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侧妃,本王要定你了!”
沈明嫣浑身颤抖,她挣脱出润郡王的怀抱,拢了拢发丝满目凄凉道:“润郡王,你不明白明嫣的意思,明嫣要的你给不起,再这样下去咱们都得痛苦,不如让咱们归了陌路罢。”说着在润郡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如精灵般逃走了,留下润郡王在美丽的玉带湖旁怅然若失,过了会儿才失落的走了。
↓↓↓我知道你爱她爱得好痛苦好痛苦,我也知道她爱你爱得好痛苦好痛苦,我也听你们爱来爱去爱得好痛苦好痛苦,你们太残忍了!太狠了!太绝情了!
活生生的琼瑶大剧啊!
明秀觉得胃里一阵翻滚,可怜了我的胃受了忒大的刺激,攥着世子爷前襟的手不自觉地抓紧,默然无语。
抬起头来道:“你说为什么咱俩总会听到别样的墙角?哇撒,两男争一女,兄弟相争为了哪般?是她绝世的美貌,或是那卓越的风姿?”
世子爷面色一沉敲敲明秀的额头,“好好说话。”
明秀默默扭头:“抱够了吧,放我下来。刚才你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知道咱们这叫什么吗?无媒苟合。你无情,你冷酷,你好残忍好残忍……”
“呜呜……”
以吻封缄……那是不可能的。
世子爷伸手拧了一把明秀两片粉嫩嫩的唇,果然滋味如想象中的好。
明秀当时正沉浸在咱也来演一把琼瑶剧的恶心又痛快的感觉中,哪里想到世子爷二话不说直接上手了,动作太快,没等明秀反应过来,当时她最后一个‘忍’字才吐了半截,感觉到世子爷的动作为时已晚,嘴唇乍然一痛,嘴唇本来就柔嫩,世子爷下手估计也没个轻重,关键还不是这个,受到惊吓,又咬到了舌头,哇撒这下不得了了,当下明秀就飙泪当场!
“嘶嘶——”尼玛好疼!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尝到铁锈味的明秀暴起了!连踢带踹加拽头发明秀从世子爷身上下来,一记狠力的撩阴脚踹下被这变故弄的懵了的世子爷,下脚根本是毫不留情,世子爷反应够快,侧开身子错开了那一脚。明秀不给世子爷反应的时间,上面手肘直击向世子爷的面门,世子爷身子后仰往旁边闪去,因为后面是树干。
明秀抽出匕首,快速侧身再来一击,亮光一闪,绝对要让世子爷见见血才罢休!世子爷双眼微微一凛,冷气厚三尺,脸色一沉:“住手!”
住你妹的手!老娘平白受了这无妄之灾么?见血了有木有!
沈上校的身手比以前差的不止一点两点,而且世子爷身手不提,单说那久经沙场无形中形成的沙发之气,还有得天独厚的身体条件,就算明秀手持利刃也伤不了他分毫。
反而世子爷一直顾忌着明秀,只躲避起来也有些畏手畏脚,可尽管如此,几个回合下来明秀别说伤到世子爷了,就连世子爷的衣角都没碰到。
这个认知让明秀心情越发暴躁起来,稍不慎又咬到舌头,当下也不打了,蹲在地上捂着嘴疼的呜呜的流眼泪。
世子爷懵了,有些无措的跟着蹲下来,“真的很疼么?”
明秀舌头疼,不想说话,只拿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朝世子爷发射杀必死视线,‘尼玛你自己试试知道疼不疼?’咬舌自尽知道不?
嘴唇也疼,舌头更疼,再看世子爷不知悔改的样子,趁着世子爷凑过来的时候,铁头功一记。
世子爷一个不及防被明秀的脑门砸到挺翘的鼻子,鼻子脆弱的很,当下血哗啦啦就飚出来了,明秀脑门也疼,大无畏的站起来,大着舌头道:“扯平了。”
说完,捡起匕首装回去,哼哼唧唧的跳出去走了。
过了一会儿,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但见那个潇洒走了的姑娘扭扭捏捏的回来了,撇着嘴角:“怎么,怎么回去啦?”
出去约会的两人,以双双流血结束。
第二天起来,明秀才觉得昨天就应该多砸几下的,大舌头也就罢了,嘴唇完全肿了起来,像挂了两根香肠,还像是被亲的太用力后的样子,可实际上——是被辣手摧唇了!
嘴唇和舌头受伤的直接影响就是她只能吃流质的食物,烤肉什么的不要想了!这让明秀更怨念了,躲在帐篷里种蘑菇。
来到木兰围场第一天,宅在帐篷。
来到木兰围场第二天,继续宅在帐篷,顺便听八卦。
来到木兰围场第三天,明秀总算出门见见太阳了——感谢沈明嫣的药膏。
陆旭尧差了精细的奴才陆安过来陪着明秀骑马溜达,明秀想想把世子爷送她的那把牛角弓也背上,大拇指上戴着一枚象牙扳指,比一般男子戴的骨头扳指要精致的多,看上去就很漂亮。
高头大马,橘色骑装,英姿飒爽,牛角弓,白羽箭,腰上还藏着把匕首,驱马在广袤的草原上,一丛草忽无风自动,天似穹庐,笼盖四野,明秀长长地吸了一口混合着草香、泥土香的空气,这样‘无边绿翠凭羊牧,一马飞歌醉碧宵’的草原景色,实在令人心胸阔达,百看不厌。
明秀马术当真不算差,家里老爷子当年跟随主^席打江山,后来和平了家里还养了几匹马,他们兄妹几个打小就滚上马背了,等后来入了部队,虽然没机会接触,可跟几个玩的院里玩的好的也去过马场,花样马术也手到擒来。
如今穿成个娇滴滴的萝莉,可骑马也没落下,虽说身体强度和柔韧度没有以前好了,可也像模像样。骑在高头大马上,明秀眯着眼睛,凭的生出一股豪迈的感觉,心里多少带了点得瑟,渐渐加快了速度。
就在这时,斜前方冲出来一只小鹿,似乎被什么追赶着,慌不择路撞上来,明秀下意识一拉马缰,骏马嘶鸣一声,几乎被拉的半立起来,小鹿堪堪躲过了马蹄,只听‘嗖’的开弦拉弓的声音,马凄厉的长嘶一声,撒开了蹄子驮着明秀不见了。
跟着明秀的是陆家的家奴,稍微一错眼的功夫前头优哉游哉的人竟然成了滚滚沙尘,当下脸惨白,赶紧撒开脚丫子就追过去,心想这回可死定了,少爷千吩咐万嘱托的,小祖宗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啊!
受惊的马没头没脑的急速狂奔,还好明秀没有乱了分寸,伏在鞍上死死抱住马腹,指尖因用力过度而失去血色,脸上的血色褪了干净,欲哭无泪,不管那受惊乱窜的小鹿,还是后头急射过来的羽箭,怕是羽箭射在马身上了,受惊再加上受伤,再温驯的马还能保持理智!
这下可苦了明秀,胯下马疯癫似的驮着明秀乱窜,一头扎进茂密的塞罕森林,茂密的丛林堪堪使得马速度受到阻碍,明秀手一滑,指甲用力扣进马腹皮肉之中才稳住,这样下去可不行!她一定会在马停下之前因为力竭而被甩出去,冷汗顺着苍白的脸滑下来。
第034章 情迷草原(四)
明秀从来没有哪一刻像这样清醒的认识到她穿越了,换了个身子,连曾经的力气力量都不在了,明秀眼睛亮的吓人,脸上被树枝刮的疼痛让她更清醒了。柔嫩的手狠狠的看准时机拉住缰绳,硬扯着马头换了方向,在马撞向大树时,眼疾手快的将身子迅速蜷成一团,护住主要部位,在马倒地的一瞬间看准比较宽阔的空档抱头滚了下来,在垫着枯枝树叶的地上接连滚了十几圈才停了下来。
明秀后背震得生疼,一阵天旋地转,眼前金星直冒,好容易停下来脸一扭哇就吐了出来,要多惨有多惨,发髻散乱,脸上衣服上发髻上全是泥土,无声无息的躺在地上,左手一疼,一股剧痛电流一样从指尖传到手臂,冷汗刷的一下淌下来,许是刚才滚动的时候搁到了石块,竭力咬紧牙关还是有一丝痛吟溢了出来,“嗯……”
妈蛋!不要让我知道罪魁祸首是谁,我特么感谢你八辈祖宗!
一阵马蹄声和嘈杂声,从林子深处传来。
“看来是惊了马,人呢?不会是死了吧。”
【呵呵,我去年买了个表。】“这马屁股上被射了一支羽箭,怎么回事?”
【卧槽,谁特么不长眼。】“主子,是个姑娘。”
【废话,有男的穿橘色骑装的。】“过去瞧瞧。”
翻身下马声,紧接着脚步声传来,不得不说明秀神经粗,人家刚经历过生死肯定是吓坏了,她现在缓过来还有心思吐槽,等人停在她跟前,蹲下来伸手,估计是想探探她的鼻息,看她死了没。
明秀突然睁开眼睛,把人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诈诈诈尸了!”
“我的祖宗!”陆旭尧从刚才就开始心慌,等看到马的时候心跳的更快了,心里还自我安慰呢,不会的不会的,等明秀露出半边脸,他吓得屁滚尿流的从马上滚下来,跌跌撞撞的就跑过来了!
世子爷比他更快,大踏步的过来,想伸手去抱明秀,可又怕伤到明秀哪里,脸黑的跟煤炭似的,身上的寒气都快具现化了,唇线紧抿成一条直线,直到确定明秀无生命危险,紧绷的冷峻面容这才稍微缓和了那么一丁点。
“我的亲爹喂!妹妹你没事吧,别吓我啊,能动不?能说话不?这到底咋回事啊?这下爹肯定会撕了我的,妹妹我的亲妹妹喂——”你能想想一个俊秀汉子哭丧着一张脸,几乎要哭出来的样子趴在你身前哭丧么!
明秀额头青筋微凸,咬牙切齿道:“闭嘴。还不快扶我起来,我还没死呢。”
她都不知道她现在的样子有多唬人,马疾奔入了丛林,幸亏穿了骑装,不然衣裳都能被树枝给刮的稀巴烂,可发髻完全散了,乱糟糟的跟鸟窝似的,俏生生的脸蛋上污泥和着血、冷汗一片片的看起来凄惨极,脸色苍白如纸,在加上散发的阴郁气息,怪不得旁人觉得她死了呢。
陆旭尧半点不敢马虎,轻手轻脚的想扶明秀起来,明秀皱了下眉,心道算了。右手撑着地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看陆旭尧和世子爷难看的脸,勉强扯出一丝笑:“马受惊了,我滚下来,没受什么伤。”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把这件事交代了。
世子爷寒气更甚。
那边尚骑在马上不说珹郡王,就是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景王爷眼中都闪过一丝诧异,不说京城的闺秀贵妇,就是蒙古善于骑射的姑娘遇到这样的事也不可能全身而退,还能像这个小姑娘一样镇定的。在他们认知里,自家女人但凡一点疼,都得娇滴滴的哭喊个半天,可小姑娘还能笑出来,不知道该说她坚强还是傻大胆啊!
珹郡王呲牙:“这小姑娘谁家的?挺厉害啊,没听陆旭尧有个妹妹啊。”
景王爷抿抿唇,视线扫过倒在一旁被制住的马臀上的羽箭,“人为。”
世子爷压制着怒火和心疼开口:“怎么回事?”
明秀刚想开口,尝到嘴里的泥土味,呸呸了好几口,“我也想知道到底是谁?我问候他八辈祖宗。”
“妹妹你啊,流血了,快来上药过来。”陆旭尧搭眼看到明秀白生生的手被嘞的都出血了,心疼的不行,从袖子里掏出准备的外伤药来,明秀皱眉:“等会儿。”
“怎么了?”X2。
明秀动了动左手臂,钻心的疼痛,嘶了一声,还想拿起匕首把碍事的骑装割了,可看到周围那么多人,忍着算了,估计并不严重,毕竟还有骑装缓冲呢。“手臂估计被小石头之类的搁伤了。”
“先回营。”世子爷冷冷的吐出三个字。
还不等他们要走呢,上杆子送理由的人来了。
“哎哎,那谁你没事吧?”来的是一个蒙古少年,浓眉大眼,不过十五、六岁左右,除了额前的头发扎成了一股小辫子,其余的都披散在身后,骑着一头枣红色的骏马,腰带上挂着一把镶嵌了珍珠宝石的短刀,一手还握着一把虽然看起来朴华无但实际上却颇为沉重的铁胎弓,大嗓门的喊道。
等看到在场的人后,从马背上下来,恭恭敬敬地对那边的景亲王和珹郡王行礼道:“奴才哈尔巴拉,见过景王爷,珹郡王。”待叫起后转向世子爷这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科尔察世子,挺巧。”
不等世子爷说话,这厮又一脸憨厚的冲明秀说道:“哎,你没死啊!”
“呵呵,托您福,我还活着。”我去年买了个表。
“刚才真是不好意思啊,没想到你突然出现在丛林外头,还差点放跑了一头鹿呢,不过你挺厉害啊,竟然没事儿。”
明秀要是能忍下去她就不是明秀了,咧嘴一笑,看谁的牙白啊魂淡!也不管哈尔巴拉,冲着世子爷笑道:“我听说蒙古族游牧民族,骁勇善战,崇尚武力,男儿自小就在马背上长大,擅骑射,更是打猎的一把好手,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世子爷点头。
明秀哦了一声,“那可真是见面不如闻名,今儿一见我可真是大开眼界。难不成是我穿着这身骑装让这位擅骑射的公子眼花看成了鹿,还是我家马的屁股长得太像鹿的屁股,让这位擅骑射的公子错认成了鹿啊。还是说大白天的太阳太耀眼,让这位擅骑射的公子瞄不准准头啊!那我真是冤枉大了,好好的在草原上骑马,就平白因为这位擅骑射的公子眼花耳鸣,得了好大一个惊喜呢!”
“噗……”有人忍不住笑了,这小姑娘嘴巴忒毒了。
哈尔巴拉涨红了一张脸,没想到被个小姑娘这么讽刺,“你不是没事么?再说我也不是故意的。”
“哈?”明秀挑起了眉,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事的?哦——我忘了你眼睛不好使了。哼——你说你不是故意的,那好啊,过来——”
众人都没有说话,就看的津津有味,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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