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我并不难过。我想离开陌城一段时间,明日就走,至于赤焰我也会一起带走。就此别过,你多保重。”
她已经决定了,就当是报答他七年前的救命之恩也好,或者是为了成全自己心中那么一点坚持也罢,总之,从今往后,她会用自己的方式去陪伴他,追随他。既然是自己心甘情愿之事,又何来受苦之说?
沈千沫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个沉默寡言,清丽内敛的女子,郑重的说道:“清岚,我只希望你不要太难为自己。还有,不管你以后遇到什么事情,煊王府的大门永远为你而开,我和墨门的所有人都会支持你。”
她没有问她那个男人是谁,没有问她与那个男人之间有着怎样的渊源,也没有问她离开陌城之后要去哪里。若是叶清岚愿意告诉她,自然会主动向她说明,现在她没有说,那么就是她还不想说,她自然也不会多问。她知道叶清岚向来都是一个有主意的人。
她不能用自己二十一世纪的爱情观来要求这个时代的女子,而感情这种事,旁人也很难插手干预。一切都只能靠她自己了。
叶清岚同样认真的点了点头,心里感动不已。她只是一介孤女,一个墨门里面籍籍无名的普通门徒,而她则是名动天下的煊王妃,世人眼中数一数二的奇女子,还是这个西北的主人之一,她们之间的差距何止天壤之别。可是她知道,眼前这个女子是真心待自己的。
目送着叶清岚窈窕的背影渐渐离去,沈千沫也不禁感慨了一番。情之一字,最是让人看不破,参不透,逃不出。两情相悦,终究还是一场可遇不可求的缘分。
令沈千沫没有想到的是,今日一别,她与叶清岚的再次相见,已是在三年之后,而那时出现在她面前的叶清岚,却是身受重伤,身心俱残。
次日,叶清岚便带着赤焰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陌城。她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行事风格,因此她的离开并没有给煊王府和墨门的人带来多大的意外,只有小乖有些闷闷不乐。
叶清岚去北狄取药的这些日子,独自留在王府的赤焰慢慢的和小乖玩在了一起,一段时日下来,两只小兽居然从原本一见面就剑拔弩张互相敌视的关系,变得格外和谐友好,感情日渐深厚,简直让众人大跌眼镜。如今唯一的玩伴突然离开,主人又忙于照顾刚出生的小主人无暇顾及它,小乖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沈千沫自然发现了小乖的情绪低落,正好这时云翳提出要去盛京一趟,她想起小乖平时和云翳相处的挺不错,便提出让云翳带着小乖一起出门。碧眼灵狐本就喜欢天高地阔,自由自在,小乖已经在王府困的太久了。
这个提议自然得到了小乖和云翳的双双赞成。小乖虽然有些不舍得主人和小主人,不过对于可以出去游玩这一点还是很兴奋的。至于云翳则是更加没意见,带上小乖不但可以给自己一路上解解闷,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宁婳也很喜欢小乖,说不定他还可以因此讨得美人欢心,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事儿他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云翳离开后数日,谢鸣玉带着冷傲霜回到了陌城。两人一起携手来看她,瞧冷傲霜原本总是显得有些冷淡的俏脸如今已是幸福满满,光彩照人,沈千沫就知道谢鸣玉此次花月宫之行肯定是顺利的。
冷傲霜俯下身逗弄着躺在摇篮里的团子,从未笑的如此温暖和煦过,看得出来她是真心喜欢。沈千沫坐在床上一直含笑看着。冷傲霜逗弄了一会儿,抬起头对她说道:“千沫,团子真的很乖巧可爱,难怪谢伯母总说每次一抱团子就爱不释手了。”
沈千沫含笑道:“其实舅母她最想抱的可不是团子,看来回头我得提醒一下舅母,该给你和表哥两人挑个黄道吉日了。”
“千沫,你……”冷傲霜虽是江湖儿女,不过终归脸皮没有沈千沫那么厚,听了她这番话,白皙的俏脸便有些羞红。
“霜儿你别听沫儿胡说,”谢鸣玉知道自己这个表妹的脸皮可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见冷傲霜害羞,便拉过她的手,温言道:“她跟你开玩笑的。”
沈千沫挑了挑眉,“表哥,傲霜还没过门呢,你就把妹妹我甩一边了,也不怕我伤心难过么?”
“是谁如此大胆,敢让沫儿伤心难过?”孟元珩一身白衣一头白发,从门外大步走进,在床沿落座之后便抓起沈千沫的手,“告诉本王,本王替你做主。”
低沉的声音透着几分冷意,就算明知他不是认真的,还是让人有些心里发怵。不过好在这房里的人都是知道孟元珩的脾气的,因此脸上的神色都没怎么变化。
沈千沫抿嘴笑了一下,“我们正在讨论表哥和傲霜的婚期呢,是不是,表哥,傲霜?”
谢鸣玉还是那副淡然自若,清朗儒雅的样子,对沈千沫的调侃不置可否,只是对孟元珩说了句:“王爷喜得麟儿,可喜可贺。”
孟元珩扫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淡然道:“鸣玉公子携得佳人归,同样值得恭喜。只是不知鸣玉公子何时可以开始处理政务了?”
对于谢鸣玉这些日子能够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外面游山玩水这一点,煊王爷表示非常的羡慕嫉妒……恨。
谢鸣玉嘴角僵了一下,咬牙道:“王爷还真是看得起在下。”
如果不是自幼教养好,鸣玉公子这会儿说不定就要骂娘了。想起昨日他一进书房,见到桌上堆积如山的折子,他就无名火起,恨不得把那些折子全都拍到他脸上去。虽说那些折子都不是十万火急的,可正因如此,鸣玉公子才更生气。这明摆着就是孟元珩这家伙知道自己这两日要回来,所以故意积压下来留给他处理的么?
“鸣玉公子有经世之才,本王自然多倚重些。”孟元珩说的那叫一个情真意切。
哼,本王放你大假,才让你有机会抱得美人归,难道你不该做点事回报一下本王么?
沈千沫和冷傲霜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是掩嘴一笑。
到团子快满月的时候,云翳和小乖也从盛京回来了。看白衣公子神清气爽、春风满面的样子,看来这次去京城,他和宁婳之间的关系应该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只是具体进展到了什么程度,沈千沫就不得而知了。显然她和孟元珩两个人都不是那种喜欢八卦的人。
这几日,王府里也因为准备团子的满月宴再次忙碌了起来。然而,就在满月宴的前三日,从正阳关却传来了急报。
孟天珝下旨出兵攻打正阳关,大晟军队正大举向正阳关边界集结。
倾城曲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做着同样一个梦。
梦里,是一个少年挺拔的身影。他身着月白色干净的衣衫,背对着我,策马而行,直到逐渐消失在无边浓雾中。无论我怎样努力追赶,他留给我的永远都只有一个模糊不清的背影。
就像现在,也是如此。
我跟着队伍在后面疾步而行,他则跨坐枣红色骏马,在队伍前列鹤立鸡群。一连数日行军下来,我能看到的,最多也只是他一个若隐若现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我连他的背影都看不到。
或许这就是我跟他之间的距离吧,可望,却不可及。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有几分涩然。
忽然,前方令旗挥动,一声号令隔空传来。“停!”
这是暂停行军的指令。“将军有令,原地休整,半个时辰之后再出发。”
我停下脚步,和其他人一样就地而坐。
好在这是一块平地,坐下去并不咯人。看得出来他这个原地休整的命令也不是随便而下的。他虽然律下甚严,带兵铁腕,然而却并非不近人情。不过作为贺家军前锋营,服从命令是第一天职,就算此刻在你脚下的是刀子,你也得毫不犹豫的坐下去。
都说他是北狄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护国将军,原本我一直以为他只是凭借着家族的庇荫,但是加入贺家军三个多月以来,我才真切的感受到,他年纪轻轻便在军中有这般威信,离不开他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军事才能。
“喂,山风兄弟,这眼瞅着就快到西凉国了,你说将军让我们现在休整是什么意思?”坐在我左边的马大海悄悄碰了一下我的手臂,小声问道。
我不动声色的侧过手臂,与他保持了一些距离,转头看了一眼他胡子拉碴,头发凌乱的邋遢样子,不由的抿了抿嘴,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递给他。
马大海忙往后仰了仰身子,瞪大眼睛警惕道:“你是说将军又要让我们互相操练?”
我嘴角一抽。看来这个五大三粗的家伙是被前锋营三不五时的高强度操练给吓的不轻,许是见着我这把短刀就有心理阴影了。
果然,马大海那张黝黑的脸立马苦了下来,“山风兄弟,你可不可以换个对手练练?这样吧,这次你跟达哲练!”他顺手拉过坐在他旁边的一名高大男子,讨好的对我说道。
不是他不愿意和山风兄弟过招,实在是他身手太强了,论体型,他可比他高大魁梧多了,可是居然没有一次在他手上讨过好,这次好歹就让他保留一点自尊吧。
他真是想不通,明明他们两个是一起进的前锋营,而且山风兄弟还是这样一副瘦弱的小身板,怎的身手就比他好了这么多!
“放开!”达哲两道剑眉皱了皱,打掉了马大海拉着他臂膀的那只手,五官硬朗的脸上满是嫌弃。“谁说要操练了?麻烦把你的刀拔出来,照照你现在的模样好不好,就你这副邋里邋遢的鬼样子,说不定还没进西凉国都城就被轰出来了。”
什么?马大海愣怔了一下,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怎么了,不就是胡子多了点,长了点么?还没到见不得人的地步吧。
他瞪了达哲一眼,撇了撇嘴,不以为然道:“切!大男人就得有点胡子才有男人味嘛。”
没听过“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么?难道个个都跟你和山风兄弟一样,面色白净的跟娘娘腔似的。不过这句话他不敢说出口就是了。别说山风兄弟他打不过了,就连达哲这块冷木头的身手也比他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见马大海满不在乎的样子,念在他平日里对我还算照顾的份上,淡淡瞥了他一眼,好意提醒道:“尽快拾掇一下你自己,将军就快过来了。”
马大海见我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将信将疑的接过我手上的短刀,胡乱几下便将自己脸上的胡子刮了个干净,露出他原本英武的相貌。
其实能够进入贺家军前锋营的都不是歪瓜裂枣之辈,马大海虽说长的不如达哲英俊,但也算得上是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就是有些不修边幅,稍显邋遢。若是放在平时,他邋遢一些倒也没什么打紧,男人嘛,不拘小节也可以理解,再说又是军人,在穿着打扮上自然没那么多讲究。在贺家军的三个多月,我见了太多五大三粗又脏又臭的男人,早已见怪不怪了。
然而这次却不同。
果然,马大海刚把短刀还给我,前方就传来前锋营统领元吉威严的号令。
“列队!接受将军检阅!”
“是!”一声令下,原本坐在地上的众人条件反射般的站起身来,以整齐划一的动作快速列好了队形。
我眼观鼻,鼻观心,端正立于原地,耳中只听得马蹄声由远及近。五百人的前锋营逐一检阅过来,不时有人被叫到名字出列。被叫出列的都是一些衣冠不整,胡子拉碴,浑身邋遢之人。我用眼角余光扫了一下,发现那几人都是和我同一批进前锋营的新兵。然后我清晰的听到站在旁边的马大海轻轻吁出了一口气。
很快,枣红色骏马便缓缓来到了我面前。我目不斜视,面容肃然,眼前只能看到骏马枣红色的身躯,和他身上银色铠甲的下摆,还有他佩在腰上的佩剑,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冷硬的寒芒。
马蹄在前方嗒嗒而过,马儿喘着粗气,嘴里喷出湿热的气息。他的马是汗血宝马,名字叫赤电,竟然与赤焰只差了一个字,让我觉得很是巧合。
我知道他锐利如刀锋的视线正在缓缓扫向我。他在思考问题的时候,眼眸深邃如汪洋,会让人不自觉的沉溺其中。但是他抬眸看人的时候,眼神又变得肆意张扬,往往让人失去直视的勇气。
我竭力稳定心神,笔直而立,面不改色直视前方,但是握着长枪的手心里却已经渗出了一层薄汗。
不过我相信自己不会露陷。长老曾夸过我的易容术足可以假乱真,千沫也说我的易容术出神入化,已经可以与伪装术相媲美。
我从未曾听过“伪装术”这个词,在千沫的解释下,我才知道,原来易容术改变的只是你的容貌,可是伪装术却远非如此,它还包括了神态、步伐、语气、嗓音等各个方面。
既然千沫对我的易容术评价如此之高,那么我有自信他绝对认不出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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