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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_分节阅读_第96节
小说作者:中原五百   内容大小:4.87 MB   书页: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1-24 13:29:50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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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仿佛是在看一个死人,的确任谁吃了她这么多的糖炒栗子,绝不可能活到明天天亮。

    可是很快老妇人就不这么平淡了,因为李志常把这里的栗子吃完了,却还没有事。看得出他吃的很饱很舒服。

    李志常的语气却变得很冷漠,他冷冷道:“现在栗子吃完了,可我还没有死,你说你是不是在卖假货,你说我该不该拉你去见官。”任谁买东西受了欺骗,都应该生气。可是他既然没有死,那应该值得庆幸才对。

    不过有时候乡间的农妇因为受不了家里的气,买了毒药准备自杀。可是吃了之后才发现她买到的是假药,这时候这名农妇的心情可也未必是庆幸的。因为既然没死,那就要继续活着受苦。

    栗子绝不会有假,因为毒药是老妇人亲自下的,而李志常没有死,这却是事实。所以他说的话也是事实,但是老妇人能让他把她带走么。

    老妇人道:“你到底是谁。”

    李志常道:“我就是我。”

    老妇人笑了,李志常也笑了。老妇人笑的时候,从篮子里抽出双短剑,吹毛断发的短剑。以李志常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出,这双短剑的锋利,他还可以看出这双短剑是出于古大师之手。

    古大师打造的兵器天下闻名,古大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传承。每一代都只有一个古大师,而每一代的古大师都很珍惜自己的名声。除非古大师愿意给你打造兵器,不然你就搬座金山银山,他也不会正眼瞧你。

    李志常不是第一次见到古大师打造的兵器,无论是荆无命的青刚剑还是郭嵩阳的铁剑,都是出自古大师之手。而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罕见的人物,而如今面前这老妇人居然同样拥有古大师的兵器,至少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人不简单。

    老妇人的剑上系着鲜红的彩缎,在月光下飞舞,很美丽,很灵动。就在李志常看见这双短剑的时候,剑光一闪,剑锋已到了他的咽喉。

    这果然是志在必得的一剑,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快的出手,老妇人很自信。无论面前这个怪物有什么厉害之处,也绝不可能躲开她的剑。

    江湖上有人说过西门吹雪的剑法是最干净利落的,但她不信,她觉得她的剑法同样干净利落,也绝不会比西门吹雪慢。可惜只因为她是个女人,就注定了她不能如西门吹雪那般受人瞩目。也正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有钱就够了,名声也是她用来换钱的工具而已。

    这一刹那她想得足够多,这一刻她很自信。她想如往常一样,这短剑应该轻轻捅破对方的皮肤,血花绽放出来,那样迷人,那样美丽。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难道这就是昔年的翟公孙大娘,教她弟子所舞的剑器?

    李志常感受着喉头的凉意,注视着这飞舞的剑气。

    他动了,或者是他看破了。他只退了一步,就这一步,公孙大娘剑的速度由最快开始变慢。就在她的剑由快变慢的那一刻,李志常伸出了手。这是一只很干净的手,也是一只很有力的手。他只用了两根手指头,便夹住了这锋利的剑器。(未完待续。。)

第四章花满楼

    而那剑身发出的森寒剑气,对他的手似乎没有丝毫影响。

    这是一只带有魔力的手,居然让无坚不摧的剑气也不能伤害它。

    只有公孙大娘明白,不是对方不怕剑气,不是对方的手可以挡住短剑的锋利,而是对方这出手十分巧妙,出手的时机和速度都恰如其分,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他已经看穿了你的剑路。

    ‘神遇而不目视,以无厚入有间’,这已经是技进乎道的境界。

    可惜公孙大娘不只有一把剑,另一把剑如一条毒龙一般,钻向李志常的小腹。同样的剑气肆意,而且若是给这把剑的剑气稍微刺中,伤了他这一块的经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公孙大娘不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更是很了解男人的女人。只要是男人绝不可能不顾忌这一点,只要李志常的精神集中到这里,他就再难以截住他面前这把短剑。顾此失彼、顾彼失此,公孙大娘觉得她胜券在握,这就是胜利的滋味,尽管她已经尝过许多次,但胜利的滋味就是那么迷人,让人百般回味毫不厌倦。

    可是这一剑并没有刺中李志常,因为李志常的小腹那边的肌肉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因为李志常身子居然变薄了,公孙大娘本以为这一击她不会失手,所以她的力气绝不肯多用一分。

    就是这一分,让她从胜利的边缘,到了失败的深渊。这时候李志常的另一只手到了。轻轻挥手。虚空一砍。剑上的绸带断裂。

    公孙大娘丢了一把剑,索性连李志常指头夹住的这一把剑也不要了。她的身子缓缓飞到空中,长裙飞舞,她的身子也不再弓着,而是露出了曼妙的身材,同时她露出了自己脚底下的红鞋子。

    可以看出她有一双很美丽的小脚,有这么双脚的女人,绝对应该死很漂亮的女人。可惜她现在是老婆婆的模样。

    她在半空中咯咯笑道:“好小子,你既然喜欢这双剑,那我就送给你了。”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李志常犹有余暇接住这两把剑,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上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顶尖的一类,即便是传说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年轻人。

    两人始终保持有五六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公孙大娘暗恨道:“不该起好奇心随便招惹这小子,这人没有四条眉毛,居然那也能两根手指头夹住我的剑到底是什么人。”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这种绝世轻功,这一场追逐,绝对比任何两位剑客交手更要好看,更要惊心动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李志常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很懒。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李志常。

    李志常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味道我记住了。”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李志常就追不上。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地上的枫叶组成一个大大的‘君’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淡定道:“京城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如果李志常在这就会发现这位小王爷和他先前遇到那个年轻人长得一摸一样。

    花满楼住在布满鲜花的阁楼上,他热爱鲜花那浓烈的香气,那是生命的气息。住在这样的楼阁上,他的生命里会充满阳光。

    这已经是黄昏的时候,这也是他一天最爱的时辰,不算炽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很温暖。晚风习习,更是柔软。

    如此美妙宁静的黄昏,若非是上天赐给他生命,他又怎么能享受到这一切美好。

    这时候他听到楼下有一个脚步声,一个陌生的脚步声。很少有人在这个时候上楼。纵使他不说,他家的下人也绝不会放外人进入这里。能来到这里的人,往往都很有本事,当然也往往是他的朋友。不是因为他的朋友有本事才能成为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朋友必然很有本事。

    可是如今这个上楼的人,的确很有本事,但绝不是他的朋友。

    来人是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他腰间一口漆黑如墨的宝剑十分扎眼。来人是李志常,当然花满楼现在还不认识他。

    李志常瞧着这个男子,看着他你就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阳光,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男子,也是一个睿智的男子。

    李志常道:“能不能请我喝一杯酒。”

    花满楼开口了,他道:“能。“

    李志常道:“可是好酒?”

    花满楼道:“绝对是最好的酒。”

    李志常除了让花满楼请他喝酒以外,什么也没说。或许正因为这样,花满楼才愿意请他喝酒。(未完待续。。)

第五章花凋

    花满楼很乐意去帮助别人,但很少请人喝酒,除非那个人是他的朋友。

    岂非他现在把李志常当成了朋友。

    这世上总有那么些人,只需要一句话,一个声音,或者一个不经意的细节,他就能把你成朋友。但若是你觉得这种人会有很多朋友,那就大错特错。这一种人有时候终其一生也未必能遇到一个朋友。

    花满楼是幸运的,他的确是这种人,但他的朋友虽不多,但也有三五个,而现在又多了一个。

    花满楼姓‘花’,请李志常喝的是花雕酒,花雕酒有三年陈、五年陈、八年陈、十年陈,甚至几十年陈等,以陈为贵。而花满楼请李志常喝的是字号最老的浙江绍兴天水楼二十年陈的‘花雕酒’。这酒乃是选用上好糯米,辅以江浙明净澄澈的湖水,加上天水楼的秘制而成,每年天一楼不过制成三坛,这坛二十年陈的花雕,如今天下独此一坛,就算是皇帝想喝都没有。

    李志常面前这杯花雕酒酒色已经橙黄清亮,逸散的酒香馥郁芬芳,他喝了一口,酒味甘香醇厚。当然他喝的这一杯酒,即使同等重黄金也比上这杯花雕酒。若是遇到那好酒之人,哪会舍得喝,只会把这一坛酒恭恭敬敬供起来,每日参拜。若是馋了,也最多闻上一闻。

    李志常喝了酒后,轻轻吟道: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其贲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李志常吟出的诗词乃是出自《诗经》国风周南篇—一桃夭,乃是纪念“花之早夭”。

    然后又轻声叹道:“‘花雕’‘花凋’,‘花之早夭’,你既然这么热爱鲜花。当然应该知道,越是开得艳的花,谢的越早。就像这生命一样,越是浓烈,消散的也越是快,夕阳无限好,总是近黄昏哩!”

    若是一般人就会觉得李志常这种人很可恶,喝了人家珍贵的陈酿,还故意损主人家。

    花满楼同样也是白衣如雪,晚风吹动他的衣襟。让他看起来更风度不凡。他开口道:“纵使这样,我也喜欢。既然现在能开心。为什么要去想那些悲伤的事。”

    寻常一样窗前月,因有梅花便不同。

    李志常道:“没想到你能看的这么明白,却是个瞎子。”

    花满楼毫不在意,露出了笑容,多么纯粹的笑容,

    李志常继续道:“哎,喝了你这么好的酒,我可算是欠了你一个天大的人情。那我帮你重见光明如何。”

    花满楼那永远淡然超脱的笑容变了,他虽然住在充满鲜花和阳光的小楼上,却不知道这上面不仅有他热爱的鲜花和阳光,更有无休无止的黑暗,而且是永不退去的黑暗。诚如李志常所说,鲜花很快就会凋谢,但他眼中的黑暗永不退却。

    所有人都知道他很乐观坚强,却没有人知道因为这份乐观坚强,他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花满楼突然很感激李志常,他来这也许就是为了治好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早就坏掉了,以他的家世什么样的名医找不到,可却没一个人能治好他的眼睛。李志常说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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