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个程度,只会做些荷包蛋之类的简单菜肴,天赐更是不行,以前学做饭差点把家里的厨房烧了,之后天赐妈妈根本不让他踏足厨房一步。
两人尝试着做过一次晚饭,可是看着那堆东西。谁都不敢下筷,还是出去吃了了事。
天赐考虑了一下,觉得凭韦端的精明,不可能发现不了她身体的异常。自己还是把事情解释清楚地好,否则心里老是有个疙瘩,两人也没办法相处。
“这个,韦总......”天赐刚开了个头,忽然口袋里手机铃响。
是谁啊?这么早打电话?天赐心里耐闷打开手机,一看是家里的号码,按下了接听键,“喂,我是天赐。”
“天赐,你快回家一趟吧!你爸摔伤了!”电话那头传来妈妈慌张的声音。
天赐一惊。肯定老爸摔的很重,否则身为医生的妈妈肯定不会这么紧张,“妈,到底是怎么回事?爸是怎么摔伤的?”
听了天赐的话,韦端一呆,神色关注地看着天赐。
“哎呀,这个老头子。休息天也不休息,说是最近公司里挺忙的,休息天是送货高峰,要到公司去看看,现场指挥一下。可是没想到下楼梯地时候,头重脚轻地就摔了下去,可能是摔坏了腰,现在躺在床上一动都不能动,这可怎么办才好啊!”妈妈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
天赐顿时急了起来,对妈妈道:“妈。你先别急,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天赐刚想对韦端请假,韦端一摆手道:“天赐,别说了,我大约已经知道了,我和你一起去看看伯父!”说完,立刻转身上楼换衣服。
×××
市六医院急诊病房。
一位中年医生仔细检查了一遍躺在床上不能动的庄爸爸,又看了看手中的X光片,转身对围在旁边地天赐等人挥了挥手,示意出去说话。
天赐等人会意,跟着他来到门外。
“医生,我爸爸的伤情怎么样?”天赐着急地问道。
“伤的比较严重,主要的损伤是在腰椎,估计是被楼梯撞了一下,象他这个年纪,恢复起来比较困难,目前卧床的状况,估计要持续较长的一段时期,你们要做好思想准备。”
“医生,你帮帮忙吧,我家老头子生性爱动,如果让他一直躺在床上,他会郁闷死的啊,你说吧,不管多么贵的药,我们都买的起!”妈妈拉着医生的胳膊求道。刚刚从李玉如那里闻讯赶来地静漪,站在那里不住地抹眼泪。
“哎呀,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他的伤没有速效药,要想恢复,只能靠他自己的肌体恢复能力,年纪大的人由于体内 质的流失,骨质都脆,凡是骨头受伤一般都很难痊愈,况且他伤在腰椎,除了我们的康复治疗外,只能靠他自己了。”医生摇了摇头道。
天赐妈妈痛哭起来,全市骨科最好地市六医院都治不好,恐怕老头子这辈子算完了。静漪和韦端赶紧在旁小声安慰。
看到妈妈这副样子,天赐一阵心疼,老爸的个性自己清楚,是个闲不下的人,让他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恐怕比要他死还难过。
看来医院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治疗办法,与其让他住在人多噪杂的病房里,还不如回家舒适。
想到这里,和医生商量了一下,医生也同意了,多一个病人就多占一张病床,医院病床本就紧张,乐得省心。
折腾了一阵,众人又把庄爸爸从医院抬回了家里,幸好家里是开运输公司地,车子不缺,调来一辆中巴就可以放下病床了。
一路上,庄爸爸紧闭双眼,咬着嘴唇,一言不发,天赐知道,这么动来动去的,肯定疼痛异常,老爸是硬是忍着,不想让他们着急。
回到家里,把老爸安置好,几个人聚在客厅里,长吁短叹,一筹莫展,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天赐看了一眼韦端,心里想道,自己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这保镖的工作肯定是要放一放了,但是韦端这边又不能放松,还是让师兄找个人来顶自己一阵子为好。
想到这里,摸出手机,走到阳台,拨打杨志峰的电话。
“我是杨志峰。”电话那头响起了师兄沉稳的声音。
“师兄,是我,天赐!”
“哦,是天赐啊,怎么想起给师兄打电话了?”听到是天赐,杨志峰地声音爽朗了起来,这个小师弟,就是对他脾气。
“师兄,我家里出事了,事情是这样的......”天赐把家里的事情对杨志峰简要述说了一遍,最后道,“师兄,目前我肯定要在家里陪我父亲,你看百货公司这边的任务,是不是可以暂时找个人替我顶一下?”
电话那头的杨志峰马上对天赐道,“应该没有问题,这样好了,我立刻和李毅到你家,看望一下你父亲,百货公司的任务就让李毅暂时替一下,反正上回我们去百货公司的时候,李毅替你顶了一会儿,他最合适。”
杨志峰顿了一顿,接着道,“还有,你说你父亲是腰摔伤了?”
“是啊,我们去了全市骨科最好的市六医院,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医生说,恐怕要卧床好长一段时间,我妈和我妹妹都哭了好几回了!”天赐发愁道。
“天赐,别急,我倒是认识一个人,我想他绝对能够治好你父亲的伤。”杨志峰肯定地说道。“哦?是谁?”
→第二百一十一章 - 请医←
师兄,你说的地方就在这里?”
天赐从杨志峰的悍马车上跳下来,打量了下眼前的别墅。
杨志峰到了天赐家后,让李毅开着本田雅阁保护着韦端回家,自己则载着天赐,疾驰了一个半小时,来到了上海郊县南汇。
相比寸土如金的市区,郊县的别墅占地大了许多,这幢别墅更是大的离谱,而且四周只有这么一幢三层楼大小的建筑,地理位置十分好,紧靠着一个小池塘,池塘岸边种了一圈垂柳,一阵微风吹过,柳叶摆动,仿佛少女般的婀娜多姿。
“师兄,你说的这个人,莫非是乡下的土财主?怎么这么有钱?”等天赐看清了周遭的景致后,立刻惊讶道。
这幢别墅的规模和占地面积,丝毫不比天翔集团的董事长李玉如的差,更难得的是,旁边没有相邻的建筑,显得特别幽静,以上海现在的行情,没个七、八百万,根本问都不要问。
“呵呵,天赐,真别说,他以前还真是个土财主!”杨志峰熄了火,乐呵呵地跳下了悍马。
天赐听了更是一头雾水,“师兄,他到底是谁啊?听你这话,他好象是年纪很大的人了,你快告诉我吧,别打哑谜了!”
杨志峰并不答话,对他做了个手势,推开虚掩的大门走了进去。
别墅前的空地上,一边种着时令蔬菜,一边种着花卉,入眼处一边绿意盎然,一边五颜六色,很是赏心悦目。
两人沿着当中石板铺成的甬道,来到了别墅门前,杨志峰上前一步,按响了门铃。
过了一会儿,只听里面有个女孩子脆生生的声音叫道:“来了,来了!”
天赐听到忽然觉得有些耳熟。
房门打开,探出了一颗小脑袋。一双透着精灵古怪的大眼睛滴溜溜滴转着,打量着来人。
“豆豆,好{炫&书&网}久不见!”杨志峰笑嘻嘻地和她打招呼。
“呀!是小杨叔叔来了!”女孩子立刻认出了杨志峰,高兴地叫了起来,目光忽然又扫到了被杨志峰挡在后面的天赐,不由地惊叫了起来,“天赐哥哥!!!天啊!是天赐哥哥!!!”
杨志峰不由地转过头来,面带疑问地看了看天赐。好象在问道,“你们认识?”
天赐这时也认出了眼前这个女孩子,就是上次在百货公司里遇到的,自己粉丝团的主席‘豆豆’。心想不会这么巧吧?尴尬地对杨志峰点了点头。
杨志峰一时间弄不清他们之间的状况,转头对豆豆道:“豆豆,你太爷爷在家吗?我们找他有事情。”
“哦,我太爷爷?在!在书房和我姐姐下棋呢!来,我带你们去!天赐哥哥!跟我来!”说完,上前拉住天赐手,就往里面走。
杨志峰摇了摇头,暗叹,好象天赐比自己更受欢迎呢。
一路之上的陈列,古色古香。很多都是有些年数的古董,天赐看得目不暇接,暗自心惊,心想,豆豆地太爷爷到底是什么来头,这也太有钱了吧?随便拿一样东西出去,恐怕都值得百八十万的。
三人上了楼梯。来到二楼的书房门口。
豆豆推开了房门,嘴里叫道:“太爷爷,小杨叔叔和天赐哥哥来了!”
杨志峰和天赐跟着她进了房间。
书房的布置很是雅致,墙壁上挂了几副水墨画,书橱里是一列列的书籍。墙壁上面对房门的醒目位置,挂了一张太极图,房间居中放了一个由大号树墩做成的茶几,一个鹤发童颜的老爷爷正和一个女孩子下棋。
听到豆豆地叫声,老爷爷和女孩子一起抬头往房门处看,正好和天赐视线相接。
“啊!王老爷子。是您!
惊呼出声。
这位老爷爷正是元旦比武擂台上遇到的太极门掌门王鹤年,那个女孩子是他的重孙女小青,眉心处的醒目红痣立刻让天赐记起了她地名字,虽然两人仅见过一面,但是给天赐的印象很是深刻。
“呵呵,怪不得今天早上听到喜鹊叫,原来是贵客临门!”王老爷子两手一拍,爽朗地笑了起来。
棋盘撤去,豆豆和小青两人知趣地去整治茶水,杨志峰和天赐坐下和王老爷子聊了起来。
稍许盘桓,天赐这才知道,原来王老爷子不仅武功了得,而且在医术方面也是颇有专精,他已经过世的夫人,是江湖中的名医‘金针渡世’吴一针的独生女儿,自幼秉承了家传的针灸之法。
后来,王老爷子也从夫人那里,学到了吴一针独到的针灸之术,救治病人无数,但是由于太极门门长的光环实在太大,反而掩盖了他在医学方面的成就。
以前杨志峰还是给董事长庄少哲当保镖的时候,就经常跟着庄少哲来这里向王老爷子请教养生之道,这才了解到王老爷子还有这门绝艺。
杨志峰也知道了天赐曾经在元旦擂台上救了王老爷子一命地事情,这样一来,大家的关系更是深了一层。
两盏茶过后,在天赐的暗示下,杨志峰话题一转说到了天赐父亲的伤势,希望王老爷子出手医治。
王老爷子二话没说,立刻应承了下来,说自己在元旦那天就告诉过天赐,只要以后有用得着他的地方,一定帮忙,这种治病救人的事情,更是理所应当。
救人如救火,王老爷子也不留两人在家吃饭,换了件衣服,拿了些必备的东西就走。
而豆豆和小青也不想在家里呆着,一起挤进了悍马车地后座。
杨志峰一路狂飙,凭着高超的驾车技巧和悍马强横无匹的马力,越车无数,也管不了什么罚单了,仅用了一个小时就返回了天赐家里。
留在家里照看爸爸的妈妈和静漪,没有想到天赐他们居然这么③üww.сōm快就请来了医生,不由得惊喜交加,又看到王老爷子鹤发童颜、飘飘欲仙的模样,立刻认定是位绝世高人,恭敬异常。
王老爷子检查了一遍天赐父亲地伤势,闭目深思了一会,对大家道:“伤得确实很重,病人的体质本来就不是很好,所以恢复起来会很慢,不过,不用担心,我这里有太极门密制的‘壮骨生筋丸’配合我的针灸治疗,一年之内,就会恢复如初。”
“啊,真是太感谢了!”妈妈喜极而泣。
王老爷子摆了摆手道:“可惜,由于缺乏珍贵的药材,我现在配制的‘壮骨生筋丸’地功效已经大不如前了,否则哪里用得了一年?”
“哦?王老爷子,请问配制这种药丸需要什么珍贵的药材,说不定我们可以一起找找!”天赐问道。
王老爷子微微一笑,举起了三只手指,“千年人参,千年灵芝,千年何首乌,你找得到吗?”
天赐缩了缩脖子,这三个玩意儿都是武侠小说里主角在深山老林里吃了内力大增的东西,自己怎么能够找的到?
早就预料到天赐反应的王老爷子嘿嘿一笑道,“这些东西其实也并不是子虚乌有的东西,这三样东西只要有一样就可以增加‘壮骨生筋丸’一倍的功效,根据典籍记载,我们太极门里原先就有一颗祖传的千年人参,不过历经数代,早已不知去向。不过,据前辈们提及,功效最好的还是血药!”“血药?”众人无不惊讶。
→第二百一十二章 - 血药←
血药,是由血液再生能力极强人的鲜血配合药物制成为机缘巧合直接食用了诸如千年人参之类的天材地宝,血液的特性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被称之为‘药人’,取其少量鲜血配以辅助药材服用,由于已经经过了一次人体中和,吸收了天材地宝的天生霸气,副作用大大降低,可以极大程度发挥药效。”
“不过,且不说这些宝物级的药材难得,人体更是承受不起直接食用时的霸道药性,‘药人’多是暴病而亡,所以这仅是古书上的记载而已,没有人真正炼制成功过血药。”说完,王老爷子摇头叹息道。
王老爷子的话对天赐却是启发,自己这近一年的变化,和王老爷子所描述的情况何其相象,自己肯定是不知在何时服用了某种天材异宝,否则绝对不可能力气大到了那种程度,而且受伤后的痊愈速度更是令人无法解释,这些疑问一直都隐藏在天赐的心里,没有对别人说过,他不想自己成为别人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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