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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生_分节阅读_第513节
小说作者:舒本凡   内容大小:8.50 MB   书页:张秋生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5-10-31 20:24:1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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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多久又被他忘了。

    是的,不错,张秋生的记忆力非常好。但是再好的记忆力,也要他去记。就像再好再贵的摄影机,那也要摄影师去拍。不拍,那胶带里总是空白。

    这个,琼斯倒没抗拒。在他心目中,张秋生反正与太太认识。再说了,这个张只是个中学生,不会对他太太有什么想法。

    余馨见到张秋生先是惊讶,再接着就是高兴。兴奋地张罗着,不知拿什么招待他才好。

    余馨大概渡过了困难期,心情变得非常开朗。漂亮的双眼闪着动人的光彩,脸上皮肤细腻白嫩吹弹可破。穿一件绿花的连衣裙,身材窈窕凹凸有致。

    张秋生一开始是木呆呆地望着余馨,这女人咋这样面熟呢?还是余馨提醒道:“不认识啦?京城国际机场,你还给了我五万美元,还拉了小提琴。”

    哦——,想起来了。你那时像个农村大娘,这会咋就变成美女了呢?张秋生是贯彻他一向的胡说八道。

    余馨却红着脸轻斥道:“小屁孩,尽知道胡说。”不过,尽管在机场一起待得时间不长,她也知道一点张秋生的德行,喜欢胡说八道。他与琼斯合伙坑人,那是绝配。

    余馨去厨房做饭,要张秋生与陆克谦一定要在这儿吃。

    张秋生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书店。店堂不大,但布置得井井有条。所卖的书籍大多是音乐、美术类,也有一些文学书籍。

    张秋生跑厨房,一边看着余馨干活,一边与她聊天。

    尽管现在心情已平息,但说起过去的苦难,余馨还是忍不住抽泣流泪。她父亲是某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也希望女儿走音乐道路。

    余馨是六八年出生,两岁时母亲莫明其妙地投河自尽。警察也立案侦查过,审问了许多人,最终也没个结果。

    动乱过后,父亲不像许多丧偶的人重新组织家庭,他怕女儿受委屈。他一人含辛茹苦地将她带大。

    余馨一直都是听话的孩子,可是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小提琴也多次在省内外获奖。那时还没有考级之说,否则可能会考个专业八级。

    看来一切都很好,如果没有意外,余馨会沿着父亲的足迹踏上音乐之途。

    可是意外还是降临了,突如其来。余馨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爱上一个同学。

    这时已经离高考不远了。余馨的专业考试已经通过,文化课只要达录取分数线,就可以稳稳当当地进顶级音乐学院。

    命运弄人,余馨无可救药地爱上这个比她大两岁却同班的男生。而这个男生学习并不太好,根本没能力考上重点大学。

    填高考志愿时,余馨瞒着父亲,偷偷填报了与这男生同样的学校,一个二本的独立师范学院。

    鬼迷心窍,真的是鬼迷心窍。直到录取通知下来,父亲才知道这无可挽救的事实。

    沉浸在爱情里的余馨一点都没发现父亲突然像老了十多岁,一夜间头发全白。

    余馨渡过了四年幸福的大学生活。那男生在数学系,她自己在外语系。应当说,那男生长相非常好。身高一米七八,白白净净温文尔雅。毛笔、钢笔字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钢笔字,写出来都可以当字帖。

    男生身上有许多优点,余馨到现在都承认。最让余馨感到幸福,也最让室友眼红的是,男生一点都不花心。整个四年他只专心地爱着余馨一人,对其他的女生看都不看一眼。

    大四那年的春节是去男生家过的。天真幼稚的余馨从来没问过男生家庭情况。在她心目中,两人只要真心相爱,又岂在乎对方的身外条件?

    男生的家是在本市下面的农村。不过家庭条件很好,起码在他们本村是很好。他父亲承包了村里的鱼塘,收入很是可观。穷也好富也罢,余馨都没放心上。只要他爱我,真心对我好,这就够了。

    就在这个春节期间,男生终于占有了她。

    他们毕业后一起分到本市的一所中学。余馨当时觉得是幸运,两人一起上班,一起回家的感觉真是无比的美好。

    工作刚刚稳定,他们就结婚了。因为余馨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再不结婚就来不及。

    从婚宴的那一刻起,余馨的苦难就接踵而来。首先是父亲在她的蜜月中去世了。

    父亲早已诊断出患了脑癌,一直瞒着女儿。父亲没去医院做手术,甚至没有采用积极的医疗措施。却将毕生的积蓄全给了女儿操办婚礼。

    父亲是在家里走的。那时余馨正在外地度蜜月。接到电报,余馨连夜赶回来。

    没了父亲,余馨才醒觉父亲在她生命中的分量,那是如山一般的重,如海一样的深。

    父亲的贴身口袋里有一张照片,那是她母亲的。这个痴情的音乐人,始终将妻子的照片贴身藏着。怕被自己的汗渍污染,用小塑料袋装着。

    余馨发现了父亲的一本日记。里面全是女儿成长的轨迹。语气是向妻子汇报女儿如何的可爱,女儿取得的每一点成绩。

    悲痛欲绝的余馨想起了一件事。



第六百九十章 G弦上的咏叹调

    余馨在悲痛欲绝中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肯定加重了父亲的病情。

    父亲一辈子都不喝酒,即使喝,也只喝一点葡萄酒。婚礼上男方家没准备葡萄酒,全是高度白酒。

    男生的父亲非拉着余馨的父亲喝酒。本来就不喝酒的余父浅浅地尝了一口。被男父满脸堆笑地说余父瞧不起他,你也就是一拉琴的,凭什么瞧不起我农民。

    余父被逼不过,一连喝了三大杯。那酒杯很大,大约有八钱一杯。余父没一会就悄悄离席了。

    男方父亲还找余馨报怨,你爸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农民?瞧不起,这个婚可以不结嘛,好了不起么!

    婚礼现场,余馨不愿与公婆争吵。知道爸爸一来是不满意这桩婚事,二来是不喜欢拉酒,肯定要提前离开。

    可哪知道这三杯酒提前要了父亲的命呢?

    不多久余馨的肚子就大了起来。学校没排她的课。这样的大肚子已站不了一堂课。

    从余馨临产阶段开始,丈夫就经常很晚才回家。依他的话说,余馨从工作开始没好好上几堂课,他要好好表现,以免别的老师对他们夫妻俩有看法。

    余馨觉得此话也对,于是对丈夫经常深更半夜回家很理解。但有时到深夜一两点才回家,余馨还是要问问,没哪个学校到这时还有学生在学习。

    丈夫的回答都是,陪校领导一道应酬。我们刚参加工作,要与领导搞好关系。

    到余馨休完产假,回学校上班时,意外地发现丈夫竟然已是校办室主任。这提拔也太快了吧?

    一个普通中学的校办室主任,只是股级干部,算不上什么官。尽管这样,也不是一个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可以坐上这位置的。

    没等余馨疑惑多久,答案很快就来了。丈夫向她提出了离婚。并且明确地说,他与教委主任的女儿好上了。

    余馨为爱牺牲了一切,现在爱已死了,也没什么可留念的。她不像别的女人,面对丈夫的变心寻死觅活。也没坚决不同意离婚,试图挽留已经没有爱的婚姻。

    结婚的房子是余馨父亲的钱买的。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余馨,一厢情愿地想,我人都是他的,何况一座房子呢?所以没在意丈夫在产权证上写他的名字。

    余馨心如死灰,房子没了就没了。学校的单人宿舍还在,就住那儿也一样。她只坚持儿子归自己抚养,儿子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毫无诉讼经验的余馨万没想到儿子竟然判给了男方。依国家法律,这种还在哺乳期的婴儿应当判给母亲。

    余馨之所以花钱请律师打这离婚官司,为的就是儿子。否则她不会请律师,随便法院怎么判。

    余馨问自己的律师,怎么会这样?律师无奈的说,对方请求法院援引了一个但书。这个但书是这样,十岁以下儿童,遇父母离婚时,考虑母亲对孩子的成长最为有利,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女方。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对孩子的生活与教育更为有利,也可以将孩子的监护权判归男方。

    现在男方是校办公室主任,工作与收入都很稳定。而余馨却是在校办第三产业工作。学校出了证明,这个第三产业由于经营状况不好,正准备申请吊销。

    余馨已经一无所有,学校里的单身宿舍也被收回,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就在此时,她遇上琼斯。

    京城国际机场,张秋生告诉余馨,琼斯是骗子。骗子又怎么了?还有比前夫更骗,更心狠手辣的?仅仅为了一个校办室主任,就舍得抛弃五年的感情。仅仅为了讨好现任妻子,连只尺大小的单身宿舍都要收回。

    琼斯能骗我什么?大不了反悔不与我结婚了,或者将我转手卖了。那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死么!我对不起爸爸,死了好见他老人家去!

    前途渺茫,不知哪一天就死在异国他乡。余馨将爸爸的小提琴交给张秋生抵押,真实的意思是,如果自己死了,这把琴就不知会流落何处。

    张秋生琴拉的这样好,应当是个爱琴之人。将琴放在他那儿,也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张秋生的关心,让已经绝望的余馨感到了一丝温暖。这世上还是有好人。张秋生的琴声,又给了她一丝生活的希望。在琴声里,余馨心想,我不能死,那样爸爸会失望。九泉之下见了我,爸爸也会痛心疾首。

    余馨好想好想再见一次爸爸,要对爸爸说,对不起!要告诉爸爸,经过生活的打击,女儿已经懂事了,请爸爸放心。她要坚强地活下去,一定要将他的外孙要回来。

    余馨做了一桌中国菜。洗去脸上的泪痕,招呼客人上桌。

    琼斯非常感谢张秋生。一是刚才在路上,他一再打招呼,千万不能将他找人打陆克谦的事告诉太太。否则太太非离他而去。

    张秋生感到很惊讶,这个无赖竟然这样怕老婆。难怪他让别人上前,自己躲在小巷里呢。

    另外琼斯从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中国菜。他是沾了张秋生的光,这点他承认并表示感谢。

    张秋生吃饭快,带着别人也很快就吃完了这桌丰盛的晚餐。饭后余馨突然拿出小提琴,请张秋生再拉一首。她的请求很恳切,再过两天就要去音乐学院面试了,想听听张秋生的琴。

    陆克谦知道余馨的琴拉得很好。没想到余馨竟然请秋生拉琴。并且明显可以看出,余馨认为秋生的琴艺比她好。

    秋生在他家窗口摆烧烤摊时,那样子不像长着艺术细胞啊?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中学生,阳光、乐观,积极向上。想不到这小子竟然会拉小提琴。

    张秋生考虑了一会,拉了一首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这首曲子有一个传说,在某次的宫廷舞会上,大提琴被人做了手脚。除了g弦,其它琴弦都被弄断了。某些人就是要看巴赫的笑话。结果他只用一根g弦即兴演奏了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就叫《g弦上的咏叹调》。

    巴赫,西方古典音乐之父,第一个采用十二平均律作曲的音乐天才,在他死后一百多年,这首《g弦上的咏叹调》才开始流行。

    歌德对这首音乐的评价是,如同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思想在心中的流动。我们不需要眼睛,不需要耳朵,也不需要其他感官,因为我内心里就有这种律动,源源而出。

    还有人评价这首音乐:“那是在绝境之中诞生的心动旋律。”

    在场的人都被那华丽而又庄严的音乐打动,除了琼斯。

    琼斯没有一点音乐细胞,对于任何音乐都欣赏无能。但是他不敢有任何一点点不耐烦的表情,害怕余馨鄙视他的粗鲁。

    一曲终了,四个人保持着久久地沉静。直到有人来买书,余馨出去时,琼斯轻声说道:“哎,张,记得我俩的约定吗?就是那个,东京大屠杀。刚才我已经说过。你不考虑一下?”

    陆克谦真的鄙视琼斯。刚刚听了一首美妙的音乐,余音还在心中回荡,就被这么个粗人打破。正准备不顾客人身份喝止,你这是教小孩子学坏。

    张秋生没等陆克谦说话,他就先说了:“过几天就开学了。我要回去上课。哪有时间陪你去日本?”

    很有些人的性格就是执着,不管好事坏事,他们都要干到底。琼斯就是这样的人。他见张秋生不去日本,马上又说:“那我们去拉斯维加丝。来一个拉斯维加丝大屠杀也一样。”

    陆克谦这时才知道,琼斯嘴里的大屠杀原来是赌博。这还是带孩子学坏,他又要制止。

    张秋生又抢先说话:“不去!拉斯维加丝太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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