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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分节阅读_第78节
小说作者:鑫爱诗   内容大小:780.15 KB   书页:霸王别姬同人之幸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4-01-31 16:14:49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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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的身边,他睡得依旧香甜。

如若没有早戏,他一般都会懒会儿床的。尤其这春寒乍暖之时。

因为有了那张意外的请柬,花清远原定起程回北平的计划,就此搁浅了。

程蝶衣知道花清远不走了,原本想起早送他,也不用起了。当然多睡一会儿。他知道花清远早起了,却没想到花清远竟会……有这么一出。

花清远以前闲来有空,也会凑趣地和他一起唱唱戏。他很认真地教,花清远会很认真地学,但像今天这种,全副扮上,还是从未有过的。真没想到,会有如此震撼的效果。

看到程蝶衣笑得花枝乱颤,整个人都飞扬起来,花清远忽觉得他今天早上,这一顿折腾,也不是一点意外收获都没有的。

——他喜欢他男人,笑得这般地开朗。特别是在如今这阴霾的世道里。

等着花清远把那一身贵妃服换下来、洗干净脸时,段小楼才敢正视他,“六少爷,你现在看着,就比刚才好多了。”

程蝶衣坐在花清远身边,还笑着呢。一双十指纤长的手,捂在肚腹那里。

花清远很淡定地喝了一口茶,他早饭还没有吃,就开始早茶了,多有生活品味。

程蝶衣缓了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清远,你不用为这事担心,不是四月十九号吗?还有几天呢,你别太急了。”

哪怕眼前这事迫在眉睫,程蝶衣也不想他家男人,为了他穿一身大红贵妃服,顶着他的名头,登台唱戏,毁他声名不说,还解决不好什么事情。

其实吧,程蝶衣心里觉得,他男人弄这么一出,不是真想替他登台的,就是想在这困窘的日子里,逗他一笑。他都懂的,他的心里,一直暖暖的。就算现在叫他死,他也不觉得生命有什么遗憾的。

花清远放下茶杯,听着像是和段小楼说,话音却是说给程蝶衣听 。

“段老板放心,花某人拼尽一把性命,也会护着蝶衣无忧的,这点事儿,不算事。”

花清远心里虽没有大主意,但该有的想法还是有的,大不了带着程蝶衣跑路就是了。

不过,这样跑路,显得他实在太没本事了。他盘踞京津这一地,也有好几年了,不想就这么的放弃了。

只是青木……确实不好对付。

     

作者有话要说:家里有事,先更这些吧。

☆、请勿转载

花清远从来不争一时意气,京津这块地方,他确实盘踞了很久,不舍得离开,但与程蝶衣和他的安全来比,这算不得什么,他只是没有想好离开这里,去哪里落脚。

中国之大,处处战火。世界之大,遍布硝烟。

1942年,正是二战打得最关键的一年,日本的侵略扩至整个亚洲,而德国不只缠绵战势在欧洲,连非洲亦未放过。放眼望去,满目疮夷。

又有哪里好、哪里不好一说呢,只不过是地狱的第几层和第十几层的区别罢了。

青木做为日军占领北平后,派驻来的高级将官,谈不上在北平一手遮天,但绝对是常驻北平的日本将领里,数得上前五位的。

青木这次从北平来天津做同防,天津地区的驻华日军将领山本接待他,知道他爱听戏,而如今战势纷沓,会唱的、唱得好的角儿,能走的都从北边撤到南边去了。

虽然南边也未必好过,租界也被日本人占领了,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使得天津北平这边的角儿,流失严重。

山本把整个天津都翻过来了,里外一划拉,就觉得程蝶衣这个旦角,还算拿得出手的,但这戏子和别人不一样,他住在租界,这不算什么,有钱有权有点势力的人,都住租界,但这戏子住得是意租界,这就不能强行去请了,只好发请贴。

因为青木要来,青木的下属田中浊三郎理所当然会跟来,而田中浊三郎是花清远的直属上司,他既然要来天津,花清远就没有必要回北平了。

在这样曲折的人物关系里,花清远得了田中浊三郎准许的假期,留到了天津。

段小楼和菊仙的长子段奕风,今年四岁晃当的年纪,长得一点儿不像他爹段小楼,完全是菊仙脸上扒下来的,漂亮得小金童一般。

只是这样一个长相之下,却双双继承了他父母性子中野蛮泼辣火爆以及二愣子的特性,小小年纪就野猴子似地调皮捣蛋了。

进入1942年阳历第一个月份时,菊仙再孕,因怕这小毛孩子冲撞了菊仙有孕的身体,小家伙被他爹段小楼扔到了程蝶衣这里来了。

一来程蝶衣这里有个半大少年小笙,已经上了学堂,还学得很好。二来程蝶衣这里有花清远的二姐花婉爱,可以帮忙带孩子,也真心愿意带孩子,这实在难得。

院子里面,小金童段奕风穿着暗红薄夹袄,抱着站在院子台阶下面的他爹段小楼的大腿,往他爹段小楼身上努力地爬着。

别看段奕风年纪小,但手脚极其灵活,小猴子一样,爬起来亳无压力,看得对面不远处暖阁里,正拔拉算盘的花婉爱,笑得更加温和柔情了。

她是真心喜欢段奕风的,看着这个孩子,她总会想起她落了的那个长成形的男胎。

父母包办婚姻,花婉爱对那个混蛋丈夫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她对怀过的那个孩子,却是掏心掏肺地爱的,甚至想守着那个孩子过一生的,奈何情深缘浅,与她的母子情怀,连六个月都不到。

想到自己的孩子,花婉爱温和的笑容渐渐变得暗淡,最后忧伤。

坐在花婉爱身边的胖老板那五,把花婉爱瞬间变化的表情,看得清楚,他的心头一动,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缓解花婉爱心底的凄苦。

那五在经营生意方面,有些手段,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但在情感这方面,他远远不如花清远——一句话就能安抚一个人的心。

他踌躇了好一会儿,才说:“瞧着段老板的儿子,长得真好看,和他爹学武生瞎了,应该和程老板学旦的。”

那五这句话,花婉爱听完还未及接口,刚刚一把把儿子从大腿上扯下来,扛在肩头的段小楼,正好从这里走过,听到了那五的话,他眼皮都没抬一下,凉凉地说:“学什么都好,坚决不学旦。”

他还指望着他儿子给他传宗接待,可不希望他儿子,给别人做媳妇去。

一想到这事,他的悲伤就逆流成河啊。

和花清远刚从外面回来的程蝶衣,很耳尖地听到他师兄的这一句。

程蝶衣今天心气不顺,正好找不到撒气的地方呢,段小楼正好撞他枪口上了。

程蝶衣挑起嘴角,冷哼一声,“师兄觉得旦角怎么了?不好吗?”

这两个接连明显向上挑的声调,使得段小楼的头皮一阵发麻。

“哪有,十生一旦,怎么会不好呢?师弟,你误会了,这小猴崽子,哪是学旦的料,我是怕他给你添麻烦。”

段小楼连忙赔不是。站在程蝶衣身后的花清远,笑得玩味之极。

段小楼耷拉一下眼角,他这个师弟,自从和花清远好上后,整个性格变得越来越……

怎么说呢,他不太会形容,就是整个人越来越小了。

以前的乖巧懂事、顺从柔怯,如今全没了,被花清远宠得无法无天,基本可以为非作歹,拿欺负他这个师哥,完全不当一回事了。

最可悲的还不是这个,也不是他根本没有反抗能力,而是他连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得罪了程蝶衣,别说花清远,就是他家屋里头的,都不会饶了他的。

他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明明刚认识时,两个水火不相容的人,到如今,竟好得‘嫂子、师弟’见面就叫,关系比和他还亲密了。

他徒觉一阵悲凉,做人真是太失败了。

“随师兄你怎么想,当我稀罕教啊,”

程蝶衣擦着段小楼父子而过,连看都没看一眼,直接回自己的卧房去了,留给段小楼父子一个高贵冷艳的背影。

“师兄勿见怪,蝶衣刚刚心情不好,”花清远冲着段小楼笑得很抱歉,但他的表情却不是那般的,似乎很享受,“刚刚在外市那儿,我们看到一个凉糕摊子,蝶衣想吃,我没让。这春寒未过,吃那东西,伤身体,他有点不高兴了。”

段小楼彻底无语了。他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此时寡淡忧伤的心情。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儿子,觉得还是让他儿子少来几趟吧,免得传染上不正常,要家门不幸啊。

眼看着四月十九号,越来越近,花清远渐渐拢上双眉,他甚至已经联系好了,最快速也是最隐蔽地离开天津的方式,其实有一计可行,但他不愿意程蝶衣有一点伤害和不舒服。

这若是换在他身上,他也就不用绞尽脑汁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他所有毒辣的计策,用在自己身上或其他人身上时,从不做考虑,惟独程蝶衣。他畏手畏脚了。

这就是所谓的人之软肋,弱点吧。

这一天,程蝶衣有戏,花清远把他送去戏院后,正想转去外市,找那个卖凉糕的,谈一谈。

看看凉糕这东西,刚出锅的时候,能买上一块,是不是就不会在这个季节,伤了脾胃了。

哎,是自己把他宠惯的。没吃到嘴的东西,总是有些不甘心的。

哪怕程蝶衣不表现出来,花清远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总想尽一切地满足了程蝶衣。不想程蝶衣受一点委屈。

因着外市距离戏院不远,花清远没有坐车,准备走着过去。他刚绕过剧院所在的胡筒,就被人拦住了。

花清远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还会见到眼前这人。

这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灰色薄袄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但花清远还是能一眼认出他。这人的眼睛,多少年的不变,总是流转着似水桃花。

这个在他认识之际,就被他当做棋子的人,竟会真的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还痴痴地躲着藏着,只是为了能远远地见上他一面。

他能说这是什么呢?他又能对这样的感情,有什么反应或是回报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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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爷不是告诉过你,以后别再来找爷吗?”

花清远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对面那个人,却无动于衷。

他微微抬起的尖俏下巴,一双因脸颊削瘦显得格外大的眼睛,带着略略讨好地笑,“爷,我……我没想来烦你的。”

欢喜知道,他不被花清远待见。花清远几次三番地送他走,他又几次三番地跑了回来。

怕被花清远看见,一直缩头缩脑地躲着,藏在暗色的角落里,注视着花清远。

花清远陪着程蝶衣来到天津后,他也跟着过来了,意租界的房子贵,他租不起独门独户的,就在街尾那边租了一个小单间。

每日里只做一件事,抹脏了脸,在天津大红门戏院的巷子口卖瓜子,以掩饰他每天偷窥花清远送程蝶衣来戏院的行径。

花清远离开天津回北平,他就猫回他的小窝里蛰伏起来。直到花清远再次从北平回天津。

对上欢喜这样的人,花清远颇觉头疼。

他手里的棋子,反过来缠上了他,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他通常拿枪一指,几句威胁,就算了事了。碰到实在难缠的,他杀人灭口,也不是没做过。

只是欢喜……,这孩子太拗了。

“爷,前面有个面馆,我还没吃东西。”

欢喜摸着肚子,理所应当地提着要求,瞧着花清远,可怜巴巴的。像是被抛弃街头,可怜兮兮的流浪猫,竖着尾巴,颤颤地求收养。

花清远也想好好和欢喜谈谈,点点头,“走吧,爷请你吃面。”

花清远大步迈过挡在他面前的欢喜,向前面走去。

欢喜小步跟在花清远的后面,时而抬头向前面望一眼,便很开心了,连他自己用来做掩饰的瓜子摊,都不管不顾地扔在那里,完全想不起来了。

小面馆里,花清远点了一碗牛肉面给欢喜,并两盘小菜。他自己是不吃的。索性要了两碗豆花,推给欢喜一碗,他自己留一碗,装装样子,算是陪吃了。

不管花清远吃不吃,欢喜自己吃得很开心。

本来只要能看到花清远人,他就很知足了,如今花清远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他更是满足得立刻死去,都愿意的。

欢喜很珍惜这一次,因为下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再有。

“欢喜,你今年也有二十了吧?”

花清远还记得,几年前认识这孩子时,他似乎说过他那一年十六岁。

听到花清远和他说话,欢喜从面碗里抬起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点点头,“快二十一了。”

欢喜这孩子自小过得是颠沛流离的生活,看起来小猫似的,其实不然。

——就算真是猫,欢喜也是只生存能力极强的野猫。

他藏着锋利的爪子,一旦有人对他不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抓出去。要不这孩子也不能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里,活到现在的。

他不像蝶衣,少时有师兄段小楼,等着段小楼想着成家生子时,又有了花清远。

程蝶衣的生活虽然孤寂,但他一直都有可以寄托身心,相偎相诉的伴儿。

欢喜有的只是他自己,所以他才会在遇到花清远后,缠了上来。

茫茫大千世界,还是这样一个乱世,能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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