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样一个结论。
雷震拿出谢晋元送他的铅笔,先在书页的空白处,写下了自己的看法和认识,又在上面画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代表着明天晚上,雷震还会在这个问题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去思考,直到把所有的疑点都彻底解决。
雷震合上了孙子兵法,他又翻出了几页纸,这是马兰在医院里失去意志前,写给雷震的“教学材料”。
“一个再优秀的射手,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也无法成为合格的狙击手。考虑到中国制式武器的现状,我们先抛开安装了光学狙击镜的狙击步枪不谈,仅以普通的中正式步枪为范例。”
“想成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不但要拥有过硬的基本功,和能够承受相当压力的心理状态,而且还必须拥有复杂的专业知识结构。想要一枪命中超远距敌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就必须同时掌握呼吸、稳定、扳机控制、环境分析等能力,并通过自己的判断,迅速将各种数据进行计算,得出正确结果。但是最首要的,一名优秀的射手,必须要先深入的了解自己手中的武器。”
在其中的一页信纸上,马兰甚至画出了中正式步枪的结构草图。并做了标注:中正式步枪,有一百多个零件,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保养,而且受气候影响较小。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经过适当的改进,在保证枪械稳定和射击精度的情况下,中正式步枪的零件数量,完全可以压缩到94个零件!
“我们使用的中正式步枪,原型采用了德国的毛瑟K98步枪,使用7.92mm口径尖头弹作为通用弹药。这种子弹不同于早期使用的圆头子弹,尖头的子弹整体重量较轻,因此子弹的初速较高;尖头子弹的形状呈流线型,空气力学系数好,因此弹道系数较好,不易受环境影响。德国的毛瑟步枪标准为一点二五米长,而我们的中正式步枪枪管缩短了零点一三八米,这样有效减轻了士兵的负重,符合德国的‘短枪流’,而且无论是在杀伤力还是射程上,都没有太大分别,但是却影响了远距离狙击的精确度。根据我个人的经验,使用这种步枪,精确射击距离为四百米,有效射击距离为八百米,最大射击距离为一千米。换句话来说,无论接受过什么样的训练,拥有什么样的射击技术,使用中正式步枪,我们最远只能狙击一千米以内的目标。”
看到这里,雷震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他一向对自己的射击技术,有着足够的自信,但是用一枝普通的步枪,打击一千米也就是两里距离的目标,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绝对无法想象的奇迹。
“制造步枪需要铬钢和钨钢,而这两种钢材在我们中国几乎没有出产,只能依赖进口。受到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的限制,我们能拿到的中正式步枪,质量上也有着巨大的差异。在淞沪会战时,就有士兵抱怨,有效射程标注为八百米的步枪,在实战中能打出三四百米的距离,已经不错了,根本没有办法和日军的三八式步枪相对抗。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各个兵工厂出产的步枪质量不同,有相当一部分步枪属于粗制滥造,甚至有一部分步枪只相当于老套筒的水准。建议使用步枪时,要选用汉阳兵工产和21兵工厂出产的步枪,这两个兵工厂出产的步枪,几乎已经达到了德国毛瑟步枪的水准,有效射程甚至可以达到九百米左右。”
仅仅是讲解中正式步枪,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有了充足时间的马兰,就扬扬洒洒的写满了几页纸,算一算至少有五六千字。而其它的诸如呼吸控制,心理素质,环境分析等材料,更在雷震的房间里,放了厚厚一叠。
雷震最后叹了一口气,收起了这些资料。他必须承认,以他现在的知识层次,想要读透马兰交给他的这些资料,真的是太难了一点。
第六十一章 大丈夫(下)
这里是一间在晚上才会开张的大排档,说是大排档,实际上也就是老板在街边一个稍微宽敞的角落,支起了两三张上面沾满油迹,无论怎么擦,看起来都不太干净的饭桌罢了。
有钱的人当然不会来这种地方,顶着不断从大街上刮过的北风吃饭,这样实在是太不符合他们的身份。经常光顾这里的人,就是一些诸如身强力壮又没有什么家庭负担,在忙碌了一天总算能略略享受一下生活的车夫、看着挺威风但是还没有学会敲诈勒索,一个月到头也领不到几个铜板的巡警之类,胃口够大而钱包挺小的客人。
在这里你可以拼上一份小菜,点上一碗面条,就能勉强塞饱肚子,实在不行的话,就叫老板再添上一碗不要钱的热面汤。手头稍稍富裕的话,甚至还可以从老板那里买上一小杯灌进胃里,就会扬起一股热辣辣感觉的烈酒,驱走钻进骨缝里让人手脚发麻的寒冷。如果是几个人一起过来,也许还能加上一个炒菜,推杯换盏一番,再面红耳赤的发上一阵牢骚,最后打着酒嗝挥手道别。回家呼呼大睡一场后,再日复一日的重复自己单调乏味,又没有多少钱可赚的工作。
雷震就坐在这个大排档最边角的一张桌子前,大排档老板挂在炉子上面的马灯,散发着晕黄的灯光,投射到雷震的身上,在地上拉出了一道长长的斜影。当老板从竹筐里抓起一把豆芽,丢进油锅里时,在“嗞嗞”的声响中,一股油烟升腾而起,雷震落在地上的背影,随之变得朦胧飘渺起来。
聆听着锅铲碰撞在一起。发出的金属声响,嗅着风中传送过来炒豆芽的香味,雷震舀起一勺蛋炒饭,把它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软硬适中地饭粒中,混杂着炒得喷香的鸡蛋,这种东西非常好吃。更重要的是,这种食物不但让雷震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更让他觉得。在这个时候,自己还是一个人。雷震必须放慢探出勺子的节奏,才能让自己保持正常的咀嚼速度,用一种慢条斯理的动作,将宝贵的食物一点点嚼碎,再慢慢地咽进自己的胃里。
一盘蛋炒饭终于见了底,放下手中的勺子,雷震又拿起一只烧饼。这只烧饼刚刚出炉不久。拿在手里还带着暖暖的热气,而撒在上面的芝麻粒,经过高温的烘烤,更散发着一股诱人的味道。
雷震把烧饼撕成小块,在盘子上努力擦拭着。直到把整个盘子擦得一干二净,把带着蛋炒饭香味的油渍,连带一小片沾到盘底地葱叶一起擦到饼子上,他才将这些撕碎的饼子。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一大份蛋炒饭,两只烧饼全部送进了自己的胃里,雷震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肚子,他地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到了一只放在煤球炉上,还在冒发着袅袅香气的沙锅上面。刚刚把尖椒炒豆芽盛到盘子里的老板兼大厨,就像是多长了一双眼睛般,迅速扭过头,对着雷震露出一丝生意人标准地笑意。他用勺子轻轻敲打着那只沙锅的边沿,放声叫道:“从下午就开始用小火慢炖的鸡腿,到现在味道已经卤透了,保证你咬上去就连骨头都是香的,怎么样,来上一根尝尝吧?”
雷震迟疑的摸着自己口袋里下午刚刚赚到的钞票,他感觉还是饿。犹豫半晌,雷震还是摇了摇头。靠摆大排档为生的老板。明显见惯了雷震这种客人,他笑了一笑也没有再说什么。可是雷震又从他手中买了一只烧饼后。却指着那只沙锅,道:“能不能舀上一勺汤,浇到我的饼子里?”
“鸡汤灌饼?”
老板看着眼前这个明显很少求人地大男孩,他的脸上再次扬起了一个宽厚的笑容,“好!”
怀里放着剩下的钞票,啃着中间浇了半勺鸡汤的第三只烧饼,雷震慢慢的走回了夜总会。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钟,雷震却没有像平常那样,戴上小丑的面具,等待擂台上的比赛结束后,一边尖叫一边挨揍,一边拾取别人丢到擂台上地硬币。他不断翻找着侍应生端回来地汽水瓶,终于从几十只汽水瓶里面,收集出大半瓶可乐。
雷震用手指压住瓶口,用力晃动那大半瓶可乐,把里面的气体放出来。看到一位从自己身边走过地侍应生,手里托的杂物盘上面还有半块啃剩下的三明治,雷震手一伸抓起这块三明治,在众目睽睽的注视下,把它直接丢进了自己的嘴里。
雷震的这种行为,几乎和蹲在路边向行人伸手乞讨的乞丐没有分别。雷震没有理会四周投射过来的目光,那些侍应生对他是尊敬还是不屑,和他又有什么关系?雷震更没有心情去理会,那个站在柜台后面,嘴角上挑,毫不掩饰目光中不屑与鄙视意味的夜总会头牌舞娘叶秋。
没错,叶秋是很漂亮,气质也相当不错,据说还善解人意,围在她身边打转的达官显贵就像是一群怎么赶也赶不走的苍蝇,就连夜总会里的侍应生们,只要手头暂时没有了工作,也会忍不往叶秋身边凑,去贡献一些明明知道没有任何意义,却非要去献的殷勤。就是这些男人,几乎把叶秋捧到了天上……可是一切,和他雷震又有什么关系?!
在雷震的眼里,叶秋这个女人的份量,还远远顶不上他从几十个汽水瓶中,好不容易才收集到的大半瓶可乐。
反复的用力晃动,反复的放气,直到那大半瓶可乐里再也没有一点气体,雷震才当着所有人的面,仰起头将这半瓶早已经不是可乐的液体,全部倾倒进了自己的胃里。
马兰曾经告诉过雷震,白糖不但可以加速伤口的愈合,更可以迅速补充人体热量,但是人体往往不能有效吸收糖的热量。而可乐,就是一种含糖量极高,又可以让人体迅速获得热量补给的饮料,在需要进行高强度体力消耗之前,喝上一瓶放掉二氧化碳气体的可乐,可以让身体延长在剧烈体力消耗下的支撑时间。
雷震把手中倒空的可乐瓶,连带那个陪伴他在这间夜总会里工作了十几天时间的小丑面具,一起放到了桌子上。
第六十二章 燃烧的沙漠(上)
“喂,小子。”一名侍应生指着雷震放在汽水瓶旁边的面具,道:“你忘拿东西了。”
雷震虽然在略略点头,但是他却没有停下脚步,他仍然在慢慢的走着。
夜总会的头牌舞娘叶秋,轻啜着杯子里的红酒,她一直用不屑的眼神凝望着雷震,就是在她的注视下,雷震用一种奇异的节奏,空着自己的双手,走向了他每天晚上都要戴上面具去挨揍,用出卖一个男人的自尊与骄傲,去换取一枚枚硬币的地方。
那名侍应生不满的撇了撇嘴,他望着雷震还想说什么,但是他张开了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再也没有发出声音。
坐在吧台后面,用一种优雅的姿态,品尝着法国红酒的叶秋,脸色也变了。想在这间来客车四方云集的夜总会里,成为最红头牌舞娘,仅仅靠美貌不行。在这个纸醉金迷,笑贫不笑娼的世界里,长得够漂亮,又家境窘迫只能靠出卖自尊和身体,来换取钞票的女人太多了;仅仅会撒娇,性格温柔,能够让男人心里涌起一种保护怜惜欲望,也不行。女人都有渴望被强者保护,躲进一个安全的怀抱,再也不用面对外面风风雨雨的天性,为了爱情,为了生活,为了摆脱窘境,每一个女人都可以无师自通的运用这种女人的天赋,就这间夜总会而言,能把这种天赋运用到炉火纯青的女人,也绝对不在少数。
叶秋能走到今时今日的地位,不但因为她拥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更因为她接受过相当的教育,拥有一个聪颖的头脑,更拥有一双识人地慧眼。叶秋清楚的知道,面对哪些男人。她应该去撒娇,面对哪些男人,她应该摆出小鸟依人的姿态,面对哪些男人,她要有一点点泼辣,有一点点可爱的不讲理。
自以为开天眼,观凡尘的叶秋,突然发现。雷震变了。
没有夸张的动作,没有什么慷慨激昂的宣言,雷震仍然保持了一贯的沉默,仍然喜欢在最贴近黑暗地角落,尽量不引起每一个人注意的慢慢行走。
但是现在叶秋看到的,就是一匹狼!一匹本来独行千里,转战天下,每当万里晴空。一轮圆月在空中绽放出银色的光芒时,就会昂起自己的头,对着头顶无尽的苍穹放声狂啸的孤狼。但是现在,这一匹本来应该无拘无束狂傲不驯的孤狼,却因为什么而停下了自己地脚步。甚至是放下了自己的尊严!
看着每天都在不停的受伤,身体却挺得犹如标枪般笔直的雷震,感受着他身上那股再也不需要压抑,犹如大漠风起般的惨烈气势。当她地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到了雷震留下的那个面具上,在叶秋的心里突然有了一个明悟……这个男人,大概这一辈子,再也不需要这样一个面具了!
就是在叶秋地凝视下,雷震推开大厅的房门,走进了那个他已经整整工作了三个星期的赛场。一股滚烫的,融合了酒精、雪茄烟和香水味道的气息随之扑面而来。而中间更混杂着不满的吼叫与唯恐天下不乱的口哨声。
几个身材性感,平时只要往擂台上一站,就会引来无数掌声和口哨的舞女,刚刚爬上擂台,还没有来得及扭动自己像水蛇一样地腰肢,展现出身体优美的曲线,一堆香蕉皮之类的东西,就劈头盖脸的砸下来。喝倒彩的声音更响成了一片。
夜总会的值班经理。就站在擂台下面。这位平时只会用鼻孔外加斥骂来对待手下员工的经理,正在不停的用衣袖擦着自己额头上地汗水。在他地脸上还有青青紫紫的几块。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地笑容,对着在场的所有客人不停的点着头,不停的道歉。
雷震工作的这家夜总会,老板虽然只是一个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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