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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情总裁:前妻难追_分节阅读_第41节
小说作者:姚啊遥   内容大小:2.07 MB   书页:冷情总裁:前妻难追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3-02-25 22:27:03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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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亦朗故作虚伪地说道。

凌漠冷冷瞥了他一眼,“今天怎么样?”

昨天赌场被人临检是他故意的,也是为了通过上演一出狼来了的把戏,让赌场更安全,今天怎么的,都应该顺利了。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想到赌场里的那尊大佛,何亦朗惊的背心里渗出一层冷汗。

看着凌漠仿佛要吃了他一样的玄冷目光,他心里暗叹,凌哥啊,不是我打扰你们夫妻的两人世界,实在是那尊大佛,除了你没人敢碰,也没人敢惹。

……

关于“狂世”,关于凌漠的另外一重身份,要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说起。

首先“狂世”是个黑社会组织,这基本是人竟皆知的事,外人不知道的是它的起源和历史。

据说,它起源于17世纪的法国,是拿破仑当皇帝期间,一名叫杜洛克的高级军官,为暗地里保护最心爱的波兰夫人而建立起的一个组织。

关于这个传说,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在历史的滚滚河流中,早无法考证。

现在“狂世”的根据地早不在法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移到了美国。

这是个令美国联邦局都头疼的组织,因为它的财力富可敌国,它的武器装备更是世界顶级,轻易间,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都没有哪一个组织敢轻易去惹“狂世”。

至于凌漠为什么会成为“狂世”现任的头,这件事还真要慢慢说起。

当年,凌漠的母亲独自一个人在苏州产下儿子,当儿子大那么一点,她就带着他,辞去安稳且收入不错的公务员工作,千里迢迢寻夫去了。

让她想不到的是,她心心惦记,时刻挂念的丈夫,早背着她和别的女人勾搭上了。

当她抱着襁褓里的儿子找到丈夫给的地址时,他正和一个女人在举行婚礼。

喉咙间涌起一股腥甜,如天边晚霞般绚烂殷红的血,从嘴里喷溅出来,落到襁褓中孩子的身上脸上。

似乎是命中注定,当他还是个躺在襁褓里,需要父母呵护,却被自己母亲的鲜血渲染全身时,就注定了不凡的人生,也注定日后的岁月里,他要迎着血雨,踩着刀刃,一步步朝前走。

不得不说,凌漠的母亲是坚强的,也是个好母亲,她没有对出轨的丈夫有过多的怨言。

甚至于,当小凌漠追问她为什么爸爸和其他女人住在一起时,她也只是边笑着,边柔声安抚自己的儿子,“乖孩子,不管爸爸在不在你身边,他始终是你爸爸,他和妈妈一样的爱你。”

那时的他,还很年少,根本不懂母亲话里的意思,直到有一天,有小孩看到他的姓,再看到他父亲的姓,嘲笑他。

他强忍着,并没动手打那个孩子,尽管,他已经有那个能力,他不动手,是因为妈妈说了,好孩子是不能随便打架的。

当他把那个疑问告诉母亲,那个善良的女人却这样告诉他,“好孩子,你跟妈妈姓,是因为爸爸爱妈妈,所以才让你跟妈妈姓。”

这句话,因为是妈妈说的,他一直坚信着,尽管父亲只会偶然来看他,他也坚信着他是爱妈妈和自己的。

直到有一天,身体向来不错的母亲,忽然病了,他才知道有种病叫郁结成疾,而且是错过了那个阶段,就再无药可救的绝症。

母亲临终前,向来很少出现的父亲,终于来了,这个男人很俊美,也正是因为俊美才会被有权有势的顾家大小姐看上。

当母亲要他回避时,他第一次没有听母亲的话,小小的身躯就贴在房门上,房间里两个人的对话,清清楚楚的都传到他耳朵里。

原来,他一直相信的母亲,偏了他,他之所以随母姓凌,不是因为爱,而是他那个在生物上看来是他父亲的男人,为了另攀高枝,早为他自己做的打算。

母亲死后没多久,他就被那个叫陈战国的男人领进了一栋豪华别墅。

那年,他八岁,装修精致,布置奢华的别墅里,还有两个小孩,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那个男人告诉他,这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妹妹。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那对小人儿,他脑海里闪过母亲最后对他的叮嘱,“漠儿,好好的照顾弟弟妹妹,不要让别人欺负他们,尤其是弟弟,你们是亲兄弟。”

因为母亲的那句话,不管别墅里那个叫顾碧丽的女人如果对他横眉竖眼,从不计较,更不计较,那两个孩子是她生的,他对他们一直很好,直到……出了那件事。

凌漠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很阴霾,却没想到还有更阴霾的事在等着他。

那年,他十岁,是他去陈家的第两年,陈战国忙着生意,几乎没空管他,而顾碧丽更是看到他就心烦,如果不是想着杀人是要偿命的,现在的侦探技术又那么好,凌漠只怕早在某个点上死了。

一声尖锐到仿佛能把鼓膜刺破的惊呼声,在奢华富丽的别墅响起,在那声惊呼中,他睁开眼睛,然后他看到浑身是血的陈熙,躺在自己身边,而他自己手里拿着把带血的匕首。

没等他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房门被人撞开。

首先冲进来的是顾碧丽,那个出生豪门,长于豪门的贵妇,她身后跟着一言不发的陈战国。

顾碧丽抱着浑身是血的陈熙,看他的眼睛带着浓郁的恨意,“果然和你那贱人母亲一样……”

“啪!”他不算有力,也没长大的手掌,用力朝喋喋咒骂的女人狠狠甩去,他能容忍别人骂他,却绝不能让别人给他妈妈头上波脏水。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连本来昏迷在顾碧丽怀里的陈熙也被惊醒了。

“你这个野种,居然敢打我!”顾碧丽长这么大,何曾像这样被人打过,长这么大了,连手指头都没被人碰一下。

堂堂顾家大小姐怎么可能噎的下这口气,于是她把难题抛给了自己的丈夫。

看陈战国迟迟不肯处理凌漠,她甚至嚷嚷着要召开股东大会,要把在移民国外的顾老爷子喊回来。

她要罢免陈战国执行董事的位置。

她要让他带着他的野种,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

陈战国妥协了,妥协的结果就是把才十岁的凌漠送到美国去。

和凌漠一起去的还有跟了他好多年的一个管家,自从把凌漠送出过后,除了生活费,他就基本没管过。

凌漠很聪明,不,应该说是异常的聪明,不过十岁,当别的同龄小孩刚上小学,他已经上中学,当同龄人刚上中学他已经上高中。

管家毕竟年纪大了,除了能在生活上照顾他,其他时候,基本都靠他自己,也是在十六岁那年,他无意救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从此以后,白天,他上学,晚上,他跟着这个男人偷偷学武。

就这样,日子又过去两年,他十八岁那年,那个第一次看到就戴着面具,告诉他名字叫jia的男人,告诉他,他是中国人,也是“狂世”的现任老大。

为了感谢他救了他,他决定只等他长大成人,就把“狂世”老大的位置让给他。

他嗤笑,一来是不相信,他是什么“狂世”的老大;二来是觉得这番相遇,然后他救了他,他报恩,有点诡异,诡异的好像是有人设下的圈套。

当然了,关于这到底是不是圈套,从他接收“狂世”这么多年来,也依然没能弄清,尤其当三年前,那个叫jia的男人当着他的面,忽然被人打了七八枪,掉进海里后。

关于上面的那些事,没有一件是叶晨知道的,在以后的日子里,凌漠都将慢慢的,让她一点点的知道,而他自己也将通过那个女人独特的见解,洞悉当中的无奈和爱。

谁说阴谋里没有爱的,有些爱,因为沉重的没法说出,所以只能当阴谋权释着。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话归正题,现在最重要的是凌漠要去解决敢到他赌场捣乱的人,而叶晨正要出去见陈熙。

……

“喂,你是不是凌漠的老婆?”刚下公交车,身后就有人这样对她说。

叶晨转身,有些惊讶,当她还是凌漠老婆时,就没几个人认识她,怎么这会儿在大街上就有人认出她了。

喊住她的,绝对是个很有品味的美人,紫色眼影,桃红色的唇彩,身上的衣服虽然是黑色,却是本年度最新款的香奈儿。

叶晨在脑海里飞快搜索,她的身边,如果不算上身份忽然骤变的陈如玉的话,貌似还真没有这么有钱的朋友。

她刚想说你认错了。

美人撇撇嘴已经朝她走来,“你好,我叫朱凤凤,是你老公的闺蜜。”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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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朱凤凤女侠

9

“咳……”叶晨硬是没忍住,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有这样形容一个男人和自己的关系的吗?

她边拍胸,边暗叹,恕她孤陋,也恕她寡闻,闺蜜好像只用于两个关系很好的女性间吧。唛鎷灞癹晓

黑衣女子似乎看透叶晨的想法,伸出手,也不管叶晨还处于极大惊诧中,大大咧咧地就给她拍起后背,“喂,不就是一个形容词错了吗?至于大惊小怪成这样吗?再说了,要怪也只能怪咱们中国的文字实在太博大精深了,怎么推敲怎么有理。”

呵,在当今这个伪娘满天飞,型男满地跑的年代,用错一个形容词,的确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所以,几秒钟后,叶晨也恢复了正常。

“这位小姐,你是谁啊?”叶晨直直看着,举手投足间都挥洒着豪气的黑衣女子。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凌漠老婆?”黑衣女子挑了挑眉,自然熟的揽上叶晨肩膀,才第一次见面,就跟她来了个哥俩好的拍肩。

叶晨讶然,“女侠,我是……”不知想到了什么,随后又摇头,“我不是。”

“切!你这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朱凤凤很不屑地白了叶晨一眼,“我告诉你啊,本小姐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你怎么可能不是凌漠这三年来都藏的很好的老婆。”

说着,不等叶晨反应,她拉上她的手,又说:“三年前,你的婚礼我可是去参见过的,告诉你,本小姐什么都不是最好,唯有这双眼睛,绝对像是去太上老君火炉里炼过的,火眼晶晶的,所以呀,你别再说你不是了。”

叶晨抽回手,“我们离婚了。”所以刚才她才会又是点头,又是摇头。

“什么?”朱凤凤惊讶,“我没听错吧,你说你们离婚了?!”

叶晨点头,“你没听错,我们真的离婚了。”

“这怎么可能?”朱凤凤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最后把目光停在了她的胸前,“难道他不满意你的身材?”

的确,叶晨的身材绝对称不上火辣,朱凤凤乘她不防备,还伸出手朝她胸前摸了摸。

叶晨反应过来,朝后退了一大步,双手交错着护着胸前,满眼警备,“你要干嘛?”

这女人怎么不但说话豪爽,就连下手都是这么利索。

朱凤凤不屑地嗤鼻,“凌漠技术退步了,都摸了三年了,怎么还是旺仔小馒头!”

“唉……”她看着叶晨,兀自叹了口气,颇为感叹道:“这念头,真的不止是素质,什么都有待提高啊!”

叶晨的脸倏地下就红了,这个女人说话,怎么感觉像是嘴上没把门的,想到什么都说,不过话又说回来,像这样大大咧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女人,肯定也没什么坏心。

叶晨并不讨厌她,相反的,心里还涌出几分喜欢。

看叶晨不说话,小脸涨得通红,朱凤凤也不想再继续逗弄她,走过去,再次揽上她的肩,“小美人,有没有空,姐姐请你吃饭。”

叶晨还惦记着自己约了陈熙,摇摇头,“谢谢,不用了,我已经约人了。”

“呀,小美人,看来姐姐晚了一步,你已经有约了啊?”朱凤凤故作惊讶的尖叫,还做出一副泫泪欲泣的样子。

关于朱凤凤说她三年前,参加过凌漠和她的婚礼,叶晨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事实上,三年前的那场婚礼,并没在酒店,更没在教堂里办,她和凌漠的婚礼,只是当事的两个人去民政局领好证,然后双方约要好的朋友和亲戚到叶家吃了顿饭。

那时,因为不爱凌漠,她并没刻意的去注意男方来了哪些亲戚朋友,如果非要让她说那场婚礼,她印象最深刻的事,那也就是凌漠的父母都没到场,而她只有父亲到场。

也许坊间流传的话,真有那么点道理,有没父母祝福的婚姻是注定不会幸福的。

她和凌漠形同陌路的三年婚姻,终于瓦解了。

“小嫂子。”看叶晨不说话,朱凤凤再次拉上她的手,开始左右摇摆,“你行行好,就把我一起带上吧。”

下意识地,叶晨直接回绝她,“不行。”

她虽然不知道凌漠和陈熙之间有什么矛盾,让两个本是亲兄弟的人,变得比陌路人还要陌路。

但,她却肯定一点,凌漠和眼前这个朱凤凤的女人交情匪浅,为了不多惹出是非,她怎么样都不会带她一起去。

“为什么不可以啊,我保证只在边上吃饭,不说话,绝对不打扰到你们。”朱凤凤看着叶晨的眼睛,到最后索性举起食指和中指,“你要不相信,我可以对天发誓……”

“你说的啊,只吃饭,不说话。”叶晨犹豫了一下,出声打断她,为了这么点连小事都称不上的事,就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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