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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猛青春_分节阅读_第132节
小说作者:那根   内容大小:2.60 MB   书页:凶猛青春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7-25 09:41:09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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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我控制着重心,轻灵反纵,甚至以拐杖为入水支撑,像一只半裸的雨燕,很快掠过宽近二十米的水面,一头扎进对岸的林子。

    沿溪流奔行近七百米,才到了一处没有开矿痕迹、没有山体垮塌之处,顺着山坡向山顶一路狂奔。

    强悍的身体素质,让我像一只灵活的飞猿,出众的夜视能力,更让我在树木密实的山上行走如飞。

    当我爬山顶的时候,站在那里回望来路。斜前方向,群山破败,山脚下,巨大的山谷乱象无数。那时,已是十多辆警车和黑色的别克商务车到来,更有武警军车五辆到达。

    被掩埋了大半的停车场上,全是密密麻麻的人。离得远,看不清一张张面孔。但在师傅遇难的地方,果然有人在徒手挖掘起来,其他地方,没人管。

    也有人去看了我所在的地牢,更有人开始挖掘师傅的坟墓。更多的人则是打起手电,开始四处追踪,连狼狗都放出来了。一条条狼狗试图穿过小溪,却被洪水冲得翻滚,挣扎着爬上了岸。

    于是,更多的人开始打算越过小溪,却不少人被水冲得人仰马翻,很滑稽的感觉。呵呵,他们离我还远着呢,至少有两公里的直线距离,过一条小溪就难住了先。

    连师傅的新坟都不放过啊,我心有愤怒,但却很快淡定,狠狠一咬牙,转身展开脚力,朝山那边奔去。

    从此,爬山涉水,一路逃亡。谁他妈能抓住我,老子就不是老混蛋的唯一弟子!

 第194章 见仇人眼发红

    一路无追兵,在原始森林里独行。

    师傅的附后资料非常之完美,字还是歪歪斜斜,自诩是“心血的结精”,号称《老子语录》,让人受益无穷。

    他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却让我学习到各种生存、闯世的绝学。

    有这些文字,让我像一个顶级特种兵一样在大森林通行无阻。避过毒瘴恶气,毒蛇猛兽,逃亡的路上不断训练,打猎,在丛林里奔跑。跳跃,日行数十里,甚至享受这样的旅程。

    我遇到过云豹、黑熊这样的猛兽,黑煞狼牙套让我不惧它们。为了生存,我杀死过三头云豹、两头黑熊、独行狼四只、眼镜王蛇八条,其他的小动物就不用说了,可以叫做追杀,除了天上飞的我没时间猎杀,地下跑的我完全不惧。

    身上穿着兽皮,腰上随时吊着肉干,以防食物短缺。当然,云岭森林的夏天。动植物繁盛,我根本不缺吃的,只不过为了赶路,带肉干行走更节省时间。

    饿了吃肉吃野果,喝山泉,翻过一座座大山。越过一座座深沟绝谷,我在不停地锻炼自己,也在赶往人类文明的世界。

    生存没有问题,身手没有问题,甚至我可以在森林里待一辈子,做一个森林之王,站在这巨大的森林生物链的顶端。但我身负仇恨,带着梦想,我必须回到人类世界,直到站在江湖与时代的食物链顶端。

    师傅走了,弟子要做的不能说超越他,但至少要像他一样,做个枭雄王者。没办法,老混蛋的邪恶已经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无法超越。

    看云识天气,看日月计时间,辨别方向,一路向东,死不回头,追星赶月,风餐露宿。

    森林之王在奔走,我是超级灵长类。长期关押的苍白皮肤变化了,恢复白晰,渐然又成了小麦色。没有鞋子,兽皮也可以做,其实感觉赤脚更舒服,赤脚让奔跑攀爬更有力有效。

    原始森林里气候自成一体,夏季恍然是雨季,没有一天不下雨,让我的行程耽误了不少时间。当然,这更让我能有时间训练,不断提高自我。

    没有直接食物加盐的日子,更纯天然,让身体素质进一步加强。野物自带盐分,若不走时,还能钻木取火烹烤。享受天然野趣。

    逃亡近一月,我已接近森林的边缘。路途之上,多了一些偏僻的小镇。我曾夜里到过镇子上,直接到派出所门口。

    果然,我看到了自己的+通缉令,其实还以为是他们在通缉罗志祥。实际上,我的脸型、神情都有了变化,在平静的潭里,我感觉我的面貌神情有点像梁朝伟了,但更坚毅果敢,缺乏了忧郁与沧桑。

    《老子宝典》说得好,十七岁以前的面貌是一团死面,十七岁以后才会慢慢发酵长开,变得很少人能认识你,更爽!

    感谢党和政府,让我身价很牛叉,线索者,奖励50万;帮助缉拿者,奖100万;活捉者,奖励200万。当然,没写打死者,因为不鼓励人民暴力。

    师傅说我会受到青红两道的追捕,于是我想,这绝对不止表面上这么多的奖金了吧?

    有时候我也在想,刘水那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尼玛,追了他大半年了,他依旧逍遥法外,手下都死完了哎!

    当然,我得承认一个事实,这个“水哥”是个很强悍的家伙,悍匪的典范吧?在派出所也有他的通缉令,跟我的放在一起,因为“我们是一伙”。

    只不过,他通缉令表情很生硬,依旧是戴着仿生面具那种,竟很像金城武。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真面目。如此这般,能抓到他才怪了。

    这一日,天色将晚,下起了雨,我绕过了5级的“苍龙岭”风景名胜,从它的后门跨过,然后一路狂奔。最后沿着长砻江的河道向下游走着,行在高山峻岭之上。

    长砻江很险,两山之间峡谷总深深无比,但峰头之间挨得近。有时候站在这边,你能看见对面山峰上人体的汗毛,至少我的目力是这样的。

    只要到达长砻江的最下游。它便汇入长江,而我也就到达了江城。这是我在小镇上听来的。过小镇,我可不会沿它们的公路往县城里走,一来不利于藏匿、饮食,二来前方的县城大多在西南、西北等方向,与我的目的地不一样。

    师傅让我向东行,必定有他的道理。

    江城,我的兄弟赵峰就在那里。只是师傅未曾说起过他,也许,他没有小白龙那么疯狂吧?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常和董凯旋等人?应该有的吧?

    雨越下越大,行走都有些困难了。

    于是,我躲在一处山坳的崖下。那里有一处天然的洞穴,可以避雨,也打算就在那里过夜了。

    我坐在洞穴里,刚好中午的肉干吃完,也没地方打猎了。只看有没有避雨的小动物能闯进洞内,那就只能当它们倒霉了。如果没有,我只能饿一晚上。

    洞穴外面不远是近五十米高的悬崖,垂长着长长的老藤,根根入峡谷底,垂到江边。若不是下雨,我一定会顺藤蔓而下,到江里洗个澡,捕条鱼来烤着吃。

    当然,我不会扎起筏子顺江而下。长砻江物产丰富,很多地方都有人家,都有小镇,很多人会在江上打渔。安全第一吧!越近文明世界,危险越大。师傅在他的《老子语录》里写过:人类是最危险的物种,没有之一。

    饿着肚子。看着外面的黄昏雨景。对面一座山峰如大刀之立于大地,刀背是临江悬崖,崖是花岗岩,裂缝密布如蛛网,缝里长了稀拉的松树、岩柏。崖体中央竟然有个石洞,不知是哪朝哪代留下的。旁边居然还有巨大的石刻文字,赫然是:天刀峰磨刀洞。

    磨刀洞下面,长砻江边,是一大堆的巨型花岗岩,散落棋布。

    一看这景致,我倒是来了兴致。想了想。也许吧,在古时,天刀峰也如刀,但峰上有路通往磨刀洞,但地理的变迁,峰塌了,路没了,洞还在,于是成此一景。

    天刀峰离苍龙岭风景区约有五六公里,估计以后将被开发出来吧?刺激消费、榨老百姓钱包的旅游事业,最喜欢干这种事情,说不定到时候还会生出很多优美的传说。

    但也不得不承认,天刀峰虽然只有近百米高,比我这边只高了差不多四五十米,但确实生得太险峻雄奇,如一把刺天的斑驳巨刀,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鬼斧神功之妙。因为下面峡谷狭窄,那边磨刀洞离我不到直线百米的距离。

    坐在这边,透过雨帘看那边,洞里什么情况不清楚,但风景还是很迷人的。磨刀洞上头,还有棵古松,大如巨伞之盖,苍干劲枝,密叶无数。

    若不是因为赶路,我真想去磨刀洞探险。天刀峰虽险,但有裂缝,我有黑煞狼牙爪,可以爬上去的。

    雨渐渐下得小了些,斜阳残红从远山之尖射过来。森林、峡谷涂上血色,景致无比瑰丽。天刀峰如同洗过一样,淡金色的花岗岩体上翠绿点点,更加雄奇峻秀。

    我面对这雨情,不禁淡然一笑:越近人类文明世界,气象都不如森林深处那么好判别了。

    我站起身来。打算等雨完全停了,便下到峡谷里去弄点吃的先。

    正在那时,对面天刀峰上闪过一抹白色的身影,后面有一道白色的身影还在追着。

    老子定睛一看,惊震了!我草!

    天刀峰上前面的白色身影是个女子,紧身的白色露肩白长裙。绷身那身线修长又些许起伏,长长的黑发晃摇,绝美的脸蛋上泪水在夕阳下闪光。而她,赫然是慕容冰雨!

    后面追她那个身影,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紧身无袖白衬衣,紧身弹力长裤,肩宽腰细腿修长,四六分碎头,一张儒雅英气脸,跑起来胸膛好有厚实宽大轮廓感,竟然是特么的张高!

    妈累个鸡的,张高这杂种竟然在追逐慕容冰雨?他忍不住了吗?他淡定不起来了吗?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我心激荡,但瞬间冷静下来,马上冲出了这边的崖穴,准备顺崖上的老藤下去了。这边低,可走坳背阴崖处,对面看不见我,我能看到那边,能听到声音。

    那时,耳边传来张高清晰的声音:“冰雨,别跑了!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天刀峰,你身后是悬崖绝壁,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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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5章 时间啊,时间

    大半年没见了,这个**的声音还是没变,虽然在大叫,却依然还显得磁性、清亮,中气十足。

    慕容冰雨并没有回应,在我的视线里,她还在往天刀峰这边的悬崖处奔。拼尽了全力,不时跌倒,马上爬起来,不顾一切地奔跑,速度还相当之快。

    张高在她后面追着,不紧不慢。如同在玩耍一种漂亮诱人的猎物。这比就是个**,明明身手很强,速度很快,却偏偏要如此追击。

    我在迅速抓藤下崖,这已是我练就的基本生存技能之一。不再恐高,只要有借力物,有绳有藤有缝隙,我就能顺崖上下自如。体重是增大了许多吧,瘦削,却至少有150斤了,但灵活性却更好,体力、耐力和爆发力、速度更强。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注意力在下崖之路,也在那边天刀峰。慕容冰雨看不到我,张高看不到我,他们根本想象不到我在这里吧?

    我不会再大喊大叫大骂了,只有闷声快速下崖才行。吼叫没有用,拳头才是硬道理,救下慕容冰雨才是当务之急。

    那边,张高很快又叫道:“冰雨,你这是何必呢?想想,我们从小在一起长大,多好的朋友啊?我的心思,难道还用说很多次你才明白吗?别跑了,回头吧,前面是绝路。”

    他的声音清亮,肺活量很好,也就很有力度,让声音在狭窄的峡谷里回当荡。传得很远。

    我听得心头冷笑起来,这比果然是等不及了,表白了。很显然,他遭到了慕容冰雨的拒绝,真让我欣慰。

    但这情况也变得危急起来,因为张高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得不到的东西,便会毁灭,关键在于这个残阳如血的黄昏里,他要如何毁灭?

    毁灭慕容冰雨这样的女子,恐怕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结局吧?我在迅速下去,也不禁想起和她相识到后来的点点滴滴,似乎这些东西都在昨天发生一样,我竟然记得很清楚。

    在我的心头,她是美丽迷人的,出尘入仙的傲态之美,唯有香姐能与之气质风韵相媲美。香姐胜出,因为多了一丝的美韵,多了一分女性的温情,多了我们相依为命的镌刻式记忆,如同精神烙印,让我无限爱她。

    慕容冰雨也傲,但并不是一个霸横的人,至少她没有瞧不起我。她当我是朋友,鼓励过我,甚至在成人礼上,我见识了她幽默的一面,甚至能想起她一笑一动,说的每一句话。

    除了爱给钱之外,她在我心中一个印象:完美!我的朋友不多,她也是一个,我有必要从张高的魔爪里将她救出,更何况我拥有三颗水晶球的机会呢?

    慕容冰雨依旧在奔跑,速度很快,像一只飞翔的白天鹅。她有她的心态,不惊不躁,没有像普通女子那样大喊大叫,只有拼尽全力的奔跑,速度比想象中的快多了。

    这样的女子,让我有一种欣赏的感觉,慕容大家族的继承人,果然与众不同。

    张高仍在追逐,仍在叫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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