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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卧群芳_分节阅读_第10节
小说作者:洛雷   内容大小:2.55 MB   书页:醉卧群芳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4-09-01 08:49:36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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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当做储存东西之用,将近九立方米的空间,能装不少东西呢!

    他的目光落在黑不溜秋的石板上,上面的内容已经看过好几遍了。

    他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往石板上滴一滴血,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第19章 捡到宝了

    本着好奇宝宝的心理,这货一溜烟儿的不见了。

    因为之前坐着的地方实在是太显眼了,万一石板发生某种变化,岂不是搞的世人皆知了吗。

    回到自己的宿舍,小心翼翼的把门反锁好,雷小洛这才放心的坐在床上。

    石板已经被他从戒指里拿出来了,还有从胡图那里顺过来的大头针,虽说针尖不是十分的锋利,也总比用牙咬手指头更靠谱儿一些。

    “丫丫的,试试又不会死人!”雷小洛这是在安慰自己。

    虽然已经拜了个老不羞当师傅,也了解了一些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知识,但严格说来他还是个门外汉呢,所以多少有点儿担心。

    用大头针在左手食指上使劲儿的扎了一下,这是他总结出来的经验,要扎就得扎的狠一点儿,省的没扎出血来白白受了疼。

    鲜红色的血冒了出来,很快形成一个血珠,比刚才的那个足足大了一圈。

    “我擦,吃亏了!”雷小洛这个心疼啊,赶紧把手指按在了石板上。

    竟然没反应,可他抬起手指的时候,发现原本的血珠不见了,再看石板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什么情况?

    就算黑不溜秋的石板“饥-渴”到了极点,也不能什么都没有留下,哥的血是红的,不是透明的!

    再试一次!

    他把牙一咬,换根指头扎出血来,这次他没有直接按上去,因为那样不利于观察。

    红色的血液抹在石板上,便闪出白光,只是白光一闪,就不见了。

    这说明有反应,可为什么没结果呢?

    “哥最讨厌的就是光吃不吐的家伙!”雷小洛在石板上拍了几下,用训孙子的语气说:“你以后就跟我混了,千万别让哥看不起,知不道?”

    知道才怪,这玩意儿没那么高的智商。

    本着事不过三的想法,这次轮到无名指了。心里一边念叨着这可是未来老子戴戒指的手指,一定不能让老子失望,一边把大头针刺了下去。

    这次的血珠更大,可雷小洛还是有些不太满意,直接又在上面扎了个口子,这次该没问题了吧,要是再没有反应,就太没天理了。

    他小心翼翼的把血抹在石板上,由于血量的增加,这次发出的是刺眼的光芒。

    我擦,雷小洛闭上了眼睛。

    等他再次睁开的时候,手里的石板已经变了颜色,颜色越来越浅不说,而且还朝着透明化接近。

    有效果!

    仅仅几秒钟的时间,原本黑不溜秋的石板就变成了完全透明状,宛如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反射着透窗而过的阳光。

    嗖……

    水晶板自行脱离雷小洛的双手,速度飞快的飞进了戒指中。

    他正准备“进入”戒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这时,戒指开始剧烈的抖动起来。

    表面那层物质出现细小的裂纹,如果有个放大镜的话,他一定能看到——那些裂纹竟然跟干旱皴裂的土地如出一辙。

    他瞪着眼睛看着戒指,开裂的过程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他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儿,这玩意儿不会坏掉吧?

    要是真坏掉了,岂不亏死!

    过了十几秒钟,戒指满是裂纹的表面纷纷开始脱落,一小股灰色的烟尘冒起。

    这股烟尘并没足以阻挡雷小洛的视线,他看的依然很清楚,透过脱落的表皮,里面露出紫金色。

    待表皮完全脱落之后,原本造型平平无奇的家伙,改头换面成为一枚精致的紫金戒指,上面雕琢着细密的花纹,以雷小洛现在的目力,根本无法看清楚花纹的形状,这已经从根本上说明它的工艺有多么的复杂。

    他有些兴奋的拿起戒指,迫不及待的“进去”一观。

    “进去”的过程依然很顺利,说明戒指的形制发生了改变,本质却没有发生变化,雷小洛仍然是它的主人。

    原本九立方米的空间扩大了上千倍都不止,因为以雷小洛的目力,竟然一眼望不到边,高度也无法进行精确目测。

    放黄表纸和朱砂的还是原来的架子,没有变多也没有减少。

    石板恢复了原本黑不溜秋的样子,只是上面刻着的文字不见了,左右下角各出现一个三角形的符号,很像网页上的翻页图标。

    “难道是传说中的触摸屏?”雷小洛看着像极了显示屏的石板。

    他尝试着用手在上面滑动一下,屏幕竟然亮了!

    随着屏幕的亮起,他那双氪金狗眼也差点儿被闪瞎!尼玛,什么玩意儿,难道说修真界早就攻克了平板电脑技术?

    又或者说当年乔布斯大大根本就是抄袭了修真界的某种法器,才研制出了苹果ipad?

    屏幕的显示分辨率很高,根本不是世面上那些平板电脑能比的,而且十分清晰。

    怀着这样的疑问,他把手放在右边的三角符号上点了一下。

    画面一转,屏幕中间是三个隶属体的繁体大字——万符戒,下面是一排小字:使用方法说明书。

    我擦擦,真的很智能,就是不知道装的是什么系统,可以肯定的是跟传说中的某个卓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再点一下,这次出现的是简介,开篇说的就是符咒的好处,原来除了灵符之外,还有一种攻击性很强的恶咒,它们合称符咒。

    总的来说,符是对辅助性灵符的简称,比如能让人增强抗击打能力的金刚符,或者是提高使用者敏捷能力的轻身符;咒代表的是攻击性的手段,例如能变成一根火焰枪的火雷咒,又比如能释放闪电的引雷咒。

    而且,这些符咒全都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等级越高,也就越厉害。

    就说胡图给他的金刚符和轻身符吧,全都是最低级的,世人对灵符的认识也都停留在最低级的阶段,怪不得说它是鸡肋呢。

    高级符咒的毁伤能力不亚于大乘期的修真者释放的法术,而且使用灵符最大的好处,就是只耗损轻微的灵力真元,持续性优越。

    “哇哈哈,捡到宝了!”雷小洛开心的拿起万符戒亲了一口。

    从刚才胡图把戒指扔给他时候的表情,可以判断出它并不起眼,雷小洛绝对是第一个发现戒指秘密的人。

 第20章 死党到来

    再往下翻,就是各种符咒的目录了,分别是十八种灵符和十八种恶咒,共计三十二种。

    灵符中的第一个,名曰化鸟符。

    低级的化鸟符可幻化出一只小巧的纸鹤,中级则是一只半透明的灵雀,高级可以幻化成各种形态的小鸟,集跟踪、刺探、找人等等作用于一身!

    第二种名曰聚气符,能够将一定范围内的灵气聚集过来,供修真者吸收,等级越高聚集的灵气就越多。

    在这个地球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时代,灵气不如远古的时候那么多,聚气符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后是能镇定情绪,让人平心静气的清心符,破解各种旁门左道攻击的破魔符,还有解毒符、明目符、化羽符等等。

    接着是十八种恶咒:第一种名叫引虫咒,能控制一定区域内的昆虫、小型动物为己用,尽心攻击、骚扰等活动。

    第二种名曰定身咒,这可是好东西,能让人失去行动能力,中高级的还能对付古武者和修真者呢,就连妖修和冥修也得俯首称臣。

    接下来是能让人丧失主动意识的癫狂咒,让人产生各种的妄念咒,用火球进行攻击的炽火咒,以及火雷咒、引雷咒、狂风咒等等。

    每种符咒都有制作的技巧介绍,要只是制作低级符咒的话,根本用不着拿自己的血调和朱砂,只需要最普通的无根之水就可以。

    也就是雨水,甚至瓶装的纯净水同样可以作为替代品,只不过画出来的符咒在质量上稍差一些而已。

    制作中级符咒就必须用精血为媒,想要做高级的,雷小洛还没有这个本事。

    就算是中级符咒,制作成功率也低的吓人。想要提高成功率倒也不难,增加自己的实力就行了,只要能够进入金丹期,就算是不用精血,也能画出中级灵符。

    看完目录上的简介,雷小洛高兴的喊叫着:“有了这些符咒,哥就可以在花城横着走,看谁还敢欺负哥!哈哈,哥还要颠覆大家对符咒的浅显看法!”

    虽说万符戒是胡图给的,但胡图并不知道,这枚曾经看起来一点儿都不起眼的戒指内有乾坤。

    如果他知道了,就会有两种结果:第一,据为己有,绝对不会大方的送给刚收的关门弟子;第二,大方的送给雷小洛。

    那么雷小洛现在也有两种选择:第一,装傻充愣,只字不提,毕竟老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第二,告诉胡图,跟师傅一起分享果实。

    想来想去,他还是觉得先执行第一种选择比较好,等以后哥有了自保能力,同时真正融入到玄狐门的时候,在告诉胡图也不迟。

    害人之心不可有,哥只不过是动了防人之心而已。

    另外一个让他惊喜不已的是,万符戒戴在手上之后,竟然会自行隐形,这么一来,就不担心被意图不轨的人看到。

    试了一遍,结果戴在左手食指上最合适,好吧,这儿就是你的安身之处了。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句话可真是一点儿都没错,看现在的雷小洛就知道了。

    脑子里尽想着用符咒大杀四方,他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大门口,放眼朝外眺望,眼前的景色真是……有个毛景色啊,除了正在盖楼的工地,就是满大街胡跑的汽车,屁股后面不停的冒着黑烟,丫丫的。

    不过这根本挡不住哥的好心情,哇哈哈!

    无意间,他看到游泳馆的角落里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猫在一堆装饰材料的后面。

    难道是贼?

    雷小洛正值正义感爆棚的时候, 眼睛里揉不得半粒沙子,再说防火防盗本来就是他的工作内容之一。

    他不动声色的跑了过去,要是能抓个贼的话,加上之前赶跑混混儿这件事,就能找经理谈加工资的事情了。

    等他接近之后,越发的感觉小贼看起来有些熟悉。

    哪里是什么小贼,那货猫着腰的身高都已经达到雷小洛的水平了,要是直起腰杆儿,至少得有一米九左右,而且还很彪悍的样子。

    “小李子,你丫在这儿干嘛?”雷小洛大喊一声。

    “我草,被雷哥发现了,我藏的很好啊!”

    果然是熟人,鬼鬼祟祟的家伙绰号小李子,大名李文灵,是雷小洛的死党。

    两人从初中开始就是朋友了,一起爬墙头儿逃课,一起捉弄女生,这些事儿没少干。

    可是自打上高中开始,小李子就像吃了激素似的一个劲儿疯长,身高很快就到了一米九,体重超过两百斤,这样的生长速度让雷小洛恨的牙根儿痒痒。

    要知道这么多年一直是雷小洛罩着李文灵,当小弟的比大哥长的还彪悍,我这个大哥还混个屁啊?

    以至于后来两人结伴单挑一群的时候,人家都会不由自主的把他当成是小李子的跟班儿。

    其实,小李子空有一身蛮力,论打架论计谋,他都不是雷小洛的对手。

    所以,他仍然是雷小洛的跟班儿。

    “你个没出息的家伙,顾头不顾腚。还藏的很好,哥大老远就看见你了!”雷小洛照着小李子撅着的屁股就是一脚。

    “嘿嘿,失误失误,下次一定会注意的!”小李子捂着屁股,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出来,对着老大一阵点头哈腰。

    “来都来了,还藏个鸟啊!”雷小洛问道:“来干嘛的?”

    李文灵嘿嘿一笑,挠着头说:“咱不是怕雷哥怨我把你的事情告诉吴思了嘛,雷哥我发誓,不是兄弟意志力不坚,而是吴思那小娘皮下套儿唬我,我一不小心才说出来的!”

    “行了行了,你不觉得自己的解释很苍白无力吗?有话快说,哥忙着呢!”雷小洛摆摆手,他不打算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缠,毕竟咱是占了便宜的。

    李文灵从裤兜里掏出几本书,笑嘻嘻的说:“这是吴大班长让我交给你的,上面只要有红色记号的部分都是重点,她说雷哥知道该怎么做!我还纳闷儿,雷哥你不是不准备考试了吗?”

    雷小洛劈手把书夺过来,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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