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说起话来还是轻松的很。
“我只是要听你解释。”
我要是说真的有深层含义但就是不告诉你,现在是不是手上多一把镣铐?
“其实宋先生……”
我故意停顿,等他眼中重新泛起好奇才咳了一声继续道:“那就是字面的意思。”
我皱眉想了想,自言自语道:“我刚才骂他什么了?好像是驴见驴踢猪见猪踩,其实就是骂他贱。这保长也太护犊子了,我被拐过去他不帮着我逃跑,还让村子里的人合起伙来防着我。天下人要真这么团结,怎么不跟着大胡子当兵去呢?都是窝里横。”
这般一说还真有点义愤填膺,谁说古代人为了皇帝肝胆两相照的,为什么我见到的都和小说里不符呢?难道这就是炮灰和女猪脚的差别?苍天……
“不过,”我挠挠额头问,“真要打仗了吗?”
宋思成避而不答,转而道:“皇上给将军赐婚了。”
“哦,谁家闺女这么倒霉?”
美好的眉头皱了皱,“前太傅府上,二小姐谢晴。”
怔了好一会儿,我竟然不知道接什么好。刚就说皇帝被关了,这会子却又说什么赐婚,看来大胡子的身份真是有点微妙了。不过还好,三小姐谢敏已经死了,柳莹玉是个有本事的人,她这种扔到狼窝里都能勾搭上狼王的人,不用谁为她担心什么。难道是……失恋?
我看看脸上没什么表情,眉头却微微皱着一直没松开的宋思成,叹了口气道:“节哀顺变。别为了一株喇叭花,放弃了整个玫瑰园。”
宋思成颇为纠结的模样,眉头皱得更深了。心底的那点不明原因的小雀跃压都压不住,搓了搓膝盖咧着嘴角干笑两声,赶紧收回幸灾乐祸的表情,咳了一声道:“那个,我在城里时听说你和谢二小姐两情相悦。不过各自有各自的缘法,虽然她要嫁给箫将军,但是以后你们还可以常相见。爱她不一定要娶她,有时候看着她幸福是件很伟大的事情。”
宋思成面上一僵,好半天才张了张嘴,嗫嚅道:“那个,谣言是不可信的。”
我若嫁给宋思成,是不是代表前世的林晟还是我的,是不是还代表他会因为娶了我而帮我摆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诡异的身份?
我目光灼灼看向他,“宋先生,其实你觉不觉得,有时候缘分真的很微妙。咱们俩一面又一面,这缘分得修炼多少年才能得来啊。”
我托着下巴看着他花痴的笑,宋思成面上一阵红一阵白,最后竟十分可爱的抬袖掩面擦了擦额头,调了个方向侧面对着我。
12 入军营
梦想与现实的差距不仅是一点点。
我本想即使没法逃走,大胡子和宋思成也一定会看在过去的面子上待我好一些。可是被宋思成带进这军营一样的地方时,我就知道我错了。因为大胡子只扫了我一眼,对身边的小兵说,“带这位大婶过去洗衣。”
他叫我大婶?虽然涨了一辈,但何其侮辱!
我憋着一口闷气,一路磨蹭着跟着小兵往后面走,听着“呼呼哈哈”的练兵声,心里五味陈杂。人吧,总是喜(3UWW-提供下载)欢把自己往主角的地方靠拢,见大胡子对我没一毫毛的特别,我反而有了那么一点失落。我本来以为,他应该让我当他的贴身小厮,再趁机揩点小油;或者是跑腿小兵,欺负欺负柔顺温婉的我,谁知道他眼皮一抬就决定了我社会最底层的命运。
后院洗衣的妇女还真不少,大多是邻村临时过来帮忙的。有了长埔村的教训,我彻底相信了那句话——人本性恶。抱着一堆衣服远远的找了处石头坐着,在河里涮湿了用草木灰一点一点搓洗。
“你说,箫将军成家了没有?”听声音挺年轻,抬眼皮扫过去一眼,灰色粗布衣,看背影判断不出年岁,但是看那小腰儿,即使不是大姑娘也是个新媳妇。
“难说呢。其实要我说,昨天咱们见的那个副将也不错,年轻,皮肤还白。叫什么来着?”
“路马力,名字也好听。我爹说,是取自‘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听名字就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我撇撇嘴,要是把军营里的人名搞个二缺排行榜,路马力排第一,萧敬腾就得排第二。
“哟,恬妞看上路副将了?这倒是好说,他们要在这里住一阵子了,到时候婶子给你们牵线。”旁边一个大些的妇人笑嘻嘻的抻着手里的衣裳开口。
“啐,婶子净瞎说,让我爹听见可要挨打了。”
“这有什么好打的?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遇见好的自然要争取一下。恬妞要是嫁给路副将,别说其他的,就地位也要比现在风光上不知多少。”
这倒是实话,我眼珠子一转扫到河对面遥遥牵马走过去的宋思成就有了那么一点点想法。宋思成身边跟着的是大胡子,这么站在一起一比才显得大胡子的倜傥。个头上比宋思成高上五公分不止,衣服下的身体毫无疑问也要有料的多,只不过那一脸络腮胡,直接把分数拉低了一个档次。两人站一起,就是远古和现代的对比。一个野性,一个温文。
两个人在对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中间似乎还往这边看了看,引起众妇女一阵骚动,接着慢悠悠地就进了营帐。一群妇人有说有笑有幻想的晾了衣服回去了,我用棍子挑着一条不知道谁的四角内裤纠结欲死。
身后传来脚步声,慌忙将内裤扔进水里涮干净拧干放到一旁的木盆子里,忙完抬头才发现是大胡子。大胡子架势挺彪悍,端着一个小盆子似的大碗,找了一块大石头坐着,扫了我一眼开始埋头呼噜呼噜扒面条。说实话,一小盆白花花面条我实在没什么兴趣,可是面条下面盖着的五花肉看着颜色不错。
看看左右,竟然没人招呼我吃饭。我咽了口唾沫,咳了一声道:“那个,将军大人,我算不算军队里招的长工?这么一算也是军营里的人了,既然这样,发不发军饷?”
“呼噜呼噜……”
“其实说实话,我这人一点都不财迷,不发军饷也没关系,有我的饭吗?”
“呼噜呼噜……”
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噜”叫了一声,尾声拖的很长。见大胡子埋头吃面,没有要理我的意思,心里从他这一代骂到山顶洞人那一代,表面满不在乎的低头拽了一根草填嘴里嚼着。味道还不错,甜甜的带着青草气。
起身晾了衣裳,找了跟棍子蹲在大胡子面前挖茅根,偶尔还故意挑起一点土想扬到他碗里。可惜胆子不够,最后一下眼看着泥块要飞进去,我自己先扑了过去一抬袖挡住了。
啧,那点出息!
一面趴回那个小坑继续挖茅草根一面鄙视自己,第不知道多少根茅根进了嘴,耳边的“呼噜”声终于小了。这是吃完了?心底一阵失落。另一根茅草擦干净刚放进嘴里就被人抽走了。抬头看一眼眯着眼睛嚼茅根的大胡子我就怒了,不给饭吃,连茅草根都要抢。我一咬牙跳将起来,还没扑过去大胡子长臂往前一伸,冷冰冰的开口,“吃了。”
“谁要吃你口水!”我一把夺过来,在大胡子结冰的视线下挑了两块肉放嘴里嚼了。
大胡子起身,特大爷的踢踢我的小腿,又冲着我刚才刨的那个坑动动下巴,“吃完刷碗,挖一碗茅根送到营帐去。”
我凶狠地抬头,恶狠狠的回道:“我挖两碗!”
“嗯。”大胡子赞许地点点头,背着手走了。
太恶心了,剩饭!剩饭!口水饭!
挑着里面还算囫囵的面条挑着吃了,没饱。捡完了长的捡短的,捡完了短的捡碎的,等肚子饱了的时候才发现沾着某人唾沫星子的面条都进了我肚子,连汤都不剩。我保持着跪坐的姿势,捧着光溜溜的大碗望着西天的方向欲哭无泪。这就是堕落,曾几何时,我也是西餐厅里小刀切牛排的小资一族,现如今,却要捡别人的口水饭吃,还吃的有滋有味。
咧嘴哭了两声,伸出手臂向西天抓了两把,收手大猩猩一般捶着自己的胸口,第三下刚捶完,视线一转竟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表情还是恸哭的模样,嘴巴张的有点大,一瞬间竟然没合上。干脆抱着碗冲老天磕了个头,再抬头已经调整好面部表情,看一眼他手里的碗温和的开口道:“饭后做祷告很重要,我在祈祷老天风调雨顺。宋先生怎么在这里?也是来吃面条的?还是来做祝祷的?”
宋思成嘴角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快速的抽动了两下,张了几次嘴才发出声音,“见你一直没去取饭……看来是,吃饱了啊。”
我直起身看看他手里那碗飘着两个青菜叶子的面条,抖着嘴唇问:“真的有我的饭?”
“姑娘既然要在军营帮忙,自然是管饭。”
我起身颤着手接过他手里的碗,心里又将大胡子祖宗十八代骂了一遍,特真诚的说,“宋先生,这么久以来,就你对我最好了。”
宋思成眉头一皱,“以后饭点还是早些去取饭,晚了可就真没吃的了。”
我抬袖擦了把刚才卖力演出逼出的眼睛,打了个饱嗝问:“宋先生吃了吗?要是没吃,您吃了吧。”
“姑娘不必客气。”宋思成说着转身打算离开。
“我说真的。”我追过去拦住他的路,“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给我俩铜板就成。”
宋思成明显噎了一下,喉结滑动了两下才迟疑的开口问:“姑娘,我那玉佩……”
“唉,丢了。很重要吗?要不你去问问长埔村的老刘,我醒过来的时候就没了,银子也没了。”
“不,呃,好。姑娘快吃吧。”宋思成说着绕过我急匆匆的走了。
我抬手摸摸挂在脖子里的玉佩,这可是我唯一的配饰了,唯一证明我还是有钱人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给别人呢?
一碗面条没卖出去,放在石头上接着挖茅根。等大碗装满的时候开始吃那碗坨了的面,虽说味道比大胡子的剩面条还不如,但毕竟是食物,多吃点有助于长胖,长胖有助于必要时跑路。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实在是磕碜的无法形容,我一个女人在河边晃来晃去,竟然没一个人过来搭讪。干完活趴在河边照了半天,忽然觉得自己其实还蛮漂亮的,咱不能只看表面,得透过表象看本质,所以看我不能看皮肤,得看骨架。你看河里那个荡漾的身影,下巴明明是尖的,眼睛明明是闪闪亮的,如果大家都高度近视,那我绝对也算是美女一枚。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大胡子怎么就舍得让我吃剩饭呢?宋先生怎么舍得对我的示好视而不见呢?
唉,眼瘸啊!
心情沉重的抱着两碗茅根去大胡子的营帐,没门可敲,只能站在帐篷外咳了一声以示存在。
“进来。”沉闷的声音。
撇撇嘴掀帘进去,意外的看见那个本来在长埔村的路马力。小马看见我似乎也有点意外,目光闪了闪又撇开了头。
“听马力说,你想参军?”
玛丽?我嘴角抽了抽没哼声。
“身板是小了点,但是好好练不一定不行,就先跟在本将军身边打杂吧。”大胡子说完就翘着一条腿继续研究桌子上的几张纸。
我恭恭敬敬的送了两碗茅根过去,大胡子扫一眼那小碗,哼了一声转头对小马说,“长埔村民风不纯,一些找借口逃避抽丁的要严惩。”
路马力点头,“是。像刘大牛那样三个男丁的人家,已经俺规定抽了一个。”
“嗯,其他几个村子也加紧。”
大胡子疑似为我出气的行为让我有些飘,不过这种飘只持续了十秒不到,因为大胡子接着说,“你,本将军脚痒,过来挠挠。”
13 香港脚
其实长个香港脚也没什么丢人的,据说这毛病从晋朝就有记载,也算是历史悠久。他们行军打仗,有水就洗洗没水就不洗,遇见河水就凉水涮两下,而凉水是最容易让脚癣恶化的。但大胡子可耻在将长满小水泡的臭脚伸出来,心安理得的享受一个女子凝脂般小手的伺候。
我抬了几次没下得去手,大胡子倒也不急,脚指头互相挠着痒痒,就那么伸在我面前继续趴在桌子上看图纸。五个脚指头挺灵活,夹着一蹭两蹭,小水泡就被夹烂露出红红的皮肉。我腮帮肉抽了筋似的抽动,终是憋不住开口问:“将军大人,你咋不让军医给你开点外用药呢?”
“哼,都是庸医!”
“要是有达克宁就好了。”
“嗯?”大胡子抬头扫了我一眼。
“一种药。”我躲开那只脚,坐到矮桌另一边,颇自信的开口,“不过没关系,您这两只脚,即使是烂成猪蹄,我也能给您治好喽,还不让您吃药。”
大胡子“哼”了一声,我以为他不信,瞪大眼睛道:“真的,明天你让人寻点香蕉,呃,就是甘蕉。你让人寻点甘蕉过来,我配好药给你涂上。哦,今天晚上就先用花椒水泡泡。以后每晚泡一泡抹一抹,慢慢就好了。你的鞋子也要消毒,最好有一双新鞋子,泡脚之后就别再穿脚上这双了,会再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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