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曼此时已经站在路灯下,他看见她披着他的衣服又长又大,却露出了一双修长的腿,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想了想:“你跟我來吧!”
那人将于小曼带到一间出租屋里,把自己的衣服给她找了一套,于小曼穿上了。虽然又长又大,却暖和了不少。
于小曼对这个救命恩人很感激,将自己的遭遇和盘托出,那人很同情她,知道她无路可去,就留下了她。
这个人是一个流浪歌手,在各个大酒店唱歌,因为一般都在晚上出入,有的路段沒有路灯,为了照明,他随身总是揣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当时掉在于小曼头上的东西就是他的吉它,正是这把打在她头上的吉它使她得遇这个好心的年轻人。
从那以后,于小曼和这个流浪歌手一起,四处唱歌,四处流浪,越走越远,最后离开香港,來到了大陆。
这个流浪歌手的老家是绵城的,在外漂了十多年了,歌手突然想回家乡看看,于是,他们一路走一路唱,前不久,两人來到了绵城。
到绵城不久,流浪歌手病倒了,为了给他治病,于小曼不得不独自出來唱歌。
因为抽烟的缘故,于小曼的嗓子远不如从前,这些年主要靠流浪歌手挣钱糊口,现在的歌手越來越多,很多年轻人都加入了这个行列,他们这把年纪了在这里面混,已经举步维艰。
说完了,于小曼又取出一支烟來,莫云聪注意到,她这会儿已经抽了好几支了。
于小曼点燃烟,吸了一口,说:“好多年沒有说过这么多的话了,现在一口气说出來,心里真痛快,谢谢你!”
莫云聪看着她,听完她这些年的经历,他的心里很痛:“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她苦涩地笑笑:“还能有什么打算,活一天是一天吧!象我这种人,活着不过是混日子!”
“你这样……还能唱多久!”他知道,她的嗓子几乎毁了,而她的年龄也不可能让她再唱多少年。
于小曼又吸了一口烟,吐出烟雾,说:“不知道,唱不动了再说!”
过了一会儿,于小曼说:“也沒有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不相信我们会活活饿死!”
但莫云聪却沒有这么乐观,于小曼除了唱歌,别无所长,不唱歌了,她拿什么來养活自己,但此时的他,就算想帮她,也无能为力。
莫云聪的心里深深地悲哀着,为于小曼不可知的前途,也为自己和柳菁菁重逢的渺茫。
临走时,莫云聪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交给于小曼,让她拿回去给流浪歌手治病。
表情一直很平静的于小曼一刹那间泪眼婆娑,泣不成声。
莫云聪自己也沒有想到,现在对着于小曼,对着这个背叛了他、严重践踏了他的自尊的女人,他还可以这么安静,还能放下过去的仇恨,对她解囊相助,这一年多时间以來,他的变化真的太大了。
和于小曼聊过以后,莫云聪再也沒有见过她,也许她有意躲着他,也许她和那个流浪歌手已经离开了绵城。
转眼间,一年时间过去了。
莫云聪已经习惯了现在这样的生活,习惯了每天按时上、下班,习惯了对柳菁菁默默的思念,天天晚上,他都会躺在床上算日子,孩子大约满一个月了,大约一百天了,大约半岁了……会笑了,能坐了,要学走路了……
这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你知道自己有个孩子,却不知道是男是女,你天天想着那孩子的模样,却不知道他在哪里,这个沒有见过面的小生命时时刻刻牵挂着他的神经,当然,牵挂着他的神经的,还有孩子的妈妈,他心爱的女人,,柳菁菁。
黄总这段时间喜欢和朋友到一家新开的酒吧去玩,说那里格调高雅,这家酒吧的名字叫“欧來亚”,大约是取自网络语言“偶來也”吧!
黄总有一次带莫云聪來过,不过他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他现在不喜欢那种灯红酒绿的社交生活。
以前,酒吧、歌厅是他经常留连的地方,现在他对这种地方沒有兴趣。
莫云聪从“欧來亚”出來,站在外面百无聊赖的东张西望,一辆车停在他后面,一个女人下了车急匆匆往进走,车里的男人伸头喊:“菲菲,你慢点!”
他回头扫了一眼身后的男人,心里想,这是一对情人,还是恋人,看这男人的年龄,不可能沒有娶妻,那就是情人了,男人只有对情人才有这么体贴。
那我跟菁菁,是情人还是恋人。
我们既是情人,也是恋人吧!等我们结了婚,菁菁,你也是我永远的情人和恋人。
他拿出一只烟叨在嘴上,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他以前很少抽烟,除非应酬需要,但现在,因为晚上想念柳菁菁睡不着,他就常常抽烟,而且烟瘾越來越大了,只要心情不好,就忍不住要拿出烟來抽。
“欧來亚”里面传出了飘缈的歌声,是他百听不厌的《承诺》。
一边听着歌,他一边沿着街道慢慢往前走,他的眼前,是第一次听柳菁菁唱这首歌的样子。
然后,和柳菁菁有关的一切再一次涌进了他的脑海,他深深地将烟吸进去,再徐徐吐出來,袅袅烟雾中,他似乎看见了柳菁菁的脸,她的冷漠、她的孤傲、她的愤怒、她的娇羞……
162反光镜里有一张熟悉的脸
这天晚上,黄总又叫上莫云聪,和黄总的几个朋友一起到了“欧來亚”,喝了一会儿酒,几人说要去洗桑拿,于是从酒店出來,莫云聪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座上,黄总因为坐车出过两次事故,副驾驶座就成了他的噩梦,就算只有他一个人,他也只坐后排。
黄总还在和他的几个朋友说话,莫云聪坐在车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反光镜。
蓦地,他的眼睛瞪大了,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反光镜里,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颇有古典美女的风韵,挺直的鼻梁使她看起來有些妖娆,紧抿着的樱桃小口里似乎隐藏着万千心事,尖尖的下巴却又显得她很倔将,白晰的脖颈给人以无限的暇想,但她的眼睛里却闪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气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
莫云聪的心停止了跳动,是柳菁菁。
他飞快地打开车门,黄总已经站在了身边,挡住了他的视线,黄总以为莫云聪要帮他开车门,说:“我自己來!”把莫云聪推进车里,他自己打开后车门坐了进去,对司机说:“走吧!”
莫云聪再从后视镜里搜索那张熟悉的脸时,哪里还有。
他的心扑通扑通直跳,他确定自己沒有看错,那张脸,在他的梦里,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袋里百转千廻了无数次,那就是柳菁菁的脸。
车子刚发动,莫云聪急忙对司机说:“请等等!”
又回头对黄总说:“黄总,我有点事情,要先回去,你们去玩好了!”
黄总说:“这样啊!那你去吧!下回一起玩!”
莫云聪下了车,看黄总的车子走远了,他急忙走进 “欧來亚”,但里里外外都找遍了,却并沒有柳菁菁的身影,他不相信自己看错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有那样相像的两张脸,连冷傲的气质都一样。
后來,他才明白过來,自己真是糊涂了,柳菁菁那会儿应该是从酒吧里出來走了,怎么可能还在这里。
这天晚上,他辗转反侧到半夜都睡不着,眼前总是晃动着反光镜里的那张脸,越想越肯定,除了柳菁菁,那不会是第二个人。
但是,她怎么会出现在酒吧外面,她以前一个人几乎不出门,只有他带她去才会去,那么,现在又是谁带她到了酒吧里,带她到酒吧里去的人,应该是个男人吧!
她从酒吧出來后,是不是跟了某一个男人到某一个地方去了。
他想起她把房子卖了來还帐的事情,房子只卖了三十万,还差二十万,她当时一定费尽了心思,她开始也许并不想找个男人,所以才卖了房子,但房子卖了仍然凑不够五十万,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可能就找了一个男人。
他的心揪紧了一般地疼,他不能忍受她被另一个男人拥在怀里,无法容忍她在另一个男人的身下,但是,他又为自己此刻不在她的身边而痛苦万分。
第二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來到了“欧來亚”酒吧!
走进酒吧的时候,才六点过,酒吧里人还不多,他找了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角落坐了下來,叫了酒,静静地喝,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脸上堆满脂粉、嘴唇涂得红艳艳象喝过鸡血的女人走过來,亲昵地坐在他身边,娇媚地嗲着声音叫:“帅哥,请我喝杯酒嘛!”
他眼角也不瞄女人一眼,两眼看着手里的酒杯,充耳不闻,女人见他好一阵不理,小声骂一句“小气鬼!”无趣地走了,找另外的男人了。
酒吧里渐渐热闹起來,莺歌燕舞之声不绝于耳,男男女女的调情声、浪-笑声充斥着耳膜,展示着一个歌舞升平的世界。
不断有女人到他身边來搭讪,又不断沒趣地离开。
莫云聪很久沒进这样的娱乐场所了,忽然不习惯起來,觉得这里乌烟瘴气的,烟味、酒味、脂粉味塞满了鼻孔,让人难受,他一直注视着门口,不断有男人进來,也不断有女人被男人带出去,他的眉头越皱越紧,心里象有虫子在啃啮一般,他不能不想到,柳菁菁到底在从事什么职业。
他感到害怕起來。
已经快到十点了,沒有柳菁菁的身影,她不会來了,还是自己昨晚看错了。
酒喝得太多,他起身找洗手间去了。
洗手间里的味道似乎比大厅的味道还要好一点,他在里面把一支烟抽完了才出來。
还沒进大厅,他就听到了那熟悉的歌声:
“一直以为爱是一种奢望
一直以为爱情距离我很遥远
沒有人知道我渴望什么
我的心事,不要让我说出來
……”
一边听,他一边在闪烁的灯光中回到角落的位置上,坐下來后,才看到台上有个歌手在唱歌,不过他抬头的时候,那人刚刚唱完,向台下鞠躬后退了下去,他只看到一点背影,那人就隐在了幕后。
台下一片掌声,有人大叫:“唱得好,美女,再唱一首!”
莫云聪心想,这也叫唱得好,声音沙沙的,哪有菁菁唱得好听,不过,仔细想想,这声音也满独特的。
觉得有些晚了,想着柳菁菁不会再出现了,他低头慢慢喝完了杯中的酒,就在他低头喝酒的时候,那个唱歌的女人从后门出去了。
这天晚上,他始终沒有看到柳菁菁出现,不过他并不死心,此后的晚上,只要他沒事,就会到这里來守候,既然柳菁菁在这里出现过一次,她就一定会出现第二次,他坚信,他一定能找到她。
就算她不出现,他也只有在这里守候,一年多时间了,他只在这里看到过她,不在这里找,又到哪里去找呢?
一个星期后,莫云聪再一次走进了“欧來亚” ,他进來的时候有点晚,已经九点过了。
要了酒,找了个角落坐下,莫云聪抬起头來,看见一个报幕员正在台上报幕:
“大家好,谢谢大家光临‘欧來亚’,自从情歌天后菲菲小姐在本酒吧驻唱以來,她美妙的歌声和娇美的容颜迎得了大家的喜爱,但前几天因为身体不适,沒有來为大家演唱,大家可能还记得,那天晚上,菲菲小姐是沙哑着嗓子唱完了那首歌的,今天,她的身体刚刚有一点恢复,就赶來了,下面,请菲菲小姐为我们送上那首大家百听不厌的歌曲《承诺》!”
163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
报幕员退下去,《承诺》的前奏激越地响了起來,在优美的乐曲声中,有清丽的歌声从幕后铿锵地飘了出來,莫云聪震惊地坐直了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舞台,这歌声是如此清越,和那晚那沙哑的嗓音有天壤之别,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在演唱。
但他马上就想起了刚才报幕员说的话,说那晚菲菲小姐是因为感冒才导致嗓子沙哑,那么,现在的声音才是她本來的声音。
旁边有两人在议论:“菲菲是这女人的本名!”
“当然不是,唱歌的都有艺名,据说叫她菲菲是因为她像王菲,不是歌声像,是唱歌的风格像,只管唱自己的,不管听的人喜不喜欢,这首《承诺》是她每晚必唱的,而且每次只唱两首,不管听的人怎么要求,甚至有人给她拿一大把钱,要求她再唱一首,她也不为所动!”
“这点倒真的像王菲!”
“是啊!而且还有一点,她从來不与人搭讪,有些客人给她小费让她陪酒,她理也不理,唱完直接走人,我到这个酒吧來了这么多次,只看到有一个人能和她说上话!”
“是谁!”
“喏,就是坐在靠前面那张桌子的那个男人,好象和菲菲很熟悉,他经常接送菲菲!”
莫云聪顺着那人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一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理着平头的男人一边喝着酒,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
莫云聪从他们的谈话里,越听越觉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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