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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山永固_分节阅读_第119节
小说作者:勿语禅机   内容大小:4.71 MB   书页:僵山永固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11-01 08:51:5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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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棺材瞬间露底。
    我掏出将臣令拍了上去,此时真的感受到了将臣令带来的便利,那棺材直接被打的粉碎。
    小黑也一掌拍碎一个,四口棺材,就这样完了。
    原来如此简单,我不由信心大增,对着里面叫道:“马上出来,不要装神弄鬼,你龙大爷在这里!”
    那里面的人却不出,只是说:“你们向前再走两步,就能看到我,不会你们不敢吧。”
    美女天师提着灯笼又向前走了两步。
    发现一道门,门的左右两边是两个石柱,上面雕刻着一些道符之类的东西,中间有一块石头。
    这块石头是磨盘形的石头,目测是汉白玉打磨而成,石头周边同样是一些道符。
    石头本身不会发光,所以我们刚才看不到这里面,不过这石盘上却坐了一个人。
    这人一头金色长发,倒也飘逸,但是在眼睛那里却缠了一个白布条子,身上穿着一件丝制衣服,目测是古装打扮,如果不是在这里遇到,我们真以为他是某个古装帅气男演员。
    我原本以是个道士,却不想竟然是还算帅气却是个瞎子的年轻人。
    目前来看,石头已经找到,不过我们已经不在关注石头,而是把目光落到这个男人身上。
    他没有开口,但是话音却从口中传出:“从那天你打乱我的计划,我就想着去找你,没想到你竟然主动跑到了我的地盘,简直自寻死路!”
    刚才那四口棺材被轻松搞定,我越发自信:“恐吓我?我是吓大的,我好怕,求虐!在你临死前,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吗?方便我替你立碑。”
    他冷笑道:“你们快死了,也应该知道我的名字,我叫完颜宗弼。”
    当我听到完颜宗弼时,瞬间惊呆了。
    这个人,如果按照辈份来讲,他应该叫金未来叫姐姐,因为金未来是完颜阿骨打大女儿,而他则是完颜阿骨打第四个儿子。
    完颜宗弼还有一个名字,大家应该知道,那就是:金兀术。
    我现在要是把这个家伙干死了,金未来会怎么想?
    可是他与金未来明显不一样,我不知道金未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但她并非是僵尸,而金兀术明显是僵尸。
    结合刚才美女天师告诉我吃脑子的事,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植物大战僵尸中,那些僵尸一直要吃脑子,因为他们也要修仙。
    不过目测金兀术又与其他僵尸不太一样。
    身死成尸,入土而僵,基础僵尸为黑毛,黑毛之后是红毛,红毛之后是白毛,白毛之后是金毛,金毛时已成犼。
    犼能人言,无视力,但是有嗅觉与听觉,异常灵敏,可以探查方园十里的动静与味道。
    能飞,俗称飞天僵尸,又称不化僵尸,虽然还叫僵尸,但已脱离僵尸范畴。
    而他的头发已成金色,他已成犼!

    

第253章 战不化僵尸
    金兀术已成犼,那么将臣令对他估计用处也不是很大。
    但我还是试着放出顶上化佛手眼,以期待借手眼力量增加将臣令的法力,不说能让金兀术完全听话,至少也该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结果让我有些失望,顶上化佛手眼发出的光芒与将臣令发出的光芒,除了让这里更为明亮一些之外,完全没有用处,因为金兀术依然在那里,根本不躲避。
    以前顶上化佛手眼的光芒,至少会让一些鬼怪什么的用手遮一下眼睛,就像人突然面对车灯射出的灯光一样受到的刺激作出本能反应。
    但金兀术倒不用,毕竟他已是瞎子,用一个白布条子遮着眼睛,也不需要什么视力,当然想看光,也看不到。
    金兀术说:“那个美艳女子,你上次来我已知道,只可惜我上次尚未完全成犼,还处于红毛状态,那时我或许怕你,但现在,你来的太晚了,我已完成蜕化。”
    他说完以后,哈哈大笑。
    我不明白,他不张嘴就能说话,不张嘴就能笑,会不会感觉到很憋闷。
    随着他的笑声,他坐下的盘石逐渐裂出一条缝隙,接着是几条,然后完全开裂,从那里面,站出一匹白中带黄的高头大马。
    那马本身就在他的身下,所以他现在已在马上。
    这匹马的名字,历史上是有的,叫干黄草,是金兀术的坐骑,而金兀术手中的那把大板斧,也是有名字的,叫宣花斧。
    那马嘶叫一声,便向我们狂奔而来。
    随着他狂奔而来,整个水都在抖动。
    虽然我们可以避水,但依然能感觉到水受到力量时发生的变化。
    前面说过,这地下通河也就高两米左右,这金兀术骑的马也有两米高,再加上金兀术的上半身,这河底通河的高度至少也得个三米五左右。
    所以骑马的金兀术已经超过了河底通河的限度,本来是容不下他的,但是高度两米的河底通河是自然形成的。
    而现在这个一段,是经过金国人改造的,容他骑马不成问题,但是左右两边还是有点窄,如果我或者美女天师站在前面,后面小马哥就挤不过来。
    当然,金兀术想骑着马调头,也不太可能,只能前进或者后退。
    空间就是这么个空间,有很大的局限性。
    金兀术已近到根前。
    美女天师提刀迎上。
    宣花斧砍在那把疑似日本刀的刀上,当时就发出响亮的金属碰撞声,同时闪出了许多火星。
    斧子主要用于劈,砍,使用斧子,首先要有蛮力,金兀术完美诠释了这一点:首先他是力大无穷的僵尸,其次他是由僵尸进化而成的犼,再者,他又是由下而下劈来,这股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
    美女天师那把刀倒也结实,虽然被劈,但是竟然不卷刃,也无豁口,但她还是不由退后了数步。
    金兀术旗开得胜,用腿夹了一下身下的干黄草。
    那马又是嘶叫一声,瞬间吐出了一股黑所气,这股黑气直奔美女天师而去。
    这股黑气,明眼就能看出阴气极重,估计仅次于叶子暄身上散出的那股怨气。
    说时迟,那时快,小黑急忙上前挡住这些黑气,然后冲干黄草大吼一声,接着小马哥的奇巧控水针已经向金兀术捅去。
    金兀术提起宣花斧,用斧面挡住了奇巧控水针,当时也发出了金属剧烈碰撞声,火花四起。
    与此同时,小黑向马腿咬去。
    然而那干黄草的腿却如硬石一般,小黑根本啃不动。
    金兀术看到这里,侧了一下身子,抽出板斧,向小黑砍去。
    小马哥急忙收起铁棒,拉起了小黑,躲过了这抹脖子的一斧头。
    美女天师没了刚才的神气,我估计她可能以为这里面只是个修道的人,但没想到这里面,是千年僵尸。
    或者说,已经脱离出了僵尸的范围,所以完颜宗弼改名叫完颜犼都不成问题。
    刚才来这里,心里确实很害怕,所以才一直说对美女天师说要小心什么的,其实我是想借万婷他们的手,一起来洞中。
    万婷虽然不会像美女天师一样,又是避水符又是临兵斗者,但是她有枪啊,水下突击步枪,专门对付水下蛙人或者什么怪物。
    ——毕竟,完颜宗弼再牛能抵得过洋枪大炮?
    但现在手机已经完全没了信号,也上不了网,除了看时间与看方位之位,没有任何用处。
    金兀术冷笑道:“要么战,要么死!”
    我想起那晚对付黄小蓉用的那个玄天符,可是现在没有那么大的纸。
    最重要的是,别说那么大的纸,连小纸都没有,也没有画符用的笔与朱砂。
    美女天师是有笔有纸,不过她也要用,想到这里,我突然灵机一动。河底有的是石头,可以当纸;
    朱砂与笔没有,不要紧。
    我抓住一只鱼,对它说道:“鱼兄弟,实在对不起,今日我要降妖捉鬼,所以只能借你一用,你也算是为水族做出牺牲,死的其所,相信下辈子绝对能投胎做人,而且会是好人家,若是女孩,那就是白富美,若是男孩,那就是高富帅。”
    我说的如此动听,这鱼却不根本不听,在我手里一直挣扎。
    然而这时,性命攸关,不能再过多思考,于是将鱼一口咬死,用指头沾鱼血在石头上画了玄天符,砸向金兀术。
    同时念道:“上请五方五帝,斩鬼大将军,同心并力,收摄魉魉之鬼!”
    趁这个时间,美女天师一跃而起,准备持刀将完颜宗弼斩于马下,不过完弼宗弼向退了一步,美女天师的刀只差他一寸之距。
    不过一寸也是距离,没有碰到完颜宗弼,却将旁边的那些匕首似的石头砍掉了一些。
    完颜宗弼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但是美女天师将这石头砍掉后,他愣了一下:“你是前朝人?”
    美女天师冷笑:“我不是前朝人,我是来超度你的人。”
    “哈哈!”完颜宗弼不禁大笑:“我金国一统天下,有谁能超度?”
    看着他笑的开心,我突然后悔当初将速不台杀于江心岛,有速不台在,让他与金兀术对阵,该是多精彩!
    毕竟,金国与蒙古同样也是死敌。
    不过这也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我有能力杀掉血尸速不台,同样也有能力再杀掉不化僵尸完颜宗弼!
    

第254章 激战不化僵尸
    想到此,我又拿起一块石头向他砸去:“管你妈的是个啥东西,先把你用一块石头摞倒再说,看你还笑的开心!”
    这块符石到他面前,他一把抓在手中,完全不俱,冷冷地说:“我在这里修道这么多年,一块小小的符石,对我完不起什么作用,省口力气,马上做了鬼,也好在黄泉路上多走两步!”
    说完后,金兀术直接将那石头捏了一个粉碎,粉末从他手中,缓缓流出。
    美女天师,小黑,小马哥与我一起去揍他不太现实。
    因为前面说过,这里很窄,毕竟以古代的科技水平,他们想要改造一个自然形成的地下河,非常困难,目前能将这一段,修成一间简陋的房间一样,已经非常了不起。
    干黄草不时咴咴地嘶叫。
    金兀术暂停了下来,不知道他的想什么。
    美女天师的眼睛就像深泉一样,只能看到清澈却看不到心底,而金兀术更是奇妙,眼睛上蒙了一块白布,连眼睛都看不到。
    ——不过我很奇怪的是,他怎么知道美女天师长的美艳?难道是听声音?可是声音美的但长的丑的女孩也不少;难道能闻出她长的靓?可是她身上也没有刺鼻的香味,仅仅是有股淡香而已。
    算了,不纠结这个,那么当美女天师砍下两边的尖石时,他说:“你是前朝人?”
    前朝指的是哪个朝?
    为什么她的这个动作,让他认为美女天师是前朝人?
    我实在想不明白。
    我们站在他面前不远,也没有再动,此时只有心跳。
    而且这心跳声,只有我,美女天师,外加小马哥,而小黑,干黄草与金无兀是没有心跳的。
    我本想问美女天师,这不是修仙的吗?怎么会出来一个不化僵尸呢?但想了想,没再问,等活着出去再问吧,因为我们现在一举一动,都躲不过金兀术的耳朵与鼻子。
    ——也难怪,他没有眼睛,所以可以忍受这种冰凉又黑暗的环境。
    如果是一个正常人,哪怕是坐地牢,久了也会疯掉。
    思索间,干黄草再次哒哒哒地踏蹄而来。
    我与美女天师依然在前面,小马哥与小黑在我们身后。
    这次美女天师没有拿刀与他硬碰硬,而是直接拿出了她的鞭子。
    虽然我不认识这鞭子,但感觉这鞭子不是普通的赶马鞭。
    甩鞭子同样要很大空间,所以在她甩出鞭子时,我与小马哥急忙弯腰蹲下,否则绝对会被美女天师的鞭子抽成猪头。
    随着刷的一声,鞭子已到金兀术面前。
    金兀术又拎出宣花斧,但就在这一瞬间,那鞭子便缠到了他的手腕上。
    用刀不能同金兀术硬拼,用鞭却可以,或许这就是以柔克刚吧
    美女天师想把金兀术扯下马,但是明显气力不足,看到这里,我与小马哥一起帮美女天师拉金兀术。
    与此同时,小黑前去骚扰金兀术。
    刚才小黑想啃干黄草的马腿,已经吃了个亏,毕竟这干黄草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所以小黑这次它从聪明了一点,不再啃干黄草,而去啃金兀术。
    金兀术虽然已成犼,但并非刀枪不入,只不过比纯粹那种吸血吸阳气的厉害太多,因为它现在可以说话。
    而其它的僵尸是不会说话的:人死如灯灭,尸体自然不会再说话——只有鬼魂才会说话。
    小黑张开血盆虎口,就要吞金兀术的脑袋。
    金兀术无法收回自己拿着宣花斧的手,只好翻身下马,然后迅速用另外一只手解开了美女天师的辫子。
    小黑虽然扑了个空,但我们也不亏,在齐心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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