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契约新娘
书房
唐少爵在将公司没处理完的工作拿回来做,一做就是三个多小时,他回来的时间是七点多钟,连晚饭都没吃就一直埋头工作。
灼华也没敢打扰他。
可是见都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她已经将娃儿们哄睡着了,也都吃了奶,尿布啥的全都换好了,宝儿们有个好习惯,睡着了之后到天亮五点来钟才需要把尿或者拉粑粑。
这其实还是有一部分原因是归功于唐少爵,因为坐月子以及宝宝满三个月开始他就几乎一有空就训练,其实也谈不上训练,就是给宝宝们把尿之类的,习惯了之后,宝宝们也都跟着这个习惯来,挺好的。
灼华去厨房弄了些面食,她将放着一盘面食的托盘摆在书房外的一个柜子上,随后轻轻推开了书房的门,然后双手捂着脸,随后小心的张开了些指缝从指缝间偷看里头的情形。
“呵呵,看什么呢?”
唐少爵还需要工作一个来小时就能忙完了,他自然发觉了灼华的俏皮动作,本来神经挺紧绷的,或许是因为现在的工作比较繁重,看来还真需要在增加一个特别助理才行。
他转了转脖子,让自己闭上眼睛,眼睛也能得到一些休息的时间,只是嘴角含笑,问着灼华。
“呀,被你发现了,对不起,我本来不想打扰你的,可是我发现你晚上都没吃东西,回来之后就是和我们打了招呼看了看宝宝们,然后就到书房忙工作的事情,怎么了,工作上的事情很棘手吗,还是工作太多了,工作量太大,你一个人忙的过来吗?”
灼华一下子问了很多问题,唐少爵睁开眼睛,他没想到她居然会主动来关心自己。
“还好,习惯了,来,陪我静静的坐会。”
他拍了拍自己的腿,意思是让她上前坐在他腿上,他想她安静的陪着他待会儿。
“哦,那你可不可以抽点空吃东西啊,我煮了面呢。”
灼华小脸一红,真奇怪,现在怎么面对他,自己这么容易脸红。
想回到初相识的时候都已经不可能了。
初相识,想到初相识,记忆如泉涌,袭上心头。
那是夏天,炎热的天气让人的心情都郁闷了起来。
她还记得那天,她肚子好饿,忙了一天的工作,肚子饿的仿佛前胸贴着后背一般,她实在没办法,家里的冰箱里打开一看,什么吃的都没有,于是她拿起车钥匙,呵呵,电动车啦,她可没本事买别的车子,而且其他的那些小轿车啊,跑车啊等等,她都不喜欢,她挺喜欢骑着电动车买东西,简单方便,她住的附近就有好多的小吃店,而且呢价格也都很实惠哦。
那是她十九岁的时候,也就是三年前。
她和往常一样的骑着电动车去买吃的,谁知道天空竟然下起雨来。
七月的雨,有时候下的很大,有时候下的小,淋着七月的小雨,仿佛都是一种享受。
她呢是一个商场的文员,今天上的是午班,天气真的太热了,所以她不想弄吃的,想不到出来买吃的,居然会因为躲避一个老先生,她的电动车直往路边的一个湖畔撞了过去,她因为紧张害怕,忘了刹车,车子带人一同冲入了湖畔中。
她想,自己这下子肯定会很惨,也许会一命呜呼。
谁知道,就在她嘴里呛了好多口水,以为自己的生命活力正一点点的消失,谁知道?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有一双强而有力的臂膀圈着她的腰身,带着她的人从湖畔中游上了岸边。
她是昏迷不醒的躺在地上,即便是炎热的夏季,也不能一直穿着湿衣服躺在地上啊,还是瓷板砖的地板,肯定会冷到的。
对方似乎犹豫了好半晌,见没其他人来帮忙,只好低头,给她来了个扎扎实实的人工呼吸。
当她从没有意识到有意识后,朦胧间看到了一张天仙般的绝世容颜。
她恍然觉得自己看到的是仙子,是无数金光中走出来的仙子。
仙子姐姐,她心里这么喊着。
可当她的视线逐渐清晰了之后,她发现那个人努力的给她进行着什么,当她看清楚那个人不是什么仙子姐姐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之后,她立即和他保持安全距离,但是身体,尤其手却不受她控制的往对方俊美绝伦的脸上扇了对反两个耳光。
“你这个女孩,真是恩将仇报,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就不该救你。”
对方十分讶然,她居然会甩他两巴掌,不该如此吧,对方冷冷看了她一眼,冷酷的声音中自然有不满,只是他说完后,等到了医院的救护车赶到后,他便悄然离开,只留下那句让她心里一直觉得很对不起对方的话语,他已走远不见踪影。
直到第N多天之后,她再次出门买吃的,这回对方却直接出现她面前。
“你这人好奇怪,怎么我走哪边你就跟着走哪边呢,你到底想怎样?”
灼华忙着去买东西,这回是买东西不是买吃的。
她懊恼的看着对方,嗯,需要抬头,很努力的往上看,才能看到她的脸。
她属于小巧玲珑型的女生,对方则是高大,俊帅,漂亮的过分的一个男人。
“恩将仇报。”
对方酷酷的说着这四个字,随后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中取出了一纸契约书放在她的面前,随后背对着她酷酷的站在
后背对着她酷酷的站在树影下等待她的答复。
“是,那天是你救了我,可是这是什么意思,契约婚姻?”
想不到对方明明看起来人不错,可是居然这么?
“你欠我一条命,签不签,随你。”
对方依然是那么酷帅的样子,背对着她说着这句话。
“我?”
灼华哑口无言,不会吧,对方救了自己一次,就要自己签下这什么,契约婚姻。
“五分钟倒计时开始。”
男子没理她,只是看了看左手腕上的手表,看了时间后开始给她倒计时。
“给我两天时间考虑,地址你这里有写,拜拜。”
灼华几乎是落荒而逃,她匆忙说了两天时间考虑,随后骑着她已经修好了的电动车仓皇离开。
留下树影下的男子,也许是无心也许是无意,可是不管无心与否,他的嘴角扬起了抹微乎其微的笑痕,相当性感迷人!
灼华回到自己的住处后,双手拍着自己的头,想让自己想清楚,之前的见面,是否纯属意外呢。
不,第一次不是。
她觉得第二次,也就是今天,当天不会调查。
她拿起书包里的书本,可是她发现她无法静下心来和平时那般的随意洒脱。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男人要选择自己当他的契约新娘?
不管怎么想,都想不通。
就在此时,她的一起工作的一名叫初鱼的同事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些吃的东西。
“灼华,我晚上有事,你能帮我代班吗?”
初鱼,姓冷,也姓冷。
叫冷初鱼,就因为她们在同个商场工作,又年龄相仿,并且都姓冷,两人性格也有些像,只不过冷初鱼性格更为活泼一点。
想不到她来找自己是要自己给她代班,但是自己这个状况,都不知道是否能好好的代班,所以她没有回话。
“灼华,听到我和你说话吗?”
冷初鱼见她没回话,于是双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心里有些着急,可是呢急不来呢。
直到冷灼华和Q上的一些朋友聊天,聊到好玩时,灼华故意的说了这件事情。
“我去代班啊?”
她犹豫着,要不要去呢,她自己其实都想请假的。
“我就当你答应了,晚上别忘了去上班。”
冷初鱼见她还要考虑。有点失望,想着要不要就这样算了,可是她真的有急事,不能耽搁,于是她就故意装成灼华已经答应了给自己代班的事,便转身小跑步跑出去。
晚上,冷灼华代替冷初鱼来到商场上班。
“又是你,你怎么那么阴魂不散呢?”
灼华刚穿好工作服,想不到就又看到了他,这个男人是不是想结婚想疯了。
她才懒得和他客气,直接这样子冲着他说道。
他也看到了她,因为他脸上虽然看起来酷酷的冷冷的,似乎没有多余的表情,可是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他将身旁挽着他手臂的女子推开,那名女子气质高雅,模样也相当出众,冷灼华不解,为何他不要让那个女孩给他当那什么契约新娘呢。
“唐哥,她是谁啊,怎么这么对你说话呢?”
对方称他为唐哥,面对冷灼华对男子的漠视,她有些不高兴呢。
“我们走。”
男子没有回答,不管是她的问题还是那个女孩的问题,便转身离开,那女子没办法,只好跟了过去,可不想把他给跟丢了。
灼华鼓着腮帮子,对他没有多大感觉,开始低头认真的工作。
两天后,一大早的,居然有喜鹊在枝头欢叫着,她睡的正香,想不到就有个人不识趣居然一大早的就扰她的清梦给她的手机打电话,她不接不接就是不接,可是对方还真是不死心呢,继续打,可恶,究竟是哪个混蛋这样子,真是太过分了?她气的从床上起来,抓着手机按了接听键,第一句话就是:“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要是乌龟王八就赶紧躲进壳里睡觉,别来吵本姑娘和周叔叔下棋呢。”
*
133 今晚同房
灼华在这头懒洋洋又不爽的说着,根本没理会电话那头的人听到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这么粗鲁?
这便是电话那头那个人的反应。
对方皱了皱眉好看如剑的浓眉,随后轻咳了声,道:“两天之期已到,是否该履行你的诺言,现在给你十分钟准备,如果十分钟还不出来,我就到你的房间将你从床上抓来,就算你只穿着睡衣,届时出洋相的只会是你。”
电话那头的自然是个俊美无俦的男子,正是冷灼华工作时碰到他们的时候,他身边的那个女孩称他为唐哥。
也许是堂哥?
“你是,你是那个,那个给我做了人工呼吸占了我便宜的人?”
还是她的救命恩人。
当然了,这几个字她并没有说出口,可恶,他只给她十分钟。
他,虽然只是见过他,一次,两次,三次,她反正知道见的次数很少很少,反正给她的感觉就是个言出必行,霸道冷酷的男子。
哦,其实心地不坏,不然不会救了她。
天哪,十分钟,十分钟,他给的时间是不是未免太少了。
“还有七分钟三十一秒。”
对方没有说别的,只是告诉她剩下的时间是多久。
她自己在床上大声的啊了声,随后才懊恼无比万般不情愿的从床上起来,可恶,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她的救命恩人的份上,哼哼,她才懒得理他呢。
偏偏她是个有恩必报的人,好吧,还是个有恩必十倍报的人,那她还能说啥,本来是个孤儿的她,生活没人管,相当自由呢。
现在凭空冒出个家伙,长的该死的美,让她觉得相当嫉妒的美。可也无可奈何呀,他的绝色容颜是天生的,比不了,那就不比了,反正自己和他又不会朝夕相处,也就用不着老是不爽他比自己美了。
这算是一种逆反心理吧,本来她不会说嫉妒谁比自己美,顶多是会在心里想,啊,好美哦,真美!
或许,因为这位叫唐哥的男人是她的救命恩人,偏偏又喜欢霸道的命令式来让她做些她不想做的事情,所以她才会这么故意的去说讨厌他比自己美之类的逆反心理罢了,不过是种情绪波动。
他只给自己十分钟,已经去了三分钟,切,自己干嘛要打扮好去见他,才不。
她冷灼华可不是那种看到美男就不知道东南西北的花痴女孩,所以她才懒得打扮呢。
于是,她随意找了套玫红色的休闲装穿在身上,长发随意的扎了个马尾,然后就潇洒的拿着自己的钥匙走出屋子了,还是一惯得忘了拿钱包。
她可能不知道她是个迷糊的女孩儿。
在她家外头,大约步行都需要四五分钟的时间,因为她家是一个很普通的老式那种四合院的房子,有好几个弄堂可以进进出出的。
因此,当她走出来时,并不知道那个叫什么唐哥的男子在何处,于是她就站在弄堂外头,安静的站着,也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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