忙将水吐了出去。然而他仍旧无法摒住呼吸,在水中四肢乱动,拼命挣扎。“先不要记着反抗,尝试着用忍术去适应它。想象自己就是水的一部分,真正的融入其中,而不是茫然的排斥。”农夫大声说道,话语声清晰的传入了冯牧的耳中,冯牧调动全身的内力,本想要再次挣脱这样的困境。然而他放弃了,听到农夫的话,在热水中已经到达极限的冯牧,重新闭上了眼睛。千鸟流的忍术在他头脑中浮现出来,冯牧感觉自己的整个身心都变成了水。他能够清晰的察觉到水流在他每一寸肌肤流过,进入他每一个毛孔。他从未觉得在水中是这般的自由,就好像在母亲的肚子里一般温暖。大火依然在持续烧着,水温快到了沸腾的边缘。可是冯牧不会在意这**辣的刺痛。灼热的水随着他的耳鼻流进了他的身体,冯牧呛水之后,忍不住咳嗽起来,一同咳嗽出来的丝丝血迹。原来他的七窍都已经渗出血来,农夫只是平静的一切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手依然没有离开冯牧的头。他另一只手搭在冯牧的动脉血管上。只要还有微弱的跳动,他就不会放手。哪怕这孩子已经七窍流血,哪怕他全身灼热得如同火炭。忍术,只有在极端痛苦中忍耐下来,才是这忍术的究极奥义。对于冯牧而言,这样的时间,每度过一秒钟就相当于一个时辰那般漫长,他遭受着双重的痛苦,而且已经无力反抗。因为他的意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他已经不知道要运功抵抗,凭借生命的本能,他只能够尽量的忍耐,将自己想象成这其中的一部分。农夫终究还是将他拉了出来,被拉出来的冯牧气若游丝,浑身酥软,就像一条被煮烂了的鱼。然而农夫并未就此罢手,手一扬便将冯牧甩了出去,冯牧向一只风筝一般飘在空中,像一块巨石一般砸进冰凉的泉水之中。极致的灼热之后,立马就是极致的冰冷,头脑还处于昏沉状态的冯牧立马清醒了过来,他睁开已经血红的眼睛,想要什么,然而却什么也楚。被鲜血和水模糊了视线,冯牧只能在水中摆动双臂,向着水面游去,当他刚一冒头,便被农夫压了下去。身子再度沉入水底的冯牧,感受着周身细微的变化,丹田中的气息游走于全身,他渐渐觉得自己已经与冰凉的泉水融为了一体。原来忍术不是靠突破身体的极限,也不是拼了命的忍耐,而是由内而外的发觉丹田之气,将自己遭受的痛苦掩盖起来。原来忍术并不是要泯灭自己的内功气息,而是用一种浑然天成的气息掩盖杀气,让自己与周遭的一切合二为一,让对手察觉不到我的存在。沉入水底的冯牧,头脑中飞速浮现这些念头,然后身体停止了动作,就仿佛一具僵硬的尸体,沉到了水中。农夫一直在感受着他的脉搏跳动,沉入水底的冯牧,脉搏的跳动变得十分微弱,却不再似之前那般狂躁。农夫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样这少年已经初步掌握了千鸟流的忍术,只要他长期坚持,就一定能够达到忍术的极致。他不由得有些佩服起这个孩子来,因为他们十人莫不是武学奇才,刚开始修炼的时候可是用了十天才初窥门径,而这少年只用了一晚上不到,就掌握了初步的修炼之法。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山代有人才出,只有放心将未来交给这些后辈,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精彩。农夫这般想着,然后放开了摁住冯牧的手,因为已经不需要强制他修炼忍术了。本书来自 /book/html/31/31749/index.html
第两百七十八章 琴师,亦琴痴
冯牧在修习忍术的过程中,虽然臻入佳境,却也昏死了过去。他虽然气若游丝,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可是却是最好的状态。
一夜的折腾,冯牧已经精疲力尽,他陷入了假死的休眠状态。农夫面带欣慰,轻轻将他背起来,缓缓走出了山洞。
皇帝朱厚照还在等待一个人前来,趁此机会,他正好可以教这孩子忍术。就在他安心传授冯牧忍术的时候,一个穿着破草鞋,背着一个巨大琴匣的人,步调缓慢的向金陵而来。
他走得很悠闲,每到一处风景区都会停下脚步,忘我的游赏一番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他并非达官显贵,只是一个四处飘泊的琴师。
虽然他是琴师,却很少弹琴,他宁可去做一些苦力活,也不肯去秦楼楚馆,富贵豪宅弹琴,即便是那样赚钱很快。
他去过码头扛包,也到过石场搬石头,但是他背负的琴匣却始终不曾放下,纤纤手指也始终没有变得粗糙。
这世间,只因能有几人?他孤独的走在路上,忘情于山水之间,与清风明月为伴,视烟雨楼台为友。越是清高,便越是寂寞。
深入骨髓,无论如何也难以洗去的寂寞。
他不肯轻易弹琴,只因为真正的天籁要弹给懂的人听。
那些不懂的人听了,只会七窍流血,精神癫狂。他不是一个热衷杀戮的人,却是一个很容易带给被人死亡的人。
所以他一直在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弹奏喜欢的曲子。在喧闹的大街,在繁华的人群,他永远都是被遗忘的叫花子,谁也不会多看他两眼。而在空寂无人的深山,在风景如画的水上,他永远都是超凡绝尘的君王。
他的世界,他一人主宰。
这个慢慢走向金陵城的人,却并非皇帝朱厚照要等的人。可是这人比起皇帝要等的人。也丝毫不差。
在他走向金陵城的另一个方向,另一个同样落魄的人却是风风火火的向金陵城而来。
他就像是他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同样背负一只巨大的木匣,样式稍有不同。花纹更少,更为破旧,颜色更为浅显。
这人同样是穿着一双破草鞋,发丝同样凌乱,没有采取任何的手段将它束起来。若是有心人一定能够发现他们的相貌有九成相似。身材的高矮胖瘦都一样。
事实上,他们本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从出生之后,就有相同的爱好,为着相同的目标而努力。两人惺惺相惜,形影不离,共同谱出来的曲子名扬天下,成为教坊歌榭传唱的经典。
然而,他们仍旧分道扬镳了,哥哥成为了皇家的密卫。关键时替皇帝抛头颅洒热血,弟弟仍旧逍遥自在,流落江湖,以为可以安然一生。
谁知晓他们的命运却不由自己做主,他们之中如果有一人成为死侍的话,那么便等于是宣判了另一人的死刑。
哥哥不清楚这样的结果,以为主动承担了家族的使命,就能够将自由留给自己的弟弟。弟弟更不知道这样的结果,觉得哥哥牺牲自己成全了他,他就更应该享受生活的美好。
连带着哥哥的那一份一起。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让每一座山,每一条河,都留下他的足迹。都聆听他的琴声。
要是没有那一道密旨,父亲不会在他的饮食中下那闻名天下的“无忧散”,好在他只是吃了一点,就被及时赶来的哥哥打落了筷子。
“无忧散”能够让人忘记世间一切的烦恼与忧愁,一点就能让人失忆,稍加分量便会让人成为一直沉睡不醒的活死人。
当然。分量要是再重一点,中毒之人便会永久的沉睡——死亡。
死亡岂非就能忘记一切烦恼?然而无忧散真的能够让人解脱吗,谁又敢说饮下毒药的那一刻,不是带着满腔的怨恨和不甘?
虽然哥哥极力想要逼出他身体中的毒,可是那霸道的毒药已经深入了他的五胀六肺,损坏了他的脑神经。他忘记了很多事,却唯独记得自己与哥哥所谱的那些曲子,以及父亲万般无奈的毒杀。
因为父亲在保护皇帝的时候受了重伤,武功尽失,所以被哥哥点住了**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哥哥将他带离家族。
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很快,他们的事情便泄露了,皇帝却并未大发雷霆,而是宽恕了这一家人。他们的父亲却自尽以谢皇恩,这在兄弟二人心中产生了不同的想法。
哥哥认为,不忠的后果就要承担死亡的惩罚,已经流落江湖的弟弟则看到皇权下家族的苟延残喘。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应该高高在上,谁规定我们的命运就只能选择为他去死?
带着不甘心,弟弟投入了天门,成为了密谋造反的一员干将,靠着夺人心魄的琴音,让许多朝廷的高手魂飞天外。
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好用的棋子时,他选择了叛出天门,而天门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他,派出无数的高手前去杀他,结果那些所谓的高手都有去无回。
天门将他的行踪透露给朝廷,妄图借刀杀人,谁知朝廷派出的军队照样奈何不了他。除了十死侍,他就是绝对强横的存在。可是皇帝不会轻易动用最后的王牌,将他列入了通缉的榜单之后,就由着他浪迹江湖。
这人便是十大悍匪中名列第七的“修罗琴师”庄浩宇,而他的哥哥在十死侍中也恰好名列第七,代号为“七步”,而没人再称呼他本来的名字——庄浩辰。
庄浩宇之所以赶往金陵,并非像其他江湖人那样想趁机谋取利益,也不是要趁乱行刺皇帝。虽然他对皇家怀有深深的怨恨,可是之前的行为已经宣泄了心中的愤恨,自己手中的鲜血虽然能够洗掉,心中的鲜血却难以洗去。
作为琴师,若沉浸在杀戮之中,如何能够弹出直达天庭的天籁之音。庄浩宇已经决定放下所有的怨恨,因为他理解了那个身处皇位的人是如何的身不由己。何况,做出这个安排的,也未必就是那位九五至尊。
已到了返璞归真境界的庄浩宇缓缓走在路上,憔悴的脸上终于浮现出笑意,就像是蜀中常年的阴天终于迎来了艳阳高照。
此生若再能够与兄长合奏一曲,足慰平生!
第两百七十九章 被尘埋的天怒剑
不知不觉,冯牧离开东长街已经一年多了,这也就意味着婴孩李时珍已经一岁多了。远在南京的冯牧不知道,小李时珍被李果珍抱在怀中,已经能够开口叫人,模样十分乖巧。
只是陆师爷和小雀儿离开了李大夫家,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李果珍满脸哀伤,不过他没过多久就释然了。
这一天的阳光明媚,是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他们的邻居孙分,却背着他的娘亲来到了李家。
“李大夫在家吗?”孙分开口问道。
李果珍不知道他为何背着自己陷入昏睡中的娘来到他们家,不过看着满脸横肉的厨子孙分,他多少还是有几分畏惧,木讷的摇了摇头。
孙分叹息一声,将他头发已经全数花白的老母亲放下来,扶着做到一只木椅上,然后在自己怀中掏出一个钱袋。这个钱袋上满是油污,因为他本就是厨子,常年与柴米油盐打交道,没有油污才是怪事。
李果珍抱着李时珍,出神的看着孙分,小不点李时珍也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不常见的大个头,并未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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