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感觉堵得慌。
一股香味飘过来,真香啊,应该是西红柿炒蛋的味道,还有韭黄炒肉片……
以前在家里这些菜倒是常吃,不过到了城市里就再也没吃过那么原汁原味的纯天然食物了。现在的食品啊,都是添加剂什么的,不安全不说,味道也相去甚远。不过,再难以下咽的东西,吃惯了也就好了。
抬头一看,老板娘熟练地招呼着客人,同样质朴的脸,一样的热情洋溢。
“姑娘,吃饭吗?”大概是看我站在门前好一会儿了,老板娘开口问道。
“啊,不,不吃。”我摆摆手,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这里,我和他一起吃过饭。店里依旧生意很好,老板娘依旧迎来送往,菜香依旧芳香扑鼻,我还是站在这里,身边却没有了另一个人。
我想到一首诗,虽然很不应景,但是倒也还算有些异曲同工的地方。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里只是破落的小街,没有桃花,也没有庭院,更没有春风,但是却同样的物是人非,惹人伤感。诗人至少还有春日美景可赏,而我呢,比他更不济。
其实,严格说来,我本来就是一个人,甚至连感叹物是人非的资格都没有。上次他不过是为了感谢我帮他救场子才请我吃饭罢了,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是我多想了而已。
但是想到这里,好像又有另一个人在对我说:“武凝,你这个蠢女人,到这时候还帮他说话,他要是没别的意思能对你说那些话嘛!”
我似乎清醒了一点,但是,唉,我终究还是没办法恨他。
就算他再怎么小人,变心,为了名利出卖我出卖自己,甚至帮着别的女人欺辱我,我还是没办法恨他。
跑了一阵,终于感觉不到那家小饭馆的气息了,我的心跳好像平稳了不少,只是奔跑过后呼吸有点急促。
小街的边上是一条狭窄的勉强能算河的河。
河边有大约半米高两个手掌那么宽的水泥砌的围栏,防止行人不小心掉下去,也可以给走路累了的人坐一坐。还有很多附近的人,吃过晚饭后喜欢出来走一走,就在河边坐坐,吹吹晚风,拉拉家常。
我找了块干净的,旁边有棵树的地方坐下。
在路灯的照射下,树的影子投在我身上,疏影斑驳。我就像是躲在阴影下的小猫,默默地舔舐身上的伤口。
也不知花晴怎么样了,白天经过那里也没顾得上去看看它和大姐,它是最喜欢在暖暖的阳光下的。
不远处有一盏昏黄的路灯,让人看着容易想到“油尽灯枯”这四个字,虽然这是形容人即将离世的,但这盏灯也差不多了,轻风吹过,就晃啊晃的,光线更是黯淡无比。
路灯下,有一对男女相偎坐着。女人身材瘦削,依偎在男人的怀里,在絮絮说着什么。
可能是聊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男人宠溺地一笑,去刮女人的鼻子,女人撒着娇把头埋进男人怀里。
两个人都穿得很朴素,一看就不是有钱人,有可能是外地来城里打工的。两人或许住在狭窄简陋的廉价出租房里,每天吃的都是从菜市场买回来的处理货,甚至有可能是别人不要的菜棒子,穿得衣服洗得都褪了色。要是有个孩子,还要为孩子的学费发愁,赚到的工钱总是不够用。
但是,每天女人都会把他们的小窝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用灵巧的双手把那些烂菜叶子都变成粗陋瓷碗里的一道道精致小菜,没有很多油水,却清淡可口。把孩子从学校接回来,摆好碗筷在门口等待男人回家,一家子静静地吃饭。
衣服已经发白了,还是舍不得买新的,每一分钱都要掰成两瓣花。但是,生活却像是一碗糖水,极简单的原料,仅仅是水和糖,简单得寒碜,但是因为有了那么点子糖,就还是甜得像蜜一样。
夏天到底是要尽了,在河边坐久了,这夜晚的风带着寒意悄悄地浸入骨髓,我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我想象得那么美好,而事实上呢,或许两人整天为了衣食所忧,为了琐事烦恼。起初或许还能忍,时间久了,吵得多了,就连两人之间的爱都消耗光了。贫贱夫妻百事哀啊,什么样的感情能经得起生活的磨砺?
现实跟理想总是有差距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想想也可笑,大晚上的,我好好的宿舍不待,跑到这里来吹风,还看着陌生人在那乱想。
我自嘲地笑笑,站起来打算回学校。
却见前面不远处的墙角有一群人围在一起,隐约可以看到香烟的微光明明灭灭,不时传来几句脏话。
一看就不是好人,我还是快点离开比较明智,其实这条小街的治安是很差的,只不过因为林靖宇的缘故我才对它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但是我知道,这里其实鱼龙混杂,很多外地来的打工者都聚集在这一带,还有很多无业游民,包括附近学校的混混生。环境又脏又乱,巡逻车都不怎么管,经过也只是走个过场,这里可以算是个城中村吧。
我快步离开,在经过他们的时候,却隐约听到几句话,“一个毛头小子能把我们怎么样,只要我们……”,“到时候,我们拿到钱就去金悦玩最好的妞,听说那里最近来了……”
其实我也没有听完整他们到底在讲什么,但是零星的几句话就是让我心里升起一股怪异感。
我下意识地放慢脚步,想要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和姓周的小子谈清楚啊?”有个小个子的人贼兮兮地问。
“废话,不然老子能帮他干这个,娘的,要不是看在钱多的份上,我还不如直接去收保护费比较干脆呢!”一个身形高大可能是“大哥”的人朝边上吐了口痰骂道。
我还想继续听下去,可是——
“大哥,那小妞好像在看我们。”
我一听不对,被发现了!
本来还想假装只是路过的行人的,但是一转头,我看清楚了“大哥”的脸。是他!白天带头闹事的孙哥!
他不是高氏雇请的工人,而是这一带的小混混,!
再加上刚才听到的那些话,显然他是被别人花钱请来的,目的就是要整高氏。
那请这帮人的雇主也太看不起高氏了,难道他以为就凭这些小伎俩就能搞垮高氏?就凭这些小混混就能扳倒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了这么多年的高氏?
还是他太看得起小混混的本事?就算这次是高纪扬来处理,凭他的商业头脑,我也相信他一定可以完满解决这件事的,实在不行,背后还有蓝霜卿,还有整个高氏家族。
转瞬间,我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念头,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我细想了,得尽快脱身!
跑,我肯定跑不过这一群男人,与其心虚地跑,倒不如站在原地,越是危急的时候越要镇定。就像在路上遇到一条凶猛的狗,要跑的话,正常人是绝对跑不过它的,你越跑它越要追你,所以倒不如想想别的办法。
但是,我忘了一点,白天我都想到的,偏偏这时候忘了。那就是——这些人是混混,十足的无赖,讲道理是没有用的。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英雄救美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11-8 14:44:07 本章字数:3342
夜更深了,风更冷了,街上的人群已经开始渐渐散去。
大晚上的,我一个人站在一群混混面前,凉风吹来,有点想发抖。
我看着孙哥一步步朝我走来,眼睛微眯,露出危险的光芒。白天还是一个为可怜的工人们讨说法的“正义人士”,而现在却像一条垃圾堆里会咬人的野狗。
“呀,这不是孙哥吗?”我索性先发制人,微笑着开口道。
“大哥,这妞够靓的呀,这要到金悦,尼玛绝对是头牌啊!”刚才那个小个子露着满口黄牙一脸淫笑地看着我对旁边人说道。
真恶心!小混混就是小混混,别说走正途,就是在黑道上混,也混不出个名堂来。
“说什么呢?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孙哥扭头就给了小个子一巴掌,口里喝道,“这位美女可是高总的助手,咱还指着高总发工资呢,人家的人得罪得起吗?”
孙哥说得好像对我很尊重似的,我却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哦——”旁边一个手上纹着青龙的人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拖长了声音道,“也是,这枕边风的威力可不能小瞧啊。”
其他人也都意味深长地一笑。
我深呼吸一口气,不去理他们的污言秽语,心里暗暗思索着应对之策。
“孙哥,你,不是我们公司的工人。”我尽量放缓自己的语调。
“是啊,怎么了?”孙哥露出一个很无辜很疑惑的表情。
演技这么烂,还敢出来秀!我强忍住喷他一脸的冲动,回道:“既然孙哥你不是我们的工人,那你为什么要带着其他人闹事呢?”
我本来不想提这个,毕竟现在的处境对我很不利,但是装傻也不行啊,大家都是明白人,只能摊开来说了。
“大哥在我们这一带出了名的声张正义,那些小商小贩们都是我们的保护对象,不然他们哪能这么太平。”小个子一脸崇拜一脸自豪地嚷嚷着。
“听到了吧,只要是我孙哥看不惯的事,我都管。”孙哥用两根手指夹住嘴上刁着的烟头,拿下来摔到地上,慢慢抬起一只脚,轻轻踩上去,然后,看着我,脚下重重一扭。
我心下一抖,马上说服自己镇定,千万不能慌。
“哦,原来是这样,孙哥,失敬。”我含着笑说,“今天不早了,大家先回去好了,我相信明天高总一定会给出一个令大伙满意的答案的。”
我说着便要走,那个有青龙纹身的人立刻挡到我面前,阴笑着:“这么急着走干嘛,这不,月亮还在天上呢。”
废话,又不是阴雨天,当然会有月亮了。我看着他手上那条青龙,啧啧,真是粗制滥造,也不知哪个小巷子里的蹩脚师傅给刺的,长得还没蛇有气势,也不知纹的时候工具消过毒没有。
“你想怎么样?”我转头看孙哥,在这里他才是做主的人。
“不想怎么样,就是想请小姐去喝两杯。”孙哥抖着腿一副十足的二流子模样。
看来他们是不想让我走了。
要是让高纪扬知道这些人是被人花钱雇来,故意煽动工人闹事的话,那他们的计划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其实这点把戏我们早就猜到了,只不过我们以为是工人被人买通了带头闹事,没想到这个带头的孙哥根本不是工人,而是职业混混。
如果我们把真相告诉工人们,告诉他们,你们只是被人利用了,到最后别人达成了目的,而你们却失去了工作,连工资都拿不到,到时候你们哭都来不及,那事情就容易解决了。虽然工人们可能未必相信我们的话,但是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孙哥的身份就绝对不会再听他的煽动。
至于这个人是怎么混进工程队的,那就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包工头被收买了。工人们人数众多,且很多人都是从不同地方来的,不可能所有人都互相认识,但是包工头就不一样了。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总体进度和一些大的问题上的调度,而包工头整天在工地上监工,他不可能不知道有外人进入。
我咬了下嘴唇,说道:“等这件事圆满解决了再一起喝杯庆祝酒,您看怎么样?”
孙哥也不傻,只笑道:“夜长梦多,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还是今天去吧。何况,你说的圆满解决,到底是对于哪一方而言呢?你们觉得圆满的,我们可能不满意啊~”
眼看他们是不想让我走了,便收住笑,冷冷回道:“你们也知道我是高氏的人,要是你们对我不客气,那到时候恐怕没什么好果子吃。你们的雇主我不知道是谁,但是他要是看到你们把事情闹太大,搞砸了他的计划,那你们连原本的酬劳也得不到。”
好汉不吃眼前亏,对这种人最好不要来硬的,可是如果软的不管用,也只好冒一把险了,就看他们会不会被我的话威胁到。
“果然是在商场上混的,这么会谈生意。”孙哥面露赞赏,笑着说。可一个转瞬,他却马上就变了张脸:“妈的,老子可没耐心陪你唠嗑,先带回去再说!”
他这么一说,旁边的小弟立刻就要上前拉我。
我一下子就慌了,之前强装出来的镇定瞬间瓦解,尖叫一声就往后跑。
可我哪跑得过他们啊,只好大声喊救命,可是路上本来人就不多了,即便看到的人也只顾着往旁边躲,就怕殃及自身。
我总算是亲身体会到了新闻里的镜头,出事的时候,只围观,不动手。网上人人都是卫道士,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义愤填膺地谴责别人,而一到现实,人人都本着自保要紧的原则生活。
眼看着就要被抓住,我竟然还想到电视剧,里面只要是美女出事,一定会有英雄相救,最后两个人相亲相爱地生活在一起。我怎么的也勉强算是个美女吧,怎么没有人救我啊?!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想法被老天听到了,前面真的出现个英雄唉!虽然我不知道他身手怎么样,但是怎么也是个认识的人啊,对于现在的我就像是救命稻草一样。
“陈世风!救我啊!”我朝着不远处那个染着酒红色头发骑着赛车的男生大声喊道。
“武凝!”陈世风一脸错愕,瞬间反应过来,飞快地向我骑过来。
我本来想坐到他的后座上,自行车再怎么慢总比两条腿跑得快吧。可是,一眼看去,我心都凉了。我怎么就没想到,赛车没后座呢!
他迅速地骑过来,身后追我的两个人躲了一下落下几步,我稍稍松口气,赶快对他喊道:“你还是快走吧,找人来帮我,你一个人打不过他们的。”
陈世风却一个潇洒地反转,把车子往旁边一推,自己从座位上跳了下来。
我看着呆住了,这下完了,两个人都跑不掉了,这个家伙果然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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