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水平,他们后来者居上,竟然在很多方面都超过德国科学家们,甚至有直追中华帝国的科技水平积累。
早在苏联时代,苏联人在二战期间见识到中华帝国的J11战斗机的强悍作战能力时,当时的苏联领导人斯大林便着手苏联科学家进行研究和山寨。由于当时中华帝国将苏联视为盟友,因此很多苏联空军飞行员得以试飞过J11战机,苏联地勤人员甚至一起跟中华帝国的机师们维护J11战机。从中,苏联人学到了很多东西。并为此后苏联开发喷气式战斗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原苏联的米高扬飞机公司便是这其中的佼佼者。早在二战期间,米高扬个公司便开发设计了苏联特色的米格系列战斗机。
一开始,苏联人不服气中华帝国提出的螺旋桨式战斗机达到750千米每小时速度以上时会碰上速度瓶颈的论断,苏联人为此开发了多个型号的螺旋桨式战斗机,用来否定中华帝国的论断。
但很快苏联人就发现他们真的错了,他们陆续开发的意在提升螺旋桨式战斗机速度的新式战机碰到了中华帝国提出的有关难题。例如为了使飞机飞得快一些,能够赶上中华帝国的J11战斗机速度,苏联人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提高发动机的功率。但是。当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的功率大到足以使飞机速度达到750公里/小时左右时,要想把飞机速度再提高一些就很因难了。一方面,因为螺旋桨的转速并不是无限的。另一面,当飞机速度快到螺旋桨相对于空气的运动速度接近音速时,螺旋桨前便产生一种空气波。像船在水面高速前进时出现的船头波一样,称为“激波”。这种激波引起的阻力很大,使螺旋桨的效率立即急遽下降。不管发动机的功率多大,飞机仍然飞不快。因此,要使飞机飞得快,达到音速,活塞式发动机是无能为力的。
而喷气式飞机就不同了。喷气发动机是靠空气和汽油燃烧,产生大量高温高压气体,向后喷射。产生推力使飞机前进。由于高速喷射气流直接产生反作用力推动飞机飞行,不像螺旋桨飞机高速飞行时效率反会下降,所以喷气式飞机特别适于高速飞行。
苏联人终于放弃了他们的执着,承认他们无法将螺旋桨战机的速度提升至快过音速。但这不代表他们放弃追赶中华帝国空军的步伐,相反,苏联人通过这次教训,开始全面向中华帝国虚心学习。很多苏联航空专家得以在中苏蜜月期间到中华帝国各大航空学院和飞机公司进行考察和培训。为后来苏联的喷气式战机科研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随着苏联灭亡,米高扬等飞机公司并入了德联,划归纳粹空军管辖。
其中米高扬公司正在开发当中的米格-9战斗机入选纳粹空军重点培养对象。
当然,纳粹空军选择米高扬公司的真正原因是米格9的设计类似于纳粹空军服役的ME262战斗机,其发动机也是仿制德国BMW003喷气式发动机(苏联编号RD-20,每台静推力800公斤)。因为米格9有着浓厚的德国血统,所以纳粹空军很容易接受。
MiG-9的气动布局类似老式活塞飞机,喷气发动机放在前机身下部。前三点起落架,机翼为平直中单翼,头部装三门机炮,炮管伸在机身外。最大起飞重量5501千克,最大平飞速度0.8马赫,实用升限12800米,航程1100公里,武器系统为1门37毫米航炮,2门23毫米航炮。
由于米格9的性能比德联其他厂家研发的型号都要先进,鉴于中华帝国庞大的军事压力。约1500架J11战斗机部署到北约周边地区,迫使德联做出应对。
因此,到1946年3月第一架米格9喷气式战斗机原型机首飞成功后,希特勒立即下令生产1000架米格九战机的命令,使其成为德联战后第一款大规模生产的喷气式战斗机。
不过,作为喷气式战斗机,MiG-9并不成功,只是德联急着对抗中华帝国J11战机的临时性产物。其服役时间不长,在局部战争中被证明不是J11的对手,因此到1952年新的先进战机批量生产后便退役了。
但米格9战机去成为德国人和苏联人精诚合作的典范,此后希特勒将原苏联的米高扬公司、苏霍伊公司等飞机企业同德国本土的容克公司、福克公司等巨头企业列为同等对象,德联空军在他们当中进行公平竞争。这不但安抚住了原苏联人在德联统治下的心,更令苏德科技力量结合到了一起,对未来德联抗衡中华帝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直到多年后,中华帝国面对前苏联人为德联设计出来的先进武器都感到惊讶和后悔。很多军事家们感叹当年如果不抛弃苏联,或许不会为今天树立强敌而担心了。当然,也有很多军事专家们认为,如果当年留下苏联,或许今天中华帝国将面临更强大的苏联武器的威胁。
世事难料,中华帝国要做的不是后悔,而是全力打败眼前的任何敌人。
第二卷 经营北洋 第710章 喷气时代下的海军航空兵
尽管纳粹空军的MIG-9战斗机的性能不如华约的J-11,但由于德联大力加强了情报管制,使得中华帝国的特工难以获得MIG-9的真实数据。这样一来,中华帝国军方便难以判明MIG-9战机的战斗力,加上德联空军大规模生产MIG-9战机,并迅速装备给北约各国空军,这令中华帝国军方认为MIG-9战机已经具备了对抗J-11A/B系列战机的能力。
作为同纳粹空军MIG-9战机的对抗,中华帝国空军批准研制新型战机,并要求在未来十年内具备争夺制空权的优势。
二战后,中华帝国充足的财政收入保障了对空军装备加速现代化更新。各大航空公司都看好未来喷气式飞机领域的发展前途,因此纷纷投入巨资进行开发研制。两次世界大战最终都未能将德国彻底打垮,这让他们将目光瞄准下一场世界大战,即华约和北约两大军事集团的最后决战。
当中华帝国军方的军备扩充法案出台后,中华帝国同德联之间的大规模军备竞赛也随之拉开序幕,这些航空巨头们自然不想错过这个大餐,于是竞争日趋激烈。
最终,经过中华帝国空军装备委员会的十几轮审核,江南重工集团的WP-15喷气式战斗机以性能出色,造价低廉的大比分优势击败了中华帝国其他七个航空工业巨头,入选中华帝国空军五十年代制式装备名单。
根据中华帝国战后装备发展条例,中华帝国陆海空天四军在和平年代的装备更新速度为每十年更新一次,战时根据实战需要另行制定。因此江南重工的WP-15喷气式战斗机将在光华五十年至光华五十九年这十年间成为中华帝国空军的主力战机。
WP15能够杀出重围获得中华帝国空军的认可,主要是因为该机搭载了4门20毫米机炮。在空军的试验场上空,WP15战机在同对手进行空中格斗时,其4门20毫米机炮打败了配备6门12.7毫米重机枪的来自皇家重工的种子拳手K-40战机。
在空战演习中,WP15的20毫米口径特种炮弹给K-40造成致命打击,一至两发该炮弹即可将K-40摧毁。反过来。K-40的12.7毫米机枪多次击中WP-15战机,最多的一次累计133发,但等到WP-15降落后,机师们为其检查时却惊人的发现WP15的结构性依然完整,飞行员理论上依然安全,战机的防护性能极为出色,观看对抗演习的空军司令部官员们为该机的出色性能喝茶。
在最后的评估报告上,空军委员会认为德联的米格9战斗机已经安装了37毫米机关炮。认为K40的12.7毫米重机枪已经无法满足实战需要了,因此采纳了WP15。
WP-15入选中华帝国空军五十年代主力战机后,其在中华帝国空军战斗序列里的编号为J-15。原本是要赋予它J-12的,考虑到对西方世界的真真假假战略迷惑才放弃的。这样会造成德联空军会认为中华帝国已经完成了J-12、J-13、J-14几款战机的研发。给他们造成无形的压力。
J-15作为中华帝国空军战后第一款喷气式战机,为了对抗德联的MIG-9,已经支援前线盟友所需,中华帝国空军累积装备了4000多架,成为中华帝国空军在五十年代的主力战机。
J-15战机相比较J-11战机而言,发动机性能大幅度提升,采用1台WJ65-16A涡轮发动机,推力达34.3千牛。其翼展11.91米,机长11.07米。机高4.24米,采用后掠翼布局,航速达1100公里每小时。而其设计采用了大量的镁铝合金材料,空重只有5992千克,满载燃油航程可达2240公里。尤其配备的四门20毫米机炮,备弹1000发,火力极为凶猛。其搭载的雷达系统等各种电子战系统比J-11都先进很多。
J-15战斗机被用来压制北约的MIG-9战机,但实际上包括德联随后研制的ME350、JU-18、FT-33等喷气式战斗机都不是J-15的对手,在五十年代的外高加索局部战争中,华约的J-15战机单机创造了击落北约战机77架的世界纪录,令J-15战机一跃成为五十年代的国际明星,除北约外的全世界各国都积极购买这款战机,直到其停产时,累积出口了两万多架。直到八十年代末。在落后的非洲地区依然能够看到这种战机的影子。
就在J-15战机入选中华帝国空军的同时,竞标失败的皇家重工集团将另外一款K-14战机交给海军装备委员会进行测试并获得了通过,成为中华帝国海军航空兵在五十年代的制式舰载战斗机。
K-14获得海军航空兵舰载战斗机命名委员会命名为F-12,以取代海军航空兵现役的F-6野猫舰载战斗机。
F12舰载战斗机相较于F6舰战在整体性能上大幅度提升。该机于光华四十六年开始研制,原编号K14-UBK。光华四十七年三月原型机首次试飞,两年后正式交付中华帝国海军使用。
F-12是中华帝国海军的第一种舰载超音速战斗机。首飞时就突破了音速。同时也是中华帝国设计的最后一种以机炮为主要武器的飞机,所以F-12的飞行员们常称自己为“最后的枪手”。
F-12作为中华帝国海军五十年代主力战机,由于其优秀的性能,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一直是中华帝国海军的主力舰载战斗机之一。
当然,这也跟对手太弱有直接关系。毕竟德联体国家在航空母舰发展上面十分落后,他们一直使用滑降起飞技术来代替他们蒸汽弹射技术不过关的尴尬。同时,喷气式战斗机在航母起降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含量,德联海军航空兵根本达不到那种技术水平和设备保障能力,因此在有限的技术下,德联海军航空兵一直使用陆基战斗机。只需要将其略微改造一下,变成折叠机翼和增加着舰尾钩等技术含量相对低一些简单一些便可以打造德联独有的海军舰载机部队了。
而中华帝国作为超级海军强国,在航母技术上和海军航空兵准备技术上一直领先,拥有全球唯一的一座大型综合海训中心,华约国家所有海军航空兵大多数都在那里培训过。蒸汽弹射技术处于垄断地位,使得舰载喷气式战斗机能够短距离起飞,这些限制海军航空兵战斗机先进性的因素对中华帝国海军而言都不是问题,这就造就了在海军航空兵方面。德联海军被中华帝国海军远远的摔在了后面,迫使德联海军不得不在其他水面舰只上面做文章来超越中华帝国海军。
正因为这些因素,中华帝国海军的F12舰战一直保持对德联海军航空兵的战机处于领先地位,因此中华帝国内阁也就很难批准为海军航空兵更换新型飞机了。
F12就在这种大环境下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其主要型别有:A型。单座昼间战斗机,共生产318架。B型,有限全天候型,共生产130架。RF-8A,侦察型,共生产144架。C型,A型的改型,空战能力加强,共生产187架。D型。有限全天候型,时速接近两倍音速,共生产152架。E型,D型的改进型,共生产286架。F-12E,英国海军和土耳其海军订购,共生产142架。
整体而言。F12的特点是采用可变安装角机翼,起飞着陆期间,飞机上的液压自锁作动筒可把机翼安装角调大7度,这样既增加升力,又使机身基本上与飞行甲板或跑道保持平行,避免因机头抡起而影响飞行员的视界,平飞时,机翼再回到原来的位置。另外。机翼外段是可向上折叠的,便于舰上停放。
F-12空重8170千克,正常起飞重量13380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420千克,机内燃油量6300升。作为海军航空兵的骄傲,F12可进行空中加油。这在全世界航空领域成为一个耀眼点。从F12服役中华帝国海军那一天开始,就被全世界各国海军所关注。
当然,F12的知名度还是靠它强大的性能来支撑的。其最大平飞速度2124千米/时,实用升限17000米。由于是舰载战斗机,其作战半径自然不能跟J15相比了,只有370-800千米,转场航程也不过2250千米。
武器方面,皇家重工在空军订单竞争中败给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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