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相差无几,可是在AIM-120D面前,仍然差了一截,主要就是采用的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的工作时间太短,使得导弹的动力射程仅有六十公里,比AIM-120D短了很大一截,使志愿军的战斗机很难抢先开火。
战后,中国空军与海军联合投资研制采用冲压发动机的PL-12D。
严格说来,PL-12D是一种全新的导弹,在气动布局上也与PL-12有明显区别,比如使用了类似于R-77的栅格式尾翼。因为PL-12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名声大噪,很多国家都慕名而来,比如巴基斯坦在采购J-20的时候,就点名要同步采购PL-12,所以为了打开更多的海外市场,PL-12D沿用了编号,以PL-12的全面改进型面世。这种营销策略,在外贸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PL-12D在二零一六年装备中国军队之后就打开了海外市场,在两年内就外销了上千枚。
与PL-12相比,PL-12D的最大改进就是动力射程增加到了一百二十公里。
当然,要把PL-12D的性能完全发挥出来,还需要足够先进的火控雷达。比如在迎头攻击的时候,PL-12D的理论最大射程超过一百五十公里,所以需要能够锁定一百五十公里外的火控雷达作支持。
在海航,J-11C是第一种具备锁定一百五十公里目标的制空战斗机。
相对而言,F-15J使用的中程空对空导弹就没有这么明显的射程优势了。
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前,日本空中自卫队的主要中程空对空导弹是AA-4,即日本利用AIM-7F“麻雀”的技术,自行研制的一种半主动雷达制导空对空导弹,最大动力射程还不到三十公里。第二次朝鲜战争结束中,日本大受刺激,决定自行研制新一代空对空导弹,而且明确提出,性能要超过AIM-120D。只是研制新式导弹的难度非常大,即便加大投入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收到成果。
二零一七年底,日本在采购F-22A的时候,同时引进了一批AIM-120。
有趣的是,这批导弹有两种型号,一种是用在F-22A上的AIM-120D,另外一种则是正在被美军淘汰的AIM-120C。
日本这么做,无非是价格问题。
必须承认,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AIM-120D的性能也得到了证明,战后与PL-12一并成为最热销的中程空对空导弹,价格自然是水涨船高。在订单应接不暇的情况下,雷锡恩公司没有理由贱卖。
结果就是,AIM-120D的外销价格由战前的五百五十万美元涨到了一千二百万美元。
这个价格,超过了很多国家的承受能力。
当时,即便是财大气粗的沙特,在签署了四十八架F-22A的采购订单之后,也仅仅购买了三百枚AIM-120D。
日本首批采购了六十架F-22A,作为订单的附加部分,只购买了一千枚AIM-120D。
这个数量,勉强够六十架F-22A进行三次大规模空战。
为了弥补数量上的不足,以及替换性能落后的AA-4,日本不得不把目光转向更加廉价的AIM-120C。
要知道,AIM-120C的单价只有四百万美元。
结果就是,在购买了一千枚AIM-120D的同时,日本还以二百五十万美元的单价从美军手里购买了两千枚二手AIM-120C。
不可否认,这些导弹非常昂贵。
三千枚导弹就价值一百七十亿美元。
只是,比起同样水涨船高的战斗机来说,导弹还是非常便宜。要知道,一架F-22A就顶得上三十枚AIM-120D了,而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志愿军平均消耗十八枚导弹击落一架F-22A。
当然,日本采购的AIM-120C没有用在F-22A上,而是用在F-15J上。
也就是说,与J-11C对阵的F-15J使用的是性能已显落后的AIM-120C,而其最大动力射程仅仅只有六十公里。
即便按照理论计算,在迎头攻击时,AIM-120C的最大射程也不会超过八十公里。
结果就是,在四架J-11C发射了导弹之后,十二架F-15J还在逼近目标,争取获得发射导弹的时机。
显然,中国海航的战斗机不会给日本战斗机机会。
发射完导弹之后,四架J-11C掉转航向,开始加速规避。
日本战斗机有两个选择,一是加速跟上去,毕竟F-15C的加速能力很不错,能在五十六秒内把速度由零点九马赫加速到一点五马赫,而J-11C在抛掉副油箱之前,加速性能不会超过F-15J。
另外一个选择,就是转向返航,不与中国战斗机纠缠。
当时,日本战斗机做出的正是第二种选择。
毕竟,中国战斗机没有越过东海中线,也没有飞到钓鱼岛上空。更重要的是,东海舰队就在钓鱼岛西北方向上,如果追击中国战斗机,很有可能进入东海舰队的防空网,遭到远程防空导弹攻击。
只是,日本飞行员的选择并没改变空战结果。
在F-15J转向规避的时候,从两翼包抄的八架J-11C已经到达,而且正在加速爬升。
为了避免被E-767发现,这两批J-11C在进入战场前就降到超低空,抛掉副油箱后,以一点二马赫的极限速度从两翼包抄日本战斗机。只是PL-12D的最大射高差只有一万米,而且在高度差太大的情况下,机动性能会严重降低,所以在发射导弹前,J-11C得尽量提升飞行高度。
结果就是,在发射导弹前,从左侧包抄的四架J-11C被E-767发现了。
此时,双方的距离不是一百二十公里,而是八十公里左右。
日本飞行员收到预警机发来的战场信息后,立即调整战术,转向迎战来自西北方向上的中国战斗机。
虽然还是远了一点,但是在这个距离上,至少可以进行导弹互射。
可惜的是,日本战斗机还没锁定J-11C机群,导弹告警机就响了起来,突前的J-11C发射的PL-12D到达了。
紧接着,从左侧包抄的四架J-11C进行了补充攻击。
虽然摆脱已经达到极限动力射程的PL-12D不是什么难事,日本飞行员早就在演习与训练中从美国同行那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即在规避中程空对空导弹的时候,要尽量利用战斗机的垂直机动性能,以大范围的垂直机动来消耗导弹的残余动能,最终通过快速爬升来摆脱导弹。
日本飞行员正是这么做的。
在PL-12D进入自导攻击阶段后,十二架F-15J立即抛掉副油箱,然后以最大的速度向海面俯冲,随后转为快速爬升。
这套战术能够规避第一批PL-12D,却无法避开一分钟后到达的第二批PL-12D。
更重要的是,在快速爬升的时候,F-15J已经损失了几乎全部速度,即便通过俯冲能够把势能转化为动能,加快飞行速度,但是等于迎头飞向从下方逼近的导弹,从而失去再次爬升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F-22A也很难逃脱。
五点零八分,第一架F-15J被PL-12D击落。接下来的三十秒内,又有十架F-15J被接踵而至的导弹击落。
最终,只有一架F-15J利用僚机的掩护,避开了两枚PL-12D。
准确的说,是僚机帮其挡住了射来的导弹。
因为F-15J根本没有获得反击机会,所以J-11C机群毫发无损。
更重要的是,在这轮空战中,从右翼包抄的四架J-11C在爬升之前,F-15J机群就遭到了来自左翼包抄机群的攻击,所以没有按计划爬升到五千米高度,也就没有参与刚刚结束的空战。
完成了空战任务的八架J-11C没有滞留在战场上,而是立即转向返航。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这八架J-11C各携带了六枚PL-12D,在攻击F-15J机群的时候耗光了弹药。
用剩下的两枚PL-11,显然不足以参加后面的空战。
首轮交战,日本空中自卫队大败亏输,但是没有挫败日本飞行员的斗志,因为在日本空中自卫队中,F-15J是即将被淘汰的战斗机,真正的主力是F-22A。只要F-22A还在天空中飞行,日本空中自卫队就有战斗的资本。
对海航来说也是如此,要想夺取制空权,就得干掉F-22A机群。
第五十章 匿踪突击
第五十章 匿踪突击
如果说J-11C与F-15J的对抗只是前戏,那么F-22A与J-20的对抗就是主戏了。
这场战斗,绝对是现代空战的典范,也是两种现役第四代重型制空战斗机第一次正面对抗。
要知道,在T-50的服役时间遥遥无期的情况下,J-20是唯一能向F-22A叫板的第四代重型制空战斗机。在战场之外,特别是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后,无数的军事迷与军事家都对这两种战斗机的性能做了对比,甚至对两种战斗机的空战进行了模拟,想以此判断谁才是最先进的战斗机。
只是,真正的王者不存在于纸面上,而是在战场上。
更重要的是,决定现代空战胜负的绝对不是某种先进战斗机,而是制空作战的情报与指挥系统。
说得简单一点,没有以预警机为核心的空战指挥与情报系统,F-22A与J-20再先进也不过是一种性能超群的战斗机,根本不可能在现代空战中战胜得到了预警机支持的对手,更不可能夺得制空权。
事实上,决定这场空战胜败的正是双方的指挥与情报系统。
在战术上,日本空中自卫队并不差劲。
深得美军真传的日本空中自卫队非常清楚,夺取制空权的关键不是击落多少敌机,而是能否打垮敌人的指挥与情报系统,从而瓦解敌人的制空作战系统。因此在战术安排上,日本空中自卫队把重点放到了中国的预警机上。
按照日本空中自卫队的作战预案,在F-15J缠住中国的制空战斗机时,由F-22A突击中国的预警机。
如果这套战术起效,日本空中自卫队就能一举夺得战场制空权,至少是暂时的制空权。
问题是,这套战术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即日本空中自卫队缺乏对海打击手段,而且不可能在战场爆发后立即攻击东海舰队。要知道,在日本空中自卫队的作战预案中,从没考虑过对海作战。说得准确一点,是从未考虑过与由六艘防空驱逐舰、四艘多用途护卫舰组成的东海舰队交战。
显然,用F-22A去攻击东海舰队很不现实。
虽然F-22A在美军的调教下,也是一种多用途战斗机,能够携带精确制导弹药执行打击任务,作战效率甚至超过了F-35A,但是在攻击海面目标的时候,F-22A的弹舱根本容纳不了重型反舰导弹,只能通过外挂的方式携带反舰导弹。这样一来,F-22A的隐身能力将荡然无存。
没有隐身能力,F-22A不会比第三代战斗机好多少。
因为F-15J是标准的防空战斗机,即便在第三次现代化改进的时候,通过改进火控系统增添了对地打击能力,但是没有像F-15E那样彻底,比如缺乏足够的重载外挂点,也缺乏必要的对海弹药。
严格说来,日本空中自卫队中,只有F-2有足够的对海打击能力。
问题是,当时部署在嘉手纳空军基地的F-2只有十二架,而且均没有完成战备,也就不可能跟随制空战斗机出动。
即便派出这十二架F-2,也不见得能够威胁到东海舰队。
这个缺点,直接决定了日本空中自卫队采取的战术并非无懈可击。
可以说,当时中国海军采取的战术,正是针对这种情况,即东海舰队前出的主要目的就是对付有可能前来偷袭的F-22A。
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志愿军就证明了F-22A并非不可发现。
战后,美国公布的一些资料也证明,F-22A的隐身能力并非十全十美,在某些情况下能够探测到。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F-22A只是雷达反射信号弱,不是不反射电磁波。
从理论上讲,F-22A是把电磁波反射到八个主要方向上,从而削弱了其他方向上的反射信号。
因此,只要在这八个方向上有雷达接收机,就能截获F-22A反射的信号。
第二次朝鲜战争期间,志愿军就是利用这一点,多次探测到了F-22A,并且组织了有效的防空拦截。
只是,当时的技术手段还不够完善。
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支持建立多基址雷达,也就不可能保证随时都能探测到F-22A。
战争结束后,中国军队花了很大的力气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重要的,就是解决参与探测的各部雷达的同步性,即让多部雷达同步工作,从而形成多角度的探测系统。
积极参与此事的不仅有空军,还有陆军与海军。
原因很简单,获取探测隐身飞机的手段,即关系到制空作战,也关系到国土防空与舰队作战。
相对而言,陆军的问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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