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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_分节阅读_第20节
小说作者:盗帅二代   内容大小:4.78 MB   书页:大唐盗帅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2-05-15 08:23:3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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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但真正比斗起来那输得不堪入目。他们的后防地太差,一个个拿到球就想当勇士,怎么也不舍得传球,稍微脑子的球队就能够将他们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我认为,这全新的马球赛更注重团队合作。我认识一些人,组个球队是绰绰有余,但缺少向你这样的好手。我们组成一队,也许能拿个第一呢!”

    罗通说的头头是道,杜荷也不住的颔首。

    看来他确确实实在这个上面花了一些功夫。

    这全新的马球是杜荷根据篮球、足球来设定的,最注重攻防战术以及团队配合,像程咬金那样舍弃中场后防的全攻阵容,不输才怪。

    “好!我加入!”杜荷确实没有打过马球,可是他会暗器,他的暗器功夫也许比不上楚留香,但百米之内不说百步穿杨,九十九中也是有的。

    打马球不过就是多一根球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骑术,杜荷也不曾下过功夫苦练,但他会轻功,他身轻如燕,控制马匹,做高难度的动作,即即是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也未必比的上他。只要多下功夫,骑术也不是问题。

    杜荷跟着罗通来到了城外的封地。

    罗通父亲去世的早,但在那时罗士信是李世民那时最器重的猛将之一,一直随李世民南征北战。

    那时窦建德余部刘黑闼在河北起兵,李世民率军征讨。

    刘黑闼猛烈围攻河北南部军事重镇,李世民率军三次救援,都被刘黑闼所阻击,不克不及前进。李世民恐怕守将王君廓不克不及支撑,罗士信这时主动请缨,请求接替王君廓。

    于是,李世民命令王君廓率领军队突围而出,罗士信率领曲部杀向城下,奋勇攻击,以神勇突破包抄进入城中。而这时竟天降大雪,李世民后续救兵为风雪所阻,无法进城,致使罗士信因寡不敌众被俘获,最后因不肯投降而被杀害。

    所以对罗士信的死,李世民也有些内疚,对罗家人也很是照顾,封给罗家的封底地在长安城外不远处的黄金地段。

    来到了马球场,一个标准的马球场呈现在了杜荷的面前,球场上已经有十六人在进行着训练,他们分为两队正在球场上相互争着球。

    他们没有设彼此的守门员,只是一群人为争球抢球而练。

    “这能练出什么?”杜荷问了一句。

    罗通道:“自然是球员的拼抢技术?”

    “扯淡!”杜荷也意识到第一个问题所在,他将队员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但似乎没有详细的讲解他们的用途。

    杜荷道:“前锋位于球队最前方,他们的任务就是进球。他们就如一把利刃,随时准备插入敌阵,撕裂敌阵的防地,从而攻破对方的大门。中锋位于前锋之后,后卫之前,他的任务既要辅佐前锋进球,也要辅佐后卫戍守,尤为重要。所以有一句话得中场者,得天下。所以一个好的中锋,不单要具备进攻戍守能力,还要拥有卓越的控球能力,极好的运球能力以及精妙的传球。后卫是球门前的柱石,主要任务自然是戍守、抢截和阻止对方进攻,以及由守转攻时要组织进攻,传好第一传,至于守门员的任务就不消说了。所以,一个好的前锋,不需要戍守,能进球就可。一个能传出好球的中锋,就是合格的中锋。至于后卫,没有进攻能力无关紧要,只要他们戍守过硬,那就是好的后卫。你这种训练,完全是胡闹!”

    这一番话说的罗通是目瞪口呆,但却又是一脸的兴奋。

    罗通好勇斗狠,但并不是有勇无谋,从他先前对全新马球的了解就可以看得出来。听杜荷如此一阐发,立刻叫了起来道:“我明白了,前锋、中锋、后卫各有其职,各有任务。前锋主攻进球,所以训练因该以速度、灵活、技巧等等撕裂仇敌防地的技术为主,中锋需要一定的攻防技巧,但关键在于他能否传出好球,所以中锋应该着重训练传球,至于后卫,守门员也是如此。”

    杜荷会心一笑道:“各安其职,然后相互配合,练习自身能力之余,培养团队精神,这才是竞技的目的。”

    罗通听杜荷如此说来,眼中更是一亮,笑道:“想不到青莲对马球的理解比我丰富的多。”

    杜荷翻了一个白眼,这马球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一手开办的,若是没有一些斤两哪行。

    “啪!”

    罗通双手一合,笑道:“就这么定了,从今天起青莲就是我们这支球队的队长,主管我们训练,以后我们就听你的了!”他压根就不给杜荷拒绝的机会,对着球场上的众人叫道:“停下,从今天起,我身旁的这位,就是我们大伙儿的队长了。他叫杜荷,杜青莲,大家一起来拜见队长。”

    杜荷怔了怔,唯有摇头苦笑。

    罗通很伶俐,他压根不在意什么队长的职位。他建立球队的目的只为了玩,为了练习自己的技术。见杜荷对马球的了解远在他之上,阐发起来头头是道。

    果断的让出了指挥权,与其让他自己胡乱指挥,不如让贤,令球队更加的强大。

    杜荷也思索着:既然要玩,那就痛痛快快的玩一玩,想着假期也没有什么事情。这打马球也能练习马术,日后有机会上战场也好有个踏实的功底。

    杜荷痛快的接下了队长的职位,然后根据所有成员的特点,合理的分派出了前锋、中锋和后卫以及守门员。

    罗通技术过硬,又有强烈的进攻**,当之无愧的前锋人选。

    杜荷万能,自然成了核心中场。

    其实杜荷还有当守门员的想法,以他的眼力和速度,再快的球他也能够轻易的接下。

    那将是卡恩中的卡恩,并且是能够包管零丢球的那一种,属于无敌的存在!.

 第三十六章 约会

    即如杜荷想象中的一样,又稍稍有些偏差。

    骑术、球技比他想象中的更加难一些,但经过半月的训练,杜荷凭借一身特有的能力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各中技巧,尤其是骑术。

    究竟结果他杜荷是个热血儿男,身在这种世界,若不亲临阵仗,冲锋陷阵,岂不辜负了老天对他的恩宠?

    这冲锋陷阵,自当离不开战马。故而对骑术,杜荷格外的下功夫。

    他的骑术老师是罗通,罗通这小霸王之名也非浪得虚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像他爹罗士信一样,冲锋陷阵。罗士信十四岁就加入了齐郡通守张须陀的麾下,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将,那一年他独自冲入千人队中,杀的千人不敢与战。

    罗通就如罗士信一样,自幼苦练骑术枪法,年纪虽小,但已经拥有相当高的水准。

    但杜荷仅仅用了半月就吸纳了罗通所有的骑术技巧,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各种罗通教他的技巧以及高难度的动作,杜荷无不驾轻就熟,甚至比罗通这位师傅更加的超卓。

    看着在马背上上下翻滚的杜荷,罗通不岔叫道:“到底谁是徒弟,谁是师傅!”

    杜荷嬉笑着说道:“固然你是师傅我是徒弟,不过徒弟是天才,师傅却有点拙!”

    罗通为之气结,这人比人认真是气死人。

    他自幼好武,因家境不错,六岁时,就开始骑小马驹嬉戏,得异人教授枪法骑术,练习近十余年,却不如杜荷半月,这之间的差距,让他难免有些嫉妒。

    这嫉妒是人的情绪之一,也其实不是什么可怕的情绪,嫉妒心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关键在于人是否能够正视这种情绪,小人会因嫉妒而怀恨在心,但君子会因嫉妒而高昂自强。

    罗通并不是小人,所以嫉妒之余,也由衷的为杜荷赶到高兴,为了不落于人后,对自我的训练也更加刻苦了起来。

    至于球队的事情,杜荷也算是尽心尽力。

    他个人并没有做过教练的经验,但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根据所有球员场上的位子分给他们不合训练,前锋主攻,后卫主守,让他们能够在球场上各尽其职。

    这天,杜荷没有去球场训练,而是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任城王府。

    这是杜荷来到大唐的第一次约会,所以他服装的格外光鲜。身穿白色底绣上花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腰间还挂着镶着宝石的宝剑,配合他那俊俏帅气的面容,尽显英伟气势。

    等了许久,一个窈窕的人影,飘飘走了出来。

    “等久了吧!”她穿戴件柔软而宽大的鲜红衣裳,腰间系着根银色的丝带,发饰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服装,盘卷起来的长发上挂着五件可爱头饰。配合李雪雁那狡猾可爱的脸庞,开心爽然的笑容,显得格外迷人。

    不合于长乐公主那肃静严厉的不成方物的美,李雪雁的美让人心旷神怡,让人有一股打心底想要跟她亲近,分享她快乐的感觉。

    杜荷爱漂亮,这点他从不隐瞒,更加不会欠好意思。

    那双眼睛毫不掩饰的打量着对方,薄薄的嘴唇微微翘了起来,赞叹道:“真漂亮!”

    作为古代人,李雪雁对杜荷这种直言不讳的赞美,显得格外脸薄,羞的顿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但心底还是很开心的,暗想着:不枉自己花如此长的时间精心服装。

    杜荷正容道:“漂亮的东西让人欣赏,让人奖饰,这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好害羞的,我们走吧!”

    李雪雁乐滋滋的点了颔首,上了一匹较为矮小温顺的马驹,与杜荷并排而行。

    府里的护卫筹算随行护卫,李雪雁赶忙拒接。这难得的相处机会,多了电灯胆,岂不大煞风景。

    杜荷也不肯让人搅了他的约会,笑道:“今日我来呵护你们家小姐!”他凌空跳下了马背,身形瞬间移动丈余,然后回到了马背上。

    坐在马背上的他,手中多出了三把刀。

    没有人看见他是如何出手的,就好像那三把刀原先就在他手上一样。

    筹算护卫的三名护卫还未反应过来,只是怔怔的看着杜荷手上的刀,那是他们的兵器,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到了杜荷的手上。

    他们看的见杜荷的身影,但看不见杜荷的手。

    作为一个天下第一的大盗,这偷东西的本领杜荷也可谓是天下无双。

    “怎么样?我有资格呵护你们家的小姐了吗?”杜荷温和的笑着,恍如自己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他将三把刀甩了出去。

    三把刀没有任何的偏差,如长了眼睛一样的回到了他们的刀鞘里。

    三人互望了一眼,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相互点了颔首,退了下去。

    李雪雁惊愕的瞪着双眼佩服道:“好厉害,怎么做到的?”

    杜荷伸出食指放在唇边,微笑的说道,“秘密!”

    “不说就算!”李雪雁赌气似的抽响了马鞭。

    杜荷大笑的跟了上去。

    “去哪?”

    李雪雁将头一撇,一副我很生气,不睬会你的模样。

    杜荷却笑道:“听说风乐坊最近来了一个戏班,演的相当不错……”他自言自语的说着,眼睛瞄向了李雪雁。果然见李雪雁的那耳朵竖的高高的。

    李雪雁擅琴好音乐喜欢看散乐,这是杜荷前些天探问到的消息。

    这首次约会,作为男人,杜荷早已有了万全的备案。

    “只是时间快到了,在不赶快就来不及了!”杜荷轻轻的说着,但特地减慢了马术。

    “好了!我不气了,快走吧!”李雪雁只能妥协。

    散乐在后世其实跟杂技差不多,包含了武术、幻术、滑稽表演、歌舞戏、参军戏等民间表演艺术。

    对这方面杜荷没啥兴趣,但李雪雁却看的津津有味,直到演完后依旧一副意犹未尽,郁郁不乐的模样。

    直到杜荷许诺下次在带她来看,这才让她喜笑颜开。

    两人随后又开始了逛街之旅,作为王侯女,李雪雁这还是第一次逛街,一切都显得兴趣十足,这里逛逛,那里看看。

    杜荷也不厌其烦的充当她的向导。

    两人来到西市,走进了一家饰品店。

    李雪雁在店里认真的找寻了起来,口中问道:“你说送我爹爹什么好!”

    “孝心最好!”杜荷随口回答:“你爹还缺这些?”

    “我知道!”李雪雁对这个谜底有些不满意:“我说的是实物!”

    “这我不知道!”杜荷在饰品架上发现了一支碧玉色的朱钗,眼中一亮,拿在手上,笑道:“但我知道这个一定适合你!”

    正在这时一身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伸手竟然欲夺杜荷手中的朱钗。

    PS:告诉大家个好消息,在书友们的努力下,《盗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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