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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_分节阅读_第109节
小说作者:衣山尽   内容大小:7.24 MB   书页:国士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1-03 09:58:18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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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出息,斥候骑兵不好吗,虽说干得都是凶险的活儿,可日子过得好啊,顿顿有肉,这日子以前你能想象吗?好日子过得一天,就算死了也值。”

“却是。”那人也笑起来,不过,转瞬又叹息一声:“别的好好,就是朱姑娘和她手下的军官的规矩实在太大,练起兵来简直就是将咱们往死你操。”

“这朱姑娘究竟是什么来头,好象军官们都有些怕她。”

“什么来头,你这就不知道了。朱姑娘虽说是个女子,可力气却大,寻常一个汉子说放翻就放翻了。据说,她爹爹是锦衣卫千户,她从小跟她爹爹走辽东走蒙古,可以说是马上长大的。那骑术,啧啧,你也见识过的,比咱们可好多了,跟鞑靼一样。”那人说着,又挤了一下眼睛:“还有啊,这姑奶奶将来好象是要做千户夫人的,得罪不起……啊,将军……”

说话间,两人就看到孙元带着两个卫兵从街上经过,吓了一大跳,急忙闭上了嘴巴,将头低了下去。

其实,这两人的对话,孙元早已经听得囫囵,只一笑,却不生气。

新的斥候骑兵已经组建起来,有一百来人。

这些骑兵的来源很复杂,有从宁乡军选调过来的卫所兵,有山西镇军的骑兵,也有李闯手下的农民军。但这群人当中,以前真正做过骑兵上阵厮杀的也不过区区十来人,其他人也仅限于坐在狂奔的战马上上不至于掉下来的程度,这样的部队,自然是上不得战场的,也派不上用场。

所以,还得训练很长的日子。

朱玄水成天呆在范景文的中军老营里,倒将朱汀放在孙元军中。

这大龄女青年是个闲不住的,见孙元派人训练骑兵,就过去凑热闹。看了几日,终于忍无可忍地将教官一职抢了过去:“骑兵是你们这么训练的吗,战马是你们这么侍弄的吗?都是一群笨蛋,这么练,别说骑兵,就算是战马也得被你们练废了。”

朱汀和孙元的暧昧关系,营中士兵都已知道,也隐约感觉到这位大姐搞不好就是宁乡军未来的主母,她要将斥候骑兵的指挥权抢过去,别人也不敢反对。

刚开始的时候,孙元还有些担心,等了解她的训练法子之后,却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竟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骑兵是这样训练的啊,这个朱汀还真是个人才,我孙元倒是小看她了!

当骑兵,第一课并不是学习如何使用兵器,而是侍弄战马。得先学会刷马,给马洗脸,清洁口腔。

尤其是清洁口腔这活儿,通常很容易被人忽略。战马食量大,马料不管是黑豆还是马草都很坚硬,对战马牙齿磨损不小。而且,这种大牲口又有反刍的习性,一天到晚嘴巴就没停过。如此牙齿不好,这马就废了。必须用刷子蘸了水,将牙缝中的渣滓刷得干干净净。

除了这些,还得学会给马绑护腿。战马的战斗力直接体现在四条腿上,可说来也怪,战马身躯如此庞大,可四条腿却是又细又长,有的时候还很脆弱。搞不好一交摔下去,就能摔断腿,这个时候护腿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第185章初见成效

平日里喂养战马的时候也有许多讲究,比如上次朱汀说过的,上料时,一层干草,再铺一层细料,得有层次。

另外,喂青饲料的时候不能用早晨粘了露水的那种,战马娇气,说不好要闹肚子。

骑兵日常侍侯战马时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铡干草。要求细碎均匀、草不过寸,草料里一丁点的杂物都要清理出来。

孙元手头的战马都缴获自刘宗敏,农民军不顾惜马力,将战马当成黄牛使,用来拉车,使得久了,马儿就退化成了普通的大牲口,而不是战场上的战士。

要使它养成守纪律的习惯。马槽以外的东西不许吃,还要改掉乱啃东西、踢厩、咬人的毛病,让战马习惯套笼头,上嚼子,挂装具。驾过车拉过犁的马都带着毛病,先得“骝”、“压”、“吊”。老兵们每天骑着马慢走,把马匹弓马背的习惯压下去,再上鞍子练跑。等马一歇下来,赶紧把马缰绳拴在高处,让马头抬起来。

除了喂料饮马的时候,战马连睡觉都必须是抬着头的,这样的马反应快,爆发力也强。爱低头的马不敏感,也不容易兴奋,而且奔跑起来经常走边,一旦把马脑袋吊起来,它就不低头了。

还有,遇到惊吓就向后退,这是马匹的本能。现在把马头固定住了,它一退,缰绳就拉住嚼子,痛不可忍。练的时间长了,条件反射,以后再遇到情况,它要么纹丝不动,要么后腿撑住、前蹄抬起,这就像是战马的模样了。

孙元看得大开眼界,禁不住感叹:“这练马和练兵一样,纪律才是战斗力的保证啊!朱姑娘大才,孙元佩服!”

“当然,老百姓的马养得再好也不过是一头畜生。军马却是战士,得将他们当成活生生的人。”听到孙元的夸奖,朱汀大为得意。

孙元又是不解,忍不住道:“以朱姑娘的家世,自然有专门的马夫,怎么对这些事情如此清楚。”

朱汀哼了一声:“孙元你懂什么,知道如今一匹上好的战马价值几何?家中有一匹骏马,谁不当成宝贝,怎放心交给马夫,自然要自己侍弄。”

孙元这才恍然大悟,中原地区本不产马,尤其是上好的战马,每一匹都是身价不菲。家中有这么一匹,就好象后世的奔驰宝马,自然要当成宝贝养着。

学会怎么训马之后,接下来就该练习马上厮杀了。

明末已经过了重装骑兵的时代,无论是明军、蒙古鞑靼还是辽东建奴,都无一例外的使用轻骑兵。轻骑兵所使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有马刀、长枪,也有铁棍、狼牙棒这种重兵器。

重兵器的威力固然大,可对骑兵的力量有一定的要求,孙元手下都是一群瘦小的汉子,使这种兵器也没有可能。

至于长枪,也不成,这玩意儿训练时间实在太长,骑兵在冲锋的时候,长枪在刺中敌人身体的一瞬间得立即将手中的枪松开。否则,强大的发作用力可以轻易地将你的手腕震断。当然,使用白蜡杆这种弹性材料做枪杆子可以保护骑兵不至于被震伤甚至震下马来。但成本实在太高,不符合孙元的建军思想。

价廉物美,没任何技术含量,士兵可以如流水线一样被制造出来,这才是孙元未来要走的路,也是近代军队的特点。

再说,孙元组建骑兵,就目前来看主要是作为斥候使用,掌握战场的信息控制权,对于他们的战斗力倒没有什么要求。

所以,想了想,最后,孙元还是决定让骑兵们使用马刀。马刀这玩儿使用起来很简单,冲锋的时候,你只需将马刀摆在合适的位置,借着战马冲刺的速度就能很轻易地将敌人切成两断。而且,马刀也好弄,军中可不缺雁翎刀。

劈砍还是要练的,一开始还不能使真刀,得先拿一根棍子对付着。

否则挥起刀来,朝前撩了马耳朵,朝后劈了马屁股,弄不好还能把自己的脚剁下来。

所以,一般来说,骑兵得先骑在凳子上练刀。

一时间也找不着一百多条凳子。这个时候,朱汀想了个法子,将士兵们都骑在墙上去。

这些天来,一百多骑兵在土墙上骑成一溜,“哈,呼,哈,呼!”地在军官们的指挥下费力地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倒也显得极为壮观。

当然,因为人实在太多,把墙弄塌,以至摔掉了两个骑兵的腿这种非战斗减员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叫孙元哭笑不得,也无可奈何。

骑兵再怎么说和火枪手一样,也是技术兵种,短期内也看不出任何成果,这场战役也指望不上他们。

相比起一百个骑兵,新加入宁乡军的一千俘虏兵才是关键。

以前的孙元军都是一个千户所出来的军户,明朝的户籍制度之严格超过现代人的想象。一个军户出门百里,就得到卫所开具路引。否则,一旦被抓,就能当成流民直接充军就边。而且,他们种的是军官的地,吃的是军官的饷,可以说已经彻底依附在军官的身上。对于他们来说,上级千户老爷就是他们的天,直接决定他们的个人命运,同十九世纪的俄罗斯农奴制度有几份相象。

正因为同在一个千户所世代做军户,经过一两百年的通婚,士兵和士兵之间通常都粘点亲带着故,对孙元这个官长也有一种盲目的忠诚。

但这一万多俘虏,以及充实进军队的一千新兵对他孙元对宁乡所是否有归属感,却让孙元有些头疼。

据孙元所知道的,这一万多人的成分非常复杂。有陕西农民、山西军户、河南裹胁过来的流民,还有部分官兵。

本来,按照孙元的意思,清流关一战之后,他就会对部队进行甄别。如果俘虏没什么问题,都会统一释放回家。当然,发路费这种事情他还是不肯干的。开玩笑,我现在都穷得一逼,想的就是发战争财,从贼军手头抢些军资。这次好不容易弄了五万两白银的财物,这两年的军饷和士卒的吃穿总算有了着落,怎么可能就怎么平白拿出去开善堂?

而且,若是都将他们给释放了,孙元不认为这群人能够穿越混乱的战场平安回家。搞不好又会逃到张、高农民军那里去,这不变相得充实了敌人的实力吗?

想了想,孙元决定收留他们,让他们战后回宁乡去,做自己的军户。

第186章恼火的韶伟

于是,孙元就下了一道命令给所有的俘虏,大意是,大家以前虽然从贼,可都是情有可原。一是家乡遭了灾,这才挺而走险,做了贼人;二是被俘虏的官兵;三是裹胁而来的善良百姓。

等到此间战事结束,若愿回到家乡的,可自行离去。但在俘虏营这这段时间,大家都得听命行事,否则军法无情。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加入我宁乡军,愿意做我的军户,我孙某欢迎。

俘虏中很多人以前就是军户,现在投降宁乡军不过是换个老板吃饭,自然是千肯万肯。再说,如今的大明朝还有很大的号召力,乃是正统。大家做了贼军,内心中也将自己当成叛逆,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重新做大明朝的子民,自然是肯的。

河南和陕西那边裹胁而来的农户还有些顾虑,毕竟以前他们士农工商,农户是排在第二位的。现在突然变成军户,贱民,感情上接受不了。可转念一想,如今河南陕西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战场,要想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回到家乡已经没有可能。就算是冒着九死一生,回到依旧灾祸连连,残垣断壁的故乡,等待自己的依旧是饿死这条绝路。还不如给孙将军做军户,好歹也有一口饭吃。

想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加入了宁乡卫,做了孙元的军户和徒附。

既然做了人家的军户,孙元要抽丁壮充实军队,大家也觉得很正常。军户,不就是种田、当兵、吃粮吗,没什么不对。

很快,一千多可用之兵就被选拔出来。

事实证明,孙元对新兵们是否和自己一条心的顾虑完全没有必要。

明末的军队说穿了,依旧是自古以来的那一条,士兵对中低级军官效忠,中低级军官对统帅效忠。虽然国家、意识形态什么的,都是狗屁。咱们眼睛里只认得上司。谁给咱们饭吃,咱们就给谁卖命。

明朝时期的军队,烂就烂在这里。

至于民族思潮,在清兵入关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孙元也觉得在此之前做士卒们的思想工作毫无必要,也没有任何效果。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用纪律约束他们,让他们形成听命行事的条件反射。

说难听点,就是洗脑-----不管是踢正步、压被子还是日常操典,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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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摩着眉毛上的那条伤疤,看着眼前这群长矛兵,韶伟心中的怒火一阵阵腾起来,烧得肺中*辣地疼。

十几天前的清流关之战,他负伤了,伤口不大,也就一寸。当时他正在指挥手下的火枪兵用刺刀将敌人的乱军往河里赶,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不听号令的士兵偷偷地装了药,胡乱地射了一枪,结果弹丸划过他的眉骨,血立即就糊住了双眼。

不尊号令,这可是大事故,如果是在训练的时候被抓住,得罚跑二十里地,还得替战友洗十天的马桶。可眼前实在太乱,却找不到肇事者。

事后,韶尾被军中的郎中缝了十多针。好在伤口不深,又冬天,不几日就结了痂。

他以前在凤阳的时候,一向做翩翩佳公子打扮,对于自己英俊的面庞很是得意。这次被破了相不说,还被人射断了眉毛,按照老人的话来说,那是要走霉运的。而且,他也有些担心,自己不帅了,二丫还会喜欢自己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最最叫他恼火的是。别人的战友受了伤之后都非常得意,成天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伤疤,炫耀勇敢。他拿什么来炫耀,难不成说,我是被自己人给打伤的,这不是笑话吗?

实际上,在清流关之站,韶伟作战不可谓不勇敢,他记得自己就亲手刺杀了六个敌人,将刺刀都捅断了。可就因为这该死的伤疤,却成了别人的笑柄。

这些天来,以前的战友见了他总是一脸的古怪,憋着坏笑,这简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士,可不是小丑!

于是,韶伟就憋了一口气,想在接下来的战场上证明自己。是英雄是好汉,咱们战场上见,看谁杀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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