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装备上的劣势让他们付出了巨大代价。
身边,那个叫谭小三的新兵也阵亡了,死在一柄大斧之下。他软软地趴在泥淖中,手中还捏着一把断开的矛尾。
“报告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在世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成亲,生个娃延续香火。”
这么多弟兄将性命交付给我孙元,他们本来可以在宁乡所做普通军户,种种田,晒晒太阳,混混厄厄一辈子。如此,未必不是幸福人生。
是我,是我孙元为了胸中的抱负,为了出人头地,这才将他们带上战场的。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
接下来,还有更多的牺牲。
这一仗,我孙元不能败,败了,他们就白死了。
一路走好,我的袍泽弟兄,我会替你们活下去。、
只有我活下去,我们宁乡军才会壮大成一支纵横天下的铁军,只要我挺过这一关,天下间就再没有一支军队是我的敌手。
只有我活下去,你们每年清明才能享受我宁乡军对你们的祭祀和香火,我发誓!
孙元一脚踢出去,正中韶伟的屁股,瞪着血红的眼睛骂道:“哭什么,你还算是个男人,带好队伍,收缩阵型。”
下完命令,孙元退回阵中,掏出手铳,架在左手臂弯上,“砰”一声击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实在太好,那骑兵心口头处明显地出现了一个黑色弹孔,摇晃了一下,倒了下去,软软地挂在马镫上,瞬间被疯狂的战马带得不知去向何方。
刚才第一波攻势,闯军和宁乡军都损失不小。
不过,接下来的情形就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无论贼军骑兵如何驱策战马,那些大畜生都不肯朝宁乡军的长矛上扑。、
李自成也是无奈,他的骑兵战术都是学自大同、延安边军,依旧停留在十七世纪的层面,又什么时候见过这种欧式战法。
他只能依照边军、蒙古骑兵和建奴的法子,带着骑兵围着宁乡军的方阵一圈一圈地饶着,试图从侧面如剥春笋一样一层层地切割冲击,看能不能寻找敌人的漏洞。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步兵一遇到大队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第一时间就会扔掉手中的兵器,转身逃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骑兵只需要咬上去,尾随追击,战斗就算是结束了。
可今天这支宁乡军还真是日怪,不断不退,还在骑兵的冲撞中站得跟磐石一样。如同一只大乌龟,叫人无从下口。
不,说乌龟也不对。真要比拟,应该是刺猬,一不留神你就被要他刺得遍体鳞伤。
枪声就没停过,整个宁乡军的方阵已经彻底被白色雾气笼罩住了。
李自成已经围着宁乡军转了一圈半,不断有士兵被人像打苍蝇一样被敌人用火枪从鞍上打下来,而他的骑兵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想直接冲过去吧,战马不肯。用兵器砍杀吧,敌人的长矛长得丧心病狂,还没等你的兵器递过去,人家五米长的大枪就已经捅到了你的胸口。
这仗,还怎么打?
正失神中,一柄长矛当一声刺到李自成的左肩,溅出一点火星。挟着马力,巨大的撞击让他的锁骨几乎断成两截。
冷汗瞬间泻了出来,胸口中有怒气涌起,“贼子敢尔!”
提起大雁翎刀正要朝那不开眼的敌人砍去,但战马已经带着他冲出去十多米。身边左侧都是密密麻麻的长矛和宁乡军长枪手那一张张麻木的脸,又如何寻得出刚才刺中自己的敌人。
滚滚的刺鼻浓烟中,有千万点火光一闪流逝,那是敌人的火枪手在射击。
田见秀大腿中了一枪,甲叶子翻到一边,随着战马的奔跑哗啦地响着,却没有血流出:“李大哥,这仗不能打,太邪了,这支敌人太邪了!”
“住口!”
田见秀声音里带着慌急:“李大哥,再磨蹭下去,天雄军就要恢复过来了。不如放过这块难啃的石头,我们先去冲卢象升的中军大旗,只要擒下卢狗官,这一仗咱们就胜了。”
“住口!”李自成一双眼睛彻底地变成了血红色:“田见秀,这话你对死去的李过说去!李过如今尸骨未寒,如今,大仇人就在眼睛,你好意思不替他报仇吗?”
田见秀听李自成提起李过,眼睛里有几点泪水飞溅而出,“是,李大哥说得是。可是,仗不能这么打啊,李大哥,快想个法子呀!”
法子,我又能有什么法子。李自成看着眼前的一片混沌,看着无数点枪火和闪烁的长矛寒光,却是一阵失神。
胯下的战马已经大汗淋漓,正在这片绵密的枪声中颤个不停,它已经没力气了。
这个发现让李自成大吃一惊,不觉中,他的骑兵已经在这个两千来人的步兵方阵四周磨蹭半天了。刚开始冲击的时候还取得了一些战果,敌人眼见着就要崩溃。可只片刻,敌人却如同疯了一下,瞬间恢复秩序,结成一个坚固的乌龟壳子。
这个时候,失去了速度的骑兵也只能围着敌人一圈圈绕下去,根本就找不到破敌的良策。敌人的长矛实在长得离谱,如同森林一样摆在那里,就算一动不动,战马也不敢朝上扑。况且,在长矛手后面还有火枪手将弹丸不要钱一样射来,李自成手下的骑兵实在太密集了,几乎不用瞄准,每一轮射击过后,就有一片战马和骑士惨叫着倒地,横亘在烂泥之中。
“这打的什么仗啊!”看着身边长矛闪亮的枪尖,看着无数的枪口,李自成心中突然有一股冷气冒起,无力感笼罩全身。
他一翻身,弃了已经跑脱力的战马,跨到另外一匹无主的大畜生鞍上,喝道:“田见秀,你就是一个瓜怂,就怕了吗,你怕了吗?”
田见秀:“李大哥,不能再这么下去了,退下去吧!”
“退,还如何退,退下去,这一仗我们就输了。”李自成铁青着脸:“到时候,你我又该如何面对闯王,面对八大王。”
“咻咻”又有弹丸漫天射来,田见修的头盔被一颗子弹擦中,脑袋激烈地晃了一下,有鲜血从里面流出来,一张脸瞬间变成了红色。
他突然地大笑起来:“交代,交代,这个时候你还想着交代?再跑下去,咱们战马一脱力,这支队伍就完了。”
田见秀大笑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上面也粘着人血,也因为如此,却显得异常凄厉:“这是什么鬼军队,难不成比关宁军还厉害。可打关宁军,咱们却是赢了的啊!”
第212章反击
“这是什么阵形,这是什么战法?”
不但李自成,就连卢象升和黄佑也看得目瞪口呆。
贼军的骑兵冲锋一开始是如此地势不可挡,在李自成率先冲进宁乡军方阵的时候,卢象升痛苦地闭上了一眼,暗叫一声:宁乡军完了!
然后是长矛折断的声音、被长枪刺穿胸膛的战马的长嘶、垂死士兵的惨叫……一声声清晰传来。
骑兵,作为这个时代最犀利的突击兵种,一旦提起速度,几乎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够阻拦。实际上,在战场上,步兵一旦看到敌人骑兵冲锋,首先就会仍掉手中兵器调头逃跑,根本兴不起与之较量的念头。
也正因为如此,这一年多来,卢象升每每和贼军交手,无论取得怎么样的战果,甚至将敌人围在垓心。可贼人这支骑兵只要一个冲锋,就能轻易地突出重围。当然,在以前的战例中,贼人就算聚集了再多兵力,卢象升只要调动关宁军就能轻易解决战斗。
这一年来,官兵和贼军的较量,说穿了,就是高迎祥手头的骑兵和关宁军的直接碰撞。这两支骑兵,既可用来冲锋陷阵,又可以用来千里机动,乃是双方手头最重要的棋子。
在今天的战场上,宁乡军能够在贼军骑兵的冲锋下列成阵势,没有直接溃散,也是当今世上数一数二的强兵了。
可这有怎么样,依旧不是贼骑的敌手。
“如此强兵,今日却有丢在这沼泽一样的乱战之中,可惜了!”卢象升心中突然有一种刻骨铭心的疼痛。
可是,等了半天,却没有听到宁乡军崩溃的混乱,相反,激烈的枪声却绵密地响了起来。
卢象升毕竟是一个心志坚强之人,他闭目良久,猛地睁开了眼睛,却看到黄佑和手下的将官们都同时张大嘴巴朝前看去,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
“怎么了?”
黄佑:“宁乡军……宁乡军似乎顶住了……”
卢象升闻眼定睛朝远处宁乡军的方向看去,那边,因为激烈的射击,孙元部已经被白色的硝烟笼罩了,只贼军的骑兵围着那团烟雾不住地转着圈子,就如同一头装在笼子里的困兽,围绕着一个看不见的圆心,嘶吼着咆哮着,却无可奈何。
贼人骑兵每转一圈,就会有不少骑兵如秋风中飘零的树叶一样从马上落下。
随着圈子越转越多,敌骑的速度慢下来了,人也开始稀疏起来。地上,到处都是死马和断气的骑兵。
可贼军还是不肯放弃,就如中了魔魇一样,依旧不停地转着转着,直到被宁乡军将血肉一点点榨干。
“这仗……这仗,怎么能够这么打?”
“他娘的,以前一看到贼军这支精锐骑兵,本将就头大如斗,心中的寒气一股股向上冒。今日一看,也不怎么样嘛!你看,那些贼子,跟牵线木偶一样,傻,真他妈傻!”
在经过开初的震撼之后,天雄军的军官们轻松起来,聚在那里小声地讨论起来。
“是啊,叔,这宁乡军是不是使了道法,你看那些长矛兵……只需蹲在那里,什么都不做,这仗,打得也未免太轻松了点吧?”
黄佑突然大叫一声:“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卢象升也被眼前的情形震得呼吸不畅,听到黄佑的叫喊,这才收摄起心神,问:“黄佑,你看明白了什么?”
黄佑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我知道该如何对付骑兵了,先在阵前设上三排长矛手,后面放三排火枪兵。以长矛兵抵挡敌骑攻势,以火枪手不住射击杀伤地人。这个战法真的是妙啊,我们天雄军也可以这么干。咱们天雄军的弓弩天下第一,可比火枪犀利多了。”
“对啊,对啊,这个战术真妙!”听到黄佑的提醒,众将都嗡地一声喧闹起来。
卢象升也是心中一动,没错这个黄佑的心思倒也便给,而这个战法确实是可以移植到天雄军里来的。
这个办法说起来简单,可能够第一个想出这个法子的人却是个天才。
以步破骑一直一来都是个大难题,难得孙元能够想出这么好的办法,此人大才,窝在扬州做一个小小的千户军官,可惜了。
国家正是用人之际,等打完仗,此人倒不是不能错过。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卢象升突然想起此刻自己还置身于凶险的战场之上,大喝:“都什么时候,你们还有闲心看热闹,快快整顿好队伍,收拾乱军投入反击。此战,或许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是!”众将同时轰然应了一声,各自骑马下去收束部队。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聚在卢象升中军大旗下的部队越来越多。
……
敌人的骑兵还在不住减少,宁乡军的火枪手已经打发了性,火枪也因为长时间的射击发红变软。
枪声开始稀疏起来,孙元之后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他还是高估了这个时代的冶炼技术,若在拖延片刻,士兵们手中的武器就要变成废品了。
他看到一个火枪手不小心抓住了强管,“哧”一声白烟冒起,传来人肉烧焦的味道。
更有士兵索性拉下裤子,对着枪管撒尿降温。
前方的长矛手手中的长矛有一半以上已经断成两截,有人一屁股坐在烂泥里,张大嘴喘息着看着眼前冲天而起的泥水,再没力气动一根手指。
雷霆般的马蹄声、火枪的射击声没有个停歇,充斥了整个天地,孙元张开嘴大声的呼喊,却听到到任何声音,感觉身体越来越软,软得想要直接坐到地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就此睡死过去。
突然间,贼军的骑兵呼啸一声,瞬间从宁乡军的方阵前如潮水一般退去。
其他声音又回来了,孙元听到了自己疯狂的大笑:赢了,赢了,如此高烈度的战斗,如此巨大的死伤,贼军终于支撑不住崩溃了。
哈哈,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现代军队,这就是即便付出重大伤亡,即便只剩下最后一人依旧能够坚守阵地的现代军队。
明朝……明朝的军队,只要付出百分之十的伤亡就会崩溃。眼前这队骑兵,死伤已经超过五成了吧!
孙元狂笑着,走到阵前,端起手铳,对着贼骑的屁股砰一声击发。虽然知道以手铳的射程和准头,这一枪不会有任何结果。
扔掉火枪,他回头看了看已经完全被泥水和热血糊满全身的士兵。
这是一支经过战火燃烧,陧磐之后的凤凰。
这支宁乡军在这一刻终于练成了。
他用尽全身力气高喊:“我宁乡军!”
“乌拉!”
“我宁乡军!”
“乌拉!”
……
“杀!”宁乡军的坚持,为天雄军赢得了时间。这支军队毕竟是明朝一等一的强军,先前因为南京军的冲击乱成一团,可在卢象升等人的竭力维持下,终于恢复过来。
到处都喊杀声,到处都是明军士兵的白色帽子和鸳鸯战袄。
天雄军全军反击了。
以弓弩闻名的天雄军万箭齐发,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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