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语气中带着心疼和埋怨,抬手抚上他受伤的额角,温热的指尖细细的略过他的皮肤,竟然意外的缓解了他的痛感。
都是她的错,如果不是她任性冲动的想要离开,也就不会让申恬有了绑架她的可乘之机,更不会让那么多人都身陷险境,甚至还有人到现在都生死未卜。
她的眼角带着湿润的水汽,半晌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有些慌乱的抚上了自己的肚子,“我的孩子呢?孩子怎么样?”
好在隆起的弧度还在,那种血脉相通的感觉也没有失去,她这才心有余悸的松了口气。
凌南霄笑了笑,握住她的小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放心吧,孩子很健康,没有任何问题。”
幸好孩子没有问题,否则的话他们怕是都要悔恨终生了。
叶亦欢仰头看他,视线从他青紫的额角游移到他缠着纱布的右手上,心里那份歉疚和后悔也越扩越大,哽咽的开口道:“对不起,都是因为我……”
凌南霄只是将她揽进怀里,拍着她的背轻声安抚,“不是你的错,申恬当时已经是狗急跳墙了,即便你那时候不选择出国,她也会找时机报复,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她一心想要置我们于死地,不是你换个时间就能避免的。”
“可是……”
“没有可是,你没事,孩子没事,这就足够了。”他轻叹,有些无奈的看着她,“如果你还是无法接受过去的事,我不会强迫你,但现在的形势你也看到了,你怀着身孕终归不方便,如果你想离开,也等孩子出生再……”
“我们结婚吧!”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叶亦欢一口打断,语调坚决而又郑重,带着她从未有过的决然。
凌南霄显然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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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们结婚吧!”叶亦欢目光灼灼的对上他的双眼,有失而复得的庆幸,也有心有余悸的感慨,“这次的事让我明白了生死太容易了,一场大火,一场爆炸,甚至是一颗冰冷的子弹都有可能会夺取人的性命。我不想再逃避,也不想再继续做无畏的斗争,相爱太难了,我们谁都不能保证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能做的就只有活在当下,把握手中所拥有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场事故,她或许还在纠结于他们之间过往的那些伤害,可是这场爆炸让她切实懂得了一件事,那些已经过去了的事情与生死和真爱相比,又有多么重要呢?
谁在遇到良人之前都会做出一些轻率任性的举动,或是伤人或是伤己,但上天能给他们一个回头的机会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她还想过多的要求什么呢?
“欢欢,你……”
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她的转变,可叶亦欢却只是抬起手指压在他的唇上,一双澄亮的眼中盈满了眼泪,“什么都别说了,我们结婚吧,以后好好的,好不好?”
“好,好!你说什么都好!”
凌南霄连声应着,欣然的将她重新拥入怀里,力气大的几乎是想要将她嵌入自己的骨血之中一样。
能紧紧拥抱着她的感觉太好了,那种心都被填满了的满足感,甚至让他觉得拥有全世界大概也不过如此。
*
重新着手婚礼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虽然之前叶亦欢提出过让他把发出去的请柬和公布的婚讯都撤回来,可他到最后也没有那么做,而是打算任由其发展下去的。
现在她愿意再次与他步入礼堂,那么之前所做的一切也都不用再改变,只要把没发完的请柬继续发出去就可以了。
婚礼是凌南霄和京都最有名的婚庆策划师一起策划的,他决心要用一场盛大而又奢华的婚礼将她重新迎娶,这对他来说不仅是一场仪式和弥补她当年的遗憾,也是一个最郑重的承诺。
他要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所有人,这一次他娶了叶亦欢,就一辈子不会辜负她。
婚纱从Vera`Wang定制的,单肩的褶皱束腰立体花朵婚纱,柔美而又曼妙,简直是和她的气质再贴合不过,将她的温婉完完全全的衬托出来了。
叶亦欢四个多月的肚子已经渐渐显怀了,她生怕自己的大肚子会影响婚纱的美感,甚至一度想要将婚礼推迟到孩子出生之后,可最终还是没能拗过凌南霄,婚纱量身修改了一下,巧妙地将她的肚子遮盖了过去。
只是就在他们如火如荼的准备婚礼的时候,警察却在这个时候找上了叶亦欢。
叶亦欢没有想到警察找来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叶书华。
自那次验了DNA得知他们确实是亲生父女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她当时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确了,无论结果怎样,她都不可能再认这个父亲,而叶书华也很识趣的没有再来找她,不知是没有脸面还是其他原因。
只是叶亦欢没想到,时隔一个多月,她再次听到叶书华的名字,居然是跟一场命案捆绑在一起的。
细谈之后她才知道,叶书华和自己的秘书陈平暗地里商议着想要窃取别家公司的客户资料,可是没想到陈平居然阵前倒戈背叛了他,尽管叶书华百般防备,可到底是被陈平给坑了一回,气结之下便去找陈平理论,却没想到陈平居然理直气壮地说这都是叶书华自己活该。
叶书华气急攻心的和陈平大吵一架,争执之下他竟然将陈平失手从天台上推了下去,陈平当场死亡,叶书华畏罪潜逃,不知所踪。
年轻冷峻的警官就坐在她的面前,公事公办的对她道:“如果叶小姐有什么线索,请一定要提供给我们,包庇也是要犯法的。”
她淡淡的笑了笑,“警官放心吧,他已经不是我爸爸了,帮助警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如果我有他的消息,我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年轻警官并不理解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只是看她冷静恭谨的态度也不像是有事隐瞒,只好点了点头离开了。
一直到警察都走了,叶亦欢才起身走向了落地窗,抬头看向远方略有阴沉的天色,心情压抑而又沉闷,说不清自己此时此刻是一种什么感受。
凌南霄看着她落寞的背影,心疼的轻叹了一声,走上去从身后环住她,下巴抵在她的肩头问道:“在想什么?”
<“我在想,如果妈妈知道了她曾经爱过的是这样一个男人,她会是怎样一种心情。”
林晓君这一生都在为了叶书华奔波操劳,临死的时候都想着怎么能帮他一把,可是叶书华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给过她。
叶书华的事情她其实之前就听到过一点,只是刻意的选择了逃避,不愿再去理会和他有关的新闻。
不是她冷血无情,而是实在太伤心了。
凌南霄将她翻转过来拥进怀里,一下一下的拍抚着她的背,“别想了,你现在怀着孩子,不要想那些不开心的。”
“嗯。”叶亦欢点了点头,靠在他胸口轻声说:“那就想点开心的,今晚你打算做什么给我吃?”
“你想吃什么?蛋包饭?海鲜饭?还是小炒之类的?”
“嗯……那就海鲜饭吧,要西班牙海鲜饭!”
凌南霄笑笑,侧首在她脸上啄了啄,“好,下班咱们就去超市。”
这西班牙海鲜饭还是之前他从网上看到的,两人齐心协力的做过一次,味道还不错,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他这次是势在必得的能做的更好。
下班之后两个人就一起去了超市,凌南霄推着购物车,叶亦欢在一边挽着他,倒是颇有一种平常夫妇的感觉,温馨而又和睦,幸福大概也就这么简单了。
大肚子的女人总是要格外小心,虽然她167的个头已经不算低了,可是在185的凌南霄面前还是显得十分娇小,有时候她还要仰起头来才能看得到他的眼睛。
这就让她在婚礼的时候有了另一件耿耿于怀的事情——不能穿高跟鞋怎么办?
这个问题她之前其实就已经跟凌南霄讨论过了,她这一方算是据理力争,可是他那边也不甘示弱,就是不允许她在婚礼的时候穿高跟鞋,把人多眼杂,万一一个不留神磕碰到了,那他岂不是赔了孩子还折了婚礼?
不行,绝对不行!
叶亦欢自己当然也有点怕,但是一辈子就一次的婚礼,上一次已经够让她难过的了,这一次她真的不想留下一点遗憾,所以软硬兼施的磨了他好几天,最后眼泪战也用上了,还冷战了一个下午,这位护妻大使终于松了口风,答应让她在婚礼的时候穿高跟鞋。
但前提是,高度不许超过五厘米,而且要由他找人定做。
他能退一步,她已经很高兴了,只要不在婚礼上身高差显得太过分,她就可以接受。
两个人一边逛超市,凌南霄忽然来了情绪,饶有兴致的问她,“孩子的名字想好了吗?”
叶亦欢耸肩,“这难道不是你的事情吗?你是孩子的爸爸啊。”
“我这不是觉得你博学多才嘛,你看的书多,有没有想过心仪的名字?”
“嗯……这个也很简单嘛,寓意好一点,简单易懂一点,笔画少一点,字体平常一点,不然的话太繁琐了多难写啊,不说同学不认识,万一老师也常常叫错,那宝宝一定会觉得很丢脸的。”
凌南霄扶额,“这个……还是等我回去翻翻康熙字典吧。那小名呢?想的怎么样?”
叶亦欢简直是个随心主义者,“小名就更简单啦,叫个什么狗蛋旺财之类的就OK了,多简单。”
凌南霄:“……那你不如叫他小兵张嘎得了。为了让我儿子以后有个能拿的出手的名字,这些还是交给我吧,你这当妈的怎么这么随意,就跟叫小猫小狗似的。”
这孩子还没生出来,他都已经护犊子护成这个程度了,叶亦欢忽然觉得自己的地位有点堪忧了。
“你怎么就知道是儿子?万一是女儿呢,你是不是会生气啊?”
都说怀了孕的女人容易多想,果然说的一点没错,眼见她又要担忧,凌南霄只好抱住她哄起来,“怎么会呢,我刚刚也只是说顺口了,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儿子或女儿我都喜欢吗?大不了……咱们之后再生一个,一儿一女,凑个好字!”
叶亦欢嗔他,“谁要跟你生啊,你说的倒是轻巧,反正你只要出力就可以了,怀胎十月的又不是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凌南霄耸肩,“我确实是只需要出力,怎么说呢……我喜欢造人,但更喜欢造人的过程。”
“你……你下流,变.态!”
这
还是在超市呢,周围人来人往的,这个男人怎么脸不红心不跳的就把这些话说得这么坦然?
凌南霄笑了笑,低头在她耳边暧昧道:“等这小鬼出生了,我天天下流你!”
一句话引得叶亦欢又羞又气,心里却又忍不住有些微微的情动,其实这么久了,她也是有些期待和想念的,毕竟那是夫妻情趣,是两个人相濡以沫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买好需要的食材后,两人经过生活用品区,凌南霄猛地瞥见了一旁的……杜蕾斯和冈本之类的,TT,再回头看了看老婆大人的肚子,只能长叹一声了。
他的迟疑让叶亦欢也回过头,看到他的视线不舍而又期待的望着那些个小玩意,叶亦欢的脸都红了,没好气的在他身上拧了一把,“你一天到晚是不是就在想这些啊?看到这东西连路都走不动了,色鬼,流氓!”
凌南霄很无辜,“这个不知是丫头还是小子的小东西都要霸占你十个月了,难道还不允许我想一想?”
叶亦欢终于垂下了头,小声道:“那不是不方便嘛……”
“谁说不方便,三个月之后就可以简单的试一试了,你不能让我禁欲十个月吧,未免也太苛刻了……”
看着他一副眼巴巴的模样,叶亦欢只好转移话题,“好了好了,东西都买好了,赶快回家吧。”
这个男人……她现在对他简直是又气又好笑,平日里见谁都是一副生人勿进的阎王脸,可是一到她面前就成了一个小男孩一样,得让她哄着逗着,这才能天天笑口常开。
两个人开车回了家,凌南霄从后备箱里拿出买好的东西,两人有说有笑的往家走,然而刚走到楼厅门口,旁边的树丛里就猛地窜出来一个黑影冲到了他们面前。
最近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太多,叶亦欢吓了一跳,凌南霄则是下意识地将她护在了身后,防备而又警惕的看着面前的人。
直到光亮渐渐明朗一些,两人这才看清了面前的男人,竟然是失踪一个多月的叶书华。
叶亦欢瞠大双眸看着他,震惊的半晌做不出反应,就连凌南霄也愣住了,一时间挡在她面前的动作也变得有些尴尬,这毕竟还是她父亲,可他又怕叶书华会伤害她,挡也不是,不挡也不是。
叶书华有些激动地看着面前的女儿,良久才声音颤抖地叫了她一句,“欢欢!”
这一声让叶亦欢差点就落下了眼泪,她别过脸忍住眼泪,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引人注意之后才低声说:“先上去吧。”
叶亦欢和凌南霄分分合合这么久,他这个做父亲的却还是第一次来他们的家,房子是后来凌南霄又重新装修过的,全部都遵照了她的意见,风格温馨而又恬淡,因为她怀孕,桌角那些尖锐的地方还特地都包了起来,浴室也换了最好的防滑地板,足以见得他的真心。
叶书华有些局促的站在地中央,一段时间的逃窜让他整个人都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眼神警惕而又戒备,就连楼下偶尔经过的车声都会让他形容惊弓之鸟。
他这段日子东躲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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