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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进化_分节阅读_第145节
小说作者:郡王星主   内容大小:1.76 MB   书页:飘渺进化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5-05-13 09:42:5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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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供奉堂的前堂主,身份虽然隐秘,但也瞒不过有心人,这个王喜是在长真堂主飞升之后来的,时间不长,因其内功深厚见解清晰而被供奉堂听闻,在最近的几次试查行动中没发现可疑之处,不想却原来是宋国细作!他们也太狡猾了!请您原谅先前的失礼,请教您贵姓?对我们供奉堂有什么意见都可以说,贫道定当秉明堂主,将详细内情调查清楚,并给您送来详情汇总,如果您还想起了什么,还望继续与我们保持联络。” 

说的很诚恳,可如何说明自己的身份呢?以后真的与他们保持联络吗?想了想,道:“咳,这样吧,不久我将去供奉堂看看,到时候再说好了,现在我还有事,麻烦你将王喜的事详细调查清楚,哎对了,你知道他平时跟谁的关系最好吗?有没有人几乎与他同时进入供奉堂?他与谁曾通过消息?”

这人摇头道:“平时都是各自修炼,哦,一切要待禀明堂主之后才能核查。”

看意思他还想说什么,我立即打断道:“那就这样,你赶紧回去禀告,我有急事要办,咱们后会有期。”

不理身后那人朝我请教姓名来历的呼声,更不理前侧那个以防万一的人,挥手叫手下开拔,只留下一具枉死的尸体,谁让他跟王喜站在一起的,就拿他当做宋朝派来的人吧!

供奉堂,什么时候还真得去一趟,不仅要妥善消除这次事件带来的麻烦,最好能找一些修炼的秘诀什么的,不想再去那个永生世界了,除了我都是他妈高手,不爽。

如果真的很容易就能将逃犯抓回去,那自己就不用担心有人刺杀了,但愿他们也知道碰到神主就灭亡的必然,别来烦我。

路上就不停了,马累了就换马,一直到达献县才停下休息。

进城的时候恰是傍晚要关城门的时候,而献县又是个小县城,没有可以容纳全体人马的客栈了,众人只好分做三队,由我、唐庆和普能分别带领进驻到三个客栈,第二天早晨不做逗留,一开城门就迅速出城。

虽然赶路有些累,但唐庆三兄弟谁瞧谁都百看不厌,一直在说着话。兄弟俩一直想知道大哥效忠的那个人是什么人,而唐庆又决不敢擅自泄露我的身份,便将自己遇到主人之后发生的事情,简单地告诉了兄弟们,让兄弟们自己琢磨,并告诉兄弟们他已经结婚了,兄弟们有嫂子了,长得特好看,回去便可以见到了。

兄弟们早被大哥的经历说傻了,也早就把我的身份琢磨了出来。唐庆给兄弟们显示自己功力的增长,又顺便指点兄弟们鹿卢跷轻功的正确要诀,最后将火铳拿了出来,但在城里的客栈中无法演示,他知道我晚上不睡觉,便带着兄弟俩一同前来请示,是不是可以出城一下,一个时辰之后就回来。

我笑着说不用了,别看现下还比较黑,但如果再过一个时辰,不仅天亮了,而且开城门了,要演示武功和火器的话,干脆在路上的时候去打猎。山禄和兴禄兄弟对我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太阳升起来了,出城,继续向西南的恩州方向前进。

唐庆历来喜爱火铳,没事的时候随身带四把,稍有状况就带六把,弹药也时刻足足的,这次出来就带了六把,请示我之后,分给两个弟弟每人两把,并领人负责打猎,顺便给兄弟们演示武功的进度和火器的使用方法。

十几个人在大队周围打猎、演示、试射,十分畅快的样子,而其它众人听到不时传来的轰轰火铳声,也都感到有些手痒,眼巴巴地看着,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唐庆的两个弟弟很聪明,一个上午就比较熟练掌握火铳了,于是我停止了他们的围猎行动,叫他们不要再轻易显示和使用火器了,周围常有田野,有农民耕地、走动,让他们听到火铳发出的巨响影响不好,再说田野里也不会有什么大猎物,众人又不缺食物,赶路要紧。

一行人走得十分热闹,颇有些以前和同学们、好友们一起春游的样子,很是轻松愉快,晚上也不找路边的客栈歇息了,反正都带着帐篷,不是大城不住。

又过了几天,过了条河,终于到了恩州,是一个大城,南北都有河,听说以前又叫清河郡,属于大名府路。

中午时分整队进城,住进了悦来客栈。

第三卷. 金国 第三十二章. 酒楼
(更新时间:2006-10-10 9:23:00  本章字数:4921)

城里有许多客栈,可我在行进中一眼就看见这个悦来客栈的招牌,十分亲切,以前在电影电视中的古装戏里,常见到这个悦来客栈,似乎还都是在些戏说、武打和搞笑等不是正史的古装戏里出现,而此时自己身处古代,居然当真见到了悦来客栈,真是百感交集,遂吩咐众人就在这个可能会充满乐趣的客栈中歇息,是不是黑店贼窝呢?是不是也有老板娘呢?哦对了,那是龙门客栈,附近应该有沙漠,以后一定要去看看。
迫不及待下马,进入悦来客栈。

门里是个大院子,众人把马拴在院侧马厩的木桩上,大车也赶了进来,有些乱,也有些挤,我不管这些杂事,直接往里走,进大堂。

老板迎上来施礼,却是个男的,四十多岁的年纪,胖胖的,身体也虚,好象没练过内功,唐庆给双方介绍之后,我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发现他果然没有内功,甚至没有练过武功,心中失望,感到有些乏味。

老板陪着笑脸,道:“客官光临小店,是小店的荣幸,请让小人带您去房间看看吧!”领着我进了这里最好的房间。

大堂的后面有个二层小楼,是客楼,客楼周围是单层客房,我住在客楼上面,下面是唐庆兄弟和普能,说是两人一间,但唐庆兄弟们不愿意分开,就三人一间,普能单独一间,众人在客楼四周客房分散住下,地方勉强够。

安顿之后,唐庆三兄弟分别通知众人,先休息两个时辰,然后主人带领大家到城里最大最好的酒楼去用饭。

众人在湖山吃的都不错,可出来后,没吃一顿可口象样的饭采,闻听通知都热闹了起来,纷纷要求洗澡、整理内务,准备打扮整齐之后再去,都没去过酒楼,不能给主人、给湖山丢脸。

客栈里用大木盆和大木桶洗澡,店小二负责用大壶提来热水,人多水少,众人感到极不方便,就由普能安排,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排队洗澡。

在湖山的时候,水是随便使用的,还都是热水,不仅有淋浴,还可以泡澡。这次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有那种享受了,又重温以前的苦难日子了,不过以前在军营和铁匠村的时候,还不如现在这样呢!

那个时候若能过上现在这样的日子,便已是奢侈的梦想了,可现在不知怎的,却觉得这样的生活十分简陋和不便,心中十分怀念湖山,那种好日子,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

在湖山的时候怎么就感觉不出来呢?好象开始的时候还觉得很好,可过了些日子,似乎渐渐习惯了,感觉不出来了,要是回到湖山,一定要好好珍惜。

那个胡沙虎来捣乱,结果被打得全军覆没,主人让大家过上那么好的日子,要是还有什么人来捣乱,自己一定要好好地保卫它。

主人要带着大家去酒楼,酒楼里应该有酒,但不知道酒楼里面有什么好吃的,一定要去看看。

新衣服都准备好了,什么时候……终于轮到自己房间洗澡了!

酉时正,全体集合的哨声响了起来,终于到去酒楼的时候了。

按常规稍息立正之后,我对众人道:“这次咱们去酒楼用饭,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是去打架,不要惹事。尤其要注意随身的火器,不要让人看见、偷走。到了大街上不用列队,都自然一些,现在听口令,解散。”

唐庆在前面带路道:“主人,已然包下了第三层,最高的一层,每桌四人,八个凉菜、十一个热菜,共九桌,十贯绝对够了,菜也都是他们拿手的,且保证是最新鲜的,山禄和兴禄二人正在那里打点。主人,用餐的时候,小人可不可以和兄弟们一起用?他们还不太习惯。”

他那两个兄弟还不习惯和我们大家凑到一起吗?是因为自卑还是看不起我们?或者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短,以至有些约束感?我笑道:“行,那我就和普能一桌,我们俩人用一桌,嘿嘿,普能吃的不多,我可以放开手脚来一顿了!不过你要多联络一下兄弟感情,让他们别见外,要是菜不够的话,就过来拿,我也吃不下许多,别假客气呵!”这种事情急不得,不过有唐庆在,那两个应该跑不了,迟早会诚心归附的。

唐庆笑着点头,前面带路到了这个城里最好的酒楼,聚珍酒楼,山禄和兴禄二人在三楼相迎,桌子上布满了瓜果凉菜小吃等,还有两坛酒。

众人围坐下来,看着桌子上,识别辨认这些没有见过的菜肴。

我站起来道:“这里的菜很多,大家慢慢享用,不过咱们这是在路上,就不多饮酒了,要保持清醒,每桌只两坛,喝完了就没了,不许抢酒、打闹。大家开始用菜吧!这些是凉菜甜点什么的,尝尝就行,可别吃饱了,过一会儿还有热菜。”

众人笑了起来,纷纷拿起筷子,反正几乎都不认识,便随意试着、尝着。

我也尝了几下,比军营里和湖山里的饭菜好多了,都特别好吃。 

逐渐开始热闹了。随着热菜一个个地端了上来,众人也不理会什么个人的面子了,都在匆忙地吃着、抢着、热闹着,奋不顾身夹着菜,把身上弄得很是油腻,但也顾不上了,自然更顾不上喝酒了。

看着众人狼吞虎咽的样子,我笑了,也想和众人一起抢夺,真是热闹,可自己现在确实吃不下什么,再说自己这一桌只有普能在对面坐着,没人争抢,桌子很大,估计能轻松坐下八个人,手下们四个人一桌就够宽敞的了,普能和自己连手都碰不上,想抢都够不上手,只在悠然品尝。

渐渐地,众人有些吃饱了,估计抢菜也抢累了,逐渐有人想起来喝酒了,便又开始抢酒,高呼伙计换大碗!

这个饭馆的菜,不仅比湖山的好吃,而且比自己以前那个时代还要好,好多了!尤其是最后上来的那道什么盘羊,更是绝品!完全不象自己所想那样,后世的菜肴比现在好吃,不过这些菜里没有辣的,有些不过瘾,如果有麻辣肚丝或鱼香肉丝之类的后世家常菜就更好了。

普能似乎对一条红烧鱼比较感兴趣,我站起来,将鱼推到他眼前,顺手牵回盘羊,相视一笑,坐了下来,吃盘羊!比红闷羊肉还好吃,一只盘羊外脆里嫩地摆在大盘子里,盘子周围有好几个格子,每个格子里都有不同的调料,沾着吃。有孜然味的,椒盐味的,姜末螃蟹味的,蒜蓉酱油及醋味的,涮羊肉类麻将味道的,甚至芥末味的,不仅这些调料类,还有浓汁类,一共十几种不同的风味,吃得我不知道究竟哪种更好,恨不得长四张嘴一起吃。

普能情绪慢慢有些暗淡,哽咽道:“主人,这条鱼似乎是黄河大鲤鱼,以前爹娘还在的时候,每次回家都给我做这个!咳!”

正沉浸在盘羊的美味中,肚子已经快没地方了,我闻言一愣,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学校的旁边有个回民饭馆,妈妈总带着自己到那里用早饭,是羊肉包子,这才培养出自己对羊肉的感情,面对盘羊,听普能有些想他的爹娘,我的鼻子也有些酸。

湖山的时候,经常夜晚偷偷想家,但那时没有人在自己身边,现在普能在面前这么一挑逗,使得我也有些酸楚,眼泪不由掉落在桌子上,随即习惯性地用袖子擦了擦脸,道:“咳!别想了,都是苦命的孩子。到时候好好给你报仇,所有的思念都埋在心里吧!”

普能见主人也为自己落泪了,哽咽中又听到苦命这两个字,越发地忍受不住,哇的一声,伏在桌上哭了出来。

我经常想念自己的过去,对感情的控制颇有些心得,知道不妥,当下急忙斩断自己的思念,环顾四周,见众人都吃惊地看着这里,便摆手道:“喝你们的,这里没事,继续喝酒。”然后把一碗酒递给普能,道:“来,喝碗酒!一醉解千愁!”随即想到普能是和尚,不喝酒。

普能却接过酒杯,且抬手就把满满一碗的酒吞了下去,似乎也在极力控制着他自己,抬起头向我勉强笑了一下,不像是笑,随即他又看见了眼前的红烧鱼,又猛地低头哭了起来,比刚才还甚!

我急忙又倒满了一碗酒,既然能喝,那就喝,省得总想伤心事,推到普能头前,顺手把红烧鱼放到自己面前,道:“来,再喝一碗!”普能似乎没有听到,依旧在哭,我站了起来,扶着普能的肩膀,道:“多为将来想一想吧!来,喝了它!”既然已经开始喝酒了,那就干脆一醉解千愁,不喝醉是无法解开心中之愁的。

普能抬起头来,见眼前就有一碗酒,便抄起酒碗灌下去,随后又探身把酒坛子拿过来,凑到嘴边生猛地浇了下去,随后一抹嘴,右手使劲捏着桌子边,左手攥住一个鸡腿,大大地咬了口,把鸡腿里的骨头也咬了下来,狠狠地嚼着,随后低声道:“鸡犬不留!”啪的一声,右手把大圆桌的边掰了下来!

身边的我看着普能红红的眼睛,感到一股浓浓的杀气,脖子不由动了一下,不知如何劝他才好,愣了一会儿,退回自己的座位,夹了块盘羊递了过去,道:“试试这个,也不错的!”

喝了酒,普能似乎有些清醒了,点头勉强笑了一下,接过羊肉低头道:“是!小僧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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