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圣还惨。月陌尘默默为宋春寒祈祷着。
可能是月陌尘的祈祷生效了,宋春寒经过一翻挣扎后,终于掰开了胖子的巨手,挣扎着说道:“追求者,哈哈,你说反了吧?当初是谁死皮赖脸地缠着人家?又是谁当着全院师生的面谂星之极洲的情诗?又是谁…唔,你放开我!死胖子,我还没有说完…唔,你的手,怎么臭臭的?”
“因为我如厕后没洗手啊!”洪都一边按住宋春寒的嘴,一边满不在乎地说道。
接着,便响起了宋春寒干呕的声音。
“哈哈哈哈…”月陌尘三人大笑了起来,月陌尘心道,跟这对活宝一起生活,好像也不错吧。
自小生活在圣地的他,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月陌尘的性格跟洪都拉斯较为相像,但在浅月宫的时候,他并没有多少同龄的朋友,在月陌南进宫前,他的身边就只有师姐们照顾着,性格虽然有开朗的一面,但却被深深地压抑着。
直到比他还沉闷的月陌南进宫后,月陌尘才变得更开朗,口中的俏皮话也开始多了起来,但当他知道身世的细节后,这些俏皮话又被打入了冷宫,背负着深仇与任务的他,一直以来活得都不甚快乐。
直至此时,这几天,他融入了这个四人小团体,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放松与愉悦。
当然,他并没被这些冲淡了心中的执念,反而心中更为坚定,他要找到父母,要父母也像自己现在一般开心快活。
正当月陌尘思绪万千的时候,两人终于闹够了,胖子洪都拉斯直接就往地上一倒,一边大口地喘着粗气,一边将他与“某人”的故事说了出来。
他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了月陌尘与马华明一大跳,洪都拉斯竟然是刀塔一族的族人。
刀塔一族,并不是特殊种族,他们也是人类,但却是比较特殊的一群人。就像有着特殊信仰的少数民族一般,但他们在离风之地的名声却是不比悬风堂弱上多少。
因为,他们世代是暗夜中的王者---刺客!
离风之地没有佣兵工会,但于其等同地位的,就一个刺客公会,一如佣兵工会在东月大陆的地位一样,刺客公会在离风之地的每一坐城市,都有分部,而这刺客公会,就是刀塔一族组建的。
月陌尘与马华明相视一眼,皆是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惊讶之意,他们不是想不到这胖子竟然有这么大的来头,他们是不相信这胖子竟然,竟然是刀塔一族的族人!
要知道,刀塔一族是刺客,他们的身材,无论男女,都十分的清瘦,不知道是种族遗传的原因,还是为了方便执行任务的时候,而特意追求这体型,但这一族的族人无一例外,都是看似瘦弱实则强大的刺客。
可洪都拉斯,这个满身肥肉足以让一家三口吃上半个月的家伙,竟然也是刀塔一族的族人?
☆、第一百六十四章 复杂的关系
“这…这不太科学吧?”
月陌尘不可置信地说道,因为洪都拉斯的形像,跟自己脑海中,那些刺客的形像实在差太远了。
“没有什么科不科学的,那么大的一支族人里,总有几个是长坏的,呶,就像他那样。”
刚刚吐完出来的宋春寒揶揄道:“知道什么叫民族叛徒吗?这货就是!”
洪都拉斯瞥了一眼宋春寒,示威似的扬了扬自己的左手,宋春寒脸色一黑,又跑进厕所里狂吐去了。
这时,洪都拉斯方才继续说道:“伟大的洪都拉斯的确来自伟大的刀塔一族,不过,可能我这伟大的体型,跟刀塔一族族人给人们的印像不太一样,所以,你们一时间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但伟大的洪都拉斯是不会骗人的。”
“可是我听了这么久,都没有听到关于某人的任何消息。”马华明说道。
“别急嘛,就要到了,年轻人,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洪都拉斯一脸鄙视地说道,弄得马华明与月陌尘面面相觑。
按年龄来说,在这寝室里,最大的就是马华明,已经二十岁了,宋春寒次之,十八,洪都拉斯十七,而月陌尘最小,真实年龄也只是十五岁不到,而他所伪装的悬明绝,也只是十六岁。
洪都拉斯比马华明小了好几年,而马华明毕竟是当过官人,脸上隐隐透露着一种沧桑与世故之感,这让他看起来远比他的年龄更成熟。
所以,当这伟大的胖子竟然叫马华明为年轻人的时候,那墙面怎么说怎么怪异。
“好啦,我继续说,说重点,不然等下读者们会说小生老大故意拖字数了。”洪都拉斯看着二者不善的表情,连忙说道。
“在我十岁那一年,要完成族里的成人礼,而任务,就是要刺杀一个被挂在刺客公会名单上的贵族,而我第一次见到某人,就是在那一次的任务里。”
洪都拉斯那张圆嘟嘟的大脸上,流露出怀缅的神色,将从七年前开始的一段姻缘娓娓道来。
花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经过洪都拉斯的嘴,加上宋春寒偶尔的插嘴,月陌尘与马华明终于知道了“某人”是谁。
某人,姓任,叫依依,她与伟大的胖子之间的故事,就是一个美女救狗熊的俗套故事。
如胖子所说的,在他十岁那一年,他去了黑子宋春寒的家乡包斯城,完成他的成人任务。
刺杀的对像是一个世袭的小贵族,对方的修为不高,只是斗士高阶。洪都拉斯凭着他当时斗士初阶的修为,加上刀塔一族出神入化的暗杀突袭之术,很顺利便完成了任务。
但完成了任务后,麻烦才刚刚开始。
这个混蛋竟然在完成了刺杀任务后,顺便偷看了任务目标的妻子洗澡!
结果,就杯具地被发现了,更杯具的是,那个死在胖子手上的贵族,还有一个天级的弟弟。
月陌尘发现,这故事怎么听都像异界大陆版的西门庆与潘金莲,“西门胖子”先是杀了“贵族武大”,又把“贵妇金莲”的清誉给毁了,最后杀出了个“天级武松”…
最后,西门胖子,不,是伟大的胖子洪都拉斯同学,以重伤的代价从“天级武松手中逃脱,躲进了但无奈的是,十岁的洪都拉斯已经是一个净重近一百五十公斤的大胖子,实在是太容易被认出来了,他只能一次次地被追杀,然后任由着自己的身上多出一个个伤口。
就在几乎到了绝路的时候,胖子遇上了某人,也就是她口中的任依依。
据胖子的说法是,当时任依依刚欲出门,就遇上了重伤的他,任依依第一眼就被这个高大威猛,英武不凡,且风流倜傥的武者给迷住了,于是乎,便不顾自身的安危,毅然将他带回了家中,救了他一命。
一如吟游诗人口中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女救英雄的故事。
但按宋春寒却给出了另一个更能让人信服的版本。
根据他的描述,当时重伤的胖子在一次逃命的过程中,误进了任依依的闺房,却被任依依当作是采花贼,怒不可竭的她,马上对这位闯进自己闺话的家伙出手了。
本就身受重伤的胖子被任依依盛怒一击,当即便晕死了过去,任依依为了不落下一个杀人的罪名,就只好将他救醒。
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女救狗熊的故事。
胖子洪都拉斯自然据理力争,说他口中的版本才是真的,而宋春寒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外人,乱扯的。
但宋春寒却给出了一个十分给让月陌尘两人信服的理由,那就是他并不是外人,这货竟然是任依依青梅竹马的表哥,并且他与任依依自小便有着婚约。
马华明被他们之间的关系搞得直接就懵了,弱弱地问道:“那你们…是情敌?”
但洪都拉斯与宋春寒却是十分默契地瞪了马华明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是兄弟!”
“哦,原来是两兄弟争女人啊!”马华明瞬间明悟。
“你的文学课是数术老师教的吧?什么理解能力?”胖子与黑子依旧保持着惊人的默契,同时开口道。
“不对?”
马华明接近崩溃:“胖子你喜欢上了任依依,对吧?”
“是任依依喜欢我!我是被动接受的!”洪都拉斯拉着脖子喊道,大概是他觉得他说得越大声,这句话就越是有说服力一般。
而宋春寒则满脸黑线道:“真不要脸。”
先前的默契终于告破,两人间大有剑拔弩张的气势。
见两人又要掐起来,月陌尘连忙制止:“还别说,你们现在这副斗气的模样,还真像两只公鸡为一只小母鸡争风吃醋。”
“哼!”两人又十分默契地冷哼一声,扭过着去不看对方,大概是以此表示自己对对方的不屑。
马华明没好气地说道:“主动也好,被动也好,那胖子你是对那个任依依有感情的,对吗?而黑子,你跟那任依依却是青梅足马,两小无那个什么猜,还有婚约在身,对吗?”
两人同时点了点头。
月陌尘与马华明见状,也非常默契地开口道:“那还不就是情敌嘛!”
☆、第一百六十五章 关系的转变
洪都拉斯跟宋春明同时白了马华明一眼,那目光就像看一个傻子。
弄得马华明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连忙伸出手在脸上乱抹一通。
“我跟依依只是有婚约在身,你别想歪了。还情敌呢,想像力真丰富。” 宋春寒盯着马华明说道。
后者无奈道:“想歪?你们有婚约在身,还叫只是?然后这胖子喜欢上你未婚妻,还是我想歪?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想歪?”
“什么叫情敌?三角恋那种才是情敌,前提是要有感情的,我只当表妹是妹妹,没有男女之情,我跟这死伴子哪算情敌?你说,你说啊!”洪都拉斯也附和道:“就是!没文化真可怕。”
“可是你们之间,有婚约!”马华明一脸无辜地反驳道。
“是婚约,不是感情,婚约那是我们还没出生就定下来的,关我们什么事?”
“可是…可是…”
马华明“可是”了好几次,都没“可是”个所以然出来,最后,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月陌尘苦笑不已:“好了,别管情敌不情敌了,大家都是兄弟,这些事先略过,还是说回任依依吧,后来怎么了,你们怎么都用‘某人’去称呼她?”
听了这句话后,宋春寒与洪都拉斯又讲起了故事的发展,当然,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故事。
最后,月陌尘与马华明将两人的版本综合在一起,也总算大概了解了故事的发展。
上回说到,这伟大的胖子被任依依所救,竟然喜欢上了任依依,自始,开始对任依依展开了猛烈却荒诞的追求,穷追不舍,步步紧逼,死缠烂打,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引出了宋春寒这位“未婚夫”,但宋春寒虽然与任依依感情较好,但都是兄妹之间的感情,并无多少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意,所以他对于胖子的存在也不是那么介意,甚至一来二往之后,两人竟然成为了朋友。
宋春寒见洪都拉斯为人虽然猥琐,但却是个正直的家伙,更是成为了胖子的狗头军师,开始教起胖子怎么追自己未婚妻来。
本就没脸没皮的胖子洪,有了这个熟知任依依所有个人爱好的狗头军师加入,更是如虎添翼,算是勉强打进了任依依的心房之内。
但任依依当时正是豆蔻年华,心中对爱情对未来还是充满期待的,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比狗熊还壮的家伙成为自己的白马王子,不应该是狗熊王子。
她生性自己在洪都拉斯的软磨硬泡之下,会越陷越深,于是,便生起了离家出走的想法。
但胖子在她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地位的,于是她便留给胖子一句话:若是我们有再会之日,我可以考虑一下成为你的终身伴侣。
又是惊喜又是无助的胖子像是无头的苍蝇一般,将包斯城翻了个天,最后依旧没有找到他的小依依,最后只得默然离开,回到了刀塔一族的族地。
直到三年前,洪都拉斯收到宋春寒的来讯,原来任依依已经进入了离风圣院。
于是乎,洪都拉斯便不顾族人的反对,毅然前往离风圣院求学,作为最佳损友的宋春寒自然是不甘寂寞,也来凑起了热闹。
就在入学的第二天,他们就在三号饭党见到了任依依,虽然多年不见,但胖子洪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人儿。
而任依依,也认出了洪都拉斯,倒不是说任依依对洪都拉斯的感情有多深,只是,以洪都拉斯那惊为天人的体型,实在很难让人不印象深刻。
接下来的故事,虽然不像洪都拉斯自述中那般淫秽不堪,但按宋春寒的证实,两人的确在一起了一段时间。
胖子真的像吟游诗人所说的故事男主角一般,抱得了美人归,但这时候,却发生了变有故。
任依依竟然被学院先中,成为那一年入选内院的三个名额之一。
那时候的内院已经是完全封闭式的了,任依依通过了试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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